前面说的是食物洁净与不洁净的律例,这里开始说身体洁净与不洁净的律例;首先出现在本章的是关于产妇的不洁净(第1-5节),以及产后的洁净过程(第6节等)。
洁净过程(主前1490 年)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4 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他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5 他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这里的律例把妇女产期卧床算为不洁净。犹太人说:这条律例也包括堕胎,就是胎儿成形已能分辨性别。1.产后有一段时间要完全隔离,若生男孩,就隔离七天,若生女孩,就隔离十四天(第
2,5节)。在此期间,产妇与丈夫和朋友隔离,服事她的都算为不洁净;这是为何男孩要等到第八天才受割礼的原因之一,因为男孩在母亲被隔离期间有份于她的不洁。2.洁净过程耗时更久;若生男孩,另加三十三天(一共四十天),若生女孩,就要加一倍(第4-5节)。在此期间他们要远离圣所,不可吃逾越节的宴席,也不可吃平安祭的宴席;若是祭司的妻子,则不可吃耶和华的圣物。至于为何女孩的时间是男孩的一倍,我想不出什么理由,只能说这是立法者的意愿;在基督耶稣里则男女不再有别(加拉太书3:28;歌罗西书3:11)。但这条关于产妇不洁净的律例乃是象征我们生来都受罪的污染(诗篇51:5)。根不洁,枝子自然不洁,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约伯记14:4)?罪若没有入世界,凡因那生养众多的大福所生的,不可能不纯不尊;然而人性败坏,罪孽和败坏代代相传,蒙羞的记号也代代相传,为的是记念首先犯罪的妇人所受的咒诅。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创世记3:16)(这里还要加上羞耻)。产妇许多日不可
进圣所,不可享用圣物,表示我们性本败坏(生来就有罪),若不是满有恩典的神为我们预备洁净的过程,我们本当被永远摒弃在神的福份和恩惠之外。
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7 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 8 他的力量不夠獻一隻羊羔,他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产妇卧床期满,可以回到圣所的时候,不可空手而来,要带上供物(第6节)。1.要献燔祭;若有能力就献一只羊羔,若贫穷就献一只雏鸽。这是要感谢神的怜悯,使她安然度过生产之痛和怀胎之险,并且渴望神今后向她和婴孩再施恩典。婴孩出生,又有喜乐又有盼望,理当献祭,合乎常情,既有喜事,理当感恩,既有盼望,理当祷告。另外,2.还要献赎罪祭,无论贫富,都用一样的祭物,就是一只斑鸠或雏鸽;感恩祭物可以贫富有别,赎罪祭物却不可有别。献赎罪祭的用意在于:(1)完成洁净的过程;不洁本身虽不是犯罪,却预表道德污秽;(2)为赎所犯的罪,也许过份贪慕生子的福份,也许怀胎期间曾有不满或不耐烦。唯有藉着那至大的赎罪祭基督,我们本性的败坏才得除去,才不致被永远排除在圣所以外,不致永远不能吃圣物。我们那可称颂的救主虽生来没有罪,与他人不同,他的母亲却也曾按这条律例,满了洁净的日子,随后带上头生的男子称圣归主,并且献上一对斑鸠(路加福音2:22-24)。基督的父母很穷,无力献羊羔为燔祭;基督刚生下来,就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拉太书4:4-5)。这条律例旨在要求生产过程中蒙神赐福的女子,要称谢神的良善,承认自己不配,并且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这乃是在生产上得救的女子最好的洁净过程(提摩太前书2:15),远比斑鸠或雏鸽更蒙耶和华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