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第12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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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前面说的是食物洁净与不洁净的律例,这里开始说身体洁净与不洁净的律例;首先出现在本章的 是关于产妇的不洁净(第 1-5 节),以及产后的洁净过程(第 6 节等)。 洁净过程(主前 1490 年) 1 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 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3 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4 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 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5 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 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这里的律例把妇女产期卧床算为不洁净。犹太人说:这条律例也包括堕胎,就是胎儿成形已能分 辨性别。1.产后有一段时间要完全隔离,若生男孩,就隔离七天,若生女孩,就隔离十四天(第 2,5 节)。在此期间,产妇与丈夫和朋友隔离,服事她的都算为不洁净;这是为何男孩要等到第 八天才受割礼的原因之一,因为男孩在母亲被隔离期间有份于她的不洁。2.洁净过程耗时更久; 若生男孩,另加三十三天(一共四十天),若生女孩,就要加一倍(第 4-5 节)。在此期间他们 要远离圣所,不可吃逾越节的宴席,也不可吃平安祭的宴席;若是祭司的妻子,则不可吃耶和华 的圣物。至于为何女孩的时间是男孩的一倍,我想不出什么理由,只能说这是立法者的意愿;在 基督耶稣里则男女不再有别(加拉太书 3:28;歌罗西书 3:11)。但这条关于产妇不洁净的律 例乃是象征我们生来都受罪的污染(诗篇 51:5)。根不洁,枝子自然不洁,谁能使洁净之物出 于污秽之中呢(约伯记 14:4)?罪若没有入世界,凡因那生养众多的大福所生的,不可能不纯 不尊;然而人性败坏,罪孽和败坏代代相传,蒙羞的记号也代代相传,为的是记念首先犯罪的妇 人所受的咒诅。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创世记 3:16)(这里还要加上羞耻)。产妇许多日不可

进圣所,不可享用圣物,表示我们性本败坏(生来就有罪),若不是满有恩典的神为我们预备洁 净的过程,我们本当被永远摒弃在神的福份和恩惠之外。 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 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7 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8 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 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产妇卧床期满,可以回到圣所的时候,不可空手而来,要带上供物(第 6 节)。1.要献燔祭;若 有能力就献一只羊羔,若贫穷就献一只雏鸽。这是要感谢神的怜悯,使她安然度过生产之痛和怀 胎之险,并且渴望神今后向她和婴孩再施恩典。婴孩出生,又有喜乐又有盼望,理当献祭,合乎 常情,既有喜事,理当感恩,既有盼望,理当祷告。另外,2.还要献赎罪祭,无论贫富,都用一 样的祭物,就是一只斑鸠或雏鸽;感恩祭物可以贫富有别,赎罪祭物却不可有别。献赎罪祭的用 意在于:(1)完成洁净的过程;不洁本身虽不是犯罪,却预表道德污秽;(2)为赎所犯的罪, 也许过份贪慕生子的福份,也许怀胎期间曾有不满或不耐烦。唯有藉着那至大的赎罪祭基督,我 们本性的败坏才得除去,才不致被永远排除在圣所以外,不致永远不能吃圣物。我们那可称颂的 救主虽生来没有罪,与他人不同,他的母亲却也曾按这条律例,满了洁净的日子,随后带上头生 的男子称圣归主,并且献上一对斑鸠(路加福音 2:22-24)。基督的父母很穷,无力献羊羔为燔 祭;基督刚生下来,就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拉太书 4:4-5)。这条律例旨 在要求生产过程中蒙神赐福的女子,要称谢神的良善,承认自己不配,并且常存信心、爱心,又 圣洁自守,这乃是在生产上得救的女子最好的洁净过程(提摩太前书 2:15),远比斑鸠或雏鸽 更蒙耶和华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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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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