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第10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 返回利未记章节列表
0/0
本章的故事是设立利未制度过程中的可悲插曲,好比金牛犊是设立会幕过程中的可悲插曲。这里说的是:I.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罪而死(第1-2节)。II.亚伦在极度痛苦中沉默(第3节)。III.摩西吩咐举丧,并举行葬礼(第4-7节)。IV.吩咐祭司在会幕服事时不可喝酒(第8-11节)。V.尽管这一事件令人恼火,摩西仍要确保祭司继续服事(第12节等)。
拿答和亚比户之死(主前1490 年)
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这里说的是:I.拿答和亚比户所犯的大罪:尽管在我们眼中看为小,仍当称为大罪,因为从刑罚来看,此事大大得罪了天上的神;我们坚信神的审判完全按照事实。可他们犯了什么罪呢?这里只是说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第1节);民数记3:4也是这样说。1.看来他们此次没有得到任何吩咐,乃是擅自烧香。他们在前一日固然已经承接圣职,作为祭司,在香坛前服事乃是职责所在,但这严肃日的所有供奉想必都应该由亚伦亲自担任,因他亲手宰了祭物(9:8,15,18),他儿子只是协助(9:9,12,18);所以只有摩西和亚伦进入会幕(9:23)。但拿答和亚比户刚得了尊荣,得意洋洋,竟然迫不及待,觊觎祭司职任中最高最尊贵的部份;那日的供奉不同往常,由摩西特别吩咐,但他们擅自作主,也不征求摩西同意,以为在会幕门前已久,竟取了香炉,预备进会幕烧香。献凡火就是奉异样的香,乃是律法书上明文禁止的(出埃及记30:9)。特制的香想必由摩西保管(出埃及记39:38),他们既没有摩西的同意,自然得不到当献的香,只能用凡香,以致冒出来的烟竟是凡火。神固然要求祭司烧香,但此时却没有吩咐他们,所以他们所犯的罪好比乌西雅王所犯的罪(历代志下26:16)。祭司应当照祭司的规矩掣签烧香(路加福音1:9),当时不是他们轮值。2.祭坛上的火在耶和华面前刚刚点燃,今后献祭烧香都应当从这里取火(启示录8:5);他们未经许可擅自烧香,还错上加错,不从祭坛上取火,只取凡火烧香,可能是煮祭肉用的火;既非圣火,就称为凡火;虽没有明文禁止,却不是神所吩咐的,足以构成犯罪。诚如皓尔1主教所注释的:“服事神若不按他的规矩,那是十分危险的;他满有智慧,规定自己的敬拜方式,他满有公义,要求我们按他的规矩做,他又满有能力,报复那些不按他规矩的。”3.每次只能有一名祭司献香,他们却二人一起献。4.他们匆匆忙忙,草率行事。有人理解为:他们一把抢过香炉,毫无敬畏严肃之心;众人在耶和华的荣耀面前都是脸伏于地,他们却自恃尊位,以为不必如此。神允许他们靠近,他们却对至高神心生藐视,仗着自己是祭司,便任意而行。5.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当时喝醉了酒,因为此事以后产生了新法,禁止祭司进会幕时喝酒(第8-9节)。他们刚享用完平安祭和奠祭的筵席,感觉轻飘飘,至少是喝了酒,心中畅快,喝了就忘记律例(箴言31:5),酿成致命大祸。6.这必是故意为之,若是误犯,即便是祭司,也必蒙允许按律法规定献赎罪祭(4:2-3)。但那擅敢行事的,既藐视神的威严、权柄和公义,必从民中剪除(民数记15:30)。
II. 可怕的刑罚: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第2节)。这火出来,与烧尽燔祭的火相同(9:24),表示满有怜悯的神若非找到赎价、悦纳赎价,一切罪人会是何等下场;倘若烧灭拿答、亚比户的火叫人畏惧,烧灭罪人的火就更当叫人畏惧。 1.请注意看这刑罚之重。(1)他们死了。倘若叫他们像乌西雅那样得大麻疯,或像撒迦利亚那样变成哑巴(两者都发生在香坛前),岂不也是严惩吗?二人竟然当场死去。真是: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2)他们立即死去,犯罪那一刻当场死去,没有时间呼喊:主啊,可怜我们吧!神虽长久忍耐,有时对付罪人却也干脆;所宣判的立即执行:骄傲的罪人立即灭亡,不给他们悔改的余地,这是公义的。(3)他们死在耶和华面前,在幔子遮盖的施恩座前;冒犯了施恩座的荣耀,连施恩座都不宽容。在耶和华面前犯罪的,就死在他面前。经上说被定罪的罪人在羔羊面前受痛苦,表示羔羊不再替他们代求(启示录14:10)。(4)他们因火犯罪,就被火烧死。他们轻看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祭物的火,以为别的火照样可行,既不畏惧这火,公义的神就叫他们领教这火的厉害。世人也是如此,若拒不接受神恩典的火炼净,必在神忿怒的火中灭亡。耶和华的火没有把他们烧成灰烬,不像烧燔祭那样,连外袍都没有烧坏(第5节),而是犹如被闪电击中,当场毙命;同样的火,结果不同,表示这不是凡火,而是全能者的气。(5)经上 两次提到他们死后没有儿子(民数记3:4;历代志上24:2)。藐视神的名,公义的神就涂抹他们的名,叫他们引以为傲的尊荣埋入尘土中。 2.为何耶和华刑罚他们如此之重?他们不是亚伦的儿子、耶和华的圣者、摩西的侄儿、天之骄子吗?身上不是还洒了圣膏油吗?他们不是神分别出来归自己的吗?不是刚刚参加了为时七日的仪式、守耶和华的诫命吗?难道这些都不足以抵消一次莽撞举动吗?他们毕竟年轻,在供奉的事上缺乏经验,又是初犯,不过是因为高升,一时兴起,难道这些都不足以网开一面吗?另外,如今正是用人之际,有许多事等着祭司去做,祭司职任又仅限于亚伦和他的后裔;亚伦只有四个儿子,倘若两个死了,会幕供奉就不够人手;倘若他们死后没有儿子,亚伦家就凋零,祭司职任很可能后继无人。然而这一切理由都不成立,也不能开脱犯罪者,因为:(1)此罪极大。这是公然藐视摩西,公然藐视由摩西所颁布的神的律法。在此之前,他们每做一件事,都明确指出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这里却说他们献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完全是凭自己的意思。如今神正在教导百姓要顺服,事事按规矩办,才称得上仆人;倘若祭司破坏规矩,不顺服,那就是大大得罪神,决不可姑息。他们的身份使他们所做的罪上加罪。他们乃是亚伦的儿子,又是长子,是神所拣选要协助亚伦的,决不能允许他们如此狂妄。神的荣耀刚刚在火中显现,他们所行的,是轻看神的荣耀,仿佛神的火无关紧要,他们也有火。(2)当时律法制度刚刚建立,他们受罚是公义的,很有必要。律法书多次警告说,犯这样那样罪的,必从民中剪除,神在此叫众人见证这样的警告。关于祭祀的律法条例刚刚设立,严惩初犯者,是为了警告其他人,免得有人因为条例细节过多,就轻看;这也表示神十分在乎敬拜的细节。正是:他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以赛亚书42:21),并且让祭司知道,律法条例中诸多“免得死亡”的警示决不是儿戏,乃是当真的,做耶和华的工不可马虎。一开始就发生这场公义刑罚,想必日后许多不守规矩的事都得避免。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也是这样受刑罚,他们哄骗圣灵,就是那刚刚降下来的火(使徒行传第5 章)。(3)神颁布道德律,世人仍陷入偶像崇拜之中,说明律法软弱,不足以除罪;同样地,这些祭司犯罪受刑,也说明祭司制度从一开始就不完全,不能使任何人免于神忿怒的火,只能起到预表基督祭司制度的作用;而若行使基督的祭司制度,就没有不守规矩的事,不会迈错步伐。
哀悼拿答和亚比户(主前1490 年)
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5 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著袍子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拿答和亚比户被击打致死,周围的人想必都惊呆了,人人面如死灰,和他们的脸色一样。众人大为震惊,不知所措;但无论众人如何,摩西却很镇定,他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并无不悦,不像大卫(撒母耳记下6:8)。此事触到了他的痛处,在极大喜乐之余如同当头棒喝,但他头脑冷静,妥善安排,确保圣所得体端庄。
I. 他努力安慰亚伦,让他节哀顺变(第3节)。摩西真乃因患难而生的弟兄(箴言17:17),他为我们立下榜样,适时开导安慰,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帖撒罗尼迦前书5:14)。请注意看: 1.摩西在这件事上如何开导他可怜的兄弟: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注意:苦难中最能叫人安静下来的,就是从神来的话。这就是耶和华所说,不是我们随便说的。还要注意:神的诸般作为都是成就经上的话;把神的话和他的作为做一比较,便会发现两者之间何等融洽,相互解释,相得益彰。(1)神在哪里说过?经上没有这样的原话,但他曾说过类似的话:叫亲近我的祭司自洁,恐怕我忽然出来击杀他们(出埃及记19:22)。律法的整个内容和语调诚然也是这样的意思,神既是圣洁的神,掌管一切的主,人人都当怀着圣洁崇敬的心敬拜他,完全按他所指示的;若视作儿戏,就必灭亡。类似的话经上多次出现;出埃及记29:43-44;34:14;利未记8:35。(2)神 说了什么?他说(主施恩向我们所有人的心说话):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注意:第一,我们敬拜神,就是亲近他,好比灵意的祭司。这应当使我们在一切敬拜场合下严肃认真,因为是亲近神,是朝见神。第二,每当我们亲近神,应当尊他为圣,意思是要称颂他的圣洁,相信我们所敬拜的神是圣洁的神,毫无瑕疵,超然完美;参考以赛亚书8:13。第三,我们尊他为圣,就是归荣耀给他,因为他的圣洁就是他的荣耀;举行严肃会尊他为圣,就是在众民面前归荣耀给他,宣告相信他的荣耀,并渴望别人也为之感动。第四,我们若不尊他为圣,若不荣耀他,他就要在我们身上显为圣,在我们身上彰显荣耀。凡亵渎他圣名的,凡轻看他的,他必报应。若不按时付房租,财产必被扣押。(3)这话和眼下这件事有何关系?这话又如何安慰亚伦呢?有两点:[1.]这句话令亚伦哑口无言;他儿子合该从民中剪除,因为他们没有尊神为圣,没有荣耀他。不可或缺的公义对当事人来说,固然很难接受,但我们不可埋怨,只可顺服。[2.]这话令亚伦安心,儿子的死是为了神的荣耀,好叫他不偏待人的公义世世代代得颂赞。 2.摩西的话对亚伦有何作用:亚伦就默默不言,意思是他在这件事上耐心顺服神的圣洁旨意,默然无语(诗篇39:9),因为这事出于神。他满腹委屈(心里有委屈的,都想一吐为快),但欲言又止,用手捂口(箴言30:32),什么都不说,免得心在里面发热,便用舌头说话(诗篇39:3)。注意:(1)神若管教我们或我们的家人,我们有责任默然无语,不可与他相争,不可挑战他的公义,要默然接受神所行的一切;不但要忍受他的判罚,还要接受,要像以利在类似的事上所言:这是出于耶和华,愿他凭自己的意旨而行(撒母耳记上3:18)。又像比勒达所言:或者你的儿女得罪了他;他使他们受报应(约伯记8:4);自己所爱的子女竟然成了神的忿怒之子,想起来固然难过,但我们仍当称颂神的公义,不可有特例。(2)蒙恩的心灵若深陷痛苦,最有效的安抚就是强调神的荣耀;亚伦的心能平息下来,正是由于这点。他固然因这次严惩深受打击,但摩西向他表示神因此得荣耀,于是亚伦就闭口不言:既然神显为圣,亚伦就满意。他决不会看重儿子过于神,也不会因为要顾全家人的名声,致使神的名、神的家或神的律法被羞辱,被轻看。金牛犊事件也是如此,利未人不承认弟兄,也不认识儿女,便可将神的典章教训雅各,将神的律法教训以色列(申命记33:9-10)。传道人和他们的家人有时在严酷试炼中受操练,好为信徒作忍耐和委身于神的榜样,用自己所得的安慰来安慰别人。
II. 摩西吩咐处置二人的尸体。不可任凭他们的尸体留在原处,他们的父亲和兄弟见此惨状仍目瞪口呆,不敢抬,也不敢上前查看他们是死是活,何况也抽不出身,不可放下手上的大事。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路加福音9:60),他们应当继续自己的服事;这就是说:宁可无人埋葬死人,也不可叫蒙召做神之工的放下手里的工。但摩西还是妥善安排了这件事;二人因犯罪,死于公义之神的手,但仍当体面下葬,于是他们就体面下葬(第4-5节)。1.出于好意和敬意,此事由他们的近亲来担任,就是父亲的堂兄弟,这里列出名字。这些只是利未人,若无特殊吩咐,不可进圣所,即便是这样的事也不可进入。2.他们将尸体抬出营外火化,不可在敬拜的所在烧,也不可在外院烧,虽死在那里,却不能在营寨范围内埋葬死人;日后以色列人的墓地都在城外。会幕设立在营寨中央,将死尸抬出去,必须经过营寨的其中一角,想必众人见了都心生畏惧。拿答和亚比户在民中名声极大;民间谈论最多的是他们,承接圣职以后现身最多、接受众人的尊敬和奉承最多的也是他们;拿答和亚比户的地位仅次于年迈的摩西和亚伦,他们上过山,出现在神面前(出埃及记24:1),被视为天之骄子,百姓的希望;如今忽然之间,消息尚未完全传开,众人已经看着他们被抬出来,并且明显有神击打的痕迹,像是成了公义之神的祭物,众人只得喊道:谁能在耶和华这圣洁的神面前侍立呢(撒母耳记上6:20)?3.他们给尸体穿上袍子,就是祭司穿的外袍;刚刚才穿上不久,也许过于得意。这是宣告公义的神不偏待人,人人都当明白,祭司的外袍不能叫罪人免于神的忿怒。很明显,连他们犯罪都不能逃脱,何况是我们呢?祭司的袍子瞬间成了裹尸布,可能表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罗马书4:15),并且在不远的将来,祭司制度本身都要被废弃,与主耶稣一同埋葬。
III. 摩西在举丧的事上作指示。 1.祭司不可举丧。亚伦和他另外两个儿子虽心里难过,却不可表现出来,也不可跟着尸体出会幕的门(第7节)。后来律法还禁止大祭司出席任何人的丧礼,连父母的丧礼也不可(21:11),但允许其他祭司哀悼近亲(21:2-3)。但这里禁止亚伦和他儿子参加,因为:(1)他们正当 值,有要务在身,不能停工(尼希米记6:3);他们宁可服事神,也不愿哀悼亲人,并且把服事神当作最重要的事工,这是神的荣耀;由此表示他们更看重、更爱他们的神,他们的工,胜过世上任何人;基督也是如此(马太福音12:47-48)。我们从中学会在服事神、尽圣洁本份时,要专心致志,不可心有旁骛,不要受世上的观念、忧虑或情绪所影响。要一心一意服事主。(2)他们的兄弟乃是因犯罪被神亲自剪除,所以不可为之哀恸,免得似乎是支持他们犯罪,抗拒公义神的刑罚。不但不能哀恸,还要全心拥护神的判决,承认这是公平的。注意:我们应当更关心在公众场合荣耀神,胜过自己的个人感情。请注意看:摩西厉声说话,叫他们就范,举起手中的杖,不准他们啼哭(第6节):免得你们死亡,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因着你们不敬,不顺服,不控制自己的情绪,连会众都有可能遭殃。第7节又重复道:恐怕你们死亡。由此可见,神的审判落在他人身上,我们就当加倍警醒,免得自己也这样灭亡。见到别人死去,尤其是突然死去,我们不但不能动怒,反倒要镇定,要对神心生畏惧,谨慎远离各样的罪,认真等候自己的死。摩西所给的理由是: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身上;你们应当欢喜任职,不致亏缺神的荣耀。注意:若蒙恩受膏,就不可因为世上的事心烦意乱,因为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后书7:10)。亚伦和他儿子遇到这样的事,想必心痛难忍,但理智和恩典胜过了情绪,叫他们耐心顺服,忍受苦难: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因为他们知道摩西的话就是神的话。全人被神所辖管,情绪受自己辖管,这样的人有福了。 2.百姓要举丧:让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会众要哀哭,不只是因为失去了祭司,也是因为此事从头到尾表现出神极大的不满。已经点燃的要哀恸,不致越烧越大。亚伦和他的儿子很可能情不自禁,所以禁止他们哀恸:以色列家又很可能无动于衷,所以吩咐他们举哀。人的本性理当受制于恩德,张弛有度。
警示众祭司(主前1490 年)
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 10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11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亚伦既谨遵神藉着摩西所说的话,神此时就赐他尊荣,直接向他说话(第8节):耶和华晓喻亚伦说,更可能因为这番话若出自摩西的口,亚伦也许会误解,以为摩西怀疑他是贪食好酒之人; 我们往往容易把警示当作批评;所以神亲自向他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第9节)。他们已见到拿答和亚比户的下场,就当受警戒。请注意看:1.禁酒: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他们在其它场合下可以喝酒(并非每个祭司都是拿细耳人),但在服事期间严禁喝酒。这也是以西结圣殿的条例(以西结书44:21),福音传道人也有此要求,不可喝酒(提摩太前书3:3)。注意:任何人喝醉酒,都是很糟糕的事,而传道人喝醉酒,那更是丑闻,更有害;在所有人当中,传道人尤其应当保持清醒头脑,保持纯净的心。2.违者必受刑罚:免得你们死亡;意思是:免得喝醉了酒,那日子忽然临到你们(路加福音21:34),你们就死亡。也可理解为:免得你们做了不该做的事,被神的手所剪除。死亡的危险无时不在,所以我们更应当谨慎自守(彼得前书4:7)。然而这居然被有些人当作生活放任的理由,说: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书15:32);真是可悲!3.禁酒的缘由:要谨慎自守,免得渎职,因酒误事(以赛亚书28:7)。要谨慎自守:(1)便可在服事过程中有能力区分何为圣物,何为俗物,不致弄错(第10节)。耶和华的使者理当区分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对人对物都是如此,将宝贵的和下贱的分别出来(耶利米书15:19)。(2)便可教导百姓(第11节),这也是祭司的职责所在(申命记33:10);酗酒之人非常不适合传授神的律例,因为贪爱肉体之人不能体验属灵的事,也因为这样的教师乃是用一只手建立起来,用另一只手拆除。摩西向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发怒(主前1490年)
摩西向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发怒(主前1490 年)
12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 13 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 14 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當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 15 所舉的腿,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當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16 當下摩西急切的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誰知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 18 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裡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裡吃這祭肉。 19 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20 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
这段插曲以后,摩西指示亚伦继续服事。我们遇到苦难,更应该尽本份,而不是逃离本份。请注意第12节,他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说话。这里特别提到他剩下的儿子,表示:1.亚伦虽失二子,仍当得安慰,因为满有恩典的神为他存留了另外二子,他应当为所剩的感恩,没有全都失去,并且为了表示感恩,他应当欣然继续服事。2.神饶过他们,是要鼓励他们继续服事,而不是擅离职守。总共四个祭司一同承接圣职,两个取去,两个留下;而留下的应当填补被取去之人的空白,在祭司职责方面加倍谨慎,加倍努力。
I. 摩西重申关于享用祭肉的指示(第12-15节)。祭司不但要学会将圣的和俗的分别出来(第10 节),还要将至圣的和可吃的圣物分别出来。留给祭司的那部份素祭是至圣的,只可在会幕院子里吃,并且只有亚伦的儿子可以吃(第12-13节);而平安祭的胸和腿则可在会幕之外任何端庄的地方吃,并且家中的女子也可吃。素祭既附属于燔祭,其用意完全是为了荣耀神,但设立平安祭,则是加添人的喜乐和安慰;所以素祭更为神圣,享用起来要更为慎重。祭司要谨慎区分这两者,免得铸成大错。摩西不解释为何要如此区分,只是强调说: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第13 节)。我所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哥林多前书11:23),这已是理由十足。
II. 摩西查问在这件事上似乎出现的一个偏差,关乎给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9:15)。按照赎罪祭的条例,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就如祭司所献的赎罪祭,祭肉应当在营外焚烧(6:30),不然祭司就应当在圣所吃。这里对这条例作出解释(第17节):祭司如此行是为了担当会众的罪孽,就是预表为我们成为罪的那位,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53:6)。但这只公羊的血并未带进圣所,而是在营外烧了。请注意看这里:1.摩西为此事只是轻责亚伦和他的儿子。这里再次提到这些是亚伦剩下的儿子(第16节),意思是他们理当受警示。摩西便向他们发怒。他在世虽个性温顺,但还是会发怒;当他觉得有人不听从神,不荣耀神,觉得祭司制度有危险,他就发怒。再看看他对亚伦和他儿子又是何等温和,因他体恤他们眼下的苦难。他只是对他们说: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并且愿意听他们替自己分辩;神所击打的,他不愿雪上加霜。 2.亚伦的理由合情合理。摩西将这件事怪在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身上(第16节),但也许他们这样做是听了亚伦的话,于是就由他出面道歉。他本可分辩说这是替会众所献的赎罪祭,若是献公牛,就当全然烧尽(4;21),如今献的是公羊,为何不能全然烧尽呢?但似乎这次另有吩咐,于是他把眼下的苦楚当作理由(第19节)。请注意看:(1)他如何形容苦难:我遇见这样的灾,不得不耿耿于怀。他乃是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希伯来书5:1),即便穿上圣衣,也不能摆脱亲情。他默默不言(第3节),内心却愁苦发动,像大卫那样(诗篇39:2)。注意:即使在苦难中诚心顺从神的旨意,也可有一种悲痛欲绝的感觉。“这样的灾从未临到过我,如今仍是始料不及。眼见家人沉沦,我的心不由得直往下沉;神发怒,我难免心情沉重。”话多反倒增添痛苦,还不如不说。(2)他如何解释在赎罪祭的事上有所偏差。他过于伤心,心情沉重,不能吃,倘若吃了,能蒙悦纳吗?他没有说自己伤心过度,没有胃口,而是担心吃了不蒙悦纳。注意:[1.]在一切信仰服事当中,我们要渴慕蒙神的悦纳,特别是守主的圣餐,那好比我们吃赎罪祭的祭肉。[2.] 属世的忧愁大大阻碍我们尽本份,蒙悦纳,因为它使我们灰心沮丧,卸去我们的车轮,叫我们举步维艰(撒母耳记上1:7-8),神也极不喜悦,他的心意是叫我们欢喜服事他(申命记12:7)。居丧者的食物被玷污(何西阿书9:4)。参考玛拉基书3:14。 3.摩西接受了这个解释:他听见这话,便以为美。可能他觉得亚伦的解释有道理。神规定凡不能吃的,可以烧掉。倘若我们因为能力有限,不能尽责,而不是因为犯罪,便常有许多回旋的余地,神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至少他不深究我们的过犯:心里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马太 福音26:41)。神藉着摩西表示他体恤亚伦的软弱。看来亚伦诚心诚意求神的悦纳;人若凭着正直的心求神悦纳,必发现他不究查罪孽(诗篇130:3)。我们批评人,也不可过份严厉,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拉太书6:1)。
↩ 继续上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