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於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 2 以色列民的首領,就是各支派的軍長,都站在神百姓的會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 3 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便雅憫人都聽見了。以色列人說:請你將這件惡事的情由對我們說明。 4 那利未人,就是被害之婦人的丈夫,回答說: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住宿。 5 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 6 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扔菏醜惡的事。 7 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 8 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棚、自己房屋去。 9 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去攻擊他們。 10 我們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萬人挑取千人,為民運糧,等大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就照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醜事征伐他們。 11 於是以色列眾人彼此連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那城
这里说的是:I.以色列全会众召开大会,查问利未人之妾的事,商议如何处置(第1-2节)。看来并非某个共同的首领下令召集,而是一致同意前来聚集,极为同心,为神的尊荣和以色列的尊荣大发热心。1.聚会的地点是米斯巴;众人聚集在耶和华面前,因为米斯巴离示罗很近,很有可能众人的军营从米斯巴直通到示罗。示罗是个小镇,因而若要召开全体大会在耶和华面前,就选择
最靠近示罗的大城米斯巴;他们不在示罗开大会,可能是不愿给示罗太大压力,那是在圣所服事的祭司所住的地方。2.聚会的人来自全以色列,从北端的但(前不久才称作但;18:29)到南端的别是巴,连同基列地(就是约旦河对岸的支派),如同一人,为大众利益相当同心。神的百姓聚在一处,不是利未人和祭司的聚会,尽管此案涉及利未人,而是全会众聚会,利未人向众人陈明自己的冤案。神百姓的会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万,指全副武装、训练有素、可上阵打仗的人,其中有些可能参加过迦南战争(3:1)。在这次全以色列大会上,百姓的首领(或作基石;首领就是百姓的基石,将众人凝聚起来)代表众人出席会议。他们各有各的职位,有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虽没有元帅,想必至少还有些秩序和治理。这次大会:(1)是国会议员大会,由百姓的首领负责。(2)是军队的战前大会,个个刀出鞘,个个是战士(第17节),不是雇佣军,没有勉强来的,都是自愿者,自掏腰包而来。以色列人进迦南时人数超过六十万,这时应该是有增无减;那时二十到六十的,人人都是战士,想必一半以上不拿刀枪,从事农耕;所以受过训练的都来了。两个半支派的战士有四万人(约书亚记4:13),但别的支派更多。
II.
这次大会,便雅悯支派听说了(第3节):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他们听见了。也许他们收到了正式文书,要求他们出席会议,一同公平商讨,作出裁决,如此一来,接下来的伤害都可幸免;然而他们听到开会的事,不但不醒悟,思考属于他们平安和尊荣的事,反倒心里更加刚硬,更加生气。
III.
众人严肃审查基比亚人被控的罪名。被派到各地的信使已陈明此事,但仍需盘问仔细,因为这样的事往往容易夸大其词;于是他们任命了一个委员会盘问证人,想必是宣誓作证。这里只记录了利未人自己的供词,但可能他的仆人和那位老人都受到盘问,都作了证,因为从原文看,似乎当时被问及的不止一人(第3节):请你们对我们说明;并且律法规定若只有一个证人,不可将人处死,何况要死这么多人。利未人详细说明了事情始末:说他来到基比亚,只是路过借宿,叫人丝毫不能怀疑他是有意害他们(第4节);但基比亚人(其中不乏富有的人)不但不保护进了城门的客旅,反倒袭击他借宿的房子,想要杀他;他们真正想要的,他们干得出来,并无羞耻,他却说不出口(19:22)。他们公然犯罪,像所多玛人,所犯的就是所多玛的罪,但这利未人性本稳重,竟说不出口来;他说他们想杀他,这已然足够,他宁可被杀,也不愿就范;并且他若落在他们手里,也会被折磨致死,看看他们如何虐待他的妾,就知道了:他们将我的妾强奸致死(第5节)。为了激发同胞对这大恶的义愤,他把尸身切成块,送往各支派,将众人聚拢来,共同声讨以色列中这凶淫愚蠢的事1(第6节)。凡是凶淫的,都是愚蠢的,而以色列中凶淫的,则特别愚蠢。身上具有圣约的荣耀印记,却仍污秽自己的身子,神的报应从天上清楚显明给他们,却公然藐视,这样的人名叫拿八,就是愚蠢。利未人最后呼吁审判官为他伸冤(第7节):你们都是以色列人,都是达时务的明哲人(以斯帖记1:13)。“你们是属神的圣洁国民,向来惧怕任何亏缺神荣耀、玷污本地的事;你们同属一个团体,互为肢体,感同身受;你们都是以色列人,本当照顾利未人,他们住在你们当中,是属神的支派;所以你们都当筹划商议。”
IV.
他们作出决议,如今聚集一处,决不散去,直到见这邪恶之城受到报应;这城已成了国民的羞辱。请注意看:1.他们对那淫行表现出极大的义愤。个个不愿回家(哪怕家人和家事需要他们回去),直到讨回神的荣耀和以色列的荣耀,不然就要兵戎相见,为国伸张正义(第8节)。他们这样行,表现出真以色列人的本性,顾念大众利益胜过私人利益。2.他们派出相当规模的兵力,为其余的大军输送补给,表现得极为明智(第9-10节)。拈阄抽出十分之一,共有四万人,去往各自的地区,为大军运送粮食补给,因为离家时所带的只够到米斯巴的旅途,不足以在基比亚安营(可能时间要更久)。这是为了避免各人散去,自寻补给;倘若如此,就很难再聚到一起来,同仇敌忾。注意:众人若在任何善事上表现出虔诚的热心,就应当趁热打铁,若有耽延,这样的热心就容易冷却下来。今天能做的,决不留到明天。3.众人商议停当,并按计而行。众人表决,没有反对声(第8节),如同一人;一旦实行,众人彼此连合如同一人(第11节)。为了共同的利益,各支派并无二心,这是他们的荣耀,是他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