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 第14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 返回士师记章节列表

第十四章 参孙由上天特别指派,乃是归给神的拿细耳人,以色列的拯救者,但在本章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却 大大出人意料。但他确实是拿细耳人,也是以色列的拯救者。这里说的是:I.参孙喜欢上非利士人 的女儿,还娶了她为妻(第 1-5,7-8 节)。II.他打败了狮子,又在死狮里找到了好东西(第 5-6, 8-9 节)。III.他给他的同伴猜谜语(第 10-14 节),又因妻子使诈,泄漏了谜底(第 15-18 节)。 IV.这使他有借口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第 19 节),并解除了刚刚定下的婚约(第 20 节)。 参孙选非利士人为妻;参孙杀狮子(主前 1141 年) 1 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2 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 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3 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 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致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 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4 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 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5 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 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6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 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7 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8 过了 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9 就用手取 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 的。 这里说的是:I.参孙按天意的特别引领,寻找机会挑衅非利士人,先与他们建立关系:真是看不 懂,但事实上参孙本人就是个谜,是个捉摸不透的人,所行的实在很伟大,很正派,所采用的方 法却近乎软弱邪恶;他所起的作用不是要当我们的榜样(我们行事,应当按照原则,不是按照榜 样),而是预表那无罪、为我们成为罪的那一位,他成为罪身的形状,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马 书 8:3)。 1.参孙与父母商议婚事,这很普通;我们从中看到:(1)他竟爱上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儿,真是又 软弱又愚昧,表面看来极不妥当。他不仅是个以色列人,还是个归耶和华的拿细耳人,岂能爱上 一个拜大衮的人呢?他是个出色的爱国者,岂能在不共戴天的仇敌当中物色妻子呢?他看见这女 子(第 1 节),就喜悦她(第 3 节)。看来他没有任何理由觉得她聪明贤惠,也没有任何理由觉 得她有可能成为他的配偶帮助;他只是看她的相貌,符合心中的想象,于是就铁了心要娶她。人 若在择偶的事上只凭眼目,只凭想象,到头来发现一个非利士人躺在怀中,那就是咎由自取。 (2)不过他没有直接向她求婚,而是先让父母知道;这样做相当明智,也很正确。他将这事告诉 了他们,希望他们给他娶来为妻(第 2 节)。由此他给所有当儿女的立下榜样。当儿女的要谨守 律法第五诫,若没有父母的建议和同意,不应该成婚或筹备婚姻;若有人如此行(正如皓尔主教 所表达的),那就是故意脱离父子关系,以强暴代替亲情。当父母的对子女拥有产权,乃是他们 自己的一部份。儿女结婚,就是产权转让;婚姻法就是这样说的: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 若不经他们同意就夺去产权,那不仅是不仁不义,也是不公平的;所以,若有人偷窃父母,把自 己偷走(儿女对他们而言比财物更近更亲),还要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言 28:24)。(3)他父母不同意他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这是正确的。若有人口称信神,却与亵

钦定本将第 25 节中的玛哈尼·但译为但营。 1

钦定本将第 25 节下半句译为:耶和华的灵时不时感动他。 2

渎神、无信仰的人联姻,与不敬畏神、不敬拜神的家族结亲,唯愿他们听听参孙父母的这番道 理,并且应用到自己身上:“在你弟兄的女儿中,竟无一人值得你钟情吗?即便没有,整个支派 也没有吗?在本国的民中,竟无一个以色列人是你喜悦的,你竟要娶非利士人吗?”在远古世 界,神的儿子们就是因为娶了人的女儿们(创世记 6:2),才开始败坏,最后毁掉了自己、自己 的家族和那真正的原始会众。神曾经禁止以色列民与当灭之国的人通婚,而非利士正是属于当灭 的国;参考申命记 7:3。(4)除非是特殊原因,他如此固执己见,他们最后又同意这门婚事, 这些显然都是不合宜的。不过这也说明他们体谅他的感情,堪称父母的楷模,在儿女择偶的事上 不无故反对,不断然否决,尤其是当儿女的请求相当及时而又负责的时候。当儿女的固然应当在 主里听从父母(以弗所书 6:1),当父母的,也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歌罗西书 3:21)。这位拿细耳人顺从父母,征求他们同意,不擅自做主,这不但是所有年轻人的榜样,也 预表圣童耶稣;耶稣也同他父母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路加福音 2:51)。 2.但这里却说这桩婚事是出于耶和华(第 4 节)。神不但在后来利用这件事来达到攻击非利士人 的目的,也感动参孙的心作此选择,好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娶非利士人为妻,这件事本身并非 恶事。律法上有此禁令,是因为这有可能被拜偶像的人所伤;若没有这样的危险,反倒有机会为 以色列民的利益而攻击他们,律法的禁令便可撇弃。前面说(13:25)耶和华的灵开始感动他; 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作此选择的时候应该感觉到圣灵在感动他,否则他必会采纳父母的劝言,而他 若不告诉他们这事出于耶和华,他们最后也不会同意。这件事使他开始有机会和非利士人来往, 也就有了挑衅他们的机会,不然就没有机会。看来非利士人欺压以色列,不是派大军前来,而是 时而大时而小的掳掠群体不断偷袭。所以参孙也用同样的方式对付他们;先通过联姻与他们扯上 关系,然后就成了他们肋上的刺。耶稣基督为拯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界,赶出这世界的王(约 翰福音 12:31),亲自来到世上,尽管这世界充满污秽和敌视;并且他既取了人的形象,从某种 意义上说乃是与人扯上关系,为的是消灭我们属灵争战的仇敌,用他自己的膀臂做成拯救之工。 II.参孙因着这特殊机会,被激发受鼓舞,要攻击非利士人。神既有意要他成就此事,就在呼召他 的时候,特地促使两件事发生,为他作准备: 1.赐给他能力,在去亭拿途中打死了一只狮子(第 5-6 节)。许多人不敢做,只因不知道自己的 力量。神让参孙知道靠着耶和华之灵的力量意味着什么,乃至他即便遇到天大的困难,也能坦然 面对。大卫后来彻底消灭了非利士人,他也是先在狮子和熊身上小试身手,由此断定那些未受割 礼的非利士人也不过如此,想必参孙也是这样想的;参考撒母耳记上 17:36。(1)参孙遇见狮 子,形势紧急。那是一只少壮狮子,就是最凶悍的一种,向他扑来,向猎物发出吼叫,眼睛直盯 着他;原文作:他吼叫着迎上来。参孙当时独自一人在葡萄园,漫步离开了父母(他们走大 路),可能想吃葡萄。当子女的若一味贪图自由,离开聪明虔诚父母的看顾和保护,那就是不知 道吼叫的狮子是多么危险,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年轻人不知道狮子蹲伏在葡萄园,就是那红酒 园,与潜伏在草地里的蛇一样危险。参孙若在路上遇见狮子,也许还能得神的帮助或人的帮助, 比这偏僻的葡萄园强一些。(2)但这其中有特别的天意,这场遭遇战越是凶险,他得胜就越精 彩。参孙不费吹灰之力,勒死了狮子,撕开他的喉咙,如同小羊羔一般,而且他赤手空拳,不但 没有刀没有箭,就连木棍短刀都没有,乃是手无器械。基督在刚开始传道的时候也与吼叫的狮子 较量过,并且胜了他(马太福音 4:1 等);后来他又掳掠执政的,掌权的,凭自己的能力向他们 夸胜,不靠任何器械。他因自己的能力显为至高(诗篇 21:13)。更加难得的是,参孙胜过了狮 子,却一点不张扬,就连父母他也没有告诉;要是换作别人,这样的事很快就会传遍全国。伟大 作为的桂冠,在于谦逊低调。 2.为他在死狮里留下蜂蜜,他再次下去时得着(第 8-9 节)。他下一次去娶亲时,父母与他同 往,他出于好奇,转进他杀狮子的葡萄园,也许一见那地,便想起那次大拯救的怜悯,便在那里 庄重感谢神。若能这样常常想起神以往的恩惠,那是一件美事。他找到了狮身;可能肉已被飞鸟 或别的捕食走兽吃尽,大群蜜蜂竟在骨架里筑起了蜂巢,产了很多蜂蜜;蜂蜜是迦南地的主要产 品之一,那里蜂蜜极多,乃至那地称为流奶与蜜之地。这蜂巢若是有主人,非参孙莫属,于是他 就伸手取蜜。想必这样会招来蜜蜂,但他连狮子的铁爪都不怕,怎么会怕蜜蜂的刺呢?他胜过了 狮子,便有勇气面对非利士巨人,不怕他们力大凶猛,如今又端了蜂巢,学会不惧怕密密麻麻的

非利士人,他们如同蜂子围绕我,但他靠耶和华的名,必剿灭他们(诗篇 118:12)。所找到的 蜂蜜:(1)他自己吃了,并不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不洁动物的骸骨和人的骸骨不同,没有不洁 净的问题。施洗约翰乃是新约的拿细耳人;他以吃野蜜为生。(2)他又给父母,他们也吃了;他 没有独自一人吃。你得了蜜吗?只可吃够而已(箴言 25:16),不可多吃。他请父母与他共享。 当儿女的,应当用自己的劳动果实来孝敬父母,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提摩太前书 5:4)。 若有人藉着神的恩典,在信仰中尝到了甜头,愿他们与亲友分享自己的经验,邀请他们共享。他 没有告诉父母蜂蜜从何处来,免得他们吃的时候有顾虑。皓尔主教在此注释道:若有人拒绝享用 神的恩赐,只因所得恩赐的器皿有问题,那就是智慧不足,猜疑有余,比不上参孙。这蜂蜜虽出 自死狮,仍是蜂蜜。我们的主耶稣既然胜过了撒但那吼叫的狮子,信徒就在死狮里得着蜂蜜,从 那场胜仗中得着极大的力量和满足,足够自己享用,也足够朋友享用。 参孙的谜语;杀戮非利士人(主前 1141 年) 10 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11 众人看见参孙, 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12 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 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13 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 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14 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 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15 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 「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 要夺我们所有的吗?」16 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 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17 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 本国的人。18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甚么比蜜还甜呢?有甚么比狮 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19 耶和华的 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 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20 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这里说的是参孙的婚宴,以及这场婚宴给他带来的袭击非利士人的机会。 I.参孙按当地的习俗,设摆婚宴,持续了七日(第 10 节)。他虽是拿细耳人,但在这种性质的事 上,他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和别人一样,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信仰从未要求抵挡所在 地的一般风俗,正相反,口称有信仰的,若给人落下把柄,说他们贪婪、偷偷摸摸、脾气古怪, 那反倒是信仰的耻辱。义人应当努力使自己平易近人。 II.他妻子的亲戚按当地的习俗前来祝贺,还请来了三十个年轻人在婚宴上作他的陪伴,好比伴郎 一般(第 11 节):众人看见参孙,何等英俊,相貌堂堂,就请来这些人表示尊敬,又在言谈中向 他学习,提高自我。也可能他们见他身强力壮,便请来这些人,名为同伴,实际上是提防他,看 他有何动静。他们对他十分妒忌,若知道他胜了狮子,定会更加妒忌,所以他隐而不言。非利士 人献殷勤,往往是包藏祸心。 III.参孙款待他们,给他们出了一个谜语,还打赌说他们七日内猜不出谜底(第 12-14 节)。看来 这样的事在类似场合下历史悠久,朋友聚集一堂,为营造氛围,不光是吃喝,如帕特里克主教所 言,也不全是顾及感觉上的满足,诸如音乐、跳舞、表演等,也会提问,以此试验并提高各自的 知识水平。聪明人以智慧为上,这是合宜的,可惜如今这败坏的世道完全不同,只顾寻欢作乐, 禽兽不如,直到理性全无,智慧沉沦。1.参孙的谜语是他自己发明的,源自他做成的事:吃的从 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猜猜这谜语,是什么?捕食动物不会给人吃,但却是吃的从吃者出 来;强壮动物活着的时候盛气凌人,死后往往刺鼻难闻,好比马匹,但却是甜的从强者出来,亚 兰文和阿拉伯文译本作:甜的从苦者出来。其实只要想想何为最强的吃者,何为最甜的食物,便 可猜出谜语来,当地人对狮子和蜂蜜并不陌生,不必绞尽脑汁;倘若谜语解开,他便可趁机将谜 语的出处说出来。这谜语可在很多方面应用于神行事和施恩的法则。神按他的旨意,为他教会和 百姓的缘故,使坏事变为好事,使行将灭绝他们的事转变为对他们有益的事,使他们的仇敌为他 们所用,使人的忿怒成全神的荣美,这些都是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参考腓立比书

1:12。2.他提出的赌注对他影响更大,对他们相对小一点,因为他是以一敌三十。这不是赌天 意,也不是掷骰子玩牌,而是考验他们的才智,不过是奖励聪明的,羞辱愚蒙的。 IV.他的同伴猜不出来,就要求他妻子从他探出谜底来(第 15 节)。可能他们真的很迟钝,也可 能当时刚好特别糊涂,三十人中竟无一人在指定时间想到如此简单的答案来:有什么比蜜还甜 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他们论心计论手段,似乎极为野蛮,竟然威胁新娘,若不向新郎耍手 段探出谜底,就要用火烧她和她父家。还有比这更野蛮的吗?开不起玩笑已是可鄙,宁可大动干 戈也不愿承认自己无知,不愿输掉这小小的赌注,这样的人实在不值得交往;探知了谜底,才来 解谜语,这样做一点都不光彩。此外,挑唆参孙的妻子背叛丈夫,还假意说与她利益相同,胜过 她丈夫,这样的做法更是恶毒得很。她既已嫁人,就不该记念自己的民(诗篇 45:10)。而最惨 无人道的是,他们竟然威胁她,说若不就范,就将她和她父家烧死,而这一切只为不愿每人失去 一件里衣和一件外衣: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输不起的,就不该拿出来赌。 V.他妻子迫于无奈,就从他探听得了谜底。那是第七天,就是七日的第七日(如莱福特博士所猜 想的),而他们威胁她欺骗丈夫是在婚宴的第四天1(第 15 节);1.她欺骗起来,手段极其巧妙 (第 16 节),假意不再信他爱她,除非告诉她一件事。她料定他不能容忍自己的爱受到质疑,所 以若真能引他上钩,那就要这样说:“如果你拒绝不说,那你是恨我,不是爱我;”其实应该是 他说:“你若再问,那才是恨我,不是爱我。”他不愿让她怀疑自己真心,就告诉她说连他父母 都没有说,尽管他对他们很放心。这一招不灵,她就尝试眼泪的效应: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婚宴 余剩的几天,她天天都哭;新娘的眼泪想必很煞风景,她宁可煞风景,也要满足同乡的要求(第 17 节)。2.她终于如愿以偿;他被拗不过,就把谜底告诉了她;想必她一定是保证不说出去,但 仍是立即告诉了本国的人;他岂能相信一个非利士人呢?参考弥迦书 7:5-6。谜语解开了(第 18 节):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蜜还好吃呢?参考箴言 24:13。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有什 么比狮子更能吞吃呢?参孙虽有理由争辩,因为谜语不是他们猜出来的(当时的约定是要他们自 己猜出来;第 12 节),而是别人告诉他们的,但他很大方,竟承认他们赢了。他只是觉得应该告 诉他们真相: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若非利用我妻子,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撒但若 不用我们败坏本性的母牛犊耕地,他的试探就不能伤害我们。 VI.参孙抢夺了其他非利士人,将所得来的,向这些人交付了赌金(第 19 节)。他趁此机会与非 利士人相争,就下到非利士人的城邑亚实基伦,可能他知道当时正在搞大型庆典活动,有许多人 聚集在那里;他选了其中三十人,杀了他们,夺了他们的衣服,给了那些解谜语的。总的来说, 这还是非利士人输了,因为一条性命的价值远超过他们所赢来的衣物:身体胜于衣裳(马太福音 6:25)。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他,赐给他权柄,也赐给他能力,做成他所做的。 VII.这证明是个好机会,使参孙断刚刚建立的婚姻关系。他见同伴欺负他,妻子背叛他,于是就发 怒(第 19 节)。向非利士人发怒,总强如向他们示爱,因为一旦与他们连合,就很可能落入他们 的网罗。他受了他们的委屈,就上父家去了。当我们在世遇到不仁不义的事,或对这个世界极其 失望,若能有这样好的想法,能藉着信心和祷告回归我们天父的家,在那里安息,那就是美事。 旅途上的挫折应当使我们爱慕自己的家,渴望回去。他刚离开,他的妻子就被安排嫁给了别人 (第 20 节)。她欺骗了他,在他抽身离去,明显表示愤怒的时候,她不但没有请求他原谅,反倒 立即嫁给了婚宴上的一位宾客,作过新郎朋友的;也许她过于爱他,过于迁就他,不惜欺骗丈夫 探听谜底。可见世人极其靠不住,你与他为友,他却反过来与你为敌。


← 第13章
返回士师记目录
第15章 →

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