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本章说的是另一位以色列的士师耶弗他的故事,他的名字出现在旧约因信行大事的伟人之列(希 伯来书 11:32),尽管他蒙召的经历不像其他伟人那样异乎寻常。这里说的是:I.他的身世颇为 艰难(第 1-3 节)。II.基列人推举他为元帅抵挡亚扪人,他与他们谈条件(第 4-11 节)。III.他和 亚扪人的王就两国的权益问题展开谈判,希望借此解决纠纷,避免流血(第 12-28 节)。IV.他与 亚扪人打仗,并立下重誓(第 29-31 节);他英勇作战(第 32 节),大获全胜(第 33 节)。V. 回到家中因自己所立下的重誓而陷入两难(第 34-40 节)。 耶弗他升为高(主前 1143 年) 1 基列人耶弗他是个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的儿子。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2 基列的妻也生了几个儿 子:他妻所生的儿子长大了,就赶逐耶弗他,说:「你不可在我们父家承受产业,因为你是妓女 的儿子。」3 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去住在陀伯地,有些匪徒到他那里聚集,与他一同出入。
前章结尾处说到基列的首领和百姓商议挂帅人选,并作出决定,若有人带领他们的军队打败亚扪 人,就一致推举他当基列所有居民的首领。这项任务极其艰巨,只要有人愿意担当,用这样的建 议来鼓励他,也是理所当然。当时,基列人耶弗他是个公认的大能勇士,是个极为合适的人选, 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但他有三个不利因素:1.他是妓女的儿子(第 1 节),是外女的儿子1(第 2 节),非妻非妾;有人认为他母亲是个外邦人;约瑟夫也这样认为,说他论母亲应该算是外邦 人。犹太人说他是以实玛利人。母亲是妓女,这虽不是他的错,但却成了他的羞辱。人的父母出 身不光彩,不可嘲笑他们,只要他们发奋努力,便可将羞辱滚去。妓女的儿子若重生,若从上头 生,也必蒙神悦纳,与别人一同得着神儿女的自由荣耀。耶弗他不能用律法书上的话向他的仇敌 亚扪人宣告他们不可入耶和华的会,因为同一段话中也出现了令他自己难堪的话,就是私生子不 可入耶和华的会(申命记 23:2-3)。但如果律法书上的意思只是说乱伦所生的不可入耶和华的 会(很有可能是这个意思),而不是犯奸淫罪所生的,那么他就不在被禁止的范围内。2.他被自 己的兄弟赶出家园。他父亲之妻所生的众子仗着律法的权势,将他赶出去,不准他承受产业,不 考虑他的特殊才能(第 2 节);就他的才能而言,倘若不计较他是私生子,不另眼相看,他本可 成为家中的力量和妆饰。谁能料到这个被弃的年轻人,居然成了以色列的拯救者,以色列的士 师;神要叫人升为高,常常先叫他们降为卑,又叫匠人所弃的石头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约瑟、 摩西和大卫这三位杰出的以色列民的牧者,都曾被人所弃,然后才蒙神所召,成就大事。3.他被 赶出以后,聚集了一帮匪徒(第 3 节)。他虽被自己的兄弟赶出来,但他胸怀大志,不甘心劳累 乞讨,而是靠勇力生存;不少为生活所困、又志同道合的,见他如此英勇,就来投靠他。这些人 在此称为匪徒,指的是败了家产、另寻出路的人。他们跟随他左右,不是打家劫舍,而是以打猎 为生,也许还屡次打入以色列民应得却尚未得的地区。这就是要拯救以色列的人。百姓因拜偶像 沦为淫妇之子,又离弃神和他的约,神见他们悔改就拯救他们,但神启用了一个被赶逐的私生子 来拯救他们,为的是叫他们自卑,想起自己的罪来。 4 过了些日子,亚扪人攻打以色列。5 亚扪人攻打以色列的时候,基列的长老到陀伯地去,要叫耶 弗他回来;6 对耶弗他说:「请你来作我们的元帅,我们好与亚扪人争战。」7 耶弗他回答基列的 长老说:「从前你们不是恨我、赶逐我出离父家吗?现在你们遭遇急难为何到我这里来呢?」8 基列的长老回答耶弗他说:「现在我们到你这里来,是要你同我们去,与亚扪人争战;你可以作 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9 耶弗他对基列的长老说:「你们叫我回去,与亚扪人争战,耶和华把 他交给我,我可以作你们的领袖吗?」10 基列的长老回答耶弗他说:「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作见 证,我们必定照你的话行。」11 于是耶弗他同基列的长老回去,百姓就立耶弗他作领袖、作元 帅。耶弗他在米斯巴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 这里说的是:I.亚扪人入侵,以色列人苦不堪言(第 4 节)。也许这次入侵,就是前面说的那次 (10:17):当时亚扪人聚集,安营在基列。这里所说的:过了些日子,指的是耶弗他被赶逐之 后;他被赶出,大大蒙羞,过了许多日,又被迎回,大得尊荣。 II.众长老前来讨好耶弗他,请他出来相助。他们不是写信给他,也不是派使者,而是亲自前往, 容不得他拒绝,并且事态紧急,刻不容缓。所给他的差事是:请你来作我们的元帅(第 6 节)。 他们深知民中无人能当此大任,实际上也是承认自己不能担当;他们知道他很勇敢,善用刀枪, 非此人出马不行。由此可见神要人成就他的工,必先预备他们,劳其心志,才堪大用。倘若耶弗 他没有被兄弟所挤兑,就没有机会练就一身本领,也就不能崭露头角,出人头地。正是:吃的从 吃者出来(14:14)。以色列人聚集安营(10:17),但军中无帅,好比群龙无首;于是众长老 说:请你来作我们的元帅,我们好与亚扪人争战。可见政府管理体系是不可或缺的;他们心虽有 余,却深知没有元帅统领,无法获胜。任何社团都是如此,有人治理,有人听从,任何团体都愿 恳请有人为首,而不是无政府状态。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为我们有政府,有一个好的政府。 III.耶弗他不愿领命,理由是:从前你们不是恨我、赶逐我吗?也许这些长老中有他的兄弟,也可 能这些长老任由他的兄弟欺负他,没有为他主持公道(他们本当如此,因为他们的职责就是为贫 寒的人和孤儿伸冤;诗篇 82:3-4);所以他被赶出,长老也有错,他这样指责他们,是合情合
钦定本将第 2 节后半句中的“因为你是妓女的儿子”译为“因为你是外女的儿子”。 1
理的。掌权者若有权保护受伤害的,却无视他们的疾苦,那就好比是自己伤害他们。“从前你们 恨我,赶逐我,如今我怎能相信你们的提议是出于真心呢?你们岂能指望我相助呢?”这不是说 耶弗他不愿为国效力,而是他觉得有必要叫他们想起以往不仁不义,叫他们认罪,将来多多意识 到自己的职责。约瑟也是这样,先叫自己的兄弟谦卑下来,然后才相认。基列人和耶弗他之间的 纠纷,与当时以色列民和神之间的光景有点像。他们拜偶像,把神赶出去,遇到了苦难却又来求 他相助;神告诉他们,他本可凭公义拒绝他们的要求,但他却凭恩典拯救了他们。耶弗他也是如 此。许多人轻看神,轻看义人,直到陷入苦难,那时才渴望神的怜悯,渴望义人的代求。 IV.他们再三恳请他出来(第 8 节)。“我们先前确实冤枉了你,但为表示诚心悔改补过,现在我 们到你这里来,把尊荣加给你,望能抹去以往的羞辱。”1.但愿这件事告诫我们,不可轻看或欺 负貌似卑微的人,不可仗势欺人,因为无论现在如何,将来也许用得着他们,有求于他们。不可 与人为敌,这是智慧,因为世事难料,倘若将来落难,说不定又很想与他为友。2.但愿这件事能 鼓励被轻看、被恶待的人。愿他们以谦卑、喜乐的心忍受,仰望神使他们在默默无闻中发出光 来。福勒在他的《毗斯迦眺望》一书中对这个故事作了如下的注释:“美德迟早要升为高,即便 遭人痛恨,在有需要的时候,人们不得不推崇美德。”那时更显出美德的尊荣。 V.他和他们谈条件。前面他指出他们伤害过他,但既然他们悔改,他就宽宏大量,不再计较。以 色列人曾多次冒犯神,神都饶恕他们(10:16),耶弗他也饶恕他们。不过他觉得为了将来的缘 故,应该与他们谈好条件,因为他有理由相信眼前这些人不可靠。1.他向他们提出一个公平的问 题(第 9 节)。他对获胜没有太大把握,深知公义的神为了惩罚以色列人,可以任由亚扪人获 胜,所以他用了一个“如果”。他对自己没有一点把握,即便获胜,也是耶和华把他们交给他, 由此他提醒同胞要仰望神,唯有他才能裁定纠纷,使人得胜。“请你们说清楚,倘若神赐福给 我,使我得胜归来,我真的可以作你们的领袖吗?倘若我奉神的名救了你们,我可以奉神的名推 行改革吗?”同样的问题也应当摆在那些渴望基督救恩的人面前:倘若他救了你,你愿意他管理 你吗?若要他救你,没有别的条件。倘若他使你蒙福,岂不也要使你成圣吗?倘若他成了你的帮 助,岂不也要当你的头吗?2.他们立即满口答应(第 10 节):“我们必定照你的话行;你在打仗 的时候带领我们,在和平的时候也必带领我们。”他们毫不犹豫答应了。这件事显而易见,不必 讨论,当时又是十万火急,不可耽延。他们知道自己有权为他们所代表的民达成协议,于是就起 誓道: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作见证。他们仰望无所不知的神,见证他们眼下是诚实的,又仰望公 义的神,倘若日后食言,神必追讨。原文的意思是: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听见。我们无论说什么 话,都应当记住神听得见,所以要谨慎自己的言语。于是耶弗他和基列人达成了共识,后来似乎 全以色列人也都同意,因为后来说他当了以色列的士师(12:7)。于是他同众长老回去(第 11 节),来到他们聚集的地方(10:17),众人同意立他作领袖、作元帅,也就确认他们的代表和 他之间的约定生效,就是他不但现在当元帅,还要终生管理他们。耶弗他为了这一点荣耀,尚且 愿意为他们冒生命危险(12:3),而基督将生命的冠冕应许给凡得胜的,我们在属灵争战中稍微 受挫,岂可灰心丧气呢? VI.耶弗他在这件大事上虔诚仰望神(第 11 节):在米斯巴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 就是说,他一旦升为高,就立即退到无人处向神祷告,且在祷告中将整件事摆在神面前,包括如 何被推举当了首领,也包括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一向仰望耶和华,做任何事都离不开神,他 不倚靠自己的智慧和勇力,而是倚靠神,倚靠神的恩惠。他将自己的想法和担忧在神面前全都倾 倒出来;神允许我们向他倾心吐意。1.“耶和华啊,众人推举我当领袖,你是否认同?是否认我 在你以下当你百姓的领袖,是否认我为你的缘故当你百姓的领袖?”公义的神责备以色列说:他 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何西阿书 8:4)。耶弗他说:“耶和华啊,你若不认同,我就不当他们的 领袖;你若不同意,我就不接受他们的请求。”亚比米勒要是能这样行,也许就会亨通。2.“耶 和华啊,他们要我当元帅,领他们出去与亚扪人打仗;你能与我同在吗?你会在我前头行吗?你 要是不去,我也不去。耶和华啊,求你使我坚信这件事是正义的,求你确保我马到成功。”这是 个少有的榜样,人人应当效法,当官的尤其应当效法;但愿我们凡事求告神,寻求他的恩惠,求 问他口中的旨意,与他同行;这样才能凡事顺利。就这样,耶弗他凭借祷告宣告开战。以这样的 虔诚开头,往往结果也辉煌。
与亚扪人争战(主前 1143 年) 12 耶弗他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说:「你与我有甚么相干,竟来到我国中攻打我呢?」13 亚 扪人的王回答耶弗他的使者说:「因为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的时候占据我的地,从亚嫩河到雅博 河,直到约旦河。现在你要好好地将这地归还吧!」14 耶弗他又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15 对 他说:「耶弗他如此说,以色列人并没有占据摩押地和亚扪人的地。16 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乃是 经过旷野到红海,来到加低斯,17 就打发使者去见以东王,说:『求你容我从你的地经过。』以 东王却不应允。又照样打发使者去见摩押王,他也不允准。以色列人就住在加低斯。18 他们又经 过旷野,绕着以东和摩押地,从摩押地的东边过来,在亚嫩河边安营,并没有入摩押的境内,因 为亚嫩河是摩押的边界。19 以色列人打发使者去见亚摩利王西宏,就是希实本的王,对他说: 『求你容我们从你的地经过,往我们自己的地方去。』20 西宏却不信服以色列人,不容他们经过 他的境界,乃招聚他的众民在雅杂安营,与以色列人争战。21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将西宏和他的 众民都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以色列人就击杀他们,得了亚摩利人的全地:22 从亚嫩河到雅博河, 从旷野直到约旦河。23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在他百姓以色列面前赶出亚摩利人,你竟要得他们的 地吗?24 你的神基抹所赐你的地你不是得为业吗?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面前所赶出的人,我 们就得他的地。25 难道你比摩押王西拨的儿子巴勒还强吗?他曾与以色列人争竞,或是与他们争 战吗?26 以色列人住希实本和属希实本的乡村,亚罗珥和属亚罗珥的乡村,并沿亚嫩河的一切城 邑,已经有三百年了;在这三百年之内,你们为甚么没有取回这些地方呢?27 原来我没有得罪 你,你却攻打我,恶待我。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28 但亚 扪人的王不肯听耶弗他打发人说的话。 这里说的是新任以色列士师的耶弗他和亚扪王(没有提他的名)谈判,尽可能解决两国纠纷,避 免刀兵相见。 I.耶弗他像是个有权柄的,派人去见亚扪王,要求他给出入侵以色列地的理由;在这场争战中亚扪 是入侵者:“你与我有什么相干,竟来到我国中攻打我呢(第 12 节)?倘若是我先来骚扰你,那 你来攻打我,还算说得过去,武力入侵,只能用武力反制,别无他法;但你气势汹汹来到我国 中,是何道理?”他称为我国,乃是奉神的名,也是奉以色列的名。耶弗他所提出的要求很公 正,表示:1.耶弗他不喜爱打仗,他虽是大能的勇士,却很愿意和平解决争端。若能劝说入侵者 退兵,他就不愿用刀剑赶他们走。战争应当是最后解决办法,要等所有其他办法都尝试过、都不 管用,才可使用。打仗是君王的最后一招。这条法则写入法律,应当遵守。司法刀剑和战争刀剑 都不可轻易使用,争竞各方应当先尝试用相对温和的方法彼此了解,解决争端;参考哥林多前书 6:1。2.耶弗他喜爱公平,一心以公义为上。亚扪人若能证明以色列人伤害了他们,他愿意归还 亚扪人的权益。如若不然,他们既然是入侵者,那就明显是他们伤害以色列,他也就要维护以色 列的权益。我们在任何事上,都应当受正义感的引导和约束。 II.亚扪王这才提出他的要求;他本该在出兵之前就提出来(第 13 节)。他的借口是:“以色列很 早以前就夺了我的领土,如今我要收复这些土地。”我们有理由相信亚扪人攻打以色列,纯粹是 为了掳掠,靠抢夺而致富,就如先前伊矶伦作王的时候那样(3:13),当时无人去质问他们,但 事情是明摆着的;此番耶弗他提出质问,他们不敢承认自己的真正意图,于是就翻看古旧记录, 查询古时传说,从中找出这点理由来搪塞,给自己的侵略行径披上公平的外衣。即便是大大伤害 人的,心中也有这样的正义感,表面上装得像是公义的。你要好好地将这地归还。可见我们在世 的财富是何等飘忽不定;满以为是属于自己的,也会有人提出异议,要从我们手中夺去。进了天 上迦南,就不必担心有人质疑产权。 III.耶弗他详尽回答了他们的要求,指出这完全是不公平的无理要求;亚嫩河和雅博河之间的地当 时属于流便和迦得支派,亚扪人无权索取。他像是非常熟悉本国的历史,在此指出: 1.以色列从未占据摩押和亚扪一寸土地。他同时提到摩押和亚扪,因为两国是兄弟,都是罗得的 后代,又是近邻,有共同的利益,膜拜同一个神基抹,有时还在同一位王的治下。这些有争议的 地区,并非以色列人从摩押人或亚扪人手里夺来(神曾特别嘱咐不可扰害摩押人和亚扪人;申命 记 2:9,19,他们也都严格遵守了);这些地区当时被亚摩利人的西宏王所占领,以色列人从他
手里夺地,那是在情理之中。即便这些地是在以色列人尚未来到以前,由亚摩利人从摩押人或亚 扪人那里夺去的(看来是这么回事;民数记 21:26;约书亚记 13:25),以色列人对此无需过 问。倘若亚扪人把自己的地和产权丢给了亚摩利人,以色列人没有义务替他们夺回。他们只为自 己打仗夺地,不为别民。这是他的第一条理由:说以色列人夺亚扪人的地,这罪名不成立。 2.以色列从未侵占过别国的领土,除了那当灭的、被咒诅的迦南后裔(亚摩利人是其中的一支; 创世记 10:16),他们甚至没有强行穿过以扫后裔以东人的地,也没有强行穿过罗得后裔摩押人 的地;虽长途跋涉穿过旷野,极其疲倦(第 16 节),但以东王和摩押王先后不许以色列人借道而 行(第 17 节),他们虽疲惫不堪,仍不愿得罪他们,情愿绕开以东地和摩押地,不靠近他们的领 土(第 18 节)。注意:平时行为端庄的,一旦有人指控他们不仁不义,便可因此得安慰。这样便 可证出我的公义来(创世记 30:33),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得前书 2:15)。 3.以色列从亚摩利人手里夺地那场战争是西宏王引发的,不是以色列人(第 19-20 节)。以色列 人派人去谦卑请求穿过他的地,并且保证行进中秋毫无犯。他们说:“求你容我们从你的地经 过,往我们自己的地方去,就是迦南地,唯一可称为我们的地,就是迦南;我们正向那里挺进, 无意在这里定居。”但西宏不但不许他们经过,和以东并摩押人一样(倘若他只是不许经过,也 许以色列人仍会绕道而行),还要集结他一切兵力,来和以色列打仗(第 20 节),不只是不准他 们进入领土,还要把他们从世上剪除(民数记 21:23-24),一心要除灭他们(第 20 节)。以色 列与他们打仗,完全是正当的自我防卫,并且既然全线击溃了他的大军,就乘势夺了他丢弃了的 地,报仇雪恨,尽在情理之中。所以以色列人得了这地,并拥有无可争议的产权;亚扪人提出质 疑,那是不讲道理,因为那时的居民是亚摩利人,以色列人所夺的完全是他们的领土,他们的疆 界(第 21-22 节)。 4.他声称以色列人夺地是奉了王命(第 23-24 节)。不是以色列要夺地(他们经过旷野,疲惫不 堪,不适合立即打仗),而是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万邦的王,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于他,是他 赶走了亚摩利人,将以色列栽于此地,替代亚摩利人。神明确将这地的所有权转给了他们,叫他 们在世人面前当之无愧:我已将亚摩利人希实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申命记 2:24); 他把这地赐给他们,使他们虽多有劣势,仍彻底打败了当时的居民。“神用如此特别的方式把这 地赐给我们,他的意思怎么可能是叫我们再还给摩押人或亚扪人呢?不能,我们珍惜神的恩惠, 决不轻易放弃。”为了证明他所言不差,他提出了一个反制的论点:你的神基抹所赐你的地你不 是得为业吗?他不但以世人的普通思维方式为依据,来坚持自己的立场,还以列国的普通宗教为 依据,他们都极为看重自己的神所赐的。这不说明耶弗他认基抹是神,那只是你的神,外邦人膜 拜这些不能降灾赐福的假神,以为自己所有的都从这些假神而来(这是我所爱的给我为赏赐;何 西阿书 2:12;参考士师记 16:24),并以此为依据,要牢牢抓住,只因这是神明所赐的。“你 以为这样,产权就是你的,但这岂不是我们的吗?”亚扪人将原居民赶出去,以为是他们的神基 抹帮的忙,实际上这是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替他们成就的,正如申命记 2:19-21 所言。耶弗他说: “如今我们对自己的土地拥有主权,好比你对你的地拥有主权。”注意:合法拥有神所赐的,从 他领受,为他所用,为他的缘故持守,又在他呼召的时候甘愿放弃,这是尊重神、以神为神的体 现。他赐给我们,为的是拥有,而不是以此为乐;要单单以他为乐。 5.他声称这是既成事实。(1)自从他们进入该地区,从未有人质疑过他们的主权(第 25 节)。 “当时的摩押王是巴勒,亚摩利人从摩押夺了大片土地,如果巴勒反对我们定居的话,应该是他 最有可能也最有能力与我们作对,但他却按兵不动,从未主动与以色列闹别扭。”他知道是自己 把地丢给了亚摩利人,要不回来,不得不承认以色列人从亚摩利人夺地是公平的,所以他只关心 守住自己所剩下的,从未声称对失地有主权。参考民数记 22:2-3。“当时他承认神有权分配列 国的疆界,难道你不承认吗?”(2)以色列定居以后从未受过骚扰(第 26 节)。他声称他们拥 有此地已有三百年,亚扪人在这段时间从未试图收回,即便后来有了能力压迫以色列人,也没有 想过要收回(3:13-14)。主权问题即便刚开始有疑问(但他已证明没有疑问),但这么多代无 人过问,自然亚扪人的后裔就永远不得入内。产权问题长久无人质疑,说明不容置疑。 6.耶弗他列出这些论点,证明他自己无罪(“我并没有夺你的地,也没有不归还;若是我夺的, 我必立即归还”),亚扪人有罪:“你却攻打我,恶待我,神必追讨你的罪(第 27 节)。”这番
话似乎说明以色列人在兴旺强盛的日子(士师时期也出现过兴旺强盛的日子)对邻国仍然循规蹈 矩,从未惹怒过他们,也从未欺压过他们(没有报复,也没有以推广信仰为由),乃至亚扪王要 寻隙挑起争端,不得不回溯三百年找借口。神的百姓无可指摘,不伤害人,这是合宜的。 7.耶弗他仰仗神和他的刀剑来解决纠纷(第 27-28 节):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判断是非。他将 这件事庄严呈到审判天地的主面前,目的是阻止亚扪人进军,希望他们意识到自己理亏,就不得 不退兵;而如果他们一意孤行,耶弗他就有理由将他们消灭制伏。注意:战争是向天诉求,向审 判全地的神诉求,战争的胜负在他手里。倘若有权益方面的纠纷,就应当请求他出面裁定。倘若 显而易见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被剥夺,就应当求他伸冤,扬善惩恶。司法的刀剑专为不法不服的个 人预备(提摩太前书 1:9),而战争的刀剑则是专为不法不服的君王和国家预备。所以在争战 中,应当时时仰望神;倘若渴望或指望神袒护不义之人,那是痴心妄想。 耶弗他的言辞和论证没有说动亚扪人的王;他们欺压以色列人十八年(10:8),抢夺掳掠,得了 很多甜头;以前只是用以色列人的果实来肥己,这次更是指望占有他们的果树。亚扪王不听耶弗 他的话,心里刚硬,终于灭亡。 耶弗他的誓言(主前 1143 年) 29 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来到基列的米斯巴,又从米斯巴来到亚 扪人那里。30 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 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甚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32 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33 他就大大杀败他们, 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 女。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 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36 他女儿回答说:「父啊,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 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37 又对父亲说:「有一 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38 耶弗他说:「你去 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 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40 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 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这里说的是耶弗他大获全胜,但却因为一个不合时宜的誓言,令他极其苦闷,无心欢庆。 I.耶弗他的胜仗干净利落,极为光荣,他因为据理力争而声名大振,神因为秉持正义也得了荣耀。 1.神赐给他圣善的灵,他就大有能力(第 29 节)。众人一致推举他为首领,说明他上阵打仗的呼 召十分清楚,亚扪王顽固不听他的劝言,说明他上阵打仗的缘由是正义的,加上耶和华的灵降在 他身上,大大发挥他本有的能力,从上头赋予他权能,使他比先前更为勇敢,更有智慧,更有圣 洁的热忱,抵挡他百姓的仇敌。神由此认同他的职责,确保他打胜仗。他大受激励,就不愿浪费 时间,决心上阵杀敌。这里特别提到他走哪条路靠近敌营,可能因为选择这条路线,表现出他因 为耶和华所赐的灵,格外有智慧;人若诚心跟随圣灵的脚步,就必蒙引导走正路。2.神使他大 胜,他就勇敢地乘胜追击(第 32 节):耶和华将亚扪人交在他手中,以此作出判决,判正义方胜 诉,叫那些无视理性能力的人尝尝战争能力的滋味;他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诗篇 9:4)。 耶弗他没有错过神赐给他的良机,他乘胜追击,大获全胜。他在战场上击溃了敌军,又追赶他 们,直到他们的城邑,杀了所有手里拿刀的,使他们不能再骚扰以色列(第 33 节)。看来他没有 将所有人赶尽杀绝,和约书亚毁灭当灭的国不同;他也没有占领他们的土地,尽管他们试图占领 以色列的地,他本可以此为由占他们的地;他只是确保要将他们制伏。别人试图伤害我们,我们 虽有理由保护自己的权益,却无权伤害他们。 II.耶弗他的誓言极其暗昧,模糊不清。他在出发离家时祷告,求神与他同在,又在暗中向神庄严 许愿,说倘若神施恩使他得胜归来,他就把家中第一个出来迎接他的人当作燔祭献给神。他回来 时,打胜仗的喜讯比他早一步传回家中,他自己的独生女为表达心中的喜乐,率先出来迎接他。
这使他极其为难,束手无策:女儿花了一段时间哀哭自己的不幸之后,便欣然顺服,成就了他的 誓言。 1.这个故事教给我们几个很好的功课。(1)就连诚信伟大的信徒,有时心中仍有不信和疑虑的残 余。耶弗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必获胜,特别是他发现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可到了关键时 刻,他却似乎有些犹豫了(第 30 节):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就如此如此。也许他的誓言 使他陷入网罗,意在管教他信心软弱,以为没有获胜的把握,除非向神献大礼。(2)不过我们在 追求或指望神怜悯的时候,若能向他许愿,愿意从事某项蒙悦纳的服事,那不失为美事;这不是 为了换取所渴望的恩惠,而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恩,内心愿意按所得的好处回报他。这是一种特 许的愿(利未记 27:2),所许的必须是直接关乎神的荣耀,关乎发展神国利益,或关乎在事奉 中提高自己,更好地尽自己先前的本份。(3)我们在特许之愿的事上要特别谨慎、通达,免得图 一时之快(哪怕是虔诚的热忱),反倒令良心不安,陷入困惑,最后不得不在使者面前说是错许 了(传道书 5:6)。人冒失说,这是圣物,不仔细考量,不顾自己是否具备还愿的能力,不加上 必要的条件和限制,许愿之后才查问,就是自陷网罗(箴言 20:25)。但愿我们在耶弗他这件事 上吸取教训。参考申命记 23:22。(4)倘若庄严向神许愿,就应当凭良心还愿,只要有可能, 只要合乎律法,再难再忧愁,也要做到。耶弗他深感自己理当信守誓言,我们也应当时常如此: 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第 35 节),就是说:“我自己无法挽回,太迟了;世上任 何权势都无法解除,无法将我赎回。”此事原在我能力范围内,由我作主(使徒行传 5:4),如 今却由不得我了。你们许愿,就当还愿(诗篇 76:11)。若轻慢神,就是自欺。倘若将此应用于 我们在领受圣餐时所起的誓,应用于在基督里和可怜的罪人所立的恩典之约,那是何等有力的论 点,叫人因着这些誓言受约束,抵挡罪孽,又是何等强烈的吸引力,叫人因之受约束,尽自己的 本份,对任何试探,又是何等现成的回应:“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只可向前。 我已许愿,就当还愿。我不敢在神面前出尔反尔。”(5)当儿女的在主里欣然顺服自己的父母, 这是合宜的,尤其要顺应他们为了神的荣耀、为了在家中持守信仰所立下的虔诚决心,尽管有时 较为严厉;譬如利甲子孙世世代代谨守祖先约拿达不准喝酒的吩咐(耶利米书 35:14),耶弗他 的女儿在此也是如此,她为了使父亲良心上过得去,为了神的荣耀,为了国家的荣耀,甘愿献出 自己(第 36 节):“你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我知道我在你眼中看为宝贵,但我深信神在你 眼中更宝贵。”当父亲的可以废去女儿所许的愿(民数记 30:5),但当女儿的却不可废去父亲 所许的愿,即便是这样的愿,也不可废去。这彰显了十诫中的第五条。(6)朋友的忧愁应当成为 我们的忧愁。她要去哀叹自己悲惨的命运,她的同伴与她同去,一同哀哭(第 38 节)。这些童女 和她同龄,常和她来往,她父亲一夜成名,想必人人都以为他回来不久,便可在她的婚宴上尽情 起舞,如今却极其失望,竟然要与她一同退到山里去,分担她的忧愁。若有人只能与我们一同欢 乐,不能与我们一同流泪,那就不配朋友的称呼。(7)为神和以色列的荣耀大发热心,尽管其中 多有软弱和愚昧,也值得永远纪念。以色列的女子每年举行盛会,纪念耶弗他的女儿,这是合宜 的;在神向以色列的仇敌报仇的时候,她能轻看自己的生命,像个高尚的女英雄(第 36 节)。她 看大众的利益胜过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例子十分少见,应当永远纪念。她是个女流,不能随父上 阵打仗,在战场上冒风险,但她用另一种方式甘冒更大的风险,要给他的胜仗锦上添花(也许她 知道这是在冒风险,既知道他所许的愿,就故意为之;因为他告诉她说:你使我甚是愁苦;第 35 节)。她因为胜利、因为民众得益而狂喜,甚至甘愿把自己献上当作感恩祭,觉得在这样的大事 上,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辞。她觉得这样死是光荣的,不是作为赎罪祭,为众人赎罪 (那样的荣耀单为基督存留),而是作为感恩祭,因为众人蒙了怜悯。(8)耶弗他在这件事上表 现出极大的忧愁,我们应当从中学会,倘若今世的夸胜之日在某种意义来说又成了忧愁之日,不 要觉得奇怪,总要存战兢而快乐(诗篇 2:11)。我们盼望将来夸胜的日子没有遗憾。 2.不过这个故事中也有不少难题,令学者们绞尽脑汁。我只是略微说一些,因为普尔先生1在他的 英文注释书中有极为详尽的讨论。 (1)很难说耶弗他到底如何用他女儿来还愿。[1.]有人觉得他只是将她关起来,终身为修女;因 为他所许的愿有一部份是不合律法的(不该将她献为燔祭),因而要按另一部份来办,就是将她
马太·普尔(1624-1679):英国新教神学家,圣经注释学家。 1
归给耶和华,就是使她与今生的事完全隔离,结果自然是不能出嫁,要一辈子潜心修行。支持这 样观点的理由是这里说她哀哭自己终为处女(第 37-38 节),终身没有亲近男子(第 39 节)。但 耶弗他若将她献了祭,她同样有理由哀哭,不是为自己的死而哀哭,那是为了荣耀神,她愿意欣 然领命,而是有一件事令她伤心难过,胜过其余的:她是父亲的独生孩子,父亲本指望通过她立 名立家,她既未婚,就没有子嗣继承父亲的尊贵和产业;所以第 34 节特别提到耶弗他除了她以 外,没有别的儿女。我也觉得耶弗他并非只是将她关起来,算是还愿或更确切地说,算是搪塞, 但我的理由是在整本旧约圣经的一切律法或习俗中,从未有过一点暗示,说独身是信仰的分支或 条款,也就是说,从未有过任何人,或男或女,因为终身不嫁娶就被视作更为圣洁,更加属神, 或被当作是归耶和华:关于祭司和拿细耳人的条例中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底波拉和户勒大都是女 先知,但经上特别提到二人都是有夫之妇。另外,她若只是终身不嫁,就不必求父亲给她两个月 时间哀哭:如果她要哀哭的话,可以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哀哭。她也不必与同伴难舍难分,因为持 这样观点的,将第 40 节理解为他们每年有四天时间来陪她说话,如我们的脚注所言。[2.]所以这 更像是他将她献上,当作燔祭,不折不扣地还了愿;律法书中有一条律例关乎被神咒诅而当灭的 人,说: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利未记 27:29),想必耶弗他误解了这条律例, 以为同样适用于因为许愿而当灭的人。;他又缺乏知识,不知道律法在这件事上给他权力,可将 她赎回。也许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给了他一些底气,使他觉得神若不悦纳他所许的祭物,必会差 遣天使阻止他的手,就如他阻止亚伯拉罕的手一样。倘若她果真是故意出来充当祭物(真有这样 的可能,谁知道呢),他以为这样便可水落石出。常言道,对方若同意,就不算伤害人。也许他 以为既无怒气又无邪恶,就不算谋杀,即便这是坏事,动机却是好的,也可成为圣洁;既然他已 许愿,他就宁可杀了女儿也不愿违背誓言;要怪就怪天意,因为她先出来迎接他,这乃是天意。 (2)但假设耶弗他真把他女儿献了祭,那么问题又来了,这样做是否合适。[1.]有人替他说话, 觉得他做得对,以神的荣耀为重,胜过世上最亲爱的人。他的名字还出现在凭信心行大事的著名 信徒之列(希伯来书 11:32)。并且这是他所行的大事之一。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经过了两个 月的思考和商议。受圣灵感动的圣经作者中,从未有人责备过他。这样的做法虽推崇父亲的权 柄,但若有人做了类似的事,则不可以此作为理由。他是个不同寻常的人。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 上。有许多细节我们今天也许已经无从知晓,这些细节加到一起,也许令其成为特例,成了合理 的事,但却不说明类似的事都合理。一些优秀的学者还将这次献祭看作是预表基督那大祭牲:他 无瑕疵,无罪污,和她一样,乃是个贞洁的童女;基督被他的父献上致死,为我们的缘故成了咒 诅,成了可憎的;他甘愿顺服父的意愿,像她一样: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福 音 26:39)。[2.]不过,大多数人还是指责耶弗他,说他不该匆忙许愿,更不该如此还愿。十诫 的第六诫说:不可杀人;神既然禁止,他就不该受制于自己的誓言。神禁止献人祭,他这样做实 际上是献祭给摩洛(莱福特博士这样说)。也许受感写本书的作者故意没有说清楚他到底是否献 了她作为祭物,免得后世的人因为有此先例,就把自己的儿女当成祭物。关于这件事,以及圣经 中一些别的段落,学者们暗昧不明,颇有分歧,疑团重重,但我们不必庸人自扰;感谢神,关乎 我们得救所必需的事,经上都写得明明白白。
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