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是猶大支派; 17 使猶大支派(原文是宗族)近前來,就取了謝拉的宗族;使謝拉的宗族,按著家室人丁,一個一個的近前來,取出來的是撒底; 18 使撒底的家室,按著人丁,一個一個的近前來,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 19 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做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 20 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 21 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 22 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干的帳棚裡。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銀子在底下。 23 他們就從帳棚裡取出來,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裡,放在耶和華面前。 24 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 25 約書亞說:你為甚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他所有的原文作他們)。 26 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亞割就是連累的意思),直到今日。
但他仍清早起来(第16节),一心要除去当灭的物。约书亚习惯早起,这里则表现他满腔热忱,渴望以色列重获神的恩惠。经查验:1.有罪的支派乃是犹大;犹大本是各支派中最光荣、最出名的;此事有损犹大的尊荣,也许成了契机,使他们有所收敛:多少光荣事,这里却出了污点。再好的家族,也有可能在族人中或后裔中出现忧愁蒙羞的事。犹大后来在迦南率先得地,并且所得的最多;支派中居然有人不满足,不愿等待自己的份,公然窃取神的财物,所以更不可原谅。犹太人传说签落在犹大支派时,支派中大能的勇士都拔出刀剑,声称必要眼见罪犯受惩、自己被证明无罪,方能收刀入鞘。2.犯罪之人终于被锁定(第18节),掣签的言语是: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记下12:7)。亚干既自知有罪,眼见掣签步步逼近,居然没有逃跑的念头,也没有承认的勇气,真有些奇怪;但他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希伯来书3:13),终至灭亡。想必他被取出来时脸色陡变,惊恐万状,整个以色列民的眼目都锁定在他身上,人人都要说:我仇敌啊,我们找到你吗(列王纪上21:20)?由此可见:(1)犯了罪还自以为无人知道的,真是愚妄;公义的神有许多方法叫暗中的恶行公诸于世,叫继续这些无果之工的蒙羞灭亡。神若愿意,空中的鸟必传扬这声音(传道书10:20)。参考诗篇94:7-10。(2)神若与我们相争,我们就当赶紧找出其中的缘由,所犯何罪,是否有像亚干那样的祸及全营。要自我省察,仔细回顾良心的记录,找出当灭的物,并且要像圣约伯那样迫切祷告说:主啊,要指示我,你为何与我争辩(约伯记10:2)?找出背叛者,绝不姑息。
II.
亚干受审(第19节)。约书亚坐在审判席上,掣签结果虽已然证明他有罪,仍催促他认罪,虽今世活命无望,唯愿在将来世界灵魂得救。请注意看:1.他尽量说话温和,像摩西的真门徒。他本可称他为盗贼、作乱、拉加、愚蠢,但他称他为“儿”;他本可责令他承认,像大祭司威逼我们可称颂的救主那样,或威胁上刑逼供,但为爱心的缘故,居然恳请他说:我劝你认罪。这给我们立下榜样,人虽因自己作恶陷入困境,仍不可羞辱他,反倒要以谦恭的心待他;神若叫我们自作自受,不知我们该怎么办。这也给当官的立下榜样,执法时要严格明智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可随意发作,作出不体面的事,说出不体面的话,即使被大大冒犯,也不可发作。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各书1:20)。要记住审判在神,他乃是烈火。这样才比较容易叫罪人悔改。2.
他劝他承认事实,向神认罪,因为这件事得罪了神;约书亚在此代表神,向他承认就是向神认罪。这样才能对约书亚和全会众有个交代;承认事实也表示他悔改,并且警示别人不可犯同样的错。但约书亚要他承认的目的是叫神得着荣耀;他是耶和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任何隐密事都藏不住;他又是以色列的神,特别不喜悦有人冒犯以色列,也特别不喜悦以色列人冒犯他。注意:我们认罪,不只是自惭形秽,也是归荣耀给神;他是公义的,他不喜悦我们也是公义的;他又是良善的,不会因为我们认罪,就当作证据来为难我们,反倒是因我们承认他的刑罚信实公义,他就信实公义地饶恕我们。我们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基督藉着他的死,为我们作了挽回祭,我们也当藉着悔改真心盼望神得着荣耀,竭力归荣耀给他。帕特里克主教引用撒马利亚史记,说约书亚在此对亚干说:你要抬头仰望天地的王,承认没有任何事向无所不知的神隐瞒。
III.
亚干见瞒不住,只好供认不讳,态度还算诚恳(第20-21节)。1.他认错:“我犯了罪;对我的指控完全属实,不可抵赖,不可原谅。我承认,我痛悔;公义的神揭露了真相,我实在是犯了罪。”这番话表示悔改之人厌恶自己的罪,良心沉重:“我不怪别人,全是我的错;当灭的物在我那里找到,我颠倒是非,这竟与我无益(约伯记33:27)。”令他罪上加罪的是:他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他本是以色列人,和其余被高举的国民共享特权,所以得罪以色列的神就是得罪他自己的神,乃是不可言喻的背叛。2.他说出事实真相: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神曾告诉约书亚有人私藏了部份掳物,但具体发生何事,仍需亚干供出;无论如何,神都叫罪人绊跌,被自己的舌头所害(诗篇64:8);倘若罪人悔改,就自己责备自己,苏醒的良心胜过一千证人。注意:向神认罪要很具体;不只是说:“我犯了罪;”而是说:“我如此如此犯了罪。”要带着懊悔的心回想导致犯罪的每个步骤,回想罪上加罪的各个环节: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1)他供出他拿了掳物。他在耶利哥掳掠人家,看见一件美好的巴比伦衣服1;原文用词指一件袍子,像是王子穿的华贵衣服,也许是耶利哥王的;如我们的译本所言,这件衣服来自远方巴比伦。有人译为
彩衣。不论是什么,在他眼中光彩夺目,心想:“若烧了,实在可惜。不如拿了,来日必成为我上佳的衣服。”有了这样的理由,他就胆敢以身试法,以为不烧也无伤大雅;然而他的手一旦弄脏,就又拿了一袋钱,里面有二百舍客勒银子,约合二千八百克,以及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约七百克。他不能说拿金银是因为舍不得烧(金银本当归入库内);但人若随意找借口犯罪,就会心里刚硬,下次没有借口也会犯罪;犯罪的路是下坡路。看看亚干甘冒如此风险,都得了些什么?真是吃了大亏。参考马太福音16:26。(2)他供出他如何拿这些东西。[1.]罪孽始于眼目。他看见这些东西很漂亮,好比夏娃看见禁果,悦人眼目。人心若随着眼目行,后果不堪设想;我们真该与眼睛立约,眼目游移,终必流泪。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箴言23:31);妇人美貌,你不可观看;若是右眼叫你跌倒,就合上右眼,免得剜出来丢掉;参考马太福音5:28-29。[2.]罪孽由心发出。他承认道:我就贪爱这些物件。正是: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各书1:15)。若要远离罪行,就当治死内心的罪念,尤其是爱世界的念想,称之为贪念。这个世界何其邪恶!爱财是万恶之根。亚干若用信心的眼目看这些东西,必知这些都是当灭的物,必心生惧怕;但他只用肉体的眼目,就只看见美好的物件,心生贪念。令他灭亡的不是看,而是贪。[3.]他犯了罪,还极力掩盖。既取了不该取的,害怕被查出来,他就把这些东西藏在地里,决意藏起来,不愿归还。于是亚干承认了整件事,使神对他的判决显为公义。罪恶真是虚妄,犯起罪来令人愉悦,回想起来却是苦涩,最后竟像是被蛇所咬。再看看不义之财的下场,看看抢夺神之物的人如何上当受骗: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约伯记20:15)。
IV.
亚干被定罪。神用签定他有罪;他供认不讳,也定自己有罪;但为了避免钻牛角尖的以色列人阻拦,约书亚还命人搜查他的帐棚,找出赃物,进一步定他有罪。这里特别提到使者急急前往搜查:跑到亚干的帐棚里(第22节),表示他们执行约书亚的命令雷厉风行,也表示他们不除去当灭的物,不重获神的恩惠,誓不罢休。人若觉得自己在神的忿怒之下,理当赶紧除去罪恶。耽搁很危险,不可敷衍了事。他们把找回的赃物放在耶和华面前(第23节),叫全以色列都清楚看见,证据确凿,不但称颂神审判严厉,偷这样的小东西也要受到严惩,也称颂他审判公义,在奉献的事上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也畏惧,不敢再犯类似的罪。赃物放在耶和华面前,表示承认神有权拥有这些,并听候他的裁决。注意:人若试图欺骗神,最终只能欺骗自己;夺取神的东西,他必夺回(何西阿书2:9),最终他决不输给任何人。
V.
亚干被判决。约书亚向他宣告判决(第25节):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这是判决的基础。有人理解为:你连累得我们好惨哪!他指的是神警告他们不可取当灭的物所说的话(6:18):恐怕你们取了那当灭的物就连累以色列的全营,使全营受咒诅。注意:罪孽十分连累人,不只连累罪人本身,也连累周围的人。贪恋财利的,像亚干那样,扰害己家(箴言15:27),也扰害他所属的团体。约书亚说: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由此可见亚干之所以受严惩,不只是因为他抢夺神的物,也因为他连累以色列,仿佛在他额头上写着:“亚干,连累以色列之人;”好比亚哈,乃是使以色列遭灾的(列王纪上18:18)。所以亚干的下场是: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注意: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帖撒罗尼迦后书1:6)。连累人的,必受连累。一些犹太学者根据这句话中的“今日”一词,推断说亚干在将来世界不受连累,肉体败坏,灵魂得救(哥林多前书5:5);若果真如此,他所受的其实不那么严厉。所犯的罪是连累,所受的刑罚也是连累,这明显与他的名字亚干相关;历代志上2:7称他为亚割1,意思是连累。他所做的和他的名字太像了。
VI.
亚干被诛。没有缓期,毒瘤必须立即除去。一旦证明他是可憎之人,连累全营,想必众人便一起喊叫:除掉他!除掉他!用石头打死他!用石头打死他!这里说的是:
1.行刑地点。他们把他带到营外,象征把恶人从他们中间赶出去(哥林多前书5:13)。主耶稣为我们成了咒诅,因他受难我们得平安,他也像当灭的物,被带到营外,背负我们的羞辱(希伯来书13:12-13)。行刑点设在远处,叫全营虽被亚干的罪行所扰,终不至于被他的死所玷污。
2.行刑者。这是全以色列民的行为(第24-25节)。人人都来看,并且惧怕。当众行刑是公开警示。并且人人都同意处死他,都想亲手打死他,象征人人都厌恶他的亵渎,都惧怕神的不悦。
3.
一同受刑的人:那人在所犯的罪中不独一人死亡(22:20)。(1)赃物与他一同毁灭,衣服被烧(这衣服本当在耶利哥与其它易燃物一同被烧),金银被损,被熔化,与他其它物件的灰一同埋在石堆下,永不得再用。(2)其它物件也尽数毁灭,不只是他的帐棚和其中的器具,还有他的牛、驴、羊,表示不义之财(尤其是通过亵渎手段得来的不义之财)不但归于无有,一旦加到别的财产里,还要叫其它财产也归于无有。寓言中有鹰偷吃祭坛上的肉,结果把炭火也带回来,烧毁她的巢穴;参考哈巴谷书2:9-10;撒迦利亚书5:3-4。人若抓取不属于自己的,到头来连自己的也要失去。(3)他的儿女与他一同受刑。有人认为他们只是被带到那里(第24节),看着父亲受刑,但大多数断定他们与他同死,第25节应该是这样的意思:用石头打死他们,用火焚烧他们。神明确规定当官的不可因为父亲犯罪就治死儿女,但神自己不受律法条例的限制,并且在这件事上他曾特别吩咐罪犯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烧(第15节)。也许他的儿女在这件恶事上是同谋,帮他运送当灭的物。很可能他们帮他隐藏;他既把赃物藏在帐棚里,儿女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不知情,于是他们都成了从犯;倘若他们在罪中无份,那就很难想象他们在刑罚上有份。但神因此得荣耀,并且这场审判也显得更为震撼。
4.他所受的刑罚。他被石头打死(有人说这是因为他干犯了安息日,说他的亵渎罪发生在安息日),随后尸体作为当灭的物,被火焚烧,一点不剩。众人一致认同这样的刑罚,说明举国上下尽心尽力,惩恶扬善,乃是为国为民的大事。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所以民中人人都拿起石头扔向它。
5.神的怒气才得平息(第26节):于是耶和华转意,不发他的烈怒。真心悔改除去罪孽,这是唯一重获神恩惠的途径,也是最确最有效的途径。除去病根,病症自然止息。
VII.
定罪和行刑的记录。要纪念这件事,作为后世的警示和教训。1.在亚干被诛的地方堆起了一大堆石头,可能人人都对石堆扔石头,象征厌恶其罪。2.给这里取一个新名,叫做亚割谷(就是连累的意思)。这是亚干名字上永久性的耻辱标签,也永远警告众民不可侵犯神的财物。亚干受重罚,维护了萌芽时期约书亚政权的尊荣,也提醒正在进入应许之地的以色列人,要谨守地契上所规定的一切条件和限制,否则后果严重。经上称亚割谷为指望的门(何西阿书2:15),因为当我们除去当灭的物,以色列就开始有指望(以斯拉记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