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说: 3 约拿便照耶和华的话起来,往尼尼微去。这尼尼微是极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4 约拿进城走了一日,宣告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
这里进一步证明神与约拿之间和好如初,并且是彻底和好,尽管他们之间曾经相争得厉害。约拿重拾使命,甘愿顺服。
I.
1.由此表示神和约拿全然和好,再次启用他事奉;神再次赋予他使命,证明神饶恕了他先前的不顺服。在世人当中,如果把一个使命交付给一个被定了罪的犯人,那就可公平地说,这等同于赦免他的罪;约拿就是这样的。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第1节),因为:(1)约拿必须被试验,看他是否果真悔改,不再像先前那样不顺服,是否从他奇特的囚禁和奇特的获救经历中学到功课。他撇弃了自己的工,偏离了本位,因而被逮捕,自己心里也断定是必死的(哥林多后书1:9);他一旦顺服,神就释放他,使他活命,给他自由;但他得释放,条件是他必须行得好,并且要经受试验,看他是顺应神的意思还是自己的意思。他被抛在海里、又被抛出来以后,神前来问他:约拿,现在你愿意去尼尼微吗?神一旦审判,就必得胜,必达到目的,最终必叫他不顺服的顽固儿子拜倒在他脚前。注意:神若使我们落入苦难,又救我们脱离苦难,我们就该听见他的声音正在向我们说:你先前忽视自己的本份,现在要归回,这些事临到你,就是呼唤你回归。神对约拿所说的,实际上就如基督治愈那瘫子的时候所说的: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约翰福音5:14),比在鱼腹中三天三夜还要利害。神叫人受苦,又救他脱离苦难,那时他要看看他们是否痛改前非,尤其是在受管教的那件事上是否痛改前非;所以我们所关心的,应该是确保自己不徒然领受神的恩典,而不是管教和拯救本身,这两样都不过是恩典的渠道。(2)约拿必须被信任,象征神施恩给他。人若欺骗了我们,向我们行了诡诈,我们大可说,我们纵然不向他采取法律措施,不毁坏他,但我们再也不相信他了;神也可这样对待约拿,
约拿既然拒绝先知的灵,背叛先知的灵,那么先知的灵本可离开他,再也不回去。人们也许会觉得他虽然捡回性命,但想必不再有能力以先知的身份在神国事奉。然而,看哪!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他,要表示神一旦饶恕,就不再记念,凡是他所饶恕的,他也赐给他们新心和新灵;无论是离家出走的浪子,还是不顺服的仆人,他都愿意重新接纳他们进入他的家,恢复他们先前的产业。注意:神使用我们,这是他与我们和好的最佳证明。由此显出我们的罪得了赦免,显出神恩待我们;倘若他的恩言临到我们,倘若我们在心里经历他的善工,那我们就有理由称颂他白白赐予的丰盛恩典,承认我们应当效忠于主耶稣,是他在世人中受了供献,哪怕是悖逆的人间,叫耶和华神可以与他们同住(诗篇68:18),并且使用他们做成他的工。
2.由此表示约拿与神全然和好,不再像先前那样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使徒行传26:19),躲避耶和华的面。他没有试图不听神的吩咐,也没有不顺服;他不像先前那样推说路途遥远,推说这份差事惹人仇恨,推说传道危险,并且如果所宣告的审判不发生,他会被斥为假先知,他本国中死不悔改的就要非难他(4:2)。可是约拿不发怨言,也不争辩,而是照耶和华的话起来,往尼尼微去(第3节)。由此可见:(1)悔改的实质,就是改变心思,改变做法,回归本职本位,不再偏离,是做成先前尚未完成的善事。(2)苦难的益处,就是叫人回归离弃的本位。约拿大可像大卫那样说: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诗篇119:67),虽然苦难很可怕,很痛苦,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希伯来书12:11),然而我受苦是与我有益(诗篇119:71),十分有益。(3)神恩典的权能与苦难一同动工,不然苦难本身只会把人赶离神,而不是领他们归向他;神凭借他的恩典,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又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1:17),甘愿背负他的轭,不再顽梗,不再颈项如铁(以赛亚书48:4)。(4)领受耶和华话语所当尽的本份,就是全然顺应,欢喜忠心顺服神给他们的吩咐。约拿起身,而不是慵懒赌气坐着;他径直往尼尼微去,尽管路途遥远,并且也许他从未去过那地,但他仍照耶和华的话,欢然上路。神无论差他仆人去何处,无论何时呼召他,无论吩咐他做何事,他都应当去;只要是耶和华的话,我们就应当尽心照他所说的行。
II.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神给了他什么吩咐或使命,他又如何执行。
1.他奉差遣,好比大军的信使,以天上之神的名义,向尼尼微宣战(第要见证我们的不是。约拿被派往尼尼微,那里在当时是外邦人世界的主要城邑;这表示神的善意,日后要将启示的光照亮那些幽暗的地区。神知道所多玛、蛾摩拉、泰尔和西顿要是能得着蒙恩的渠道,他们就会悔改,只是他不给他们那样的渠道(马太福音11:21,23)。他也知道尼尼微当时要是得了蒙恩的渠道,他们就会悔改,他就给他们那样的渠道,打发约拿去,虽不是直接向他们传悔改的道(我们不见他的使命中有这一项),却是传道叫他们悔改,因为那是他所得使命的善果。倘若神这样施恩,把蒙恩的渠道给一些地方,不给另一些地方,把蒙恩的灵给一些人,不给另一些人,随己意行使他的主权,谁能对他说:你为何这样做?他的东西难道不可随他的意思用吗(马太福音20:15)?他不亏欠任何人。神说:你去,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意思是:(1)我首次叫你去那里的时候所吩咐你的话(1:2):你去,向他们呼喊,向他们宣告神的审判,告诉尼尼微人,他们的恶已经达到神面前,神的报应正向他们逼近。约拿原先很不愿意传这样的话,所以他逃跑,往他施去;可当他第二次奉命的时候,神的话丝毫没有改变,没有迎合约拿的口味,也没有使他容易接受一些;没有,他必须去,所传的与他先前所该传却不愿传的完全相同。注意:神的话不改变,不会刻意迎合传道者的口味,也不会刻意迎合听众的口味;神的话从不刻意顺应他们的性情和想法,反倒是他们应该顺应神的真理和律法。耶利米书15:19
说:他们必归向你,你却不可归向他们。也可理解为:(2)等你到了那里,我会吩咐你所传的话。这是鼓励他履行使命,表示神必与他同去,先知的灵必驻在他里面,在尼尼微随时帮助他,为他提供更多他所需要的指示。这表示约拿还会听见神向他说话,使他在这段危险的旅程中得到极大的扶持;这好比神打发亚伯拉罕献以撒的时候,也给了他一个类似的暗示,告诉他要在神所要指示他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创世记22:2)。义人的脚步被耶和华立定(诗篇37:23),他一步步引领他的百姓,也指望他们一步步跟随他。约拿应当凭信心前往。他虽知道要往何处去,可是未到以前他不知道要传什么话,但无论是什么话,无论是动听还是不动听,他都要传。
神就是这样,叫我们不断倚靠他,不断倚靠他的话语和天意的引领。他所做的,他要我们所做的,我们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约翰福音13:7)。使节奉派出使别国,有时不能拆封命令手谕,直到出海航行一段以后;约拿也是这样,他必须往尼尼微去,等他到了那里,才会知道该说些什么。
III.
他忠实而勇敢地前去传道。他来到尼尼微,才发现所要传的地区极大,乃是极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第3节);希伯来原文作:在神是个大城,意思就是我们的译本所说的:极大的城;这是尊神为大的言辞,伟大的事物之所以伟大,都是出于他。尼尼微之大,主要指它地域辽阔,比巴比伦大得多;迪奥多罗斯1说这样的城是后无来者。尼尼微城长三十公里,宽十八公里,方圆九十七公里,城墙高三十米,并且相当厚实,足够三辆马车在其上并驾齐驱;城墙上有一千五百座塔楼,每座塔楼高六十多米。这里说有三日的路程;有人说城墙既然方圆九十七公里,那么徒步绕行一周,就是三日的路程,每日走三十多公里。也可理解为:像约拿那样行走缓慢庄严,边走边传道,至少需要三天的时间,才能走遍城中的大街小巷,宣告他的信息,叫人人都能听见。他一到那里,就抓紧时间展开工作;他不是来观光的,而是有重要的事要办;他进城以后,不是先去客栈休息,没有因为长途旅行的缘故先休整一番,而是立即拆开使命信函,照着所得的指示,宣告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毫无疑问,他说这话,是带有特别的使命和指示;我们不确定他在说这话以外是否还有更多的解释,那是很有可能的:指出神与他们相争,他们的恶行惹怒了神,合该有毁灭临到,合该相信这警告的话;也可能他只是一再重复这句话,没有别的话;但他传道的主要内容就在于此。1.要告诉他们,这大城要倾覆;他的意思是这大城要倾覆,不是因为打仗,而是直接来自天上的击打,也许是地震,也许是火和硫磺,向所多玛一样;他们也都听明白了。城中的恶已经满盈,很快就要毁灭;一旦恶贯满盈,报应来到,财富和威势不能保护他们免于灭亡。至大的神要清算,大城就轻易倾覆。2.要告诉他们,这城很快要倾覆,再过四十日。这是给他们一个缓刑期。神愿意等四十日,看看警告以后他们是否自卑,悔过自新,躲避所宣告的毁灭。可见神真是不轻易发怒;尼尼微虽然罪恶滔天,但还是免刑四十日,还是得了悔改的空间,能在审判的路上迎见神。但神不会再等,如果那段日子内不回头,就该知道他的刀必磨快,预备妥当了(诗篇7:12)。公义的神延缓审判四十日,那是很长的时日,而不义的民若要在这期间悔改回头,以致转离即将临到的审判,却又是很短的时日。这样限定时日,并且语气十分肯定,有助于叫他们相信这话从神而来,因为没有人敢于这样胸有成竹限定时日,再怎么预测也是不能;这也有助于叫他们赶紧预备,唤醒自以为稳妥的罪人,见自己回头的时日不多,就赶紧真心回头,不致灭亡。这岂不也该唤醒我们为死亡做好准备吗?我们要知道,这件事本身确定无疑,具体时间由神决定,我们被蒙在鼓里,不能确定,为的是叫我们随时做好准备。当时为尼尼微所定的是四十日,我们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能活四十日,我甚至觉得我们在三四十天之内死去的可能性,要大于还能活三四十年的可能性;在稳妥的日子人们往往自以为还能活这么多年。莫尔2有诗曰:倘若我们确定活不过一月,往往会震惊,而我们虽不能确定是否还能活一天,却往往满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