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 第9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 返回约伯记章节列表
0/0
约伯记第九章这一章和下一章是约伯回应比勒达的发言。他谈到神满有尊崇,谈到自己十分谦卑,谈到自己的苦难则十分动容,却只字不提他的朋友们,不提他们的不仁,也不正面回答比勒达所说的话。他很聪明地抓住自己案情的有利点,不评论指控他的人,也不寻隙攻击他,在这一章里,I. 他坚信神是公义的(第2节)。II. 他用神的智慧、能力和主权来说明神的公义(第3-13节)。III. 他从几个方面彰显神的公义,1. 承认自己不论在法庭上还是在战场上都不能与神相抗衡(第14-21节)。2. 坚持自己的观点,就是人的遭遇不说明人的品性(第22-24节)。3. 诉说自己极大的痛苦,极大的困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第25-35节)。
约伯回答比勒达(主前1520 年)
1 約伯回答說: 3 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4 他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 5 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 6 他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 7 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 8 他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 9 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 10 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11 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 12 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甚麼?
比勒达一开始就责备约伯话太多(8:2)。约伯没有理会他,尽管他大可以反驳比勒达自己话太多。他同意比勒达的观点,也强调神绝不偏离公平。我真知道是这样(第2节)。注意,我们与人争论的时候,若是对手提出的是真理,就应当认同,不能因为这是对手提出来的、是硬塞给我们的,就轻视它,甚至抵挡它。我们应当在光中在爱中接受它,不管对手是否应用得当。“我真知道是这样,邪恶叫人灭亡,敬虔人受神的特别保护。这些真理我一向持守,可是人焉能在神面前做义人呢?凡活著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篇143:2)。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有人把这句话理解为约伯的激烈言辞,抱怨神对人太严厉,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不可否认,这一章确有一些激进的言辞用这样的口气。但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是敬虔人承认世人的罪,特别是他自己的罪。神若是按着人的过犯来待我们,那么我们必定都要灭亡。
I. 他陈明一条真理,就是人不是造物主的对手,不能与之争辩,也不能与之争战。 1. 不能与神争辩(第3节):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辩论中都一样。(1)神能提出一千个令人不解的问题,与他争辩的人或指控他的人都会哑口无言。神在旋风中与约伯说话的时候问了他许多问题(你能晓得吗?你能吗?),约伯一句都回答不了(第38,39章)。神可以轻而易举叫自以为有智慧的人显出愚昧来。(2)神能指控我们一千条过犯,能列出一千条罪状,无人能就任何一条为自己辩护开脱,只能承认这些都是事实。无人能辩解说不适合,不重要或不真实。无人能抵赖事实称自己无罪,也不能颠倒黑白,为自己找借口。不,我们无法回答他,只好用手捂口(40:4,5),叫喊道:有罪,有罪! 2. 不能与神争战(第4节):“谁向神刚硬而得亨通呢?”答案很简单。胆大妄为的罪人若向神刚硬,若顽固抵挡他,最终无不自寻死路,无不为自己的愚昧付上极大代价。自从创世以来无一例外。这样的罪人不亨通,没有平安,得不到安慰,也一事无成。人与造物主比才干比头衔,有什么益处呢?一切抵挡神的行为都好像在烈火中堆上荆棘蒺藜,既愚昧又无果效,又要遭毁灭(以赛亚书27:4;以西结书28:24;哥林多前书10:22)。大红龙与神争战,最后被扔到地上(启示录12:9)。恶人向神刚硬,挑战神的智慧,不遵行神的律法,不悔改自己的罪,吃了苦头也屡教不改。他们拒绝神的恩典,抵挡圣灵的感动,无视神的警告,在世上与神为敌。他们兴旺了吗?他们能兴旺吗?不能,这些都不过是为自己积蓄忿怒,等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马书2:5)。这样的人都自取灭亡。
II. 为了说明这条真理,他显明人所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神:他心里有智慧,人在法庭上争不过他。他大有能力,人在战场上斗不过他。神具有无穷的智慧和能力,他无所不知,不所不能。无人能像他那样有智慧,无人能像他那样有能力。若妄想与他争斗,那简直是最疯狂的想法。魔鬼自认为约伯在苦难的日子会弃掉神,会说神的坏话。但约伯不但没有弃掉神,反而还荣耀神,赞美神。他虽仍在剧痛苦楚之中,可一有机会颂赞神的智慧和能力,一提到这尊贵有益的话题,他就忘了自己的怨言,满怀喜乐,心里涌出美辞。他从几个方面说明神的智慧和能力: 1. 从大自然王国说明神的智慧和能力,自然之神以他无限的权能随己意行事。自然界中的一切秩序和能力都源于他,倚靠他。(1)神可随己意改变自然常态(第5-7节)。按照普遍的自然律,山岭是稳固的,所以称为永久的山(哈巴谷书3:6);地是稳固的,不得动摇(诗篇93:1)。大地的支柱坚固,日头按时升起,众星普照大地。但神若愿意,他不但能突破自然常态,也能将秩序颠倒,改变自然律。[1] 山岭之稳固世间无双。世人用“移山”来形容不可能的事。但神有能力叫山岭挪移本位:他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就是说神可以挪移群山,不管群山是否愿意。他可以叫群山俯首,可以铲平群山,可以在怒中掀翻群山。不管多高多大多坚硬,他能铺张群山,好像农夫铺张土堆一样。在人看来,翻山越岭实属不易,但神却可随意叫山岭废去。他震动西奈山(诗篇68:8)。大山踊跃(诗篇114:4),永久的山崩裂(哈巴谷书3:6)。[2] 大地在轴心上之稳固世间无双。但神若愿意,可以使地震动,离其本位,使其离开中心,甚至能叫地的柱子摇撼。神若一摇动,大地的支柱本身都需要支撑。神对我们真是忍耐!罪恶深重的人,在这大地上因罪的重担而叹息, 神有能力摇动这大地,将恶人从其中驱逐出来(38:13)。但他却维系大地,维系其中的人,没有立即吞灭那些叛逆之人。[3] 日出之准时世间无双,所命定的时刻从不错过。但神若愿意,可以叫日头止住。神既能命令日头升起,也能命令日头不升起。日头曾经停留(约书亚记10:13),也曾经逆行(列王纪下20:10,11),为的是表明它服在造物主管辖之下。神的能力如此之大,他的良善更大。尽管他能止住日头,却仍叫日头普照世人,也恶人和忘恩负义之人也不例外。创造众星的神也可随己意封闭众星,叫人看不见。有时因地震或火山爆发的缘故,群山挪移,大地摇动。有时在乌云密布的日夜似乎日头不升起,众星也封闭(使徒行传27:20)。约伯在这里谈的是神的能力。但若要理解为他在谈神的具体作为,这些经文也可应用在挪亚时代,那时大地群山摇动,日头众星昏暗。我们相信今天的世界是为将来的审判预备的,那时群山要被火烧尽,大地要在炙热中熔化,日头要变为黑暗。(2)神若愿意,也能维持自然的秩序和规律。创造仍在延续。他独自而为,以一己之力,没有别的帮助,[1] 他铺张苍天(第8节),不仅起初铺张苍天,现在仍在铺张(就是说苍天仍在展开)。如若不然,诸天定会像书卷那样卷起来。[2] 他步行在海浪之上;意思是他限制海浪,不再转回遮盖地面(诗篇104:9),这成了我们敬畏神、在他面前肃立的原因(耶利米书5:22)。他胜过洋海的大浪(诗篇93:4;65:7)。[3] 他造众星。这里提到三个星系的名字(第9节),北斗、参星、昴星,也提到一个统称:南方的密宫。神起初造众星组成星系,安放停当,如今创造仍在继续,就是维护众星,引领它们运转。他叫众星显于世人,激发人心去观察它们。动物没有观察众星的能力。不仅是这些可见、可命名的众星,就连面向另一个半球的、在南极之上的、从未入世人之眼的众星,这里称为南方的密宫,也在神的引导管辖之下。神是多么有智慧,多么有能力! 2. 从神的意愿说明神的智慧和能力,指的是他定意过问世人的事。一想到神如何管理世界,人不仅由衷感叹:他心里有智慧,且大有能力。(1)他行许多大事,又多又大,配得称颂(第10 节)。约伯在这里说的与以利法说的一样(5:9),一字不差,并不忌讳重复他的话,尽管他是对手。神真伟大,他行大事,是行奇事的神。他行奇事之多,不可胜数,行奇事之奥秘,不可测度。深哉!他的判断何其难测(罗马书11:33)!(2)他所行的事隐而未现(第11节)。“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我倒不知觉。他的道在海中(诗篇77:19)。”人能感觉到世间因果之事,但神在我们周围行事,却是未识之神(使徒行传17:23)。世人有限的思想不能测度他的谋略,不能理解他的作为,也无法明白他的手段。我们无法判断神的作为,因为我们不知道他做什么,也不知道他的计划何在。神的奥秘远在世人之上,所以我们不能自作聪明妄自菲薄。(3)他的主权无人能挑战(第12节)。他随己意取去人的舒适和自信,取去健康、财产、亲人、朋友,也取去生命。不管人失去什么,都是神取了去。不论如何失去,背后都有神的手。他夺取,谁能阻挡?谁能使他转意呢(23:13)?(有人解释为:谁能叫他逆转)谁能劝告他,叫他改变计划?谁能阻挡他的作为?谁能控制他、质问他?谁能制裁他?谁敢问他,你做什么?也没有人敢问,你为什么这样做(但以理书4:35)。神没有义务向我们解释他的作为。现在我们无法明白他用意何在,将来总有一天会明白。神的作为貌似专横,到那时就会显明他的作为具有无穷的智慧,且达到最佳的果效。(4)他行事带有不可抗拒的能力,任何被造之物都无法抗拒(第13节)(译者注:钦定本第13节直译为“神若是不收回他的怒气,亵慢人彼此联手也要在他面前低头”)。神若是不收回他的怒气(神可以这样做,因为他是怒气之主,可以随己意发怒),亵慢人彼此联手也要在他面前低头,意思是,神必定击碎那些互相勾结抵挡他的亵慢人。骄傲的人与神为敌,与神的作为为敌。他们手牵手。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诗篇2:2),妄图甩开神的轭,践踏神的真理,迫害神的百姓。以色列人来帮助(使徒行传21:28;诗篇83:8)!若是神国的一个敌人在神的审判中倒下,其余的亵慢仇敌就前来相助,以为能施救脱离神的手。这是枉然,若不是神随己意收回他的怒气(他经常收回怒气,因为这是他忍耐的日子),亵慢人彼此联手也要在他面前低头,也要一起倒下。谁晓得你怒气的权势(诗篇90:11)?以为自己能帮助别人的,连自己都帮不了。
14 既是這樣,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選擇言語與他辯論呢? 15 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 16 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 17 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 18 我就是喘一口氣,他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 19 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 20 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 21 我本完全,不顧自己;我厭惡我的性命。
约伯在前面谈到世人无力与神相抗衡,这里又联想到自己。他很失望得不到神的恩惠。有人认为这种失望源于他认定神不论对错决意与他作对,令他无法承受。可我认为这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完全称义,也因为他在现阶段十分担忧神不喜悦他。
I. 他不敢与神争辩(第14节):“既然亵慢人彼此联手也要在他面前低头,何况是我(不过是又穷又弱的被造物,不但不能助人联手,还得不到帮助),怎敢回答他?神所作的,我能说什么呢?若是与他理论,他必定发怒,我承受不住。”若是窑匠拿一团泥做成卑贱的器皿(罗马书9:21),或把做好的器皿摔得粉碎,这团泥或器皿的碎片能跟他理论吗?世人回答神或认为可以与神理论商量,那是何等荒唐!但愿一切血肉之躯在神面前都闭嘴!
II. 他在神面前不敢认定自己是义人。虽然他在朋友面前申辩自己的正直,不承认如他们所言是不敬虔的恶人,可在神面前却不敢仗着自己的义来恳求。“我断不敢申诉自己无罪,也不敢作无罪的申辩。”约伯十分了解神,也十分了解自己,因此不敢在神面前自称为义。 1. 他十分了解神,所以不敢在他面前听讼(第15-19节)。他知道如何应对那些朋友,认为自己有能力应付他们。可虽然案情审理得还不错,他仍十分清楚与神争论是无益的。(1)神了解他胜于他了解自己,所以(第15节),“我虽有义,自认为有义,良心也不责备自己,但神比我的心大(约翰一书3:20),他知道我那些隐而未现的、连自己都不知道的错误和过犯,他可以用那些过犯来指责我,因此我不回答他。”圣保罗的说法很相像:我虽不觉得有错,没有意识到有什么恶在心中辖制我,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哥林多前书4:4)。“我不敢强调这点,免得神用我尚未发现的过犯来指责我。”因此约伯放弃这个念头,只向那审判他的恳求,意思是只求神的怜悯,不求用自己的义来开脱。(2)他觉得自己无法求得神的悦纳或与神和好,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只能完全仰赖神的恩典和怜悯。我们还未呼吁,神就应允我们,不是因为我们呼吁他才应允。他满有恩典地回应我们的祈祷,也不是因为我们祈祷了他才回应(第16节):“我若呼吁,他应允我,成就我所呼吁的事。我的祈祷再漂亮,也不过是又软弱无力又残缺不全。我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其实他应允我,用右手拯救我(诗篇60:5)纯粹都是为了他自己名的缘故。”帕特里克主教这样解释:“神若是成就了我们所祈求的,千万不要以为是我们的祷告成就了这事。”你们要知道,我这样行不是为你们(以西结书36:32)。(3)虽然约伯为人正直,但神仍叫他受这些苦楚。这使约伯更加体会到神在这个世界上处理安排世人境遇时的主权。虽然神从不亏待人,但也并非对所有人在今生就完全公平相待(就是说,好人不都得好报,恶人也不都得恶报),因为他将最终的赏罚存留到将来的世界。约伯不知道自己有过什么特别的罪行,却仍落入极度的苦难中(第17,18节)。人人都不可避免遇上风浪,但约伯却被暴风折断。人人都不可避免被荆棘和蒺藜划破,但约伯却受损伤且多处受伤。人人都不可避免遇上不顺心之事,偶尔还要尝到苦杯,但可怜的约伯却是大难当头,没有喘息的机会,满心苦恼。他还觉得这些都是无故的,这样的大祸不是惹出来的。迄今为止我们一直努力把约伯的话往好处想,与许多善意评论家的判断不符。但这一次,毫无疑问他是用嘴说了急躁的话(诗篇106:33)。他说神不容他喘一口气(可是他仍有理性,仍能如此说话),这是责备神的良善。他说他受苦是无故的,这是责备神的公义。不过话说回来,有许多人犯下的大罪远过于人性的普遍软弱,但却不承受人生的普遍疾苦。也有许多人所受的苦远过于人生的普遍疾苦,却不觉得自己所犯的罪过于人性的普遍软弱,这也是事实。(4)他完全无力向神申辩(第19节)。[1] 不能用武力。“我不敢向全能者叫阵。若论力量,企图以力量取胜,他真有能力!他远胜过我,必定将我击败。”凯撒曾说,将军面前无道理可言。更何况这位统管天使天军的神。到了我惩罚你的日子,你的心还能忍受吗(就是你的勇气和意志)?你的手还能有力(以西结22:14)保护自己吗?[2] 不能用辩术。“我不敢陈明自己的案情。若论审判,若是坚持自己的权利,谁能将我传来呢?再没有更高的权力机构容我上诉,也没有最高法院重新听讼。神是至高无上的,人的判决都从他而来,我不得不服从。” 2. 他十分了解自己,所以不敢在神面前听讼(第20,21节)。“我若声称自己有理,若申辩自己有义,这申辩本身就会成为我的过犯,不但开脱不了自己,反而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义人 明白自己心中有诡诈。他们嫉恶如仇,常常发现心中隐而未现的过犯,于是就更加警惕自己的恶,不敢在神面前称义。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约翰一书1:8)。不但自欺,还得罪神,因为这是指责圣经在撒谎,因为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拉太书3:22)。“我若声称自己完全,若申辩自己无罪,认为神指控我是莫须有,这话本身就显我为弯曲、傲慢、无知、自以为是。我虽完全,意思是即使神要称我为义,我却不顾自己,意思是我已经不愿意在这充满苦楚的生命里苟延残喘。”也可理解为:“虽然我未犯大罪,虽然良心没有责备我犯什么大罪,但我还是信不过自己的心,不能强调自己无辜,也不值得拿自己的生命与神较劲。”总之,与神相争是愚蠢的,人应当顺服神,拜倒在他脚前,这是智慧,也是我们的责任。
22 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 23 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 24 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
约伯在这里简单提到了他与朋友们之间争论的焦点。他们认为义人在世上必然亨通,惟有恶人才会受苦受难。约伯正相反,他坚持认为恶人亨通很常见,义人受苦也很常见。这是他与朋友们之间的主要分歧。既然他们无法证明自己的观点,他就坚持自己的观点:“我已经说了,现在再说一遍,世人的遭遇都一样。”看这里,1. 必须承认,约伯这里所表达的有相当一部分是事实。今世的审判一发出,落在恶人头上,也落在义人头上。毁灭的天使很少区分(尽管有一次他确实区分了)以色列人的家和埃及人的家。当所多玛受审判之时,称之为永火的刑罚(犹大书1:7),神绝没有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创世纪18:25)。但在今世的审判中,义人常常也遭难,有时甚至遭大难。刀剑或吞灭这人或吞灭那人,没有一定的(撒母耳记下11:25),也吞灭约西亚,也吞灭亚哈。照样,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两者都不能幸免。义人与恶人都被掳到巴比伦(耶利米书24:5,9)。若忽然遭杀害之祸,将所有人都击倒,神很乐意叫祸患毁灭恶人,同时也试炼无辜之人和他们的信心,就可得著称赞、荣耀、尊贵(彼得前书1:7;诗篇66:10)。布拉克摩男爵有诗云:全能者的箭射向义人,因为他喜悦无辜之人受试炼,要他们显出恒久与敬虔之心,不致被苦难击碎,反而被炼净。惟愿神的儿女在苦难中坚忍。苦难只是试炼,是为了他们的尊荣和益处。若神喜悦,愿神的儿女不要不喜悦。若是他戏笑无辜的人遇难,因为他知道这是何等荣耀的事,愿神的儿女在遇见灾害饥馑时也嬉笑(5:22),并且胜过灾害,宣告说,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哥林多前书15:55)?另一方面,恶人远未受到神的审判,连世界都交在他们手中(第24节)(他们有钱有势,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世界交在那恶者手中(原文用单数)。魔鬼就是那恶者,称之为世界的神(哥林多后书4:4),宣称世界交付在他手中(路加福音4:6)。也可理解为:世界交在一个恶人手中,意思是(帕特里克主教和聚会所注释本是这样猜的)在当时那个地区有一个出名的暴君,约伯和朋友们都知道此人作恶之大,财富之多。世界交在恶人手中,但天堂却交在义人手中。你要天堂不要大地,还是要大地不要天堂?神随己意叫恶人当道,他蒙蔽审判官的脸,就是那些有能力当审判官、又有智慧又良善、能管理国家之人。他使他们默默无闻,也许还忍心叫他们被践踏被定罪,允许那些掌管世界的恶人蒙起他们的脸如同罪犯。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事。若不是神如此行,会是谁呢?除了那位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但以理书4:32),谁能行这样的事呢?不过,2. 必须承认约伯在这里说的话带有不少情绪,不少怒气。他谈到神叫人受苦时不该说,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他谈到神乐意试炼无辜人时不该说,他戏笑无辜人遇难,因为神从不以世人受苦为自己的乐趣。人若因辩论或情绪而头脑发热,就更应当检点谨慎自己的嘴唇,得以在论及神的时候端庄得体。
26 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 27 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 28 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 29 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 30 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 31 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32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 33 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 34 願他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 35 我就說話,也不懼怕他,現在我卻不是那樣。
约伯的牢骚越来越多,这一章的结尾不像开头那样敬畏神的智慧和公平。人一旦陷入抱怨情绪就会口无遮拦,说出不检点的话,甚至说出不敬虔的话。纷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箴言17:14)。人若遭遇患难,可以如诗篇的作者那样向神诉苦,但千万不能像约伯那样埋怨神。
I. 他抱怨自己亨通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这还说得过去(第25,26节):“我的日子(就是我的好日子)已然过去,一去不复返,在不知不觉中倏然而去。我的安慰逝去,送快递的人飞奔快跑(像古示人和亚希玛斯,撒母耳记下18:19-22),出海的船快快归家,扑食猎物的鹰迅猛异常,都及不上好日子如飞而去。好日子过去,不留下一点痕迹,如同鹰击长空、船行大海不留下痕迹一般(箴言30:19)。”看看这里,1. 时光过得飞快,张开双翅,急速飞向终点,从来不等人。时光逝去,飞快前往永恒,难道我们还需要什么消遣来打发时间?岂不应该好好珍惜时间?2. 及时行乐是多么徒然!时光还在继续,行乐却可随时终止。也许我们不会一辈子都兴旺发达。亨通的日子一过,不留下一丝痕迹。日后若想起自己曾尽了自己的责任,心里就喜乐。但若只是想起曾经拥有但却全都散尽,心里就没有喜乐。“急速过去,不可追回,不见福乐,不留痕迹。”
II. 他抱怨自己处境艰难。这还情有可原(第27,28节)。1.他仿佛极力想克制自己,如同朋友们劝他的那样。他尽力要做这些:要忘记自己的哀情,要赞美神,要除去自己的愁容,要心中畅快;预备好自己与神相通,与人相通。但是他做不到:“我因愁苦而惧怕。我越是与患难争战,患难就越折磨我,实在招架不住!”在这种处境下,知道该怎么做容易,做出来则难。知道该有什么心境容易,而具备这样的心境,且持守这样的心境就难了。劝说苦难中人要坚忍,叫他们不要抱怨,要心中畅快,这些都很容易,但做出来则要难得多。惧怕与忧愁都是专横跋扈的,想要它们归顺在信仰和理智之下并非易事。
III. 他埋怨神不通情理,不可撼动,这是不可原谅的。这是败坏的言语。他自己都知道,换作平时他绝不会对神如此出言不逊,只是现在他心灵破碎于是就口出怨言。义人并不常说义人的话,神也顾念他们的软弱,知道他们在试探中挣扎,允许他们日后忏悔自己的狂言,不追究他们的过犯。 1. 约伯似乎在这里说,(1)尽管他能证明自己的正直,他已经不指望神会减轻他的苦楚:“我知道你必不以我为无辜。我的痛苦持续如此之久,苦楚加深如此之快,我不指望你会还我清白,救我脱离苦楚,让我再过上好日子。不论对错,我都成了恶人。朋友们仍这么认为,神也仍叫我受苦,令朋友们更加以为我是恶人。我何必徒然劳苦呢?何必费力洗刷自己、持守正直呢(第29 节)?”案子既已预先判决,再说也无益。无辜之人在人前自我辩护常常是徒劳的,虽证据十足,仍被定罪。不过在神面前则不同,神顾念被欺压的无辜人,公义的案子交给神绝不会徒劳。约伯不但不指望蒙解脱,还认为自我辩护只会招致更大的指责(第30,31节):“我若用雪水洗身,若证明我的正直,也是无益,判决仍不利于我。你还要扔我在坑里(有人理解为毁灭之坑,应该是污秽的沟渠或下水道),四周的人都嗤之以鼻。连我的衣服都憎恶我,我也厌恶自己,连碰都不想碰。”他认为他的苦难从神而来。这些苦难让他在朋友眼中蒙羞。正因为如此,他抱怨这挥之不去的苦难不但毁了自己的安慰,也毁了自己的名声。不过我们可以从这些话得到好的教训。即使我们在人前拼命为自己申辩,想维护自己的声誉,即使我们远离显而易见的恶罪,但神是鉴察人心的,他能查出我们许多隐而未现的罪,脱去我们纯洁无辜的伪装,叫我们看到自己在圣洁的神眼中是何等污秽。保罗在做法利赛人的时候就努力不犯罪。可是当律法来到,照明他心中的隐情,叫他知罪,就将他扔在坑里。(2)他已经不指望神会给他公平的听讼,这太难了。[1] 他埋怨自己与神的较量不公平(第32节):“他本不像我是人。我有胆量与像我一样的人较量(瓦片可与地上的瓦片争战)。但神高高在上,我岂敢向他叫阵?若是向他挑战,必定给扔出去。”注意,第一,神不像我们是人。再了不起的君王,我们也能说,“他们像我们一样是人。”但对神却不能这么说。他的意念和道路都远远高过我们,人不能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神。人又愚蠢又软弱,又脆弱又无常。神不是这样。我们是不能自主的、将死的被造物,神却是自有永有的造物主。第二,我们既然想到这点,就应当在神面前谦卑闭口。但愿人不要妄想与神同等,应当时时仰望神在高天之上。[2] 他埋怨自己与神之间缺乏断定是非的仲裁者(第33节):我们中间没有 听讼的人。这句怨言实际上是一个愿望,希望有仲裁者出现,所以七十士译本是这样说的:但愿我们之间有中保!约伯很愿意叫中保来断定是非,但受造之物中无人有这个能力,于是他只好请神自己来仲裁,只好听凭神的判决。我们的主耶稣是赐福的中保,他在天地之间为中保,染指于神人之间。父神已将审判的事交给他,我们也要听凭他的审判。不过,基督的福音在当时还没有显明出来。现在既已向我们显明,我们就不应再有这样的怨言。[3] 他埋怨神使他惊恐万状,语无伦次,不知该说什么,以往亲近神时所具备的信心如今荡然无存(第34,35节)。“神高高在上,拒我于千里之外。他这样对我,令我十分沮丧。愿他把杖离开我。”他指的不单是外在的苦楚,更是内心的重担,担心神向他发怒。这才是他的惊惶所在。“愿神的忿怒远离我,使我重新得蒙他的怜悯,别叫我只看到他的怒气。若是这样,我就说话,在他面前陈明我的案情。现在我却不是那样。乌云并未散去,神的忿怒仍在,折磨我的心灵,有增无减。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2. 但愿这一切能激发我们:(1)敬畏神,畏惧神的忿怒权势。义人尚且如此惊慌失措,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书4:18)?(2)怜悯那些心灵受伤的人,迫切为他们祈祷,因为他们在那种环境不知道如何祷告。(3)时时思想神的良善,不要心怀恶念,不然会导致许多伤害。(4)感谢神没有叫我们陷入像可怜的约伯那样的绝境,感谢神让我们在主的光中行。让我们快乐,当存战兢而快乐(诗篇2:11)!
↩ 继续上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