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能用繩索穿他的鼻子麼?能用鉤穿他的腮骨麼? 3 他豈向你連連懇求,說柔和的話麼? 4 豈肯與你立約,使你拿他永遠作奴僕麼? 5 你豈可拿他當雀鳥玩耍麼?豈可為你的幼女將他拴住麼? 6 搭夥的漁夫豈可拿他當貨物麼?能把他分給商人麼? 7 你能用倒鉤槍扎滿他的皮,能用魚叉叉滿他的頭麼? 8 你按手在他身上,想與他爭戰,就不再這樣行罷! 9 人指望捉拿他是徒然的;一見他,豈不喪膽麼? 10 沒有那麼凶猛的人敢惹他。這樣,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
这动物到底是鲸鱼还是鳄鱼,学者们议论纷纷,我也不愿意下任何结论。这动物的一些特点酷似鲸鱼,一些又酷似鳄鱼。鲸鱼和鳄鱼都十分强壮凶猛,都彰显造物主的能力。学识渊博的理查德·布拉克摩男爵同意多数人的看法,认为前面的“河马”指的是大象,也同意学者波查特有关“鳄鱼”的看法,认为这就是鳄鱼,在埃及河流域十分出名。我觉得这是鲸鱼,不只是因为这动物比鳄鱼大得多,高贵得多,也因为神在创造的过程中特别提到它自成一类,不同于其它任何物种(创世纪1:21),神就造出大鱼)。这说明鲸鱼在比约伯稍晚一些的摩西时代很有名,也说明鲸鱼的被造彰显了造物主的永能和神性。我们可以猜想,这就是摩西特别提到鲸鱼被造的原因(不然真有些难以解释),神又刚刚强调它不同寻常的身量和力气,来说明神的权能。再则,这里提到的“鳄鱼”生活在大海里(第31节),而真鳄鱼却不在海里。诗篇104:25,26说:那里有海,又大又广;其中有鳄鱼游泳在其中(译者注:诗篇104:26中提到的“鳄鱼”原文与这里的“鳄鱼”为同一个字)。让我们来看看这几节经文:
I.
神表明约伯根本无法控制鳄鱼。1. 他不能像钓鱼那样逮住它(第1,2节),不能用鱼饵来诱捕,不能用鱼钩来钩住它,不能用鱼线将它拖出水面,也不能用藤条穿过鱼鳃背回家去。2. 他不能俘虏它,不能逼得它大叫饶命,或命令它投降(第3,4节)。“它知道自己力大无比,不会向你连连恳求,不会与你立约,不会为求活命宁愿作你的奴仆。”3. 他不能把它关在笼子里,像小鸟那样供孩子们玩耍(第5节)。有些动物十分弱小,人可以轻而易举把它困住,向它夸胜,但鳄鱼绝不是这样的动物。它天生就给人惊恐,不是给人娱乐。4. 他不能使它成为自己的佳肴,亲朋不能以此为宴。它的肉太硬,不能吃。即使能吃也不那么容易捕获。5. 他不能叫它成为自己的财富:岂能把它分给商人?岂能将骨头分给一人,将脂油分给另外一人?若是能捉到它,他们真会将它分尸。不过那时也许不像现在那样,捉鲸鱼的方法还不成熟。6. 他不能杀了它,不能用鱼叉叉满它的头(第7节)。捕杀鱼群的工具捉不到它,可能刚一接近它就被它逃脱。7. 人别想捉住它:人指望捉拿它是徒然的(第9节)。人若想捉住它,只要一看见它的身量就会惊恐万状,再勇敢的人也会魂飞魄散。一见它,岂不丧胆吗?岂不叫人放弃自己的意图吗?神叫约伯在危急关头按手在它身上(第8节)。“你有胆量摸它吗?想到争战,若遇上强大的军队你就无能为力,想到这种争战的必然结果,你就不再这样行吧,岂不应当收手吗?”宣战以前应当想想交战的后果,若是预先知道硬撑对自己没有好处,就该早点收手。神在这里教训约伯不要再与神争竞,应当与神和好。要知道一旦卷入这场争战,其必然后果是什么。另参考以赛亚书27:4,5。
II.
由此得出结论,与全能者争竞是何等枉费力气。没有那么凶猛的人敢惹它(第10节),也没有那么愚蠢的人,它显然不是好惹的。这样,谁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谁能控告他的作为?谁能躲避他忿怒的权势?就连服在人脚下的、受人管辖的、低等的被造物都能如此叫人畏惧,而我们伟大的主是管辖我们的,人却长期悖逆他,他的威严岂不更令人震惊吗?你怒气一发,谁能在你面前站得住呢(诗篇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