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 第40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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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四十章 神在前面对约伯提出了许多深奥问题,使人谦卑下来。在这一章,I. 他要求约伯回答(第 1,2 节)。II. 约伯谦卑地不开口(第 3-5 节)。III. 神继续与他讲理,论到神人之间的天壤之别,表明 约伯远不是神的对手。他挑战约伯,看他是否胆敢在公平(第 8 节)、能力(第 9 节)、威严 (第 10 节)以及制服骄傲人等方面与神争竞。神还以一种特别的称为“河马”的动物为例说明神 的能力(第 15-24 节)。 约伯谦卑顺服(主前 1520 年) 1 耶和华又对约伯说: 2 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论吗?与 神辩驳的可以回答这些吧! 3 於是, 约伯回答耶和华说: 4 我是卑贱的!我用甚么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捂口。 5 我说了一次,再不 回答;说了两次,就不再说。 这里是:I. 神挑战约伯,使他谦卑下来。神在前面提出一大堆难以回答的问题,表明约伯对自然 之工一无所知,完全没有能力判断神的方法和目的。这里他又提出要求,作为一个概括。神似乎 停顿了一下,如同以利户在前面停顿一下那样,要给约伯一点时间说出心里的话,或给他一点时 间思想神的话。但约伯心中十分困惑,就闭口不言。于是神催促他回答(第 1,2 节)。这里不像 前面所说神在旋风中说话,因此有人认为神说话用的是微声细语,比旋风更能影响约伯,好比影 响以利亚一样(列王纪上 19:12,13)。我的教训要淋漓如雨(申命记 32:2),那时神的话就 有奇妙功效。虽然约伯一言不发,但神替他回答。他知道世人的心,即使他们沉默,神也知道要 说什么。1. 神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问题:“强辩的岂可与全能者争论吗?岂可对神的智慧和旨意 指手划脚?神岂能因人的每个浮躁的抱怨就改变自己的做法来取悦于世人?这问题带有鄙视的语 气。谁能将知识教训他呢(21:22)?这说明人若与神争论,实际上就是教训神如何做事。倘若 我们与人争论,指出别人没有把事情做好,就应当教他们如何做得更好。但人岂能教导造人的主? 与神竞争的人本该被视作神的敌人,他岂能自以为是且对神发号施令?我们无知,目光短浅,但 万物都在神面前赤露敞开。我们是无法自立的被造物,但神是自有的造物主。我们岂能教训他呢? 有人理解为:与神争论岂是智慧吗?答案很简单:不是!与神争论是世上最大的愚蒙。人若与神 为敌就必自我毁灭,若顺服神就有不可言喻的益处。与这样的神争论岂是智慧吗?2. 神要求约伯 立即回答:“与神辩驳的可以回答这些吧!连这问题都无法回答,更不用说与全能者争论,不用 说教训神。叫他先回答我提出的这些问题。叫他为自己的傲慢和顽梗分辩,在神的审判台前分辩, 叫他羞愧。”人若责怪神的言语和作为,就是高估自己,低估神。 II. 约伯谦卑顺服。这时约伯缓过神来,开始痛悔忧伤。朋友们与他讲理的时候他寸步不让,但主 的声音大有能力。真理的圣灵来了,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翰福音 16:13)。朋友们定 他的罪,说他是恶人。以利户也对他十分尖锐(34:7,8,37);但神却没有这样说他。我们有 时可以指望神恩待我们,谅解我们的行为,胜于指望朋友。约伯这位义人在这里被折服,被神的 恩典所征服、所俘获。1. 他承认自己是悖逆的人,不敢说任何自我分辩的话(第 4 节):“我是 卑贱的!在自己眼里不但卑劣可鄙,而且卑贱可憎。”他现在意识到自己犯了罪,于是就称自己

为卑贱。罪孽使人卑贱,悔改的人降卑自己,责备自己,感到羞辱,惶恐不安。“我对父太过狂 妄,对恩人忘恩负义,对自己不智,因此我是卑贱的人。”约伯在前面以公义自居,为自己夸口, 现在则完全降卑自己。悔改能改变人对自己的看法。约伯过去要求与神争论,以为自己必能占上 风,这真是太过大胆。而现在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完全无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也提 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不过是十足的臭虫在神的土地上爬行。朋友们和他说话时,他回答了他 们,因为他认为自己不比他们差。可当神和他说话时,他却闭口不言,因为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比一无是处还要一无是处,比一无是处还要糟糕,简直就是虚空和卑贱。所以,我用什么回答你 呢?神要求他回答(第 2 节)。他给出了静默的原因。这不是因为他阴郁沉闷,而是因为他明白 自己错了。人若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罪孽和卑贱,就不敢在神面前替自己分辩,只会因为自己曾经 有过这样的念头而羞愧,且为了表示这样的羞愧就用手捂口。2. 他应允不再犯同样的错。以利户 曾告诉他这样议论神十分不合宜。我们若是说错话就必须悔改,不能重复说也不能坚持错误。他 命令自己闭口(第 4 节):“我只好用手捂口,笼住自己的口,将心中所有的怒气压下去,不再 用不合宜的言语爆发出来。”意念错误固然不好,而言语错误就更不好,因为这是允许恶念的表 现,是认同恶念,好比将诽谤发布出来。因此,若是怀了恶念,就当用手捂口(箴言 30:32), 不要说出来,这就能证明你虽有恶念却不认同它。约伯心中有了恶念,且想发泄出来:“我说了 一次,说了两次,”意思是,“我说了多次,但我已经说完了,再不回答。我不会坚持自己说的 话,也不会再说。我就不再说。”注意看什么是真忏悔。(1)真忏悔就是纠正自己的错误,纠正 曾引导我们行为的错误原则。若有长期形成的且热心持守的观点,一旦意识到这是错的,就应当 立即撤回,不要继续坚持下去,要为自己坚持了这么久而感到羞愧。(2)真忏悔就是从所有的歧 途中回归,不再多走一步:“我不再添加”(原文如此)。“我不再这样放纵自己的怒气,不再 口无遮拦,不再像过去那样说话做事。”若不是这样,就不是真忏悔。再注意看另外一点:与神 争论的人最终都要闭口不言。约伯曾经十分大胆地要求与神理论,曾经十分大胆地说他的案子是 多么明显,他是多么确信自己必能洗刷罪名。他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31:37),他能到他的台 前(23:3)。但他很快就说够了,放弃争辩,不再回答:“主啊!智慧和真理都在你那一边,我 这样质问真是太愚昧,太恶劣。” 神的公义和权能:神制服骄傲之人(主前 1520 年) 6 於是,耶和华从旋风中回答约伯说: 7 你要如勇士束腰;我问你,你可以指示我。 8 你岂可 废弃我所拟定的?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吗? 9 你有 神那样的膀臂吗?你能像他发雷声 吗? 10 你要以荣耀庄严为妆饰,以尊荣威严为衣服; 11 要发出你满溢的怒气,见一切骄傲的 人,使他降卑; 12 见一切骄傲的人,将他制伏,把恶人践踏在本处; 13 将他们一同隐藏在尘 土中,把他们的脸蒙蔽在隐密处; 14 我就认你右手能以救自己。 约伯听了神的话就大大谦卑,这还不够。他被降为卑,这也还不够。于是神继续与他讲理,用相 同的方法、相同的目的(第 6 节)。请注意,1. 人若虚心领受神的话且得益处,神就赐给他更多 的话。2. 人若真正知罪且为之忏悔,就需要更彻底地知罪,更深刻地忏悔。人若意识到自己的罪, 若把罪孽摆在眼前,且为之忧伤痛悔,就应当从中学功课,不要立即求安慰。安慰到来时必是永 久的,所以我们应当首先深深地谦卑下来,然后得安慰,应当深刻检讨,不能表面文章,不要敷 衍了事。我们的心一旦开始融化,就应当常想到这些且努力去做,使自己的心彻底融化。 神仍像前面那样(38:3)挑战约伯(第 7 节):“你要如勇士束腰。你若有勇气和自信,现在 就站出来。不过你很快就会明白,并且承认你不是我的对手。”任何一颗高傲的心最终都会承认 自己不是神的对手,有些承认是因为悔改,有些承认是因为灭亡。大山小山迟早也都会在神面前 低头。我们必须承认: I. 我们不能就公义与神争竞。主以公义和圣洁待我们,而我们则以不义和不洁待他。我们有太多 事要责怪自己,却没有一件可以责怪他(第 8 节):“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你岂可偏离我的 言行,呈递错误的状纸,推翻我的判断,视之为错误和不公平?”约伯的许多怨言中带有这些倾 向:我因委曲呼叫,却不蒙应允(19:7)。这样的话是不能容忍的。神的判断不可废弃,也不能 废弃,因为他的判断必是基于真理,所以我们若是怀疑,那就是极大的放肆和过犯。神说:“你 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吗?仅仅为了你的名声,我就该亏缺我的荣耀吗?仅仅因为你不能

澄清自己免遭诽谤,我就该背上对你不公平的罪名吗?”我们应当定自己的罪,好显出神为义。 所以大卫常认他在神眼前所作的恶,以致神责备他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他的时候显为清正(诗 篇 51:4)。另参考尼希米记 9:33;但以理书 9:7。然而,傲慢无知、不认识神也不认识自己 的人,为了洗刷自己,就不惜定神的罪。若不藉着悔改及时纠正这样的错误,日子将到,这些人 就要在永恒的审判中败诉并且灭亡,因为诸天都述说神的公义,在神面前,整个世界都有罪。 II. 我们不能就能力与神争竞。与神争竞不仅是极大的不敬,也是极大的放肆,不仅于我们十分不 利,也是反理性、偏离公义的(第 9 节):“你有神那样的膀臂吗?你有这样长、这样有力的膀 臂吗?你能像他发雷声吗?如 37:1,2 所言,或如现在那样声音出自旋风。”为了使约伯意识 到自己没有能力与神争竞,神向他表明:1. 他永远不可能与神争战,不能用武力解决。在世人中, 争执有时靠打仗来定胜负,得胜的一方被视作是正义在手。但神与人之间若起了争执,那么靠打 仗来定胜负就对人十分不利,因为抵挡全能者的所有势力都不过是烈火中的荆棘和蒺藜(以赛亚 书 27:4)。“神的膀臂能举起万有,像人这样的可怜虫岂能与神相提并论?”被造之物的能力, 包括天使在内,都来自于神,都受制于神,也都倚靠神。而神的能力却是自有的、无限的。若人 不存在,神仍能行万事。而若神不存在,我们就寸步难行。所以,我们没有神那样的膀臂。2. 他 永远不可能说服神,不能用喧哗或华丽的言词来解决。在世人中,这一招或许有用:“你能像他 发雷声吗?不能!神的声音要盖过你的声音,他只要一声惊雷就能胜过所有的喧哗声。”神说话 具有极大的说服力,极大的能力、威严和力量。他话语一出,事就这样成了(创世纪 1:9)。人 做不到。神创造天地时的声音称为雷声(诗篇 104:7),他用来惊吓挫败仇敌的声音也称为雷声 (撒母耳记上 2:10)。君王的愤怒有时像狮子吼叫,但却远及不上神的雷声。 III. 我们不能就荣美和威严与神争竞(第 10 节)。“你若要与神相比,若要显得更可爱,那就穿 上你最好的服饰:你要以荣耀庄严为妆饰。把你所有的军人威风、所有的皇家气派都表现出来, 把所有让你蓬荜生辉的东西都搬出来,以尊荣威严为衣服,叫仇敌惧怕你,叫朋友为你倾心。但 与神的荣美和威严相比,这些又算得了什么?简直就是萤火虫遇上了正午的日头。”神以荣耀庄 严为妆饰,使魔鬼和一切黑暗权势胆战心惊。神以尊荣威严为衣服,使天使和一切圣徒惊叹欢欣。 大卫盼望一生一世住在神的殿中(诗篇 23:6),瞻仰主的荣美。相比之下,君王自以为是的荣 耀庄严算得了什么?才子佳人的尊荣美貌又算得了什么?约伯与神争论时,若以为能以相貌取胜, 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神的荣光面前,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以赛亚书 24:23)。 IV. 我们不能在制伏骄傲之人的事上与神争竞(第 11-14 节)。这里的重点是:若是约伯能使骄傲 的暴君和欺压人的都谦卑下来,如同神使他们谦卑下来那样容易,也许他还能与神稍稍竞争一番。 请注意看:

  1. 神在这里挑战约伯所行的公道,就是用一个眼神叫他们谦卑下来。若是约伯觉得自己可以与神 竞争,可以审视神的行为,那他也必能用眼神叫他们谦卑下来。 (1)神有能力这么做,且必会这么做,不然就不会这样挑战约伯。神借此证明自己就是神,他抵 挡骄傲的人,坐在审判席上审判他们,也有能力毁灭他们。请注意看:[1] 骄傲的人是恶人,世上 有许多人对神作恶,对人也作恶,其根源就是骄傲。[2] 骄傲的人必定要降为卑,因为骄傲在败坏 以先(箴言 16:18)。人若是不能折腰,必定要被折断。若是不能藉着真悔改而谦卑,神必定要 降他们为卑,叫他们永远灭亡。恶人要被践踏在本处,就是说,不论他们在哪里,以为自己拥有 一席之地,已经扎下根来,都要被践踏。他们所拥有的财富、权势和利益都不能成为他们的保障。 [3] 神的忿怒要临到骄傲的人,要降他们为卑,要折断打倒他们。神一旦发怒,再胆大妄为的人也 抵挡不住。神在大而可畏的日子必定要发怒,在今世有时也会发怒。谁晓得你怒气的权势(诗篇 90:11)?[4] 神有能力叫骄傲的暴君谦卑下来,他也很容易做到这点。他瞪他们一眼(译者注: 钦定本将第 12 节中的“见”译为“瞪一眼”),使他们降卑。他愤怒的眼神能叫他们满有羞辱、 惧怕,叫他们彻底灭亡,如同他满有恩典的眼神能复苏悔改的心灵。[5] 神有能力做到,最终也必 定做到(第 13 节):将他们打倒在尘土中。他们想要重新站起来,但神要将他们隐藏在尘土中, 如同摩西杀了骄傲的埃及人,把他藏在沙土里(出埃及记 2:12)。他们不但要死,还要去到阴 间,就是永无回头的无底坑。他们因自己的形象而骄傲,但他们要被埋葬在遗忘中,如同埋他们 的尘土一样,不再被记念,不再被看见,不再被思想。他们曾一同作恶,狼狈为奸,现在要捆在

一起。他们要一同隐藏,不是一起安息,而是在尘土中一起蒙羞(17:16)。不仅如此,他们要 被视为罪犯(定罪之时要像哈曼那样把脸遮起来:把他们的脸蒙蔽在隐密处),也可理解为死人 (拉撒路在坟墓里时,脸是遮起来的)。神最终要大获全胜,完全胜过那些定意抵挡神的骄傲罪 人。神要藉此证明自己是神。神既然这样憎恶骄傲的人,说明他是圣洁的。神既然这样惩罚骄傲 的人,说明他是审判世界的主。神既然这样叫骄傲的人降为卑,说明他是全能的主。当神把骄傲 的法老降为卑、把他埋葬在红海底的沙土里时,叶忒罗就得出结论:我现今在埃及人向这百姓发 狂傲的事上得知,耶和华比万神都大(出埃及记 18:11)。参考启示录 19:1,2。 (2)神在这里要约伯也这样做。约伯曾怒气冲冲与神争论,对着天发泄自己的怒气,以为这样就 能叫神想起他来。“来吧,”神说:“你先试试向骄傲人发怒,你就会知道他们根本不为所动。 既然如此,难道我会理会、会为之所动吗?”约伯曾埋怨暴君与欺压人的都有钱有势,他几乎就 要责备神管理不当。人不应当挑剔,除非自己有能耐。既然惟有神才有足够能力使骄傲的人降为 卑,那么毫无疑问神也有足够智慧决定何时做,如何做。我们实在不该品头论足,不该教他如何 管理世界。我们没有神那样的膀臂,千万不要把神的工从他手中夺过来。

  1. 若是约伯能行这些大事,神就应允还他公道(第 14 节):“我就认你右手能以救自己,不过尽 管如此,你仍然不是我的对手。”人有自救的欲望,想要靠自己的手自给自足,这反映出人与生 俱来的骄傲和野心,这是狂妄。我们的手无法救自己,不配得神的恩典,更不用说救自己脱离神 的审判。我们既不能用自己的能力叫仇敌谦卑,又岂能用自己的能力救自己呢?若真能自救,神 自会承认。人若配得称赞,神从来不剥夺。人若配得尊荣,神从来不否定。然而,既然我们做不 到,那就应当在神面前承认我们的手不能自救,只能将自己交托在神的手中。 形容河马(主前 1520 年) 15 你且观看河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与牛一样; 16 它的气力在腰间,能力在肚腹的筋上。 17 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树;它大腿的筋互相联络。 18 它的骨头好像铜管;它的肢体彷佛铁棍。 19 它在 神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它的给它刀剑。 20 诸山给它出食物,也是百兽游玩之处。 21 它伏在莲叶之下,卧在芦苇隐密处和水洼子里。 22 莲叶的阴凉遮蔽它;溪旁的柳树环绕它。 23 河水泛滥,它不发战;就是约旦河的水涨到它口边,也是安然。 24 在它防备的时候,谁能捉 拿它?谁能牢笼它穿它的鼻子呢? 神要进一步说明自己的大能和约伯的无能,就在这里提到两种身量和力量都远超过人的庞然大物。 一种称为河马,另一种称为鳄鱼。这几节经文提到第一种。“你且观看河马,你岂能与造这兽且 赐给它一切能力的神争竞?岂不应当学聪明点,顺服在神面前,与神和好吗?”河马一词可泛指 野兽,但这里必是指某种特定的野兽。有人理解为野牛,也有人理解为一种两栖动物,说是闻名 于埃及,叫做河马,与鱼类一起生活在尼罗河,只有觅食的时候才上岸。但我觉得没有理由摒弃 古人的最常见解释。他们把这里的动物理解为大象,那是一种十分强壮俊美的动物,比其他动物 都更高大,更精明,在动物界享有盛名。我们在第 38 章和第 39 章里见到这么多四足动物,而这 类动物决不能忽略。请注意看, I. 这里形容这种动物。
  2. 它的躯体十分强壮。它的气力在腰间(第 16 节)。与其它动物相比,它的骨头好像铜管(第 18 节)。它的脊梁骨十分有力,虽然尾巴不大,却能摇摆自如像香柏树(第 17 节)。有人将之 理解为大象的鼻子,因为这个词形容一个特殊的、相当长的部分。大象的背和腰以及大腿上的筋 都十分强壮,足以背起一个大木塔,上面乘载许多打仗的勇士。若论身体的力气,没有其它动物 可与之相比。这里的重点就在于力气。
  3. 它吃的是地里出产的,并不捕猎其他动物:它吃草与牛一样(第 15 节),诸山给它出食物(第 20 节),田里的走兽在它面前不颤抖也不逃跑,不像看见狮子那样,还与它一同戏耍,因为知道 它并不危险。这应当使我们:(1)体会到神的良善,叫这样一个食量巨大的庞然大物居然不吃肉 (不然它要屠杀多少动物才得生存),只以田间的青草为满足。要不然的话,无数的生命就要被 毁灭。(2)提倡吃素食,最早指定给人吃的就是素食(创世纪 1:29)。连如此强壮的大象也可 吃素食,马与牛也是那样,人为什么不能呢?虽然神给我们吃肉的自由,但好饮酒的,好吃肉的,

不要与他们来往(箴言 23:20)。(3)过安静的生活。谁不愿意与大象般安逸喜乐的人为邻? 谁会愿意与狮子般的、令人惊恐的人为邻?

  1. 它伏在莲叶之下(第 21 节),莲叶的阴凉遮蔽它(第 22 节),那里地面开阔,空气清新。而 狮子因为以捕猎为生,休眠的时候不得不躲在隐密黑暗的窝里,偷偷摸摸不露面(38:40)。恐 吓人的有时自己也受到恐吓,而与人方便的自己也就方便。人若不设谋害人也不担心被害,即使 沼泽边的松软芦苇和溪水边的纤细垂柳也足以给人稳妥平安的感觉。
  2. 它喝大量的水,不是喝酒或烈酒(那是人的特殊嗜好,喝醉了就像兽一样),而是喝大量的水。 (1)它的躯体出奇的大,所以需要相应的补充(第 23 节)(译者注:钦定本第 23,24 节直译 为“它喝起水来不慌不忙,相信能喝下约旦河。它能用眼目吸干整条河,用鼻子刺穿网兜”)。 他喝起水来,若是不急,简直能喝下一条河。也可理解为,他喝起水来不慌不忙,因为他对自己 的力量和安全十分自信,所以喝水时不急躁。(2)它眼里看的比喝的更多。当它口渴、许久没有 水喝时,它相信能喝下约旦河,甚至能用眼目吸干整条河(第 24 节)。好比贪婪的人注目世上的 财富一样,这里形容这巨兽能用眼目吸干整条河。(3)它的鼻子十分有力。当它用鼻子贪婪喝水 时,它能刺穿网兜或覆盖在水面上预备捕鱼的渔网。它的力气巨大,胃口巨大,任何事物都挡不 住它。 II. 这段形容的意义。我们看见这大山一般的动物,庞然大物摆在我们面前不只是展示而已(在我 们国家里有时就只是展示),不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或供我们娱乐,而是说明我们应当在伟 大的神面前谦卑下来。这是因为,1. 神造了这庞然大物,既可畏又奇妙地造出来。这是神手上的 工,智慧的彰显,能力的产物。你且观看河马,我造你也造它(第 15 节)。它的力气以及其它动 物的力气都从神而来,因此我们应当明白神本身具备无穷的能力,这样的膀臂无人能与之相争。 这兽称为神所造的物中为首(第 19 节),彰显了造物主的能力和智慧。人若仔细研究学者们所描 述的大象,就会发现它比其它野兽更具备类似理性的能力,因此它称为神所造的物中为首是十分 合宜的,在人以下的动物界是首屈一指的。2. 神在造它的同一天也造了人,同一天也造了其它的 四足动物(创世纪 1:25,26),而鱼和鸟则是前一天造的。神使它生活行走在同一个地球上, 用同样的元素造,所以人与兽也说是共同受神旨意的保护(诗篇 36:6)。“这是河马,我造你 也造它。你们是一起被造的,它从不与我相争,你为何要与我相争呢?我造你也造它,为何你偏 偏向我索要特别恩惠呢(10:9)?我造你也造它,所以我能轻而易举地管辖你,如同管辖它,不 管你是拒绝也好还是选择也好,都没有区别。我造你也造它,好叫你一看见它,就领受教训。” 我们不必从远处找例子说明神的全能和主权,这些例子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周围,不论在何 处,都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找到。3. 造它的能用刀剑灭它(第 19 节)(译者注:这是钦定本第 19 节下半句直译),意思是,尽管它又大又壮,神的手造了它,也能随意灭了它,杀死一只大象 好像捏死一条虫或一只苍蝇那样简单,不费吹灰之力,也毫无非议可言。一切受造之物的存在都 是神赐的,他也可夺去他们的存在,难道他不能随己意行事吗?他有能力这样做,神能用一句话 创造,照样也能用一句话毁灭。他用一句话从虚无中造出万有,照样也能用一句话叫万有变成虚 无。神在前面挑战约伯,叫他使骄傲的暴君和欺压人的的谦卑下来,也许河马在这里比作那些骄 傲的人(后面的鳄鱼也是一样)。这些人以为自己像钢筋铁骨的大象,能抵挡神的审判。但造人 灵魂的知道人的一切手段,能在烈怒中叫他们毁于公义的刀剑下。设计安装引擎的,知道如何将 引擎拆散。所以,与造物主相争的有祸了,因为神既造他也就有能力叫他遭殃。人若不服神的管 辖,神就叫他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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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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