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麼? 9 你有神那樣的膀臂麼?你能像他發雷聲麼? 11 要發出你滿溢的怒氣,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 12 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本處; 13 將他們一同隱藏在塵土中,把他們的臉蒙蔽在隱密處; 14 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
约伯听了神的话就大大谦卑,这还不够。他被降为卑,这也还不够。于是神继续与他讲理,用相同的方法、相同的目的(第6节)。请注意,1. 人若虚心领受神的话且得益处,神就赐给他更多的话。2. 人若真正知罪且为之忏悔,就需要更彻底地知罪,更深刻地忏悔。人若意识到自己的罪,若把罪孽摆在眼前,且为之忧伤痛悔,就应当从中学功课,不要立即求安慰。安慰到来时必是永久的,所以我们应当首先深深地谦卑下来,然后得安慰,应当深刻检讨,不能表面文章,不要敷衍了事。我们的心一旦开始融化,就应当常想到这些且努力去做,使自己的心彻底融化。神仍像前面那样(38:3)挑战约伯(第7节):“你要如勇士束腰。你若有勇气和自信,现在就站出来。不过你很快就会明白,并且承认你不是我的对手。”任何一颗高傲的心最终都会承认自己不是神的对手,有些承认是因为悔改,有些承认是因为灭亡。大山小山迟早也都会在神面前低头。我们必须承认:
I.
我们不能就公义与神争竞。主以公义和圣洁待我们,而我们则以不义和不洁待他。我们有太多事要责怪自己,却没有一件可以责怪他(第8节):“你岂可废弃我所拟定的?你岂可偏离我的言行,呈递错误的状纸,推翻我的判断,视之为错误和不公平?”约伯的许多怨言中带有这些倾向:我因委曲呼叫,却不蒙应允(19:7)。这样的话是不能容忍的。神的判断不可废弃,也不能废弃,因为他的判断必是基于真理,所以我们若是怀疑,那就是极大的放肆和过犯。神说:“你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吗?仅仅为了你的名声,我就该亏缺我的荣耀吗?仅仅因为你不能
澄清自己免遭诽谤,我就该背上对你不公平的罪名吗?”我们应当定自己的罪,好显出神为义。所以大卫常认他在神眼前所作的恶,以致神责备他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他的时候显为清正(诗篇51:4)。另参考尼希米记9:33;但以理书9:7。然而,傲慢无知、不认识神也不认识自己的人,为了洗刷自己,就不惜定神的罪。若不藉着悔改及时纠正这样的错误,日子将到,这些人就要在永恒的审判中败诉并且灭亡,因为诸天都述说神的公义,在神面前,整个世界都有罪。
II.
我们不能就能力与神争竞。与神争竞不仅是极大的不敬,也是极大的放肆,不仅于我们十分不利,也是反理性、偏离公义的(第9节):“你有神那样的膀臂吗?你有这样长、这样有力的膀臂吗?你能像他发雷声吗?如37:1,2所言,或如现在那样声音出自旋风。”为了使约伯意识到自己没有能力与神争竞,神向他表明:1. 他永远不可能与神争战,不能用武力解决。在世人中,争执有时靠打仗来定胜负,得胜的一方被视作是正义在手。但神与人之间若起了争执,那么靠打仗来定胜负就对人十分不利,因为抵挡全能者的所有势力都不过是烈火中的荆棘和蒺藜(以赛亚书27:4)。“神的膀臂能举起万有,像人这样的可怜虫岂能与神相提并论?”被造之物的能力,包括天使在内,都来自于神,都受制于神,也都倚靠神。而神的能力却是自有的、无限的。若人不存在,神仍能行万事。而若神不存在,我们就寸步难行。所以,我们没有神那样的膀臂。2. 他永远不可能说服神,不能用喧哗或华丽的言词来解决。在世人中,这一招或许有用:“你能像他发雷声吗?不能!神的声音要盖过你的声音,他只要一声惊雷就能胜过所有的喧哗声。”神说话具有极大的说服力,极大的能力、威严和力量。他话语一出,事就这样成了(创世纪1:9)。人做不到。神创造天地时的声音称为雷声(诗篇104:7),他用来惊吓挫败仇敌的声音也称为雷声(撒母耳记上2:10)。君王的愤怒有时像狮子吼叫,但却远及不上神的雷声。
III.
我们不能就荣美和威严与神争竞(第10节)。“你若要与神相比,若要显得更可爱,那就穿上你最好的服饰:你要以荣耀庄严为妆饰。把你所有的军人威风、所有的皇家气派都表现出来,把所有让你蓬荜生辉的东西都搬出来,以尊荣威严为衣服,叫仇敌惧怕你,叫朋友为你倾心。但与神的荣美和威严相比,这些又算得了什么?简直就是萤火虫遇上了正午的日头。”神以荣耀庄严为妆饰,使魔鬼和一切黑暗权势胆战心惊。神以尊荣威严为衣服,使天使和一切圣徒惊叹欢欣。大卫盼望一生一世住在神的殿中(诗篇23:6),瞻仰主的荣美。相比之下,君王自以为是的荣耀庄严算得了什么?才子佳人的尊荣美貌又算得了什么?约伯与神争论时,若以为能以相貌取胜,那就大错特错了。在神的荣光面前,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以赛亚书24:23)。
IV.
我们不能在制伏骄傲之人的事上与神争竞(第11-14节)。这里的重点是:若是约伯能使骄傲的暴君和欺压人的都谦卑下来,如同神使他们谦卑下来那样容易,也许他还能与神稍稍竞争一番。请注意看:
1. 神在这里挑战约伯所行的公道,就是用一个眼神叫他们谦卑下来。若是约伯觉得自己可以与神竞争,可以审视神的行为,那他也必能用眼神叫他们谦卑下来。(1)神有能力这么做,且必会这么做,不然就不会这样挑战约伯。神借此证明自己就是神,他抵挡骄傲的人,坐在审判席上审判他们,也有能力毁灭他们。请注意看:[1] 骄傲的人是恶人,世上有许多人对神作恶,对人也作恶,其根源就是骄傲。[2] 骄傲的人必定要降为卑,因为骄傲在败坏以先(箴言16:18)。人若是不能折腰,必定要被折断。若是不能藉着真悔改而谦卑,神必定要降他们为卑,叫他们永远灭亡。恶人要被践踏在本处,就是说,不论他们在哪里,以为自己拥有一席之地,已经扎下根来,都要被践踏。他们所拥有的财富、权势和利益都不能成为他们的保障。
[3] 神的忿怒要临到骄傲的人,要降他们为卑,要折断打倒他们。神一旦发怒,再胆大妄为的人也抵挡不住。神在大而可畏的日子必定要发怒,在今世有时也会发怒。谁晓得你怒气的权势(诗篇90:11)?[4] 神有能力叫骄傲的暴君谦卑下来,他也很容易做到这点。他瞪他们一眼(译者注:钦定本将第12节中的“见”译为“瞪一眼”),使他们降卑。他愤怒的眼神能叫他们满有羞辱、惧怕,叫他们彻底灭亡,如同他满有恩典的眼神能复苏悔改的心灵。[5] 神有能力做到,最终也必定做到(第13节):将他们打倒在尘土中。他们想要重新站起来,但神要将他们隐藏在尘土中,如同摩西杀了骄傲的埃及人,把他藏在沙土里(出埃及记2:12)。他们不但要死,还要去到阴间,就是永无回头的无底坑。他们因自己的形象而骄傲,但他们要被埋葬在遗忘中,如同埋他们的尘土一样,不再被记念,不再被看见,不再被思想。他们曾一同作恶,狼狈为奸,现在要捆在
一起。他们要一同隐藏,不是一起安息,而是在尘土中一起蒙羞(17:16)。不仅如此,他们要被视为罪犯(定罪之时要像哈曼那样把脸遮起来:把他们的脸蒙蔽在隐密处),也可理解为死人(拉撒路在坟墓里时,脸是遮起来的)。神最终要大获全胜,完全胜过那些定意抵挡神的骄傲罪人。神要藉此证明自己是神。神既然这样憎恶骄傲的人,说明他是圣洁的。神既然这样惩罚骄傲的人,说明他是审判世界的主。神既然这样叫骄傲的人降为卑,说明他是全能的主。当神把骄傲的法老降为卑、把他埋葬在红海底的沙土里时,叶忒罗就得出结论:我现今在埃及人向这百姓发狂傲的事上得知,耶和华比万神都大(出埃及记18:11)。参考启示录19:1,2。(2)神在这里要约伯也这样做。约伯曾怒气冲冲与神争论,对着天发泄自己的怒气,以为这样就能叫神想起他来。“来吧,”神说:“你先试试向骄傲人发怒,你就会知道他们根本不为所动。既然如此,难道我会理会、会为之所动吗?”约伯曾埋怨暴君与欺压人的都有钱有势,他几乎就要责备神管理不当。人不应当挑剔,除非自己有能耐。既然惟有神才有足够能力使骄傲的人降为卑,那么毫无疑问神也有足够智慧决定何时做,如何做。我们实在不该品头论足,不该教他如何管理世界。我们没有神那样的膀臂,千万不要把神的工从他手中夺过来。
2. 若是约伯能行这些大事,神就应允还他公道(第14节):“我就认你右手能以救自己,不过尽管如此,你仍然不是我的对手。”人有自救的欲望,想要靠自己的手自给自足,这反映出人与生俱来的骄傲和野心,这是狂妄。我们的手无法救自己,不配得神的恩典,更不用说救自己脱离神的审判。我们既不能用自己的能力叫仇敌谦卑,又岂能用自己的能力救自己呢?若真能自救,神自会承认。人若配得称赞,神从来不剥夺。人若配得尊荣,神从来不否定。然而,既然我们做不到,那就应当在神面前承认我们的手不能自救,只能将自己交托在神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