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 第34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 返回约伯记章节列表

约伯记第三十四章 以利户在这里可能停顿了一下,想看看约伯是否会反驳他在前一章说的话。约伯坐着不出声,可 能是暗示他可以继续,于是他就继续发言。I. 他不但请听众认真听,还请他们帮助(第 2-4 节)。 II. 他责备约伯说的另外一些口无遮拦的错话(第 5-9 节)。III. 为了证明约伯说错了话,他全面表 明神的几个特点,1. 不可抗拒的公义(第 10-12,17,19,23)。2. 主权(第 13-15 节)。3. 全能 (第 20,24 节)。4. 无所不知(第 21,22,25 节)。5. 对罪人的严厉(第 26-28 节)。6. 独行

其事(第 29-30 节)。IV. 他教他应当怎么说(第 31,32 节)。最后,他听凭约伯的良心引导, 对约伯的暴躁和不满给予尖锐的批评(第 33-37 节)。所有这些话,约伯不但耐心听,还善意地 接受,因为他明白以利户善意。其他三位朋友所指责他的事,他心里一件都不承认,但以利户指 责他的事,也许他心中开始反思,开始责备自己。 以利户的发言(主前 1520 年) 1 以利户又说: 2 你们智慧人要听我的话;有知识的人要留心听我说。 3 因为耳朵试验话语, 好像上膛尝食物。 4 我们当选择何为是,彼此知道何为善。 5 约伯曾说:我是公义, 神夺去 我的理; 6 我虽有理,还算为说谎言的;我虽无过,受的伤还不能医治。 7 谁像约伯,喝讥诮 如同喝水呢? 8 他与作孽的结伴,和恶人同行。 9 他说:人以 神为乐,总是无益。 在这里,I. 以利户谦虚地向听众说话。他像是一个很想赢得听众好感和注意力的演说家。1. 他称 他们为智慧人,为有知识的人(第 2 节)。与通情达理的人打交道真是好。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 你们要审察我的话(哥林多前书 10:15)。以利户与他们意见不同,却仍称他们为智慧人,是有 知识的人。暴怒的辩论家将所有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都视为愚蠢,但我们若遇见智慧人,即使脾 性不同,也应当承认他们是智慧人,这是起码的公道。2. 他请他们来评判,愿意顺从他们的判决 (第 3 节)。明智人的耳朵试验话语,不论所说的是真是假,是对是错,说话的人必须经得住智 者的试验。我们应当验证所听见的一切,也应当愿意别人验证自己所说的。3. 他要与他们一起探 讨这次讨论(第 4 节)。他不愿意自己一言堂,不愿武断地说什么是公正善良,什么不是。他很 愿意与他们一起研究,渴望别人的意见:“让我们摒弃一切的敌意和争斗,摒弃一切的偏见和敌 对情绪,不要顽固坚持己见。我们当选择何为是,制定正确的原则,采取正确的方法,寻找真理。 我们当彼此知道何为善,彼此交换意见,彼此沟通讲理。”注意,我们在寻找真理时若是互相帮 助,就能看清何为正确。 II. 他激烈地指责约伯说过的一些埋怨神管辖世人的气话,并提请法庭决定是否要传他出庭接受审 讯。

  1. 他尽可能重复约伯说过的话。(1)他坚持自己是无辜的。约伯曾说,我是公义(第 5 节),当 被敦促认罪时,他顽固地坚持说自己无罪:我虽有理,还算为说谎言的(第 6 节)。约伯曾说过 类似的话:我持定我的义(27:6)。(2)他责怪神待他不公平,叫他受苦是冤枉了他,没有替 他申冤。他说,神夺去我的理(27:2)。(3)他不再希望得解脱,觉得神无法帮他,也不会帮 他:我受的伤还不能医治,很可能是绝症,但我却是无过的,我的手中无强暴(16:17)。(4) 他的意思是事奉神没有益处,无人会因事奉而进步(第 9 节):他说过的一些话,令人怀疑他认 为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信仰当然是一种乐趣;人与神相通,与神相合,像以诺那样与神同行, 若不是乐趣是什么?这是信仰的真谛,预示着人要通往喜乐。然而这极大的益处却被否定了,仿 佛事奉神是徒然的(玛拉基书 3:14)。以利户认为约伯言语中有这样的暗示(9:22):完全人 和恶人,他都灭绝。这话有些道理(万物的结局都一样),不过表达上有些问题,太容易引起误 解。所以约伯静静地坐着,不想替自己申辩。正如卡里尔先生所言,义人有时词不达意,应当受 更多的责备,不应该替自己找借口。
  2. 他严厉地责备约伯。谁像约伯(第 7 节)?“你所认识的人当中有像约伯这样的吗?有像他那 样口出狂言的吗?”他把约伯说成是,:(1)坐亵慢人的座位(诗篇 1:1):“他喝讥诮如同 喝水,”意思是,“他明目张胆责怪神,责怪朋友,且以此为乐,信口雌黄。”也可理解为, “他很想看到或听到别人嘲笑讥讽自己的弟兄,很喜欢他们这么做,且十分赞同。”也可能像有 些人解释的那样:“他这么表达使自己成了被讥讽的对象,招人责备,给别人机会嘲笑自己。尽 管这些讥诮不能否定信仰,毕竟信仰的声誉因他而受损。”我们应当祈求神,不要让我们说出什 么话或作出什么事,受愚顽人的羞辱(诗篇 39:8)。(2)走不虔敬人的道,站罪人的道路(诗 篇 1:1):他与作孽的结伴(第 8 节)。这不是说他与作孽的人交往,而是说他有姑息他们、纵 容他们的想法。如第 9 节所证明的,如果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岂不放松欲望的缰绳,与作恶的 人为伍呢?人若说,我实在徒然洗手,不但是以奸诈待神的众子(诗篇 73:13,15),而且还令 仇敌称快,说了仇敌想说的话。

10 所以,你们明理的人要听我的话。 神断不致行恶;全能者断不致作孽。 11 他必按人所做的 报应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报。 12 神必不作恶;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 13 谁派他治理地, 安定全世界呢? 14 他若专心为己,将灵和气收归自己, 15 凡有血气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 仍归尘土。 以利户说话的目的是要约伯在苦难中忍耐安心。为了这个目的,他在前一章表示神叫他受苦并非 想伤害他,而是为了他属灵的益处。在这一章里,他表示神叫他受苦并非冤枉他,也不是过分惩 罚他。若是先前所言不能令约伯满意,这番话应可叫他闭嘴。这里他向所有人说话:“你们明理 的人要听我的话(第 10 节),赞同我说的话,以表明你们是智者。”这就是他要说的:公义的神 从来没有冤枉过任何人,将来也不会。神的道都是公平的,我们的道是不公平的。这里指出的真 理就是,神一切作为都是公平的。现在来看看这些经文: I. 他从正反两个方面清楚明白地确立这条真理。1. 他从不冤枉人:神断不致行恶,全能者断不致 作孽(第 10 节)。罪孽与完美的神性相抵触,也与神纯全的意念相抵触(第 12 节):神必不作 恶,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他不会做错事,也不愿做错事,也不恶待任何人。他的惩罚单单针对 罪孽,且酌量而行,如若不然就是行恶。若有人向他申诉,或他要定人的罪,他总是定睛在案件 本身而不是因人而异,如若不然就是偏离公平。他从来不冤枉人,也从来不剥夺人的权利。诸天 表明他的公义(诗篇 97:6)。因为他是神,所以他无限完美,无限圣洁,绝不会做错事,也决 不姑息别人做错。他不会死,不会撒谎,也不否定自己。他是全能者,但他从不像大能的勇士那 样滥用能力偏离正义。他是自有的神,不能被恶试探(雅各书 1:13),不会做不义的事。2. 他 向所有的人施行公义(第 11 节):他必按人所做的报应人。善行要得奖赏,恶行要得惩罚报应; 不论是今世还是来世,他迟早要各人照所行的得报。神施行公义的原则就是照各人所行的。你们 要论义人说:他必享福乐。 恶人有祸了!他必遭灾难(以赛亚书 3:10,11)。坚忍的善工若在 眼下不得奖赏,或顽固的恶行不受惩罚,总有一天神要按各人所行的彻底报应他们。报应要因迟 缓而加倍临到。 II. 他义正词严地肯定这条真理。1. 确定这是千真万确:神必不作恶(第 12 节)。无人能否定或怀 疑这条真理。这是颠扑不破的,人人都认同。2. 神不但不作恶,而且还厌恶作恶的念头(第 10 节):神断不致行恶。所以我们断不可怀疑神作恶,也不可说任何仿佛责怪他作恶的话。 III. 他通过两点证明这条真理:

  1. 神自成一体的绝对主权和管辖(第 13 节):谁派他治理地?谁能与他争论如何管辖世人的事? 也可理解为,除他以外,谁能管辖全世界?他全权管辖世间万国,他为自己而管辖,并非受人之 托,也不是替别人管辖。(1)管辖权属于神,他在天上地上都随己意行事,这是毫无疑问的。所 以不应责怪他不义,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世纪 18:25)?神若是不义,岂能管辖审判 这个世界呢?另参考罗马书 3:5,6。他既具备如此无限的能力,自身必定完美圣洁。因此我们 都要顺服于神的作为。安排处置整个世界的神难道还不能安排处置我们吗?(2)神的权能不是从 别处得来的,也不是受委任的,这同样毫无疑问。他的权能是自有的,如同他本身是自有的一样。 所以,他若是不完全公义,整个世界以及世间的一切事就会很快陷入完全的混乱。世上最有权势 的人之上有一位神,人人都要在其面前交账,不然他们作恶就太容易了。但在神之上别无他人, 因为他不可能做必须受制约的事,这就是他本性的完美。既然他有绝对的主权,我们就必须顺服 他,不能上诉,因为不存在比他更高的权势。
  2. 神不可抗拒的权能(第 14 节):他若专心针对人(译者注:这是钦定本第 14 节上半句的直 译),就是故意与人过不去,或(有人这样理解)他若铁了心要对付人,就是毁灭人,若是他以 纯粹的主权或严厉的公义待人,那么无人能在他面前站立得住。人的灵和气都会消失,凡有血气 的就必一同死亡(第 15 节)。许多人因为自己无能才诚实做人。他们不做坏事,因为他们担不起 做坏事的后果,或没有能力做坏事。神有能力轻而易举在瞬间就把人碾碎,但他却不随便将人碾 碎,这也是基于他无限完全且永远不变的本性。看这里,(1)神有能力向我们做任何事。他能瞬 间叫我们化为尘土,根本不需要动用他无所不能的能力,只需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收回,只需 将灵和气收归自己。这灵和气原本出自他的手,现在仍在他的手中,一旦收回,我们立即死亡,

好比充气的动物玩具泄了气一样。(2)神无论怎么做都不算冤枉我们。他可以收回他给我们的躯 体,这躯体不过是两厢情愿租赁给我们的,而我们早已违约。所以,只要他仍开恩允许我们居住 在此,即便所有其他的好处都被挪去,我们也没有理由大叫冤枉, 16 你若明理,就当听我的话,留心听我言语的声音。 17 难道恨恶公平的可以掌权吗?那有公义 的、有大能的,岂可定他有罪吗? 18 他对君王说:你是鄙陋的;对贵臣说:你是邪恶的。 19 他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过於贫穷的,因为都是他手所造。 20 在转眼之间,半夜之 中,他们就死亡。百姓被震动而去世;有权力的被夺去非借人手。 21 神注目观看人的道路, 看明人的脚步。 22 没有黑暗、阴翳能给作孽的藏身。 23 神审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 鉴察。 24 他用难测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设立别人代替他们。 25 他原知道他们的行为,使他 们在夜间倾倒灭亡。 26 他在众人眼前击打他们,如同击打恶人一样。 27 因为他们偏行不跟从 他,也不留心他的道, 28 甚至使贫穷人的哀声达到他那里;他也听了困苦人的哀声。 29 他使 人安静,谁能扰乱(或译:定罪)呢?他掩面,谁能见他呢?无论待一国或一人都是如此― 30 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笼百姓。 以利户在这里更直接向约伯说话。前面他称别人为明理的人(第 10 节),这里说约伯明理,却加 了一个“若”字:你若明理,就应当听,应当观察(第 16 节)。 I. 听!人决不能与神争论他的作为。人若想传讯神、定神的罪,或像约伯那样发泄,这简直是狗 胆包天,简直是荒唐。1. 这好比是把一个公然与正义为敌的人捧上高位:难道恨恶公平的可以掌 权吗(第 17 节)?公义的主如此热爱公义,连约伯这位完全正直的人都相形见拙,成了恨恶公平 的人。这样的人能掌权吗?能引导神、或纠正他的作为吗?像我们这种不义的被造物能向公义的 神颁布律法吗?他要听我们的号令吗?想想我们那败坏的本性,以及与永恒公义的法则完全背道 而驰的内心,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向神发号施令是多么不明智不虔敬!2. 这好比是把最公义最无 辜的人传唤到法庭前审判他,尽管审讯的过程表明他非常正义:那有公义的、有大能的,岂可定 他有罪吗?3. 这好比是对君王说:你是鄙陋的,对贵臣说,你是邪恶的(第 18 节)。这会被当作 是对君王和掌权者的最不能容忍的侮辱。世上没有哪位王能容忍这点。为了政权的益处,我们都 是假设被告无罪,除非证据确凿。但无论怎样,当面指责君王是恶者,这总是不妥的。拿单责备 大卫时都借用了一个比喻。但不论大祭司或先知如何行,平民百姓在权贵面前都不该如此大胆。 而若是这样向神说话,责备他的不是,岂不更加荒唐!神不像人,不会受试探行恶。他不看重富 足的过于贫穷的,所以由他来管辖十分恰当,而我们在他身上挑刺则非常不合宜(第 19 节)。注 意,富足的和贫穷的在神面前都站在同一个层面。大人物不会因为财富或地位而占便宜或蒙恩宠。 贫穷人也不会因为贫穷而理亏,正直的案子不会误判。约伯如今沦为贫穷,但他所蒙的恩惠与他 富足时是一样的,神关怀他的程度也是一样的,因为这都是他手所造的。人人都是如此,穷人被 造与富人被造都是出于同一只手,出自同一个模子。他们各自的境遇也是出于同一只手:穷人之 所以贫穷是神的旨意,富人之所以富裕也是神的旨意。所以穷人潦倒不会过于量给他的分,也不 是他们的错。 II. 听!人应当认同并顺服神所做的一切事。以利户在这里请约伯多多思想,为的是要他思想至大 至高的神,规劝他顺服,不要再继续与神相争。

  1. 神是大有能力的,若是与人在法庭对质,再有能力的人也不是神的对手(第 20 节)。百姓被震 动,即使一国的人倾巢而出,神也可叫他们无法招架。即使是大能的君王,再尊贵再威武,神只 要一句话就可夺去他们的王位,把他们从活人之地铲除。他们会死去,要过去。连死亡的权势都 听他的号令,还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呢?请注意看这毁灭是如何突如其来:在转眼之间他们就死 亡。神击垮傲慢的仇敌并不费时,只要他愿意,就能立即做到。神也没必要事先警告他们,连一 刻的警告都不必给。今夜必要你的灵魂(路加福音 12:20)。请注意看这时机:半夜之中,就是 他们觉得十分稳妥毫无防备、无能为力的时候,像埃及人的长子被击杀那样。这事神要立即进行: 他们要被夺去,非借人手,不知不觉,受审判无人知晓。再大的暴君,神也能叫他谦卑下来,不 需要任何帮助。不管他曾借用什么方法达到这目的,即使不用这方法他也能做到。神也并不是只 能用这种方法对付一个大能的人,而是能对付许多(第 24 节):他打破无数有能力的人(译者注: 这是钦定本第 24 节上半句的直译),这些权势加在一起也不能抵挡无所不能的神。然而,神摧毁

暴君的用意并不是废去一切体制。作恶的王被打倒,并不说明百姓不需要掌权者。他既打倒有能 力的人,就设立别人代替他们,设立更好的政权。若这些人也做不好,他就使他们在夜间倾倒灭 亡(第 25 节)。看看伯撒沙的下场吧(但以理书第 5 章)。也可理解为,若是他定意给他们机 会悔改,就不会立即叫他们毁灭,而是如同击打恶人一样(第 26 节)。致命的审判要临到他们, 这些作恶的掌权者要如其他恶人一样被击打,不能逃脱。他们的身体,财产和家人都要受重创, 以此警告其他人。这是要作为他人的警告,所以神要在众人眼前击打他们,使众人都看见且惧怕, 在公义的神面前战惊。连君王都站立不住,谁能站立得住呢?

  1. 神是无所不知的,再隐秘的事神也知道。强壮的人不是神的对手,狡猾的人也逃不过神的眼睛。 所以,若有人受惩罚的程度不如我们所料,与其跟神理论,倒不如坦承其中必有原因,只有神知 道。这是因为,(1)万物在神面前都是敞开的(第 21 节):神注目观看人的道路。这不只是世 人近在咫尺,神能看见他们,更是因为神注目在他们身上,观看查验他们。他看见所有的人,看 见所有的事。不论我们去哪里,都在他注目之下。我们所有的行为,不论善恶,都被查验,被记 录,要留到案卷展开的审判日。(2)无人能在神面前隐藏(第 22 节):没有黑暗、阴翳能给作 孽的藏身。再封闭、再浓密、再与世隔绝、再远离光亮,也无法躲避神的眼光,无法躲避公义之 神的审判之手。请注意看,[1] 作孽的人出于羞愧就尽力躲避世人的眼睛(也许他们能躲避),出 于惧怕就尽力躲避神的眼睛,如同亚当躲在伊甸园的树木中(创世纪 3:8)。将来有一天壮士和 将军要呼喊山和岩石把他们藏起来(启示录 6:15-16)。[2] 他们宁可躲在死荫之地,躲在坟墓里, 永远躺在那里,也不愿意在基督的审判席前出庭。(3)想要逃脱神的公义是徒然的,神的忿怒一 旦追逐起来,人想要逃脱是徒然的。作孽的人也许能有办法躲避世人,却没有办法躲避神:他原 知道他们的行为(第 25 节),他知道他们的行为,也知道他们的阴谋。
  2. 神是公义的,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本着公平的原则。即使他在推翻大能的人、将他们击碎的时 候,他仍是酌量而行(译者注:这是钦定本地 23 节下半句的直译)。他不会惩罚无辜的人,惩罚 恶人也不会过于他们应得的。具有无穷智慧的神自会掌握罪孽与刑罚之间的比例。无人有任何理 由埋怨神待他太过严厉,也无人能控告神或投诉神。即使有人这么做,神一旦说话就是公义,一 旦审判就得澄清。因此约伯这样埋怨神实在是错误的,他应当接受善意的劝诫,撤销自己的申诉, 因为他告的状必然被否决,不会成立。有人把第 23 节理解为:人千万不能蓄意控告无所不能的神。 约伯曾盼望在神面前诉求。以利户说:“有什么用呢?神的审判必定成立,不会有错,没有例外。 最终定案必如神判决的那样。”神做的事都是正确的,也都要被证明是正确的。为了证明神毁灭 大能的人如同击打恶人一样,为了证明神的审判都是酌量而行,以利户指出恶人所作的恶(第 27, 28 节),叫人对比他们所受的刑罚,看看这刑罚是否过重。简单地说,神秉持公义审判的那些不 义的法官们,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路加福音 18:2)。(1)他们抵挡神:他们偏行不跟从 神,不敬畏他,离弃他。他们不留心他的道,不理会他的诫命也不顾他的旨意,活在世上心中无 神。恶人作恶的根源就是他们不跟从神。他们不思想神的事,不是因为不能,而是因为不愿意。 不思想神的事,自然就不敬虔,也自然导致不道德。(2)他们恶待世人(第 28 节)。他们自己 不呼求神,但穷人的哀声却达到神那里,那是控诉他们的哀声。他们伤害欺压穷人,苦待他们, 碾碎他们,叫他们更穷,叫苦难中人更痛苦。于是他们向神呼求诉苦,神听见了就替他们伸冤。 穷人以祈祷和眼泪所控诉的人必没有好下场,因为被欺压之人的哀声迟早会使神的忿怒临到欺压 人的头上。到那时,无人能说神的刑罚过于自己所当受的。另参考出埃及记 22:23。
  3. 神对世上的事有绝对的管辖权,他引导管理一切社会和个人的事。他的计划无人能破坏,他的 作为无人能改变(第 29 节)。请注意看,(1)人若因神的喜悦而得平安,世人的唾弃不能扰乱 他。他使人安静,谁能扰乱呢(第 29 节)?这是要挑战一切地狱的权势和世上的权势,看看他们 能否扰乱那些神赐予平安的人。神若赐平安给一国的疆界,他就能为之持守平安,不准仇敌前来 搅扰。神若赐平安给人的内心,心中安宁且坚信不移,就是公义的果效,那么即便撒但控告,或 今世有苦难,甚至死亡来威吓,都不能搅扰他。人的灵魂若在主里安然居住(诗篇 25:13)谁能 搅扰他呢?另参考腓立比书 4:7。(2)人若因神的不喜悦而受惊扰,世人的喜悦不能使他平静。 神若掩面,收回他的恩惠,谁能见他呢?意思是,谁敢面对神的不悦,谁能承受他的忿怒或逃脱 他的忿怒呢?神若定意掩面,谁能叫他显现呢?谁能透过密云和幽暗看见他呢?也可理解为,谁 能面对一个心中不安的罪人,使他稍安毋躁呢?神与之为敌的,谁能与之为友呢?人若离开了神,

就不能摆脱环境的不安。耶和华不帮助你,我从何处帮助你(列王纪下 6:27)?人若与神为敌, 就不能摆脱内心的不安。神若叫罪人的良心感觉到神的忿怒,来自被造之人的一切安慰都要成为 乌有。对伤心的人唱歌,就如冷天脱衣服,又如硷上倒醋(箴言 25:20)。必须承认,神对社会 和个人的作为是不可抗拒的:人无法控制神的作为,无论待一国或一人都是如此,与公与私都是 如此。神管辖最强大的王国,也顾及最卑微的个人。整个国家的力量不足以抵挡神的权能,最小 的个人也不能躲避他的目光。神的作为从来都是雷厉风行,得胜有余。

  1. 神大有智慧,关心世人的益处,所以他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笼百姓(第 30 节)。 看这里,(1)不虔敬之人的骄傲。他们想作王,人的称赞和世上的权势成了他们的奖赏,也是他 们所追求的。(2)暴君的伎俩。他们试图崛起的时候往往披着宗教的外衣,遮掩自己的野心。他 们凭诡诈登基作王。(3)不虔敬之人一旦作王,百姓就危险了。他们要陷入罪孽或苦难的网罗里。 大权落在伪善者手里,百姓的人权和自由就被毁坏。诡诈往往比掳掠容易得多。同样地,假敬虔 也往往大大伤害真敬虔。(4)神关心世人,他为了避免这样的危险,就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 他不让他们作王,即便作了王也不会长久。神若施怜悯给百姓,不虔敬的人就不会兴起来作王, 即便兴起,也要急急走向灭亡。 31 有谁对 神说:我受了责罚,不再犯罪; 32 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 再作? 33 他施行报应,岂要随你的心愿、叫你推辞不受吗?选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 只管说吧! 34 明理的人和听我话的智慧人必对我说: 35 约伯说话没有知识,言语中毫无智慧。 36 愿约伯被试验到底,因他回答像恶人一样。 37 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们中间拍手,用许多 言语轻慢 神。 在这几节经文里, I. 以利户教训约伯在苦难中应当说什么(第 31,32 节)。他在前面责备他言语冲动,这里要教他 说合宜的话。我们若责备别人过错,也应当指出何为善,使我们的责备成为训诲的责备(箴言 6: 23)。他没有强迫约伯说这些话,只是向他推荐这些话,作为当说的话(译者注:钦定本将第 31 节中的“有谁对神说”译为“你应当这样说”)。他希望约伯能为自己在苦难中的过错和不雅的 言语而忏悔。约伯的其他朋友要他承认自己是恶人,那是矫枉过正。以利户只是要他承认他在争 论中用嘴说了急躁的话(诗篇 106:33)。让我们记住这点:在责备人时不要夸大其词,因为证 词过于牵强可能会败诉。以利户责备人时恰到好处。他教训约伯:1. 要在神面前谦卑认罪,勇于 接受任何惩罚:“我受了责罚。我所承受的都是我应得的,因此我要承受,不但承认神的公义, 还要承认他的良善。”有许多人受责罚却不能承受责罚,或不能勇于承受,也就是不能承受。真 心悔改的人会接受神的作为,会承受责罚,将之看作有益的良药。2. 要祈求神显明他的罪(第 32 节):“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主啊,我反复查验,发现我内心确有许多过犯,确实做了 许多错事,可我担心还有更多的过犯和更大的恶,自己没有意识到。我没有看见,是由于自己的 无知、错误和偏见。主啊,求你叫我看见,唤醒我的良心,忠心履行自己的职责。”义人应当愿 意查验自己最坏的地方,尤其在苦难中更应当明白神为何与他争竞,神会如何纠正他。3. 要下决 心悔改:我不再犯罪。“我若作了孽(或知道自己作了孽),必不再作。你若指出我的过犯,我 必在日后藉着你的恩典改正过来。”这里的含义包括承认我们的过犯,真心悔改,诚心忧伤。神 若有意叫我们受苦,必是叫我们远离罪孽,我们就谦卑顺服。这样的悔改才得完全。光是对自己 的罪孽表示后悔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向前看,不再犯罪,如这里所言,要下定决心绝不再回到愚 昧中去。这就是应当说的目的鲜明的话,这就是应当向神说的庄严誓言。 II. 他替约伯分析他在苦难中的不满和不安(第 33 节)(译者注:钦定本第 33 节直译为“岂要随 你的心愿吗?他要施行报应,不管你是拒绝还是选择,不是我。所以你所知道的,只管说吧”)。 我们常以为凡事都应如自己所愿,但以利户表示,1. 这种想法是荒唐无理的:“岂要随你的心愿 吗?不,为什么要随你的心愿呢?”以利户说话的语气中带有对神的旨意和智慧的极大敬崇以及 随之而来的满足:凡事都应当如神的心意,这是理所当然的。同时他的语气也表现出对自以为是 之人的极大鄙视:岂要随你的心愿?我们因为愿意,就应当凡事顺利,常常享福吗?这样岂不是 要冤枉欺负他人,使自己陷入网罗吗?我们因为不愿意受苦,就应当永不受苦吗?罪人岂能不受 责打?学者岂能没有原则?也可理解为,若是我们必须受苦,那么我们岂能选择受哪根刑杖的责

罚呢?不!凡事都应当随神的心愿而不是我们的心愿,这是合宜的,因为他是造物主,我们是被 造的。他有无穷的智慧和知识,我们却是愚昧的,目光短浅。他一心一意,我们却是三心二意。2. 这种想法是徒然的,毫无意义:“他要施行报应,不管你是拒绝还是选择。神独行其事,成就自 己的谋略,按着他的公义报应各人,不论你是否喜欢。他无须征得你的许可,也无须听你的建议。 他按自己的心愿而行。因此,你不能计较,只能好好领受,因为你不得不这样做。你若是想拒绝 或选择,就是说你试图对神发号施令,试图逆他的心愿而行,那绝不是我。我会顺服他的作为。 所以你所知道的,只管说吧。说说你想怎么做,是拒绝还是顺服。事情明摆着,你是在神手里, 不在我手里。” III. 他请所有聪明的局外人来评判,看约伯话中是否有许多罪孽和愚昧。1. 他希望他们彻底审视这 件事,得出结论(第 36 节):“愿约伯被试验到底。若有人仍以约伯为义,就让他们以他为义。 若不然,让我们一起证明他的不是。”许多人将之理解为苦难的试验:“愿他苦难不断,直到他 完全谦卑自己,骄傲的情绪完全消失,直到他看见自己的过错,收回他责怪神的冒失话。愿试验 继续到底。”2. 他请神来判定,也请人来判定。(1)有人将第 36 节理解为对神的请求:“我们 在天上的父!愿约伯被试验,直到他顺服。”我们若是祈求苦难的益处,不论是自己的苦难还是 别人的苦难,都要视神为父,因为苦难是父亲般的惩罚,是父亲管教的一部分(希伯来书 12: 7)。(2)他请旁观者来判定(第 34 节):“明理的人必对我说,看看能否多多原谅约伯的话。 他是否口出恶言,是否应该呼喊:我错了!”他认为约伯的话似乎说明,[1] 他并不十分了解自己, 说出的话没有智慧(第 35 节)。他不能说约伯没有知识没有智慧,但在这件事上他说话没有知识, 不论他心中怎么想,至少言语中毫无智慧。他对妻子说的话可用来责备他自己(他回答像恶人一 样):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2:10)?我们责备别人,有时也需要责备自己,有 时自己也应受责备。人若责怪神的智慧,其实就是责怪自己。[2] 他对神敬畏不足,口出恶言。人 若把他的话试验到底,就是说,若是仔细分析,不放过一个字,就会发现:第一,他与神的仇敌 为伍:他回答像恶人一样,意思是:他好像在替仇敌说话,令恶人的心在恶中刚硬,因为他过分 夸大恶人亨通的事。让恶人替自己申辩,好比巴力一样(士师记 6:31),我们断不可替他们回 答,也断不可说任何有助于他们的话。第二,他与神的朋友为敌,欺凌他们(第 37 节):“他在 我们中间拍手。他若是不受彻底的试验,不彻底谦卑下来,必会越来越傲慢无礼,仿佛他是老大, 其他人都当闭嘴。”口出恶言已然可恶,而说了恶言再拍手称快,仿佛要以谬论和情绪夸胜,这 就更可恶。第三,他说话抵挡神,且坚持自己所说的,这是在罪上又加悖逆。人应藉着神说话, 应为了神说话。若是说话抵挡神,哪怕只是一个字,都是极大的罪,那么叨叨不休地抵挡他,好 像要用言语来压倒他,岂不是更大的罪?不但不收回自己的话,还要重复不断地说,岂不是更大 的罪?人若呼唤罪人悔改,而他们却一意孤行,就是在罪上又加悖逆,罪上加罪。圣奥古斯丁言 道:“我可能会陷入过犯之中,但我绝不会与神为敌。”


← 第33章
返回约伯记目录
第35章 →

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