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 第24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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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二十四章约伯在前一章的一番倾诉发泄了情绪,心中稍安。这里忽然又发作起来,又开始讨论他与朋友们之间关于恶人亨通的分歧。他在第21章提到许多人心中无神,亵渎神,藐视一切虔敬行为,却生活安逸。这里他进一步表示许多人伤害别人,公开对抗一切公义法则和起码的社会道德,却在一切不义的行为中亨通发达,似乎在世上并没有遭报。他前面说(12:6)“强盗的帐棚兴旺”,这里说得更多。他先立下一个普遍的命题(第1节),就是恶人受审判并不如朋友们所说的那样明显,然后归纳具体事实证明这个命题。I. 公开作恶、得罪贫穷邻舍的人没有遭报,受伤害的人也没有昭雪(第2-12节),尽管前者的手段十分凶残(第21,22节)。II. 暗中作恶的人常常没有被揭露,也没有受惩罚(第13-17节)。III. 神暗地里审判了这样的人,同时也留着他们为了将来的审判(第18-20节,第23-25节)。所以从整体来看,我们不能说所有经历患难的都是恶人,因为可以肯定,兴旺发达的人不一定都是义人。
恶人外表的亨通(主前1520 年)
2 有人挪移地界,搶奪群畜而牧養。 3 他們拉去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 4 他們使窮人離開正道;世上的貧民盡都隱藏。 5 這些貧窮人如同野驢出到曠野,殷勤尋找食物;他們靠著野地給兒女糊口, 6 收割別人田間的禾稼,摘取惡人餘剩的葡萄, 7 終夜赤身無衣,天氣寒冷毫無遮蓋, 8 在山上被大雨淋濕,因沒有避身之處就挨近磐石。 9 又有人從母懷中搶奪孤兒,強取窮人的衣服為當頭, 10 使人赤身無衣,到處流行,且因飢餓扛抬禾捆, 11 在那些人的圍牆內造油,醡酒,自己還口渴。 12 在多民的城內有人唉哼,受傷的人哀號;神卻不理會那惡人的愚妄。
约伯的朋友们很肯定,恶人不久都会倾倒,不论现在如何亨通。约伯说,绝不是这样。全能者既定期罚恶,为何不使认识他的人看见那日子呢(第1节)。1. 他十分肯定,全能者全然知道万务的定期。过去逃不过他的审判(传道书3:15),现在逃不过他的旨意(马太福音10:29),将来也逃不过他的预知(使徒行传15:18)。神既管理世界,我们可以肯定他什么都知道。他知道患难的日子,尽管造成患难的恶人互相说:神已经离弃这地(以西结书9:9)。另参考诗篇94:6,7。人人都有定期,都在神手中,都在他眼目之下,所以神有能力叫恶人在这个世界上受祸患。他预知每个人的死期,所以若是恶人还未遭报就死了,我们不能说:“他们出乎神的预料,逃脱了神的审判。”他知道他们的死期,甚至命定他们的死期。约伯在探讨恶人亨通的原因以前,先肯定神的全知,如同一位先知在类似场合下先肯定神的公义(耶利米书12:1),另一位先知先肯定神的圣洁(哈巴谷书1:13),又有一位先肯定神对百姓的良善(诗篇73:1)。普遍真理必须牢牢持守,尽管有时很难应用在具体事件上。2. 他同时也十分肯定,认识神的人(就是智慧良善、与神相通、明白神奥秘的人)不能看见那日子,指的是神替他们伸冤的日子。他在逆境中所抱怨的(23:8)就是他看不见神出庭为自己辩护。这里的“日子”也指神审判公开作恶之人的日子,也称为恶人受罚的日子(诗篇37:13)。我们相信这日子一定会来到,但我们却看不见,因为那是将来,那日子的预兆是隐藏的。3. 这是神旨意的奥秘,但却是有原因的,不久我们就会明白审判为何延迟了。连最有智慧、最认识神的人也不知道。神要试炼他们的信心和耐心,要激发他们为神国的降临而祈祷。他们要为此昼夜呼吁他(路加福音18:7)。为了证明恶人亨通,约伯指出两种不义之人,全世界都知道这两种人在罪孽中兴旺发达:
I. 他论到凶残的统治者,就是打着法律和权威的幌子作恶的人。审判之处有奸恶(传道书3:16),受欺压的流泪,欺压他们的有势力(传道书4:1),并夺去公义公平(传道书5:8),这些现 象在日光之下十分常见,真是凄凉。1. 他们强夺邻舍从父辈承继的产业。他们挪移地界,假装地界放错了位置(第2节),以此侵占邻舍的权利,把原本是法定主人的凭据转化为自己的凭据,以为这样就能心安理得把不义之财留给后代。摩西律法严格禁止这种做法(申命记19:14),且声明这样的人要受咒诅(申命记27:17)。现代人伪造或撕毁合同,当与此同罪。2. 他们以执法为由强夺邻舍的私人财产。他们以没收为名抢夺群畜而牧养,如同那富人强夺穷人的母羊羔(撒母耳记下12:4)。若是贫穷的孤儿只有一头驴,本可卖得一点钱,他们却找理由夺了去,因为主人无力与之相争。对寡妇的牛也是一样。他们以扣押为由,为了一点小债务或租金,强取寡妇的牛作抵押,尽管这是寡妇的全部所有。神要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诗篇68:5),且以此得荣耀。所以人若不尽力保护帮助孤儿寡妇,就不能算为神的朋友。而搅扰欺压孤儿寡妇的,神必与他们为敌。3. 他们寻隙欺负百姓(第4节)。在大街上遇见就故意误导他们,穷人和有需要的人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被迫躲着他们。他们生性喜欢捉弄人,取笑人,一有机会就害人,尤其是在穷人面前夸口,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像流氓一样威吓他们,迫使他们逃跑,之后还要取笑他们。有人将第9,10节中提到的野蛮行径理解为在执法幌子下的行为:又有人从母怀中抢夺孤儿。不仅使可怜的婴孩失去父亲,还要叫他们失去母亲;不仅夺去父亲的性命,还要叫母亲心碎,叫孩子挨饿,无依无靠。法老和希律曾从母亲怀中抢夺婴孩,置于刀剑之下。经上也曾记着说:以法莲却要将自己的儿女带出来,交与行杀戮的人(何西亚书9:13)。这真是野兽行径,竟然如此吸无辜人的血还引以为快乐。他们强取穷人的衣服为当头,抢夺救济院。更有甚者,他们待穷人本身为当头(有人这样理解),也许是以抵债为名从母怀中抢夺孤儿,扣押他们为奴,如尼希米记5:5所言。残暴对待穷人是大恶,必要唤起极大的冤声。人若不怜悯那些前来乞求怜悯的人,必然要受没有怜悯的审判。另外一个野蛮行径的例子是他们抢夺穷人仅有的衣食,敲诈勒索榨取他们,使人赤身无衣,到处流行(第10节),不顾他们死活。一家人忍饥挨饿,捡来一些玉米穗,准备做一点面,吃了就等死,可他们连这也要夺去。自己吃饱喝足,还要快活地看着穷人饿死。4. 他们虐待雇工。不但不给他们工资,雇工本应得工价(这激起极大的冤声,雅各书5:4),还不给吃喝:扛抬禾捆的人挨饿,有人这样理解第10节,与第11节相吻合,在那些人的围墙内造油,在榨酒池边劳累工作却仍口渴,这比笼住场上踹谷之牛的口(申命记25:4)更加残忍。这些主人连起码的生活所需也不给自己的仆人和雇工,也不管他们是否能糊口,真是忘记了他们有主人在天上。5. 这不仅发生在贫穷的乡村,在城市里也能看到受欺压之人的眼泪(第 12节):在多民的城内有人唉哼,富商们对穷人之凶残,与乡村里的地主对待穷佃户如出一辙。这样的残暴行径在城里比遥远的乡村更加明显。受欺压的人到法律面前申诉。但是欺压人的并不惧怕法律的约束,也不怕旁人的指责。受欺压的只可唉哼,像受伤的人哀号,不得安宁,也无法自助,因为欺压人的不为所动,毫不理会他们的唉哼。
II. 他论到强盗,就是那些用武力作恶的人,就像不久前掳掠他的示巴和加勒底的强盗。他没有特别提到他们的名字,免得被人误以为他有偏见,以别人待自己之道(我们常常是这样做的)来论断人。然而在阿拉伯人中,就是东方人的后代(东方是约伯的故乡),就有人以掳掠强夺为生,侵扰邻舍,抢夺客旅。看看这里如何形容这些人以及他们所作的恶(第5-8节)。1. 他们的个性如同野驴出到旷野,不受约束,狂奔乱走,蛮不讲理,如同以实玛利的个性(创世纪16:12),凶暴猛烈,不受任何法律或政府的约束(耶利米书2:23,24)。他们以沙漠为居所,无法无天,寻隙作恶。沙漠对这样的野蛮人再适合不过(39:6)。但即使在沙漠也逃脱不了神的眼和神的手。 2. 他们以偷窃为生,就是吞吃周围的人。他们以此为业,这就是他们的工作,因为这比正当营生赚得更多,也更容易。他们出去作恶好像人出去做工一样(诗篇104:23),又殷勤又努力:殷勤寻找食物。客旅若是早出,他们也早出。他们以此为生如同人以经商为生:他们靠著野地给儿女糊口(不是野地里的田地,而是野地里的道路)。他们靠拦路抢劫来维持生计,毫无半点悔意,良心也不受责备,反倒心安理得,好像正常营生一样,好像以法莲人一样(何西亚书12:7,8)。 3. 看看他们所作的恶。他们不但抢夺过路人,还侵扰邻舍,收割别人田间的禾稼(第6节),就是进入别人的田地,收割别人的庄稼,随意收取,好像收割自己的庄稼一样。连恶人也摘取葡萄,这是他们的恶。也可理解为如我们的翻译版本所言:摘取恶人的葡萄,就是恶人互相掠取。敲诈勒索得来之物(本来就是偷窃之道),他们用另一种偷窃手法获取。所以掳掠者常常被掳掠(以赛亚书33:1)。4. 落在他们手里的凄凉(第7,8节):他们使人赤身无衣,就是抢夺别人的衣 服,一件不留,使他们天气寒冷毫无遮盖,不得不在山上被大雨淋湿,因没有避身之处就挨近磐石,若找到一个山洞或洞穴遮风挡雨就已是万幸。以利法曾指责约伯犯下这种惨无人道的罪行,他断言约伯若没有剥去贫寒人的衣服(22:6),神断不会夺去他的一切。约伯在这里告诉他,有人行这样的恶却仍亨通,继续作恶,但无形中却埋下咒诅。约伯的观点是凭着昭然若揭的罪孽推断不可见的、未来的审判,而以利法的观点则是单凭现时的祸患推断不可见的、以往的罪孽。相比之下,约伯认为自己的观点更有理。他用一句话表达欺压人掳掠人的不受惩罚(第12节):神却不理会那恶人的愚妄,意思是神并不立即审判他们的罪孽,也不以他们警示他人,不向全世界揭露他们的愚妄。那不按正道得财的,终久成为愚顽人(耶利米书17:11)。亨通之时别人只当他是聪明人,神不理会他的愚妄,直到有一天神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路加福音12:20)。
恶人的不洁(主前1520 年)
14 殺人的黎明起來,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 15 姦夫等候黃昏,說:必無眼能見我,就把臉蒙蔽。 16 盜賊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並不認識光明。 17 他們看早晨如幽暗,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
这几节经文形容另外一种罪人:罪孽没有被发现,因此没有受惩罚。这些人背弃光明(第13节)。有人认为这是比喻:他们犯罪抵挡自然之光,抵挡神的律法之光,抵挡自己良心之光。他们口称认识神,实际上却背弃神,拒不接受神的引领和管教,不接受神的诫命和约束。也有人按字面理解:他们到了夜晚才作恶。恶行也称为暗昧无益的事(以弗所书5:11),因为凡作恶的便恨光(约翰福音3:20)。不认识光明的道,意思是远离光明的道,或作远离可能被发现的地方。这里他描述最坏的罪人,就是那些随意犯罪、逆自己良心而行、罪上加罪的人,那些故意犯罪、满有阴谋诡计、用许多手段隐藏罪孽的人。这些人自认为能逃脱人的眼睛就稳妥,却忘记了他们躲不过神的眼睛,没有黑暗、阴翳能给作孽的藏身(34:22)。在这一段里约伯具体提到三种罪人躲避光明:1. 杀人的(第14节)。他们黎明起来,天一亮就起来,杀害早起出门做买卖、带着一点钱或货物赶往市集的贫穷客旅。虽然货物极少,诚然是赤贫之人盼望苦心经营赚得一些生计,但那杀人的连这点也要夺去,要取他们的性命,也甘冒自己的生命危险,一点货物也不放过。不但如此,他还以杀人为快事,渴望流人血过于掠物。看看恶人是如何费尽心机实现他们的恶谋,惟愿我们在行善过程中不再掉以轻心,不再懈怠。有诗曰:恶人夜夜起身谋财害命,你岂能不起身保护自己? 2. 犯奸淫的。他们满眼是淫色(彼得后书2:14),睁着污秽淫荡的眼睛等候黄昏(第15节)。淫妇的眼睛也是如此(箴言7:9)。奸淫把头藏起来是出于羞愧。再厚颜无耻的罪人也尽力隐藏自己的罪。俗话说:不贞不要紧,惟小心为上。虽费尽心思躲避人的责备,但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以弗所书5:12)。奸淫藏起头来是出于惧怕,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箴言6:34,35)。看这些人为满足肉体的情欲是多么处心积虑,苦心密谋,且竭力掩盖,而最终这都是为死亡和地狱所预备。人若能治死肉体就不必这么费力,把肉体钉十字架意味着永生和天堂。惟愿罪人悔改,就不必伪装自己,就可仰起没有瑕疵的脸来。3. 盗贼(第16节)(译者注:钦定本第16节直译为“他们黑夜挖洞入屋,白日做记号,并不明白光”)。他们白日做记号,在路上做标记,判断从哪里潜入最容易。到了夜间就挖洞进去,或杀人或偷窃或行奸淫。夜间是作恶的最佳时机,叫人防不胜防。家主不知道贼什么时候来(路加福音12:39),于是就熟睡过去,置自己于险境。正因为如此,我国的法律把入室偷盗(即在夜间带有犯罪意向入室犯罪)定性为重罪,神职人员不享有豁免权。最后约伯注意到(也许这就是他们在今世受到的惩罚,虽不为世人所见)他们常处在惊恐之中,时时担心被发现(第17节)(译者注:钦定本第17节直译为“他们看早晨如死亡的阴影,若是被人发现,就害怕死亡的阴影”):他们看早晨如死亡的阴影。晨光对诚实人来说是可悦的(传道书11:7),对恶人则是惊恐。他们咒诅日头,不像摩尔人那样因为日头的炙烤而咒诅,而是因为日头将他们显明出来。若是被人发现,受良心的鞭挞,就会自己责备自己,于是他们就害怕 死亡的阴影。耻辱与罪同行,永世的耻辱是罪的结局。看这些罪人的可悲处境:他们活在不断的惊恐之中。再看他们的愚妄:他们害怕被人看见,却不怕无所不在的神的眼睛。他们不怕犯罪,却害怕被人发现。
恶人的最后灭亡 (主前1520 年)
19 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 20 懷他的母(原文是胎)要忘記他;蟲子要吃他,覺得甘甜;他不再被人記念。不義的人必如樹折斷。 22 然而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 23 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 24 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 25 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
约伯在这番话快说完的时候:
I. 进一步举例说明这些凶残流人血之人的恶。1. 有些是海盗或海上的强盗。许多学识渊博的解经家这样理解第18节中那些的难解词句:他在众水之上飞速前行(译者注:这是钦定本第18节上半句的直译)。海盗都挑选上好的船只,他们驾着快船从一条河道到另一条河道,掳掠货财。这使他们发大财,以致所得的分在世上被咒诅,不得再走葡萄园的路,意思是(如帕特里克主教的解释)他们藐视农耕植树的活,视之为又穷又无利润。也有人理解为进一步描述这些罪人惧怕光的行为:为了不被人发现,他们逃之夭夭,不敢在葡萄园里躲藏,怕被发现,只好在咒诅之地躲藏,就是无人光顾的孤独荒凉之地。2. 有些人虐待苦难中的人,叫他们苦上加苦。妇人不生育被视为奇耻大辱,这些人对不生育的妇人横加申斥,如同毗尼拿对待哈拿(撒母耳记上1:6),为的就是叫他们焦虑烦恼,这真是野蛮行径。他恶待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第21节),恶待那些不能像别人那样箭袋里装满了箭在城门口抵挡仇敌(诗篇127:5)的人。他们欺负压迫这些妇人。无子嗣与孤儿类似,都是比较无助的人。所以伤害寡妇是残忍的事。我们要善待寡妇,若是有能力善待却不善待,那就是伤害他们。3. 有些人渐渐习惯于凶狠,最终变得十分残暴,甚至在活人之地使勇士惊恐(以西结书32:27)(译者注:钦定本第22节直译为“他用力拉拽大能的勇士;他一起身,无人能保全性命”):“他用力把大能的勇士拽进网罗。他一旦发起疯来,再强壮的勇士也抵挡不住。他向周围的人发怒,无人能保全性命。连他自己的性命也难保,因为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创世纪16:12)。”或许你会奇怪竟然有人会因为周围的人惧怕他而得意洋洋。世上真有这样的人。
II. 指出这些胆大妄为的罪人在世上亨通,享受暂时的安逸,甚至生活安逸直到死日,正如以实玛利那样。虽然他就是这样的人,经上却说他不论是死是活,都住在众弟兄的东边(创世纪16:12; 25:18)。关于这些罪人,这里说道:1. 神使他们安稳(第23节),似乎表面上受到神特别的保护。你不禁要问,他们一生中经历这么多危险,为何每次都化险为夷?2. 他们就有所倚靠,意思是他们就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因为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传道书8:11),他们就以为自己的行为没什么大恶,以为神并非不喜悦他们,也不会找他们算账。既昌盛亨通就觉得稳妥。3. 他们被高举不过片时。他们好像是天之骄子,在世上出人头地,自命不凡。他们被捧上尊位,以为早已远离危险,在自傲中被高高举起。4. 他们最后安详离世,没有任何蒙羞或恐惧的迹象。“他们悠然下到阴间,犹如雪水在日头下融化渗入干地,”帕特里克主教这样注释第19节。他解释第 20节也是同义:虫子要吃他,等等。“神并没有对他显出任何不悦的迹象,他的母亲不久也忘记了他。正义之手没有把他推上绞刑架叫飞鸟来吃尽,他像其他人一样被带往阴间,成为虫子的美食。他安静地躺在坟墓里,他和他所作的恶都被忘记,如同人们忘记折断的树一样。”第24节也是同义:他们被除灭,与众人一样,意思是:“他们被关进坟墓,与众人一样。不但如此,他们死得也很安详(不像有些人那样要忍受痛苦),好像谷穗被掐断那样。”比较所罗门的观察(传道书8:10):我见恶人埋葬,归入坟墓;又见行正直事的离开圣地,在城中被人忘记。
III. 不过他仍预言他们要倾倒。虽然他们在安详尊贵中死去,但死将是他们的灭亡。神的眼目也看顾他们的道路(第23节)。虽然神不出声,好像在宽容他们,但他都看在眼里,且记着他们一切 的恶。他们以为自己那些最隐秘的罪无眼能见(第15节),但神很快要显明,一切都在他眼皮底下,日后都要清算。这里没有直接提到这些罪人在另一个世界要受的惩罚,但特别提到他们死后的结局。1. 虽然死人的身体都要被坟墓吞灭,但罪人的身体被吞灭却是带有惩罚性质的。阴间也如此消没犯罪之辈;那黑暗之地要成为那些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之人的分。他们所夸耀的身体要成为虫子的美食,尽情吃喝,正如这些罪人尽情吃喝他们的情欲和不义之财一样。 2. 他们以为自己因财富、权势和成就而声名大噪,但他们的名号都归于无有(诗篇9:6)。他使自己声名大振,但死后不再被人记念,他的名字必朽坏(箴言10:7)。在他生前不敢批评他的人,在他死后要对他毫不留情。连怀他的胎,就是他的亲生母亲,也要忘记他,意思是不想提到他,认为不提他就是对他最大的仁慈,因为一提起来就没有好话。因犯罪而得的尊荣不久要成为羞辱。3. 他们在家里所行的恶要像树那样被折断,一切邪恶的阴谋要被粉碎,一切邪恶的指望要落空,与他们一起被埋葬。4. 他们要被降为卑,卧在尘土中(第24节)。为了世人的益处,他们要被除灭,所有的权势和财富都要随之被剪除。你若寻找他们,就必找不到。约伯承认恶人最终会有可悲的下场,但那是死后的事。他坚决不同意他朋友们的说法,他们说恶人的下场一般来说在今生就临到。
IV. 最后他向所有在场的人提出勇敢的挑战,他所说的若有什么不对,只管提出意见(第25节):“若不是这样,若不是像我所说的那样,若不是我被你们无端指责漫骂,你们就站出来,1. 证明我所说的不对,然后证明我的话是谎言;2. 证明我所说的荒唐,毫无目的,然后证明我的话轻率无价值。”错误的话当然毫无价值。话语若离开了真理,有什么益处呢?但人若说的是真理,就无需惧怕自己的话受检验,反倒应当坦然面对公正的检验。约伯在这里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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