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你的罪惡豈不是大麼?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 6 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7 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 8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 9 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 10 因此,有網羅環繞你,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 11 或有黑暗蒙蔽你,並有洪水淹沒你。 13 你說:神知道甚麼?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 14 密雲將他遮蓋,使他不能看見;他周遊穹蒼。
以利法和同伴们先前只是笼统地指责约伯是恶人,是不虔敬之人,但无人谈到具体的事,也无人列出具体的罪状。但以利法在这里开始谈具体的事了,他十分肯定且露骨地指控他多条大罪小罪。若是这些罪名都成立的话,他们这样严厉指责他就一点都不为过。以利法说:“来吧,我们旁敲侧击太久了,对约伯太过温和,不愿叫他忧愁,这样反而让他自以为义。我们早该直截了当。用比喻的方式不管用,不能说服他。所以要直截了当告诉他:你就是我们一直在谈论的那个凶暴的人,就是那欺压人的,就是那无视神的人。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确实很大,不然你不会受这么大的苦。你扪心自问,你的罪孽没有穷尽,岂不是又多又恶吗?”严格来说,惟有神才是没有穷尽的,不过他这里的意思是约伯的罪孽数不胜数,其严重性也超出人的想象。向没有穷尽的至高者犯罪,这本身就是没有穷尽的恶毒。但以利法如此严厉地指控约伯,还要列数细节,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他,我们应当借这个机会:1. 对胡乱指责弟兄、定弟兄罪的人表示愤慨。我认为以利法这样污蔑约伯,所犯的罪或冤枉他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掳掠他的示巴人和加勒底人,因为一个人的名声比他的财产更宝贵,更有价值。这样做有违所有的公义法则,有违爱心和友情,只会令人与人之间的诽谤、嫉妒和恶意不断升级。若是如此对待正在苦难中人,那就更加卑鄙更加无诚意,只能加重对方的痛苦。以利法接下来列数约伯的罪状,但却举不出一个具体的例子。他只是定意要大胆诽谤他,信口开河指责他,相信必有一些是真的。2. 对受到如此指责、被如此定罪的人表示同情。人之无辜并不能抵挡诡诈的舌头。这位神亲自称之为世上最好的人,却被这位又有智慧又良善的朋友视之为世上最坏的人。但愿我们被如此抹黑的时候不要以为奇怪。我们要学会如何面对好话,也要学会如何面对恶言。我们要像约伯那样,把自己的事交给凭公义审判的神。现在让我们看看他指控的具体罪状。
I.
他指控约伯欺压人,无公义,在兴旺发达的时候不但没有善用财富和权势,反而用财富和权势大大伤害人。从约伯的自我叙述(29:12)以及神对他的评价(第1章)可以看出,这完全是无中生有。但是,
1. 以利法把指控转为一连串的具体罪状,而且口气十分肯定,仿佛每一条他都可以传唤目击者宣誓作证。他告诉约伯:(1)他待穷人凶残无情。他作为掌权者理应保护照顾他们。但以利法怀疑约伯对穷人从未有过善心,反而滥用权势伤害他们。为了一点债务,他就索取贵重之物为当头,且以暴力强夺了去。对朋友也是这样,他该十分清楚这朋友的诚实和家境(第6节):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物为当头。也许如七十士译本所解释的:你强夺弟兄为当头,无缘无故关押他们,逼他们为奴,都只为他们无力还债。他强抢无力还债之佃户的衣服,剥去他们的衣服,让他们赤身露体(这是摩西律法所严禁的,出埃及记22:26;申命记24:13)。他对穷人没有爱心,对贫穷的过路人或穷寡妇也没有爱心:“困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哪怕是一杯凉水(不必花费你一分钱),哪怕他向你乞求(第7节)。即使他随时都会死去,你仍没有给他食物。不但不给,还不准别人给,正所谓不向那应得的人施行(箴言3:27)。可怜的寡妇,丈夫在世时从未麻烦过别人,现在不得不乞讨求生,你却铁着心把她们从门口赶走,空手回去(第9节)。有人前来讨公道,你却将他们赶走,不予理睬,也不施以援手。不仅如此,他们满载而来,你却压榨他们,叫他们空手而回。更有甚者,孤儿的膀臂被折断。原本就没有能力自立的人,你还要叫他们更加无助。”这指控中最黑的部分没有明说出来:孤儿的膀臂被折断。他没有说,“你折断他们的膀臂,”却叫人听起来是这个意思。他们的膀臂被折断,人若有能力帮助他们的却不帮助,就应当受到指控。“他们被你的手下折断了膀臂,你既纵容手下行凶,也是罪责难逃。”(2)他偏袒富裕显赫之人(第8节):“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住在其中,不论犯了什么罪,你从不过问。若是他无端控告别人,或罪有应得被人控告,在你法庭上打官司都有十分把握。穷人在你门前得不到食物,富人却在你的餐桌前大吃大喝。”基督的待客之道正相反(路加福音14:12-14)。所罗门也说:送礼与富户的,都必缺乏(箴言22:16)。
2.
他把约伯的苦难归咎于这些假想的罪(第10,11节):“犯这些罪的人往往会陷入像你这样的困境中,因此我们断定你必定如此犯罪。”(1)“神的旨意常使这些人蒙羞;所以有网罗环绕你,不论你往哪里看,到哪里去,你都会陷入困境,别人也不会善待你,正如你不善待穷人那样。”(2)“这些人的内心必然惊恐,必受良心谴责。人心中最大的自责莫过于无怜悯,所以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惶。你虽不愿意承认,你如此惊恐,必是你心中自责。”琐法也曾表示过这点(20:19,
20)。(3)“这些人穷凶极恶,惊恐无状,漫无目的,你也是这样的。或有黑暗蒙蔽你,以致看不见为什么神要攻击你,也不知道何为最好的出路,并有洪水淹没你,”意思是:“你的视线模糊不清,已经身陷黑暗的众水之中,身陷空中的乌云之中。”注意,人若没有怜悯之心,就不能指望得怜悯。这样的人除了网罗、黑暗和不断的惊恐,还能指望什么呢?
II.
他指控约伯无视神,对神不忠,极为不敬。他认为这就是他一切不义与强暴的根源:人若不敬畏神必然不尊重人。他认为约伯是乐活派,这样的人承认神的存在,却否定神的旨意。他们幻想神必是只在高天享乐,不会在乎世上的人,也不在乎人间的事。
1. 以利法提到一条重要的真理,他认为约伯若是仔细思考这条真理,就不会如此情绪激动地抱怨,也不会如此自负(第12节):神岂不是在高天吗?是,他确在高天。神存在于诸天之上,他的居所在至高的天,蒙福的天,荣耀的所在。在那里他以独特的方式向天上的世界显明自己,又在那里以适当的方式向地上的世界显明自己。那里有他的宝座,有他的院:他被称为诸天(但以理书4:26)。以利法就是这样证明人不能给神什么益处(第2节),人不应与神相争(人若与神相争就是愚昧),人与神说话时永远应当带着极大的敬畏之心。你看星宿何其高呢!同时也应当思想神的超然,他远在众星之上,那才真是何其高!
2. 他指控约伯歪曲这条真理(第13节):“你这是行不义阻挡真理(罗马书1:18),是以信仰为武器攻击信仰,把信仰的枪口对准信仰本身:你既然承认神在高天,但为何又说:神知道什么?”恶人试图不让神的眼查验这个世界,好除去心中对神的惧怕(以西结书8:12)。他们若能自欺,自以为神不知道,就可胡作非为。以利法怀疑约伯心中有这样的想法:(1)因为神在高天,离这个世界十分遥远。他不可能看得见,也不可能听得见,特别要透过幽暗(第13节),隔着许多密云(第14节)。这密云将他遮盖,所以他看不见,更无法审判这世上的事。难道神只有肉眼吗(10:4)。在神看来,穹苍不过水晶一般(以西结书1:22)。神是无限的,空间的距离对他毫无难处。神是永恒的,时间的距离对他也不是问题。或许他这样想:(2)因为神在高天,这个世界太低俗,神若是查验这个低俗的被造物,那就简直有损神的荣耀:他周游穹苍,大可在那明亮幽静的世界自我陶醉,享受自己的荣美。为何要自找麻烦管我们呢?以利法把这极其荒唐且大不敬的想法强加在约伯头上。有这样想法的人以为管辖世界对这位至高的掌权者来说是累赘,是不屑一顾,他们以为公义和怜悯对具备无穷智慧、圣洁和良善的神来说是劳苦。试想,就连那没有生命的日头都能将自己的光和热送到地上,送到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诗篇19:6)。这日光来自可见的天空,行走在可见的轨迹,也穿过许多幽暗的密云,更何况是造物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