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27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 28 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 29 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
约伯和朋友们之间的所有对话中,要数这段话分量最重,最发人深思。谁能料到,这些经文关乎基督,关乎天堂。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希伯来书11:14,16),像古时的族长们那样。这是约伯的训词,是他的信心宣言。他过去常常申明自己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宣告信仰的原则。这里我们看到他对神的启示并不陌生。虽然蒙应许的后裔和蒙应许的产业在那时看起来不过像黎明的曙光,但约伯却受教于神,相信有一位永生的救赎主,展望死后复活,盼望永世的到来。毫无疑问,他这里说的一定是这个意思。这些就是他得安慰的事,也是他期盼的事,并非如有些人所说是期盼脱离今世的苦难,恢复今世的福祉。他这里用的词句,诸如救赎主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得见神,亲眼要看他等等,若是理解为今生得赎,那实在很牵强。再则,他很明显早已不指望今世能回归富强,因为他刚刚才说过神用篱笆拦住他的道路(第8节),他的指望如树拔出来(第10节)。不仅这些,他在后面也表达了对今生的失望(23:8,9;30:23)。因此我们应当把这段理解为他的灵魂蒙救赎,脱离阴间的权柄,被接到荣耀中去,正如诗篇49:15提到的。我们有理由认为赐福的圣灵在这时特别感动约伯,将他提出身外,给他亮光,赐他话语,出乎他自己意料之外。有人注意到在这以后,约伯的言语不再像先前那样冲动暴躁,那样不合时宜,也不再埋怨神和神的旨意。有了这样的盼望,他就镇定下来,风暴平息,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希伯来书6:19),从此刻开始他的内心就得以坚固。让我们注意看:
I.
约伯此时宣告自己的信心有什么意义。再没有别的事比他的宣告来得更合宜,目的更明确。1.
他正被人控告,这是他的申诉表白。朋友们指责他虚伪,侮辱他为恶人。但他以自己的训词、信心、盼望和良心为证。这些不但判他无罪,还因蒙福复活的盼望而给他安慰。这不是鬼附之人所说的话(约翰福音10:21)。他期盼救赎主的到来,盼望离开这场争论,来到审判台前。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翰福音5:22),他必还他清白。一想到主的日子要来到,我们被别人论断就以为极小的事(哥林多前书4:3,4)。我们若仰望救赎主在末后的日子与蒙救赎的人一同在荣耀中显现,若仰望我们在那时名声得赎,身体得赎,那么就能轻易忍受别人不公平的诽谤和指控。2.
他正在受苦,这是他的良药。当他被逼得走投无路时,这时表白信心能叫他不致灰心丧胆。他相信自己能在活人之地得见耶和华的恩惠(诗篇27:13),而不是这个世界,因为这是将死之地。
II.
宣告之前的引言是何等庄严(第23,24节)。他忽然停止抱怨,为的是夸耀自己所得的安慰,不只是为了自己,也为造就别人。事实证明周围的人都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于是为了后代的缘故,他盼望能把自己的话记录下来。惟愿我的言语现在写上,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他仿佛说:“我承认我说了许多不中听的话,但愿这些话无人记得,对我没有好处,对别人也没有好处。然而我现在要郑重说的话,盼望能公诸于世,为后代存留,永作纪念。所以要清楚记录下来,用大字写出,人人都能看懂。不要用碎纸,要装订成书。为避免朽坏,要用铁笔镌刻,用铅灌在磐石上,如同碑文一样。但愿雕刻家精心雕琢,存到永远。”神满有恩典地成全了约伯在这里的迫切祈求。他的话记录了下来,写到神的书中,不论在何处有人读此书,就会纪念约伯的故事。他因这信,仍旧说话(希伯来书11:4)。
III.
他宣告什么,希望写下什么话。这些话出现在第25-27节。让我们认真看看。
1. 他相信救赎主的荣耀,相信自己与他有分(第25节):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著,意思是他是真实的,是我的生命。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或作必在末后的日子或末世的时候站立在地上。他要被高举,或作他必在末世的时候(就是说在日期满足的时候:福音的日子称为末世因为那是最后的时代)站在地上:这指的是他道成肉身。也可理解为,他要从地上被举起(指的是他钉十字架),或被高举离开地上(指的是他的复活)。或如我们通常理解的,在末世他要显现在地上,要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启示录1:7),要来到地上。他将要站在尘土之上(这个词的原意),站在仇敌之上,将仇敌踩在脚下,向他们夸胜。看看这里,(1)神为堕落的世人预备了救赎主,耶
稣基督就是救赎主。这里用的词原意是至近的亲属。按照摩西律法,至近的亲属有权赎回弟兄所卖的产业(利未记25:25)。我们天上的产业被罪所卖,我们自己完全无力将其赎回。基督是我们至近的亲属,有能力赎回产业。他替我们付出代价,成就了神的公义,因而除去罪债,重新确立产业。我们自身也无法自救。我们被卖于罪中,被卖于罪的权势之下。主耶稣为我们带来了救赎,宣告替我们赎罪,宣告为我们预备救赎,所以他是真正的救赎主。(2)他是活着的救赎主。我们被永生的神所造,也被永生的救赎主所拯救。主是全能的神又是存到永远的神,所以才能救我们到底。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希伯来书7:8;启示录1:18)。我们将死,但他是活的,且向我们保证,因为他活著,我们也要活著(约翰福音14:19)。(3)人若藉着恩典得以与这位救赎主有分,就能坦然称他为自己的救主。约伯失去了一切财富和朋友,却没有与基督分离,也没有剪断与基督的关系:“他仍是我的救赎主。”当所有的亲戚都离他而去时,这位至近的亲属仍与他在一起,使他深得安慰。(4)我们与这位救赎主有分,这件事人人都当知道,且当以此夸口,得以在苦难中得安慰:我知道(注意他说这话带着何等肯定的语气,真是信心十足),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朋友们多次指责他无知或所学的知识都是枉然,然而若知道基督是他的救赎主,那就已经足够,已经十分管用。(5)总会有末日的那天,就是末后的日子,不再有时日了(启示录10:6)。我们天天都当思想那一天。(6)我们的救赎主在那天会站在地上,遍察全地,将死人从坟墓里呼唤出来,决定他们将来的命运,因为所有的审判权都赐给他了。到那日当大地被烈火焚烧成灰,他仍要站立在灰尘之上。
2. 他相信蒙救赎之人的喜乐,相信自己在那喜乐中有分。当基督再来的时候,信徒要被提到荣耀中去,在神的异象和所成的工夫中完全蒙福,他相信这事必成就在自己身上。(1)(译者注:钦定本第26节上半句直译为“虽然在皮肉之后虫子还要灭绝这个躯体”)他知道自己的身体要在坟墓里朽坏。提起这躯体,他带着不屑一顾的神情:虽然在皮肉之后(这皮肉已经消磨殆尽,只剩牙皮,第20节)它们还要灭绝(指的是命定要灭绝躯体的,就是前面提到的坟墓和虫子,17:14)这个躯体。“躯体”这个词是翻译者加上去的:“虽然它们灭绝这个,这具骷髅,这个影儿(17:7),就是手可触摸的,”也可理解为(也许指自己日渐消瘦的手脚)“就是可见的,叫什么都行。不久这都要成为虫子的盛宴。”基督的身体不见朽坏,我们的身体却要朽坏。约伯提到这点,为的是使他所相信且盼望的那复活的荣耀发出更耀眼的光芒。注意,人若常常思想肉体的死亡将至,思想肉体将要在坟墓里灭绝腐化,这是有益处的。但这却不应使自己失去复活的盼望,因为起先用尘土造人的那位,要以同样的权能将人从尘土中举起来。人所爱惜顾念的身体不久会灭绝。连我的心肠(约伯说)在我里面也要消灭(第27节),指人的内脏,也许那部分要先溃烂。(2)他所盼望且大得安慰的福乐在死亡和阴间的另一侧(译者注:钦定本以及多种常用译本将第
26节中的“肉体之外”译为“肉体之内”)。有一种解释是:我醒过来以后,虽然这皮肉要灭绝,但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1] 灵魂和身体要再次结合到一起。在坟墓里灭绝的身体要重新举起来,就是那荣耀的身体:但我必在肉体之内得见神。与肉体分离以后的灵魂自有眼睛得见神,就是心中的眼睛。但约伯在这里说的是用肉体的眼睛见到神,在肉体之内得见神。死了的身体要复活,那是真正的身体,也是荣耀的身体,是为将来世界预备的身体,因此是属灵的身体(哥林多前书15:44)。所以让我们用自己的身体荣耀神,因为如此大的荣耀为我们的身体预备。[2] 约伯和神要再次结合到一起:我必在肉体之内得见神,指的是荣耀的救赎主,就是神。我必得见神在肉体之内(有人这样理解),神的儿子以肉身的形象显现,使人的肉眼得以看见。虽然人体在坟墓里朽坏凋零,而若得见神,身体就得尊贵喜乐。约伯虽埋怨不能得见神(23:8,9),却盼望不久能见到,且不再失去他。经历了眼前的黑暗和阻隔,那时得见神必是好得无比。注意,蒙福之人得见神,得见神的真像,得以面对面而不是透过模糊不清的镜子,那是他们的福分。看看圣洁的约伯带着何等喜乐憧憬这一切(第27节):“我亲眼要看他,”意思是,“要看见他且满怀喜乐,得到那无以言表的安慰和满足。我要看见,要亲眼看见,那是我的神。”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启示录21:3)。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翰一书3:2)。第一,“我要看见他,不是看替身,也不是看他的影像,而是他的真体。”荣耀中的圣徒十分确信自己没有被假象所骗,不是幻觉。第二,“我要看见他,不是别人替我看见。虽然我的肉身要被吞吃,但我不需要替身。我要亲眼看见他。”这就是约伯所盼望的,这就是他迫切渴望的,有人认为后面那句就是这个意思:我的心肠在我里面消灭了,就是说,“我一切的渴望就在于此,这要成就
我一切的盼望。但愿我能得见神,除此以外别无所愿。这就足够了,这是我渴望的全部。”耶西的儿子―大卫的祈祷完毕(诗篇72:20)。
IV.
他的信仰宣告在他朋友身上如何应用。他的宣告给自己带来安慰,也给与他为敌的人带来警告和恐惧。
1. 这是要警告他们不要对他穷追猛打(第28节)。他在前面斥责他们说的话,这里又告诉他们应当说什么话才能互相控制自己的脾气(译者注:钦定本第28节直译为“你们应当说:我们为何如此逼迫他呢?为何说事情的根本乃在乎他呢?)。“我们为何如此逼迫他呢?为何要责备他、定他的罪,使他忧心、使他烦恼呢?为何要说事情的根本乃在乎他?”但愿我们学到功课:(1)就自己而言。我们都应当确信事物的根本在乎自己。满有活力的恩典法则在心中作主,这就是事物的根本,是信主之人所必需具备的,犹如树根一样,坚固树身,使其结果。爱神爱弟兄,信靠基督,恨恶罪孽,这些都是事物的根本。其他的事相比之下不过如树叶一样。惟有发自内心的敬虔才是必不可少的。(2)就我们对弟兄的行为而言。我们要相信有许多与我们想法不同的人都各有事物的根本。尽管他们有各自的愚蒙、软弱或错误,但我们要知道若逼迫他们是很危险的。人若得罪这些弟兄中最小的就有祸了!神必为此忿怒且必伸冤。约伯和朋友们在理解神的旨意这方面存在分歧,但在事物的根本上以及对将来世界的信念方面,他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因此不应当在那些分歧上相互逼迫。
2. 这是要叫他们惧怕。人若动手打他的同伴(马太福音24:49),应当十分惧怕基督第二次降临。所以(第29节),“你们就当惧怕刀剑,就是神的公义之剑,无所不在。要畏惧,免得你们肆无忌惮。”义人都因惧怕全能者的忿怒而远离罪孽,尤其是远离轻率论断弟兄的罪(马太福音7:1;雅各书3:1)。人若以暴躁和怒气待自己的弟兄,若诽谤他们,恶待他们,就当知道不论自己如何伪装,他们的怒气不但不成就神的义,反而(1)要在今世因自己的怒气而受苦:因为忿怒惹动刀剑的刑罚。怒气所造成的罪行要面临掌权者的刀剑。神也常亲自伸冤,人若没有怜悯,也必得不到怜悯。(2)若是不悔改,就必面临更糟的下场。你们要知道日后必有审判,不仅是眼下政权的审判,还有将来的审判。到那时,人的恶言都要被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