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罷! 22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 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24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 25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 26 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 28 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神在前面向百姓指出,只要还在作恶污秽圣殿,圣殿就不能保护他们,这里则指出,只要还不顺从,他们的祭物就不能赎罪,也不蒙悦纳。看看他说起他们的表面文章,口气是何等轻蔑(第21节)。“你们将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只管如此行,献祭再献祭,将燔祭变成平安祭(燔祭本当全然烧尽荣耀神,平安祭可由献祭者分享一大部份),只管吃肉,你献祭所得的好处仅此而已,只能饱餐几顿,倘若你仍然生活放荡,就不能指望献祭会有别的好处。”有人理解为:“把你的祭物留给自己吧!拿到你自己的饭桌上去,不可能在神的祭坛上蒙悦纳的。”
I.
他一开口,就指出听命是唯一要求他们的事(第22-23节)。他指出最早的圣约,那时他们刚刚形成一民,从埃及被领出来。神使他们成为祭司的国度归自己,不是为了享受他们的祭物,与外邦人膜拜的魔鬼不同,它们被说成是狂吃祭牲的脂油,狂饮奠祭的酒(申命记32:38)。不,神岂吃公牛的肉呢(诗篇50:13)?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刚开始没有提说。律法颁布,先是道德律,然后才是献祭的条例;颁布献祭条例,是要试验他们是否顺服,是帮助他们悔改,坚固他们信心。利未条例的开头是这样的: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就当如此如此(利未记1:2;2:1),仿佛只是规定献祭条例,而不是要求献祭。唯有听从他的话,才是神所吩咐的,是凭借他至高的权柄所要求他们的,又坚持要作为圣约条件的;出埃及记15:26说出了神的律例典章:你要留心听我的诫命。他们之所以成为神的子民,其条件是:你若实在听从我
的话(出埃及记19:5)。“只要你们凭良心谨守信仰义务,本着顺服的原则遵守典章,我就作你们的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这是最大的荣耀、幸福和满足,人人都能做到。“只要你们行为规范,凡事谨遵神的意思和话语,行在我为你们所设的界限之内,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你们就可放心,就可以得福。”这里的要求十分合理,我们理当听从无穷智慧的引领,走适合我们走的路,他既造了我们,我们理当听他的吩咐,他既赐给我们身体以及一切生活所需,我们理当谨遵他的律法;并且他的应许十分鼓舞人心:只要你以神的意愿为准则,他就必施恩,使你得福。
II.
他指出不听命是唯一和他们相争的事。他并不因他们的祭物责备他们,不献祭也不责备他们,他们的燔祭常在他面前(诗篇50:8),以为这样便可收买神,买到继续犯罪的许可证。所以神一向指责他们的,是在平时言行中违背他的诫命,不过是偶尔在献祭过程中遵行他的诫命(第
24-25节等)。1.他们很有主意,顶撞神的意思:不听从神和他的律法,从不上心,仿佛神的律法从未颁布,从未实施;不侧耳而听,更谈不上心里遵行。他们想按自己的意思行,为所欲为,不愿按所吩咐的行。他们竟随从自己的计谋,而不是随从神的智慧,以为那才是合法的,对自己才有好处,尽管神所说的正相反。顽梗的恶心,情欲的放纵,成了他们的律法,并且行在其间,看在眼里。2.即便开头不错,也不能坚持,很快就走偏了路。他们向后不向前,说什么要另立首领,回埃及去,不愿在神引领下向前行。他们口里说得好听:凡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要遵行,倘若真能记住,那就好了;但他们不但不走尽本份的路,反倒回去走犯罪的路,比先前更糟糕。3.神打发人传话给他们,要他们牢记律法上的话,那是众先知的职责,他们仍不听从。自从他们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每个时代都有神的仆人在他们中间,不断指出他们的错误,提醒他们的义务,从早起来差遣他们(如先前第13节那样),好比人早起,招呼仆人干活;但他们充耳不闻先知的话,正如充耳不闻律法上的话(第26节):你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他们的行为和做派一向如此,和他们的列祖一样,都有桀骜不驯的性情;这历来就是这民的劣根,这劣根不断骚扰他们,直到最后灭亡。4.他们的行为和个性仍然不变,和列祖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1)耶利米自己就能见证他们不顺服,即便不能,他也很快会发现(第服的回应;他们不会响应你的呼唤。”(2)所以他必须承认,他们配得上不顺服百姓的下场,注定要灭亡,他要去当面告诉他们(第28节):“你要对他们说,这就是不听从耶和华他们神的话的国民。他们的顽梗是出了名的,他们愿意当耶和华是他们的神,向他献祭,却不愿当他是神,听从他的管理,不愿领受他话语的训诲,也不愿领受他刑杖的管教,两者都不能叫他们回头悔改。在他们当中,诚实灭绝了;他们不能领受诚实,不愿顺从诚实,也不愿受制于诚实。他们不愿谈及诚实,所说的没有一句是诚实的,因为诚实已在他们口中灭绝,只剩下谎言。他们在神在人面前都虚假。”
30 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 31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 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33 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 34 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
这里说的是:I.大声疾呼,叫人流泪哀恸。耶路撒冷曾是喜乐的城,全地的喜悦,如今要在净光的高处举哀(第29节),在他们事奉偶像的高处举哀,在那里哀叹自己的不幸。如今耶路撒冷要剪发抛弃,象征忧愁,象征为奴;这个词特指拿细耳人的头发,那是他们委身于神的标志和象征,称为他们的冠冕。耶路撒冷曾经是归向神的拿细耳,曾经分别出来归给他,如今却要剪发,被亵渎,被降级,与神分离。人若失去圣洁,早就该放下喜乐。
II.
解释为何要大放悲声。
1.
耶路撒冷的罪孽之大,胜过别处,没有比她更罪大恶极的(第30节):“犹大人本是口称信神的民,是从犹大水源出来的(以赛亚书48:1),却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就在我眼皮底下,当着我的面;他们公然冒犯我,真是罪上加罪。”也可理解为:“他们明知所行的在我眼中看为恶,是对我最大程度的冒犯,却还要去行。”拜偶像在神眼中看为恶,胜过所有别的罪。这里谴责他们在拜偶像中的两桩罪恶,十分惹怒神:(1)对神极其顽梗,公然抵挡他:将可憎之物(指可憎的偶像以及为偶像所立的坛)设立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就在殿的院中,污秽这殿(玛拿西曾经如此行;列王纪下21:7;23:12),仿佛以为神也许姑息,也许不在乎,其实他为此大大不悦,又仿佛他们欲使天堂和地狱和好,使神和巴力和好。人心是神拣选立他名的所在;倘若罪孽占据了心中最重要的地位,那就是玷污主的殿,所以他最憎恨的就是将假神接到心里(以西结书14:4)。(2)对自己的儿女极其野蛮(第31节),特别是建筑陀斐特的邱坛,在那里设立摩洛塑像,在欣嫩子谷,靠近耶路撒冷,在那里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女,活活烧死,杀害他们,用难以想象的残酷手段杀害他们,只因要讨好那些偶像,其实那都是魔鬼,不是神明。这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悖逆之子伏在撒但权势之下,体现人性的堕落和败坏。但愿这样野蛮的偶像行径不多见,但竟有这样的行径,已经令人难以置信,竟然完全不顾亲情,行此惨无人道的事,将无辜的小孩烧死,还是自己亲生的,又竟然完全不顾信仰,以为这样做合乎律法,甚至以为是蒙悦纳的。只因他们把神的荣耀变成兽的形象,神就任凭他们有此恶念,变得禽兽不如,这是公义的审判。神说这并不是他所吩咐的,也不是他心所起的意,意思不是说他没有吩咐他们如此膜拜摩洛(这点他早已明确禁止),而是说他从未吩咐敬拜他的人要付这样的代价,要这样抹杀亲情来荣耀他;他从未想过要将孩童来当祭物献给他,然而他们不再服事神,反倒服事这样的神明,给他们这样的吩咐,说明他们诚然是与人类为敌的。
2.耶路撒冷的毁灭真是触目惊心。从广义上说,这已经够悲惨的:耶和华丢掉离弃了惹他忿怒的世代。罪孽使得那曾经是神慈爱的世代沦为神忿怒的世代。人若将自己变成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马书9:22),神就丢掉他们,离弃他们。他不再认他们为属他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2)。他要丢掉他们,任凭他们落在罪恶感的恐惧之中,不得脱身。(1)死必向他们夸胜(第32-33节)。罪向死亡作王,死是罪的工价,是万事的结局。靠近耶路撒冷的山谷陀斐特必称为杀戮谷,因为在那里必有大量的人被杀,他们大量出城,想要逃跑,就落入围城者手里。也可理解为:那必称为被杀之人的谷,是焚烧被杀之人尸首的所在,其它埋死人的地方都满了;他们要被埋在那里,直到无处可葬。这表示必有大量的人死于刀剑、瘟疫和饥荒。死必耀武扬威而过,带着可怕的威武和权势,胜了又要胜。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以赛亚书66:16)。这陀斐特谷原是耶路撒冷居民散步的所在,如今已然污秽,全是坟墓,不能行走,免得碰到坟墓,染上不洁。他们曾在那里将儿女献给摩洛,如今就在那里倒下,成了祭物献给神的公义。陀斐特曾是围城之人尸首的葬埋之地或焚烧之地,那时亚述大军被天使所败,那里早已为他们预备好(以赛亚书30:33)。但他们竟然忘记了这份怜悯,使其成了犯罪的所在,神就将其变成被围城者的坟墓。新约圣经中将地狱称作这谷—欣嫩子谷,因为那里埋葬了亚述侵略军,也埋葬了悖逆的犹太人;同样地,地狱是不信之人和假信之人死后的去处,是与神的教会公然为敌和诡诈为友之人的所在,是阴魂的会(箴言21:16),为神忿怒的世代所预备。但被杀戮的极多,甚至连宽敞的陀斐特谷也容纳不下,最后活着的不多,来不及埋葬死人,乃至这百姓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被它们饱餐,无人关心,也无人有勇气赶它们走,像利斯巴为扫罗众子的尸首赶走飞鸟那样(撒母耳记下21:10)。你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律法和先知是一致的,实施出来也是一致的。死人体面下葬,这是人性的表现,记念死尸曾经所为,作过理性灵魂的帐棚。这也是神性的表现,盼望将来身体复活。不能体面下葬,有时体现出世人向神的见证人发怒(启示录11:9)。这里则表示神的忿怒临到他的仇敌,表示祸患追赶罪人(箴言13:21),直到死后。(2)喜乐必离他们而去(第34
节):那时我必使快乐的声音止息。神曾藉着众先知,藉着稍微轻一点的审判,呼吁他们要哭泣哀号,但他们反其道而行之,只想听欢喜和快乐的声音(以赛亚书22:12-13)。结果呢?现在神呼吁他们举哀(第29节),他们果然举哀,不再有欢喜快乐的缘由,也不再有欢喜快乐的心境。不愿哭泣的,就必哭泣,不愿藉着神的恩典摒弃虚无的快乐,就必藉着神的公义被夺去一切快乐,神一旦审判,就必得胜。这里还警告说,那时必无可快乐之事,没有新婚之喜,没有欢
喜,因为无人结婚。生活的乐趣全然抛弃,地上人类的关怀全然摒弃,不再有新郎和新妇的声音,没有音乐,没有新婚之歌。也不再有丰收的欢喜,因为地必成为荒场,无人耕种,无人收割。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上都如此悲凉,向四围观看,看不见欢喜的缘由,退居自我,也找不到欢欣的心境。注意:莺歌燕舞再欢乐,神也能叫它戛然而止,所以我们实在应该存战兢而快乐(诗篇2:11)。要快乐,也要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