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 第11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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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I.神通过先知要百姓回想他和他们列祖所立的约,作为这约的条件,他曾一再强调要他们听从(第1-7节)。II.他责备他们步列祖的后尘,联起手来,顽固拒绝听从他(第8-10节)。III. 他警告要刑罚他们,叫他们彻底灭亡,只因他们不顺服,特别是拜偶像(第11,13),还告诉他们,偶像救不了他们(第12节),假先知不会为他们祷告(第14节);他还证明他对他们的审判是公义的,是他们自己的愚顽和任性,才导致这场灾祸临到(第15-17节)。IV.这里讲述耶利米同城的人设计害他,就是亚拿突人;神将这件事告诉他(第18-19节),他求神惩治他们(第20节),并且预言神必为此事审判他们(第21-23节)。
责备犹大(主前606 年)
1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 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 4 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 5 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6 耶和華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 7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誥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 8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 9 耶和華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 10 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他。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先知在此俨然像是奉神之名的原告,起诉犹太人,告他们故意违背合法主人的吩咐。为了更加庄严地处理这场官司:
I. 他表示自己是奉命起诉。他控诉自己的同胞,心中并无快意,是神吩咐他要将这话告诉犹大人(第1-2节)。原文在此用了复数:你们要告诉犹大人,因他向耶利米所说的,就是他吩咐所有仆人先知的。先知中无一人说了摩西律法以外的话,因而他们要常引用摩西律法来引导百姓:“当听这约的话;当转向圣经,按经上话来自我省察。”现在耶利米要在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这件事,叫人人都畏惧,因为人人都与此相关。众先知所说的一切责备话都是基于这约的话,都与此相吻合,所以:当听这些话,借此明白你们先前与神是什么关系,然后再把自己和约上的话作一对比,就会明白你们现在和他是什么关系。
II. 他打开他们赖以立国、并以此为荣的宪章。他们竟然忘记了宪章的根本,竟然以为所领受的是永久性的,以为即便随心所欲,也能得着神所应许的,以为神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就是谨守各样礼节。因此他要尽可能明确地向他们表示,神所强调的是听命,是胜于献祭的听命。他说:你们要听从我的话(第4节);第7节重复。“要认神为你们的主;要听命于他,做他的臣民,他的仆人;要留心听他把他的意念和意愿宣告出来,要凭良心顺应他的意愿。要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 行,不是照我所吩咐的一部份,而是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尤其要凭良心尽道德义务,不要停留在礼节性的义务;要听这约的话,要行出来。”1.神在起初使他们成为一民的时候,和他们所立的约本是如此。这约是神将他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就吩咐他们的(第4,7节)。他引领他们,保护他们,所约定的就是这点,别无其它。他为他们行大事,领他们脱离铁炉,唯一要他们回报的也是这点。他将他们买赎出来,不必再服事埃及人(那是全然奴役的服事),就是要他们服事他,乃是全然自由的服事;参考路加福音1:74-75。2.这不只是摆在他们面前,而是再三强调的(第7节)。神不仅吩咐他们如此行,还在与他们列祖立约的时候切切诰诫他们。摩西也是一再强调,命上加命,令上加令。3.这是他们作神子民的前提条件,他们因着这层关系大得尊荣,大大蒙福:“你们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们的神;我认你们是属我的,你们也可呼求我作你们的神。”这表示倘若他们不再顺服,就不再得此关系的好处。4.迦南地赐给他们,也是以此为条件:你们要听从我的话,我好坚定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第5节)。神随时愿意成就这应许,但他们必须满足这条件;如若不然,这应许就不再成立,并且公义的神要将他们赶出应许之地。既然进入此地是因为善行,那么倘若因为恶行被赶出去,就一点没有委屈他们。听命好比租赁所要求的租金,既然不付租金,就可逐出。5.听命不仅成了蒙福的条件,并且不听命就必导致咒诅。这点先在这里提到(第3节),好叫他们尽可能因着耶和华的惊恐而醒悟过来:不听从这约之话的人必受咒诅,哪怕是一人不听从,也要受咒诅,更何况是全民反叛。这约有祝福,也有咒诅;摩西不仅将生命和福份摆在他们面前,也将死亡和祸患摆在他们面前(申命记30:15),叫他们知道不听从的致命后果。6.为了防止他们忘记此约,防止他们因为不常想起,就以为此约过时,神时时提醒他们,又藉着他的仆人先知,不断前来收取租金,免得他们辩解说他们不付租金,是因为从未有人来收租;自从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直到今日(将近一千年),神用了各种途径,多次多方(希伯来书1:1),告诫他们听命的必要性。我们享受蒙恩的管道有多久,这些管道多么有力,我们被告知、被提醒自己的本份有多少次,这些神都有案可查。7.这约是大家都同意的(第5节):我就回答说:耶和华啊,阿们!这话是先知说的:(1)可能是表达他自己同意这约,表达他渴望得着这约的好处。神应许赐迦南给凡听从他的;他就说:耶和华啊,这可是你说的,我愿意听从;请允许我得着以迦南地为预表的应许之地的继承权。(2)也可能是表达他的善意和良好祝愿,希望他的百姓能得着这约的好处:阿们!耶和华啊,请允许他们仍然得此美地,不被赶逐;请成就你向他们所应许的。(3)也可能是表达他的百姓认同此约:我就以百姓的名义回答说,阿们!倘若这样理解,那就是指百姓宣告同意此约,不仅同意要遵行约的诫命,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埃及记24:3),也同意以巴路山上所宣告的咒诅,说:阿们(申命记第27章)。我们与神确立关系越是庄严,就越有理由盼望这关系是永久性的,但这里的事实并非如此。
III. 他指控他们干犯了此约,结果就是失去他们的宪章(第8节)。神藉着律法和先知再三言道:你们要听从我的话,要按所吩咐的行,就必凡事平安;他们却不听从,只因他们心中决意不听从神的诫命,耳朵也不听,离得远远的,乃至听不见: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去行,随心所欲,人人都按自己的幻想和私欲去行,无论对错,无论是否合乎律法,在敬拜的事上是这样,平时的言行也是这样;参考7:24。既然不愿听从约的吩咐和条件,那就落入约的咒诅,这是理所当然的,还能有别的指望吗?所以我使这约中一切的话临到他们身上,指的是约中一切咒诅的话,因为他们不按所吩咐的去行。注意:圣约的话绝不落空。我们若不因着听从有份于约的祝福,就必因着不听从落入约的咒诅。他们背离神,叛逆神,并且是普遍性的,仿佛是同谋背叛(第9-10节),乃至罪上加罪。耶利米亲眼看见许多人公然不听从神,但耶和华仍告诉他,事情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在他们中有同谋背叛的事,神的眼睛能看出隐密的黑暗作为。他们联手抵抗神,抵抗信仰,阴谋颠覆神的统治,拥立假冒者,拥立假神。这表示他们作恶是故意为之(他们悖逆神,不是因为不知不觉,而是故意为之,是蓄谋已久);这表示他们作恶极其诡诈狡猾,用尽手段试图颠覆信仰;这表示他们狼狈勾结,和其他搞阴谋的人一样,都是在恶中彼此打气,生死与共,决心作恶到底。真是可诅的阴谋!今天我们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请注意看:1.所设何谋。他们阴谋推翻神的启示,将其弃在一边,并且劝说百姓不要听,不要留心听神的话。他们尽力贬损圣经的权威,削弱圣经的价值;他们阴谋引诱百姓随从别神,事奉别神,以别神为神谕,为恩主。理性成了他们的神,光也是他们的神,可靠的审判官成了他们的神,圣徒和天使成了他们的神,这 国那国的神也成了他们的神;就这样,他们在诸般的伪装下,竟然加入了敌挡耶和华并他受膏者(诗篇2:2)的行列。2.谁在设谋。也许你会以为其中有外邦人牵头,其实没有:(1)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人共同谋定;城市和乡村在别的事上有分歧,在这件事上竟然一致同意。(2)这代人似乎和先前那代人同谋,要代代相传,抵挡信仰:他们转去效法他们的先祖,他们兴起,接续先祖,诚然是行恶的种类(以赛亚书1:4),增添罪人的数目(民数记32:14)。约西亚时代有过一次改革,但他死后,百姓就重拾原先所摒弃的偶像。(3)犹大和以色列,就是那十个支派的国和那两个支派的国,原先多次兵戎相见,如今却同谋背叛,背了神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就是神与十二支派的首领所立的约。以色列家率先反叛,犹大家也紧随其后。神必采取严厉措施,管教同谋者,粉碎他们的阴谋,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无人能够硬着心与神相抗衡,还能获胜!搬起石头的,必砸了自己的脚。
犹大的惨状(主前606 年)
11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 12 那時,猶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神;只是遭難的時候,這些神毫不拯救他們。 13 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 15 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做甚麼呢?你作惡就喜樂。 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鬨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 17 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攻擊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前面那段经文多有百姓的罪孽,紧接着的这段就顺理成章,多有神的忿怒。神既然见他们中间多有邪恶,接下来出现这样的话就不足为奇:所以我必使灾祸临到他们(第11节),罪孽的邪恶配得灾祸的刑罚;并且没有解药,不能解脱;命令已出,判决必执行。
I. 他们不能自救,软弱无力,不能与神的审判相抗衡:这灾祸是他们不能逃脱的,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注意:凡是不愿臣服于神治理的,必不能逃脱他的忿怒。无人能逃脱他的公义,无人能躲过他的眼目。灾祸追赶罪人,使他们陷入网罗,不能脱身。
II. 他们的神不愿相助,天意不在他们一边:他们虽向我哀求,我却不听。他们先前轻看神,在苦难中却寻找他,先前不屑和他说话,在苦难中却向他呼求。这样能有什么果效呢?他曾明确告诉我们,像他们那样不听从,不侧耳而听的(第8节),即便是祷告,他也以为可憎,而此时耶和华的话,他们以为羞辱(6:10)。
III. 偶像帮不了他们(第12节)。他们要去哀求他们烧香所供奉的神,向它们求救,说他们曾花大价钱供奉,指望它们出手相救,却是枉然。你们不得不去哀求所选择的神(士师记10:14;申命记32:37-38),结果呢?这些神毫不拯救他们,在拯救的事上毫无作为,也不给他们一点拯救的指望,不给他们一点安慰,灾祸没有摆脱,也没有减轻。唯有神才是患难之交,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诗篇46:1)。偶像连自己都帮不了,岂能帮助拜偶像的呢?人若把世界和肉体当成偶像,在患难的日子必不能从世界得帮助。倘若偶像真能善待拜偶像的人,那也必善待这民,因他们离弃了真神,拥戴偶像,偶像数目与他们城的数目相等(第13节),甚至在耶路撒冷,偶像数目与街道的数目相等。他们既怀疑偶像无能,不能随时帮助他们,于是就立很多偶像,免得不够,还要把偶像分散在各个角落,免得用起来找不到。在神所立名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大街上,每一条街上都有他们为那可耻的巴力所筑的坛;他们如此行,真该感到羞耻,这是亏缺神的荣耀,是令他们自己蒙羞。如今他们有难,再多的神,再多的坛,也都不管用。注意:人若不以罪孽为耻,不以为恶事,到头来必因指望落空而蒙羞。
IV. 耶利米的祷告帮不了他们(第14节)。神先前向他说的话(7:16),这里又说了一遍: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这话的用意不是吩咐先知不要祈祷,而是警告百姓,他们已经失去了朋友代祷的好处。神不鼓励先知为他们祈祷,不激发祷告的灵,反倒泼冷水,叫他们不为全民祈祷,而是为他们中间余剩的民祈祷,为他们永远的救恩祷告,而不是为摆脱即将临到的审判而祷告;其余的代祷一概不听。祷告的好处若被剪除,那实在是相当糟糕。“他们向我哀求的时候,我必不应 允,所以你不要为他们祈祷。”注意:人若随意丢弃神的恩惠,使得他不再应允他们的祈祷,那就也不能指望别人为他们代祷。
V. 他们的信仰服事不管用(第15节)。他们曾经是神所亲爱的,是他的配偶,藉着子民之约许配给他;即便是不信的犹太人,经上也说是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罗马书11:28)。既然如此,他们在神的殿中就有一席之地,蒙允许在他殿的院中敬拜,在神的坛前有份,在那里吃平安祭的祭肉,这里称为圣肉,神得荣耀,他们得安慰。他们以圣所为荣,为倚靠。神所亲爱的,在他的圣所保护之下,能有什么祸患呢?即便作恶,他们仍喜乐,仍以圣所为荣,大大鼓噪一番。即便灾祸临到(脚注这样翻译),大难临头,他们仍喜乐,过于自信,而这自信就成了自欺,因为他们既然撇弃了常挂在嘴上的福份,神就撇弃他们。他们既行许多淫乱,犯下属灵意义上的淫乱,多拜偶像,所以:1.神的殿就不再保护他们;淫妇本当被逐出,被赶出家门,尤其是经常行淫、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我所亲爱的,你在我殿中做什么呢?她玷污了这殿,所以这殿就不再成为她的避难所。”2.神的坛不会令他们满意,他们也不能指望从中得安慰:“圣肉也离了你,意思是:圣殿被毁之际,你的祭物就要止息;到那时,你所引以为豪的圣肉,将会在哪里呢?”圣肉离了我们,圣洁的心就是安慰;外在蒙恩渠道若缺乏,内在的蒙恩原则可以补偿。但若圣肉离开,圣灵也离开,那就有祸了。
VI. 神先前给他们的恩惠也不管用(第16-17节)。先前所得的恩惠,他们在苦难中想起来,也得不到安慰,神想起来,也不会因此帮助他们。1.神确实为他们行了大事,那民曾是神之所爱,超乎日光之下所有的民;他们曾是天之骄子。神曾给以色列起名叫青橄榄树,也曾使他们成为青橄榄树,因他从不起错名字;他曾栽培他们(第17节),使他们成为一民,他们的律法何其美好,他们的地何其美好。从未有过一民,如此栽培,如此浇灌,如此耕耘,人人都以为必像橄榄树那样常青,又虔诚又兴旺;诗篇52:8。神称他们是又华美又结好果子,又好作食物,又悦人眼目,对神对人都是又可爱又有用,如同橄榄树的青翠和肥甘(士师记9:9)。2.他们在神面前确实行了恶事。他栽培他们如同青橄榄树,好橄榄树,他们却堕落成了野橄榄(罗马书11:17)。以色列家行恶,犹大家也行恶,都向巴力烧香,惹神发怒,除了所应许的弥赛亚之外,还在他们和至高神之间设立别的中保,甚至还设立别神,与又真又活的神相抗衡,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哥林多前书8:5)。3.神虽施恩给他们,又有恩典为他们存留,但他们既然如此作恶,就不能有别的指望,如今他要把所宣告的灾祸降在他们头上。他栽种这青橄榄树,指望这树结果子,却发现这树没有果子,并且变成了野橄榄,他就点火在其上,将之焚烧,既然没有果子,就是死而又死,连根被拔出来(犹大书第12节),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那才是白占地土的树所最该去的。枝子也被折断,又高又华丽的树枝(原文如此)要被折断,君王和祭司要被剪除。由此证明在神面前行恶、惹他发怒的,实在是自作自受,是伤害自己的灵魂;伤不到神,只能伤害自己;参考7:19。注意:得罪神就是得罪自己,这结果迟早要显露出来。设计谋害耶利米;亚拿突人遭毁灭(主前606年)
设计谋害耶利米;亚拿突人遭毁灭(主前606 年)
18 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你將他們所行的給我指明。 19 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罷!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紀念。 20 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 21 所以,耶和華論到尋索你命的亞拿突人如此說:他們說:你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 22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刑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被刀劍殺死,他們的兒女必因饑荒滅亡, 23 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因為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
先知耶利米常写到他自己,比以赛亚多得多,因他所在的时代相当混乱。这里似乎是他忧愁的起头,源自与他同城的人,就是亚拿突,那是祭司的城,却又是邪恶的城。请注意看:
I. 他们阴谋陷害他(第19节):设计谋害他,聚首在一处,商议如何用最冠冕堂皇、最行之有效的方法置他于死地。恶人作恶,从来都是谋之巧妙,行之凶狠。他们说到耶利米的时候说:我们把树连果子都灭了吧!这是一句谚语,意思是:“让我们来将他彻底消灭,将他连根拔起,把他的父和他的父家一同消灭;”好比拿伯因叛国罪被处死的时候,他的众子也一同被杀。也可理解 为:“让我们来把先知和他的预言一同消灭,杀先知,破除预言,把他当作假先知,从活人之地剪除,将毁谤和羞耻堆在他头上,使他的名不再被纪念,不再受尊敬。让我们来毁坏他的名声,使他的预言变得不可信。”这就是他们的计谋;1.这真是凶残的计谋,不过逼迫神先知的都是这样凶残。他们寻索宝贵的生命,所寻索的乃是十分宝贵的生命。2.但这又是要被挫败的计谋。他们想要他性命,但大多数与他为敌的都死了,他却还活着;他们想要使他不再被纪念,但如今人们仍在纪念他,并且要直到时间的末了。
II. 神把针对耶利米的阴谋告诉了他。他原先毫不知情,他们隐藏得很巧妙;他来到亚拿突,毫无加害于他们的意思,也没有防备他们加害于他,好比羊羔,又好比牛犊,以为像往常那样被牵到田间,实际上却是被牵到宰杀之地;可怜的耶利米做梦都想不到他的同胞对他恨之入骨,竟如此算计他。他的朋友中无人能通知他危险将至,叫他赶紧逃命,像保罗的侄儿向他报信,说犹太人正准备伏击他;他的仇敌中无人愿意通知他。耶利米距离死亡不过一步之遥,但这时耶和华指示他,可能是藉着异梦或异象,也可能是感动他的灵,帮助他逃命,好比以利沙通知以色列的王一样(列王纪下6:10)。他这才知道。神将他们所行的给他指明;他们的诡计不过如此,一旦被发现,就不堪一击。如果神不让他知道危险将至,不可理喻的人就会趁机损坏他预言的信誉,说他能预言国家即将毁灭,却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自己落难。可见神何等眷顾他的先知,他不容什么人欺负他们(诗篇105:14);无论仇敌如何凶狠,也不能除掉他们,直到他们完成自己的见证。与神为敌的,与他百姓为敌的,他们的密谋神都知道;他随己意将之公布于世。空中的鸟必传扬这声音(传道书10:20)。
III. 于是他向神申诉(第20节)。他定睛于神,以他为万军之耶和华,按公义判断的神。人虽恶待我们,但我们仍得安慰,因为我们有神,能到他那里去,他必为受害的无辜人伸冤,必刑罚伤害人的。神的公义是恶人的惊恐,是虔诚人的安慰。他定睛于那察验人肺腑心肠的神,人的内心,人的心思意念,他全然看透。他知道耶利米心中的正直,知道他不是他们所污蔑的那样。他知道他们心中的恶,任凭他们施巧计又隐藏又伪装。1.耶利米求神审判他们:“我要见你在他们身上报仇,按你的意思在我和他们之间行使公义。”有人觉得这段祷告反映了人性的软弱,至少基督所教导我们的是另一门功课,就是要为逼迫我们的人祷告,他的训诲和他的榜样都是这样教导。也有人认为这段祷告源自对神之荣耀的圣洁热忱,源自对这些人的义愤,是虔诚的义愤,又是预言性的义愤;他们表面上是祭司,是耶和华的使者,实际上却如此邪恶,竟然全力陷害一个从未伤害过他们的人,只因他是服事神的。这段祈祷也是预言他必看见神在他们身上报仇。2.他将自己的案件全然交与神的审判:“我将我的案件向你禀明了;我将我的案件交托与你,不打算也不指望别人插手。”注意:我们受了伤害仍可得安慰,因为我们有神,可将我们的案件交与他;我们也有义务将自己的案件交与他,并且决意听从他的裁决,顺从他,而不是勉强他。
IV. 神审判逼迫耶利米的亚拿突人。他若向耶路撒冷的法庭申诉,一定毫无用处,不可能指望他们讨回公道:那里的祭司必站在亚拿突的祭司一边,不但不会刑罚他们,反倒会支持他们;但神要亲自过问这件事,并且我们相信他必照真理审判他们(罗马书2:2)。这里说的是:1.宣告他们的罪行,以此为判决的依据(第21节)。他们寻索先知的性命,不许他说预言,不然就害死他;他们定意要叫他闭嘴,不然就取他性命。他们被他激怒,只因他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没有征得当地城中官长的许可,没有说他们想听的奉承话。他们禁止他说预言,这本身就是寻索他的性命,因为这是试图挫败他存活的目的和使命,夺去他存活的安慰。若要神忠心的使者闭口不言,那还不如叫他们停止呼吸。他们尤其决意,如果他违背禁令,仍然说预言,就叫他死在他们手中;他们自以为是起诉者,是审判者,是行刑者。常言道: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3:33),因为大公会设在那里;但亚拿突人对耶利米深恶痛绝,竟然要自己动手谋害他。那时的先知在自己国中不受尊重,也无人善待。2.宣告判决(第22-23节)。神说:我必刑罚他们;让我来对付他们。我必追讨他们(原意如此)。神必鉴察,必追讨。神四样祸患中的两样足以毁灭他们的城:刀剑必杀死他们的少年人,尽管这些都是年轻的祭司,不是打仗的勇士(身份不能成为保护),饥荒必杀死他们留在家中的儿女,死于饥荒比死于刀剑还要悲惨;参考耶利米哀歌4:9。这必是彻底的毁灭(第23节):没有余剩的人留给他们,不留下余种给下一代。他们寻索耶利米的性命,所以他们必定要死;他们想要把他树连果子都灭了,使他的名不再被纪念,所以没有余剩的人留给他们;由此可见神是公义的。在追讨之年,灾祸必临到他们,这 就够他们受的,是罪有应得。那时耶利米必看见敌人遭报(诗篇112:8)。注意:神的使者和义人若求神报应谁,谁的处境就会极其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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