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5 那時,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修理葡萄園的。 6 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人必稱你們為我們神的僕役。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 7 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分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原文是他們)。 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这里的应许针对从被掳之地回归故土的犹太人,不过应当引伸到福音教会以及一切蒙恩脱离灵魂奴役的信徒,因为这些应许在灵意上都能这样理解。
I.
他们的房屋必重建(第4节),他们的城邑必从无人问津的废墟中站立起来,再次为他们效力:他们必修造已久的荒场。已久的荒场必重建,已久的荒城必修造,先前凄凉之处,连同历代荒凉之城,貌似不能再重修的,也必建立起来。基督信仰在世上建立起来,重修了人类信仰的衰败,在历代为人类之耻辱的荒场上建立了敬虔和诚信。未曾洁净的灵魂犹如毁坏的城邑,没有墙的城邑,犹如被毁的房屋。然而藉着基督福音恩典的能力,这灵魂得以修复,重上正轨,藉着圣灵成为神的居所。凡蒙拯救离开被掳之地的人必如此行。神把我们从受捆绑的地方拯救出来,好叫我们事奉神,为了神的荣耀而坚立自己,也为了在地上建立他的教会。
II.
他们不久前还是奴隶,还在替各自的主子做工,如今自己反倒有仆人替他们做工,听从他们的吩咐。这些人不是他们的同胞(同胞都是属神的自由人),而是外人,是外邦人的后代,他们要来牧放他们的羊群,耕种他们的田地,修理他们的葡萄园,这些都是亚伯和该隐乃至亚当的营生。外人必起来牧放你们的羊群(第5节)。我们若藉着神的恩典轻看世上的一切,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哥林多前书7:30),手虽在做工,心却不为所困,而是全心事奉神,那么外邦人必作你们耕种田地的,修理葡萄园的。
III.
他们不但要蒙释放离开被掳之地,还要得大尊荣(第6节):“外人牧放你们的羊群,你们则看守圣所(民数记18:5)。不但不必在督工下作苦工,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那是又高又圣的称呼。”祭司与君王同尊,在希伯来文中称呼相同。你必称为我们神的仆役,像利未人那样。注意:神所释放的,他也叫他们做工。他叫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事奉他(路加福音1:74-75)。参考诗篇116:16。然而事奉神是全然自由,事奉神是最大的尊荣。当神带领以色列出埃及时,他要他们归他作祭司的国度(出埃及记19:6)。福音教会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得前书2:9)。凡相信的都应当成为归向神的君王和祭司,应当像君王和祭司那样全心全意,全然奉献,把“归耶和华为圣”写在额头上,好叫人都称他们为耶和华的祭司。
IV.
归向神的外邦人所带来的财物和荣耀都必为教会造福(第6节):外邦人必加入教会。他们原本是外人,如今与圣徒同国(以弗所书2:19)。他们把一切所有的都带来,作为荣耀神、事奉神之用;众祭司,就是耶和华的使者,必得以享用。看着外邦人在神国事奉,对一切称义的基督徒来说是极大的鞭策,也是极大的安慰和鼓舞。1.他们必吃用列国的财物,并非强行夺取,而是公平得体地呈在面前,好比献到祭坛的供物,祭司和家人都能安心享用。这里没有说:“你们必积攒列国的财物,视为宝物”,而是说:“你们必吃用列国的财物。”财物若不使用,若不用来行善,就毫无益处。2.他们必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归向神的外邦人在信主以前的一切荣耀,包括尊贵、产业、学问、道德、或权力地位等,都将为他们加入的教会锦上添花。而他们在信主以后的荣耀,包括圣洁的热忱、谨慎的言行、他们的作用、他们的忍耐以及神的恩典带给他们的蒙福的改变,都彰显神的荣耀。义人都因此得荣耀。
V.
他们心中必满有安慰和满足(第7节)。犹太人回归以后无疑大得安慰和满足。他们进入一个新世界,开始明白如何珍惜自己的自由和产业,这样的喜乐不断更新,不断增多。而蒙基督带领进入神儿女自由荣耀的人更是喜乐无比,特别是他们得儿子的名份,因身体复活而得以完全。1.
他们必因所得的份而喜乐,不但得到自己的份,而且还因此得安慰,并且心中因此而喜乐,这也是神的恩赐(传道书3:13)。尽管犹太人回归之后的住处以及他们的圣殿都远不如被掳之前,但他们仍满心喜乐,心怀感恩。这是他们境内的份,是自己的土地,是圣地,是以马内利的地,所以他们满心欢喜,因为不久前还被当作寄居的外人。人若以神和天堂为自己的份,就能坦然夸耀自己的份,且因此而喜乐。2.永远之乐必归于他们,意思是,他们必过上喜乐的生活,且要长久,比在被掳之地的生活长久得多。但犹太民族的那次欢乐并未达到那样的程度,而且常常被打断,所持续的时候也不长,所以我们应当将这里的应许理解为信徒以神为乐,以及他们盼望天堂的永恒喜乐。3.他们在被掳之地多受羞辱和烦恼,如今得到加倍的补偿,多多的补偿:“你们必得加倍的好处,代替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尊荣,在境内必得加倍的产业,加倍的财富。神的祝福以及你所得的安慰,必多多补偿你所经历的一切损害。神要认你为他的儿子,为长子(出埃及记4:22),得双份的产业。”在被掳之地所受的苦如此之重,神曾说他们为此加倍受罚(40:2);如今回归的喜乐如此之大,他们必因所受的羞辱得加倍的好处。前者可理解为基督成全神的公义,为我们的罪加倍受罚;后者可理解为天堂之乐得以成全,我们因一切的事奉和苦难得到加
倍的好处。约伯的结局说明了这一点:耶和华使约伯从苦境转回,并且耶和华赐给他的比他从前所有的加倍(约伯记42:10)。
VI.
神必作他们诚信的向导,与他们立约的神(第8节):我要凭诚实引导他们(译者注:和合本将此译为“我要凭诚实施行报应”)。神必按他口中的真理,叫万事效力,使他们得最大的益处,他必按真理的原则引导他们走真正兴旺的路。他必按他的恩典引导义人走义路,引导他们走通往福乐的真理之路,引导他们走诚信的路,好叫他们蒙神的喜悦。神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诗篇51:6),我们若行事诚实,他就与我们立永约;我们要在他面前作完全人,因为他是全能的神(创世记17:1)。这里插了这样一句话,作为这一切的缘由,也作为神加倍补偿他们的缘由:因为我耶和华喜爱公平。神喜爱看见公平在人间彰显,掌权的与平民百姓之间要公平,邻舍与邻舍之间要公平。他恨恶不公平,当他看见自己的百姓受欺压受逼迫,就心中不悦,不只是因为这些是他的百姓,也因为这些事本身就是错的,违背了永恒的公平原则。人若行事不义,神就自己行公义,安慰受苦的,刑罚作恶的。神为百姓伸冤,不只是因为他对百姓大发热心,也是因为他对公义大发热心。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加上了一句话:我恨恶为献燔祭而抢夺(译者注:和合本将此译为“我恨恶抢夺和罪孽”)。百姓用他们的供物献祭荣耀神;他恨恶在百姓当中的不义,更加恨恶别人对百姓不义。他恨恶有人抢夺供物来献给他,更加恨恶有人抢夺供物去献给偶像,因为这不但意味着百姓财产被抢夺,连属神的供物也被抢夺。守节献祭不能涂抹违背道德诫命的过犯,也不能成为抢夺的借口,不能说:“我抢夺是为了献祭,为了献供物”。这是荣耀神的真理。看哪,听命胜于献祭(撒母耳记上15:22),行公义,好怜悯,胜过千千的公羊(弥迦书6:7-8)。再则,神最恨恶用守节献祭作为抢夺的幌子,因为它陷神于不义之中。有人将之理解为神引进外邦人、拒绝犹太人的原因(第6节),因为他们道德败坏,将薄荷、茴香献上十分之一,公义怜悯反倒不行了(马太福音23:23)。神喜爱公平,恨恶为献燔祭而抢夺,也恨恶为抢夺而献燔祭,就像那些法利赛人,作很长的祷告,为的是心安理得吞吃寡妇的房屋。也有人这样理解:我恨恶抢夺和罪孽,指的是仇敌向神的百姓大行不义,大肆抢夺。神恨恶他们的掠物,必追讨他们的恶。
VII.
神必祝福他们的后裔(第9节):主所行的事必传与后代(诗篇22:30)(指的是蒙神祝福之人的子孙,也可指教会的后裔)。1.他们必引人注目:他们的后裔必在列国中被人认识,必因他们的沉稳、严肃、谦卑、和喜气而引人注目,特别是他们的弟兄之爱,叫人看出他们真是基督的门徒。他们既如此分别为圣,神必赐他们尊荣,叫他们成为时代的祝福,成为彰显神荣耀的器皿。神必施恩给他们,叫他们在人前得尊敬。愿一切敬虔之人的后裔都能如此相爱,都彰显这样的爱,叫人在他们身上看见属灵训诲的果子,看见为他们的祈祷得到回应。到那时神必成就给他们的应许,必叫他们知道:正直人的后代必要蒙福(诗篇112:2)。2.神必得着荣耀,因为人人都必因蒙福而归荣耀于神。凡看见他们的,都必看见神的恩典在他们身上彰显,看见神施恩给他们,于是就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后裔,过去赐福,将来还要赐福。看看神的祝福是何等的福气!人所领受的一切福份都应视为神祝福的果子,都应归荣耀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