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他們說: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 4 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凶惡的拳頭打人。你們今日禁食,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 5 這樣禁食豈是我所揀選、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麼?豈是叫人垂頭像葦子,用麻布和爐灰鋪在他以下麼?你這可稱為禁食、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麼? 7 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麼?
走上了该隐的路;该隐也因为自己的祭物不蒙悦纳就迁怒于神。他们既以外表的事奉欺骗神,现在又因神不喜悦他们的事奉而与神相争,仿佛神偏待了他们,对他们不公平。请注意:1.他们如何夸耀自己,夸大自己的表现:“我们禁食,我们刻苦己心。我们不但天天寻求他(第2节),还持守各样严肃会。”有人认为这指的是一年一度的禁食(称为赎罪日;利未记23:28),也有人认为这指的是他们平时的禁食。注意:人若心里不谦卑,往往会夸耀自己外表的谦卑,像法利赛人那样: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路加福音18:12)。2.他们因自己的表现有何指望。他们以为神必关注他们,因他们的事奉而亏欠他们。注意:神应许必悦纳心灵诚实的事奉,而伪善之人则往往觉得自己外在的表现也必蒙悦纳,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3.他们迁怒于神,因为他没有一点恩待他们的迹象,没有立即救他们脱离患难,没有赐他们尊荣和兴旺。他们埋怨神不公平,有偏见;他们好像决心要放弃信仰,还以为自己这样做很公平:求告他有什么益处呢(约伯记21:14-15;玛拉基书3:14)。注意:伪善若占据了人的心,一旦自食其果就往往发怒,胆大妄为地亵渎神,公开藐视神,藐视真理。罪人把信仰看作是累人、烦人的事奉,吃力不讨好;其实这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因为他们缺乏心灵诚实。
II.
神为何不悦纳他们禁食,不回应他们的禁食祷告:那是因为他们做错了,并没有向神禁食(撒迦利亚书7:5)。他们诚然是禁食了,但他们仍在犯罪,没有像尼尼微人那样人人转离恶道。他们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仍随心所欲行事,无视神的律法,心中之所愿就是律法,不顾禁食之日应成为谦卑守约的日子。尽管他们似乎在苦其心志,实际上仍是一如既往,满足自己的情欲。1.
他们仍像以往那样贪婪无怜悯:“勒逼人为你们做苦工,不按律法的条例放他们自由,也不减轻他们的重担。”他们在被掳以前就是这样(耶利米书34:8-9),回归之后仍是这样(尼希米记5:5)。“你们追债咄咄逼人(有人这样理解),你们勒索穷人,像往常那样凶神恶煞一般,不顾耶和华的豁免年已经宣告了。”2.他们相互争吵(第4节):你们禁食,却互相争竞。他们宣告禁食,实际上是藐视神的审判,因为他们表面上查验得罪神的地方,也许还冤枉了个别的人,好比拿伯在耶洗别的禁食会上被冤枉那样(列王纪上21:12)。也可能他们在禁食会上互相争吵,这边高声吼叫:“都怪你!”那边也叫道:“我们不蒙拯救,怪你!”禁食会上本当省察自己,他们却互相攻击。他们为争竞而禁食,在禁食会上装得极为体面,掩盖事实。他们在禁食会上不只是口头争论,还动用武力:以凶恶的拳头打人。凶恶的工头鞭打奴隶,讨债的折磨还不起债的,恶待可怜无辜的人。他们既如此不断犯罪,完全违背禁食的初衷,(1)神决不允许他们这样践踏严肃会:“你们今日禁食,不得使你们的声音听闻于上。禁食会上这样争吵不休,事奉时这样装模作样,还不如不要禁食。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1:13),不要再献这些空洞、吵闹的供物。”注意:人若不顺服在神的权能之下,就不配得着神儿女的尊荣。(2)神不悦纳他们的严肃会:“这根本不是禁食,你们的祷告声,我在高天也不会听。”注意:人若禁食祷告却仍走恶道,那是嘲笑神,也是欺骗自己。
III.
神教导他们禁食的真谛。
1.一般来说,(1)禁食是为了荣耀神,讨神的喜悦。禁食应当是神所拣选的(第5节):应当是神所拣选的日子,叫人尽本份,讨他的喜悦,不然就不能算禁食,就达不到禁食的目的。(2)禁食是为了叫人谦卑。禁食的日子是刻苦己心的日子,若不能表达真实的忧伤之心,不能真正治死罪孽,那就不能算禁食。赎罪日的条例是在那日人人都刻苦己心(利未记16:29)。禁食会上也应当刻苦己心,纵然不能叫人重生叫人成圣,至少还是有益于灵魂的。
2.因此,我们应当明白在禁食会上如何蒙神的悦纳,如何治死自己败坏的本性。(1)这里从反面教导我们什么样的禁食不是神所拣选的,什么样的禁食不能起到刻苦己心的作用。
[1.]禁食的时候显得拘谨,一副忧郁哀恸的表情,头低得像枯萎压伤的苇子,这都是不够的,这会像假冒为善的人那样,脸上带着愁容,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马太福音6:16)。那税吏诚然也垂着头,他真心谦卑,为罪伤痛,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路加福音18:13);但这若是装出来的,那就是荒唐可笑的,不过是叫人垂头像苇子,无人在乎,无人关注。伪善之人的谦卑好比苇子垂头,他的升高无非是芦荻生发,尚青的时候,比百样的草先枯槁(约伯记8:11-12)。[2.]苦修,稍稍克制肉体,却不治死肉身的罪,这是不够的。用麻布和炉灰铺在以下,叫人暂时感到不舒服,很快就全然忘却,仍回去躺卧在象牙床上(阿摩司书6:4),这也是不够的。你这可称为禁食的日子吗?不能,这不过是禁食的影子和表象。你这可称为耶和华所悦纳的日子吗?不能,伪善不但不蒙悦纳,反而是可憎的。注意:装出来的敬虔在世人眼中似乎很好看,神却不悦纳,因为里面没有敬虔的实质。(2)这里从正面教导我们什么样的禁食才是神所拣选、所蒙悦纳的,是真正刻苦己心的,可治死败坏本性的。禁食不是“刻苦己心的日子”(有人这样理解,第5节),而是关乎我们整个生命。
[1.]神要我们不恶待他人,要公平对待。神所拣选的禁食包括改变生命,纠正错误(第6节):要松开凶恶的绳,松开我们捆绑别人、剥夺别人权利、恶待别人的绳索。这些绳索一开始也许是公义的,将人捆绑偿还应还的债,后来却成了向穷人追债逼债的凶恶之绳。这样的绳索必须松开,否则它们必使我们陷于罪恶的捆绑,那将是更加可怕的。要解下轭上的索,解下穷苦人背上的索,他们在这锁链下喘不过气来。要使被欺压的得自由,这些人受欺压,痛苦不已。“要叫无力还债的人出牢狱得自由,要止息争闹,要释放那些服役期已过但仍被强留的仆役,要折断一切的轭。不但要折断蒙冤屈之人的轭,还要折断奴役的轭本身,不再奴役人。”[2.]神要我们关爱那些需要关爱的人(第7节)。前面那节经文所提到的几点,都可视为爱心行为。我们不但要释放被欺压的(这是公义),还要援助接济他们,叫被掳的得释放,替穷人还债。第7节所提到的几点显然都是爱心行为。这就是神所拣选的禁食。第一,为断粮之人提供食物。先列出这点,因为这是最急需的。穷人若没有吃的,就不能活。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请注意:“这必须是你的饼,是你诚实得来的(不是抢来的),是你本来自己要吃的,是你的份。”我们要把自己那份省下来,
施予有需要的人。你和你的家人在禁食之日所省下来的饼或相应的价值若不是分给穷人,那就是吝啬鬼的禁食,是为了省钱。这是为世界而禁食,不是为神。把饼分给饥饿之人,不只是把已经擘开的饼分一块给他们,而是刻意把整块饼擘开,给他们大块的而不是零碎的。”第二,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住宿:将漂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这些人被迫离开故土,失去家园,像被放逐之人(一些解经家这样理解),很受伤,很需要保护。他们若受了冤屈,要给他们提供一切方便。不要只是随便给他们找个栖身之地,替他们付钱,而是要把他们带回家,当作上宾。这才是真正的爱心行为。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希伯来书13:2),接待了基督。义人复活的时候,主必记念这一切: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马太福音25:35)。第三,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衣服:“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不只是遮体取暖,也要叫他在人前穿得体面。给他参加聚会时穿的衣服,在各方面都顾恤自己的骨肉。”有人将这段经文限于有亲属关系的人:“你的亲属若陷入困境,你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提摩太前书5:8)。”也有人理解得更为广泛;凡有人性的都当视为自己的骨肉,我们岂不是同属一位父吗?为此,我们不应躲起来不见他们,穷人来求助时不要假装不在,爱心捐助的机会临到时不要视而不见,要记住这些都是我们自己的骨肉,所以要同情他们。为他们谋利益就是为我们的骨肉谋利益,也为我们将来的灵魂谋利益。这样才能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美好的关系,预备将来(提摩太前书6:19)。责备百姓;鼓励真以色列人(主前7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