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你們這些巫婆的兒子,姦夫和妓女的種子,都要前來! 4 你們向誰戲笑?向誰張口吐舌呢?你們豈不是悖逆的兒女,虛謊的種類呢? 5 你們在橡樹中間,在各青翠樹下慾火攻心;在山谷間,在石穴下殺了兒女; 6 在谷中光滑石頭裡有你的分。這些就是你所得的分;你也向他澆了奠祭,獻了供物,因這事我豈能容忍麼? 7 你在高而又高的山上安設床榻,也上那裡去獻祭。 8 你在門後,在門框後,立起你的紀念;向外人赤露,又上去擴張床榻,與他們立約;你在那裡看見他們的床就甚喜愛。 9 你把油帶到王那裡,又多加香料,打發使者往遠方去,自卑自賤直到陰間, 10 你因路遠疲倦,卻不說這是枉然;你以為有復興之力,所以不覺疲憊。 11 你怕誰?因誰恐懼?竟說謊,不記念我,又不將這事放在心上。我不是許久閉口不言,你仍不怕我麼? 12 我要指明你的公義;至於你所行的都必與你無益。
这段经文严厉而公义地责备这邪恶的世代。义人被取去,因为这世界不配拥有他们。请注意看:
I.
这里形容世人的品性,也可称之为他们被定罪的罪名(第3节)。他们被传唤前来听讼,在被告席前,被指控是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他们自己就是奸夫妓女,所作所为都显明自己是奸夫妓女,他们的祖宗也是奸夫妓女。犯罪就是交鬼,就是犯奸淫,因为犯罪就是离弃神,与魔鬼联合,全然是悖逆之子(以弗所书2:2)。“来吧!”先知说:“近前来,我要宣告你们的下场。对义人来说,死意味着得平安享安息,对你们却不是这样。你们是悖逆的儿女,虚谎的种类(第4节)。你们作恶的种类,本性就是恶。你们离弃神,行事诡诈。”参考48:8。
II.
历数他们的罪状。
1.藐视神,藐视神的话。他们是亵慢的一代人(第4节):“你们向谁戏笑?你们以为自己只是践踏那些可怜的先知吗?实际上你们是抵挡神,因为先知奉神的差遣,传神的话。”取笑耶和华的使者,这是耶路撒冷的大罪,因为取笑使者就是取笑神。先知责备他们犯罪,警告他们神的审判将至,他们却以最粗野的态度、最不雅的言语取笑神的话。他们不但不严肃认真,不但不谦卑自己,反而放荡嬉笑。他们嘲笑先知,向他们做鬼脸,全然违背义人的法则。他们对先知无礼,不把他们看成贵胄派来的使者。注意:凡嘲笑神、无视神审判的,最好看清楚是在向谁撒野。
2.拜偶像。这是犹太人被掳以前犯下的最大的恶;经历被掳之难,这一顽疾得到医治。在以赛亚时代,偶像处处可见,看看亚哈斯和玛拿西那些可憎的偶像就知道了。有人认为这里指的就是亚哈斯。(1)他们很喜欢偶像,到了疯狂的程度,犹如欲火攻心一般(罗马书1:27)。人因偶像癫狂(耶利米书50:38)。他们见到偶像就疯狂,拼命去拜,好比巴力的先知,在坛的四周踊跳,用刀枪自割(列王纪上18:26,28)。注意:恶人越想满足内心的败坏,就越欲火攻心。他们在各青翠树下拜偶像,在日光之下拜,在树荫下也拜。树荫没能使他们浮躁的欲望有所降温,悦人眼目的青翠树反而使他们更喜欢在那里拜偶像。自然界中的宜人之物不但没能叫他们归向神,还使他们远离神。他们拜假神的热度真是叫我们这些拜真神的人羞愧,因为我们敬拜真神往往很冷漠。他们欲火攻心,我们却心如死灰。(2)他们拜假神时十分野蛮,没有人性。他们杀自己的儿女,在欣嫩子谷(那是拜偶像的中心)把他们当作祭物献给偶像,在其他山谷也一样;在山谷间,就是那黑暗孤独的地方,最适合干黑暗的勾当。(3)他们多多地拜,却从不满足。他们从不知足,拜偶像毫不吝啬。亚兰人曾以为以色列的神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列王纪上20:28)。拜假神的人山神平原神都拜。[1.]他们在低洼地、在河边拜平原神(第6节):在谷中光滑石头里有你的份,在溪边也有你的份。一块线条光滑的石头,本可用来做路标或里程碑,他们却拿来膜拜,好比天主教徒拜十字架那样。也可理解为他们在石头谷中设立偶像,称之为他们的“份”,以偶像为他们的份,好比属神的民视神为他们的份一样。然而这些石头像根本不是什么份,与附近河里的石头没什么分别。有时他们连江河也拜。“这些就是你所得的份,是你所仰赖所钟爱的,但你必因此而见弃,必遭灾祸。”看看罪人是何等愚昧,竟把河里的石头当作自己的份,却不把属神的耶路撒冷的宝石看作自己的份,不把大祭司的以弗得看作自己的份。既视偶像为自己的份,他们就大大归荣耀给偶像:“你向他浇了奠祭,献了供物,仿佛供你吃喝的是偶像。”他们喜爱偶像,胜于喜爱自己的儿女,宁可牺牲家中日常需用,也要向偶像的祭坛献祭。我们可曾把神看为我们的份?神岂不是我们的份吗?既然如此,我们应当又吃又喝事奉他,而不是像他们那样不吃不喝。然而无论吃喝,都要归荣耀于神。这里插进来一句话,表达神向这些恶人发怒:因这事我岂能容忍吗?岂能容忍这些人吗?他们用神所赐的礼物来事奉巴力,难道神还会喜悦他们、悦纳他们献在祭坛上的祭物吗?百姓若忠心事奉神,神就喜悦他们;但这些人不但不为神作见证,还去拜偶像,神岂能喜悦他们呢?因这事我岂能怜悯呢(有人这样理解)?因这事我岂能懊悔呢(也有人这样理解)?“他们这样惹怒我,我岂能饶恕他们、不刑罚他们呢?我岂不因这些事讨罪呢(耶利米书5:9)?”[2.]他们也拜山神(第7节):“你在高而又高的山上安设床榻(仿佛要与至高至上的神一比高低,第15节),安设你的偶像,安设偶像的庙宇和祭坛,安设你那污秽的床,你在这床上行奸淫得罪神,其上满有偶像的污秽,大大违背你神的圣约。你也上那里去献祭,不在乎高山峻岭。”有人理解为他们拜偶像越来越肆无忌惮:起初还有一点羞耻感,躲在山谷中鲜为人知的地方偷偷拜,后来连羞耻感也没有了,于是就公然到高山上来拜。他们并不羞耻,也不脸红。[3.]他们似乎还嫌不够,还要在家中设立神像,设立门神、灶神。他们在门后,在门框后(第8节),本当在那里写上律法条例提醒自己的职责,他们却设立神像作为记念,不是为了记念偶像(如此热衷,必不会忘记偶像),而是为了向人炫耀自己并没有忘记,也叫自己的
子女不要忘记,教他们从小就尊敬这些粪堆中的神像。[4.]他们不断地拜,简直离不开偶像。邪恶之心越来越刚硬,在公众场合下公开膜拜,并无羞耻,也不惧怕审判。他们成群结队地往偶像庙里去,如同从前他们成群结队前往神的殿去。他们像肆无忌惮的淫妇,向外人赤露,向假神跪拜。他们引诱别人拜偶像,还自鸣得意;他们不但上到高处,还扩张床榻,扩大偶像庙宇,凿出的神像比别人的大,比仿造的原作还大;不但仿造神像,还仿造祭坛,就如亚哈斯从大马士革仿造祭坛那样(列王纪下16:10)。他们为偶像癫狂,离不开半步。以法莲喜爱偶像,与偶像结盟。第一,与偶像结盟:与他们立约,与偶像立约,与拜偶像的人立约,与他们同生死。这是全然背弃圣约,公然离弃神。第二,喜爱偶像:看见他们的床就甚喜爱,看见偶像的庙宇就喜爱。他们被自己心中的情欲所吞吃,真是咎由自取。
3.他们寻求外邦人的援助,与外国强权订立盟约,这是先知斥责他们的另一宗罪(第9节):你把油带到王那里;有人理解为偶像,譬如“摩洛”一词有“王”的意思。“你千方百计迎合偶像的口味,在偶像祭坛上进香献油。”也可能这里指的是亚述王(亚哈斯曾想要讨好他),或巴比伦王(希西家曾厚待他的使臣),或其他国家的王,因时常仰慕并仿效这些国的偶像,于是就与他们常来常往,为的是效法他们,与他们结盟,以此巩固自己。看看这里:(1)收买、打造这样的盟约是何等昂贵!他们把油带去,又多加香料,可能涂在自己身上,美化自己,显得自己高贵,得以高攀别国的大王;也可能送给别国的大王,讨他们的欢心,指望以礼物开路,得以觐见权贵。“第一批贵重的香水嫌不够,于是就多加香料。”许多人就是这样讨权贵的欢心,却不记念最后的审判都从神而来。他们一心要与列国的王交往;附近的,他们亲自前去拜会,遥远的,他们就打发使者前去;参考18:2。(2)他们如此行是何等作践自己,竟然将自己的冠冕和国度置于尘埃:自卑自贱直到阴间。拜偶像是自卑自贱。拜偶像给世人抹黑,因为神赐给人理智思考的能力,他们竟把自己想象出来的或自己手造出来的东西当作神来拜,竟向树墩子下拜。拜偶像更是给神的儿女抹黑,因为他们有幸领受神的启示,却抛弃了自己所认识的神,代之以虚无、虚谎的假神。他们还向外邦人卑躬屈膝,倚靠他们,却不倚靠与他们立约的自有永有的神。他们抛弃生命的泉源,代之以破裂的池子,抛弃永世的磐石,代之以折断的苇子,这是何等的自卑自贱!注意:罪人犯罪就是作践自己;罪的奴役是羞耻的奴役。凡这样自卑自贱到阴间的,必在阴间得到他们的份。
III.
他们罪上加罪。1.他们在恶道上疲惫不堪,却仍不承认自己的愚昧(第10节):“你因路远疲倦;你大费周章,想要寻求真正的满足喜乐,到头来得到的只是虚无和谎言。”人若无视神,若设立偶像以为膜拜的对象,设立君王以为信赖的对象,以为这样就有好处,就得安逸,到头来都不会有好结果:你因路途众多而疲倦(有人这样理解)。人若弃绝唯一的真道,必在千条道上漫无目的徘徊。他们寻出许多巧计,却最终迷失自己。他们不断追求,疯狂追求,弄得筋疲力尽,仍一无所获,像所多玛人那样,摸来摸去,总寻不着房门(创世记19:11),最后还是找不到。犯罪的乐趣过剩,仍不得满足。追求刺激的疲惫不堪,仍不得安然享受。这是经验之谈。所拜的偶像从未给过他们一点好处,所讨好的王从未帮助过他们,反倒欺压他们。然而他们仍糊涂愚昧,仍不愿说:“这是枉然;指望受造之物,膜拜从未见过的假神,这都是虚空。”注意:人若对受造之物大失所望,若对罪的奴役大失所望,那是第一步,可叫人有根有基地盼望因神而乐,坚定信念事奉他。人若明知受造之物的虚空,却仍不愿说:“除造物主以外,别无盼望”,那是不可原谅的。2.他们虽不得不承认自己行在恶道上,但由于他们尝到一点属肉体的甜头,得到一点属世的好处,于是就执迷不悟:你以为有复兴之力(或作生活的能力),你吹嘘自己如何幸运,绝不后悔,如以法莲人所言: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财宝(何西亚书12:8)。注意:在罪中兴旺的,往往不知悔改。人若在罪中活得安然,必以为神恩待他们,以为不必悔改。有人将这句理解为讽刺,或一个问句:“你以为有复兴之力,以为找到了真正的满足和喜乐,你诚然是找到了,是吗?难怪你死不悔改,在恶道上越走越远。请你再看一看,重新权衡得失。你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罗马书6:21)?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道书11:9)。”3.
他们的罪在神面前不能接受。(1)他们似乎有理由离开神,仿佛神太过威严,他们要找近人情的神。但是神说:“你怕谁?因谁恐惧?竟说谎。你以诡诈待我,在履行圣约时,在向我祷告时遮遮掩掩。我做了何事把你吓跑了?难道我太过严厉、你竟想去找一个温和一些的主子呢?”(2)事实上他们并不真正敬畏神,也从未认真尊重他。所以这个问句往往被理解为:“你怕谁?因谁
恐惧?你谁都不怕。你本当怕我,但你不怕。你向我说谎。”人若以诡诈待神,就是不敬畏他。“你不记念我,不记念我的言语,不记念我的作为,不记念我的应许,不记念我的警告,也不记念我所应许的成真,我所警告的也成真。你又不将这事放在心上,你若敬畏我,必将此事放在心上。”注意:人若不把神的话放在心上,若不把神的旨意放在心上,必表现得不敬畏眼前的神。有许多人最后灭亡,皆因他们不敬畏神,不记念神,粗心大意,凡事不论是非,无所畏惧,不记念,也不放在心上。不仅如此,(3)神对他们越是宽容,他们在罪中就越是刚硬。“我不是许久闭口不言吗?对你的所作所为,我都闭口不言。所以你就不惧怕我。”仿佛神忍耐良久,必不惩罚(传道书8:11)。正因为神闭口不言,罪人以为他和人一样,于是就不畏惧他。
IV.
神虽长久容忍他们,他必定意追讨他们的罪(第12节):“我要指明(如同诗篇50:21那样:其实我要责备你),我要指明你的公义,就是你自我吹嘘的公义,叫全世界看看,叫你自己也看看(且必蒙羞),这一切都是谎言,都是欺骗,事实绝非如此。若仔细鉴察,你的公义其实是不义,其中没有诚信,尽是谎言。我要指明你所行的,你的所作所为,以及你所得到的益处。事实证明这一切都必与你无益,什么都得不到。”注意:罪行既是黑暗之工,其中必无理性也无公义可言;罪行既是无果之工,最后必是一场空。不论眼下如何,到那日必现出原形。犯罪没有好处,只会导致毁灭。偶像的虚空;至大的神,降为卑的神(主前7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