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 第4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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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先知奉差遣责备人,指出众人的错来,并警告他们必有神的审判临到犯罪的人;这位先知在本章和接下来几章经文所做的,就是这件事。他在此作为万王之王的谋士,起诉以色列民,竭力帮助他们认罪,使他们相信犯罪必带来灾祸和危险,便可悔改回头。I.他向他们指出神为何要与他们相争,因为他们普遍邪恶亵渎(第1-2节),弃掉神的知识,忘记神(第6-7节),祭司贪爱世界(第8节),醉酒与不洁(第11节),交鬼邪术(第12节),在邱坛献祭(第13节),行淫(第14,18节),向官长行贿(第18节)。II.他向他们指出神与他们相争的必然结果。神必因这些事而刑罚他们(第9节)。全地都必荒凉(第3节),各阶层的人都要被剪除(第5节),他们必威风扫地(第7节),不得饱足(第10节),并且自取其辱(第19节)。还有就是在此多次提到的,各样刑罚中最重的,就是神要任凭他们留在罪中(第17节),他们不相互指责(第4节),神也不刑罚他们(第14节),甚至任由他们兴旺(第16节)。III.他警告犹大不要效法以色列,因为看见他们正走向深渊(第15节)。
以色列的罪行(主前758 年)
2 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 3 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 5 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
这里说的是:I.审判官坐定,人人应当肃静: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这叫人悔改的话是针对你的,无论你是否听得见,是否听得进。有谁能听得进神的话,能接受他的警告,不就是他的民以色列人吗?诚然,神向他们说安慰话的时候,他们确实很愿意听,可是当神与他们相争的时候,他们还愿意听吗?是的,神与他们争辩的时候,指责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应当听: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就是这地,就是这圣地。注意:罪孽是极大的肇事者,在神和以色列之间播撒不和的种子。神看见他的民中有罪孽,就因此采取措施。有些措施是专门针对他自己百姓的,不针对别的罪人。他与他们相争,因为他们干犯了圣约,亏缺了他的荣耀,并且对他恩将仇报。神要争辩,先是藉着他口中的判语,然后才藉着他手中的审判,使他所行的尽都显为公义,表示他不愿意看见罪人死;神一旦争辩,人人都应当听,他们迟早也定会听见。
II. 宣读起诉书,全民都被控犯了大罪,大大冒犯了神。1.全民都忘记了那最重要的责任:无诚实,无良善,无公义,无爱心,这些都是律法上更重的事,如我们的救主所言,就是公义、怜悯、信实(马太福音23:23)。百姓仿佛普遍没有一点诚实的意识,所说所行的不是出于真心,虽与事实相反,伤害邻舍,也不在乎。他们更没有怜悯的意识,不觉得自己有责任可怜并帮助穷人。这地上无人认识神,难怪就无诚实,无良善。不认识神的地方,能有什么好事呢?经上说:在犹大,神为人所认识;在以色列,他的名为大(诗篇76:1);这本是那地的特权,如今反倒叫他们罪上加罪,因为他们不认识神。2.所以就导致全民犯大罪,干犯十诫,无视神的诫命。起假誓,不践前言,杀害,偷盗,奸淫,这些事干犯了第三、第九、第六、第八和第七条诫命,在那地各个角落都能见到,并且各个阶层的人都有(第2节)。败坏现象十分普遍,民中的义人或失落,或隐藏,或自隐。他们因这些恶行而爆发出来1,意思是:突破了理性和良心并神律法的一切界限,犯罪过份2(约伯记36:9),行恶过份(传道书7:17),允许自己的败坏爆发出来,并且冲破一切挡道的,阻拦他们走恶道的,如同洪水漫过河堤一般。注意:罪恶是暴力的东西,威力极大,世人一旦满心作恶(传道书8:11),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创世记11:6)。 一旦爆发,他们就杀人流血,接连不断,各地多有杀人的事,接连不断。杀人再杀人,在他们当中血流成河,甚至有帝王的血。当时常有争夺王位而流血杀人的事,沙龙杀了撒迦利亚,米拿现杀了沙龙,比加杀了比加辖,何细亚杀了比加;在其他争夺王位的人当中很可能也有类似杀人流血的事发生,以致那地就被血污秽了(诗篇106:38),遍地都是血,从这边直到那边(列王纪下21:16)。
III. 向这有罪并且污秽的地作出宣判(第3节)。必彻底毁灭,尽都荒凉。全地都受到罪的感染,所以全地都必在神的严厉审判之下悲哀,必独坐悲哀,财富和荣美尽都被夺去。经上说山谷因为得享丰盛平安而欢呼歌唱(诗篇65:13),这里则说他们因争战和饥荒的缘故变得颓废,因而悲哀。律法书上的警告是:遍地有硫磺,有盐卤,有火迹(申命记29:23)。他们干犯了神的一切诫命,如今神就宣告要夺去他们的一切安慰。这地悲哀,因为不再有草生长,给六畜吃,也不再有菜蔬发长,供给人用(诗篇104:14);那时,其上的民都必衰微,因为缺乏美食维系奢华的生活,担心缺乏享乐的佳肴。田野的兽也衰微;参考耶利米书14:5-6。地里的出产毁坏到一个程度,就连空中的鸟也得不到食物,不得存活;飞鸟和人一同受罪,或死去或渐渐消瘦,乃是刑罚那些平时常以野飞禽为美味的人。就连海中的鱼也必消灭,或作:也必聚集,迁往别的海岸,导致渔业贸易归于无有。就这点而言,这场荒凉所涉及的范围甚至超过了挪亚的洪水,因为那场洪水不影响海里的鱼,这场荒凉却影响到了。神叫埃及的鱼死了(诗篇105:29),那是埃及灾祸之一;海水一干,鱼就死了(以赛亚书50:2;西番雅书1:2-3)。注意:人一旦不顺服神,动物就不再效力与人,这是公义的。啊!我们真该称颂神对我们这地的忍耐和怜悯,地上虽多有起假誓,不践前言,杀害,偷盗,奸淫的事,却仍有大量肉类、鱼类和禽类在我们的饭桌上!
IV. 法庭传令,不必费心领被定罪的罪犯悔改,并说明为何要如此。请注意看:1.命令本身(第4 节):然而,人都不必争辩,也不必指责;不必采取措施叫他们回头,任由医生将他们放弃,视作无可救药。这表示只要还有希望,就该责备罪人,彼此之间有义务批评,也有义务接受批评;摩西律法说:要指摘你的邻舍(利未记19:17),这是弟兄之爱的具体体现。有时需要尖锐谴责,不只是批评,还要争辩,因为世人往往不愿撇弃罪恶。然而,如果神说:人都不必指责,那就表示个人和民族要被抛弃,任凭他们灭亡。不过这话应该理解为神有时给众先知的吩咐,叫他们不要替他们祷告,尽管他们还是在祷告,意思是:他们在罪中如此刚硬,即将频临灭亡,想要说服他们,想要替他们求告神,都是徒然的。注意:责备人的人一旦闭口不言,见证世代罪恶的人一旦退到角落里,不再继续作见证,那民就有祸了。参考历代志下25:16。2.为何有此命令。人不必指责:(1)因为他们已决意犯罪,任何批评都不管用:这民与抗拒祭司的人一样;在罪中变得如此狂妄,如此顽梗,听不进批评,哪怕是稍微一点批评,哪怕是祭司亲自批评,他们也会怒气冲冲,丝毫不顾对方的身份和职位,又怎能指望他们会接受一个普通人的批评呢?注意:罪人若对真心相待的传道人大发雷霆,那就真是心里刚硬得很;传道人的批评是神叫他们悔改的器皿,若拒之不听,那就是撇弃弟兄批评的好处。可能这指的是犹大王约阿施和他的民前不久所行的恶,用石头打死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只因他传递了神的话(历代志下24:21)。他是个祭司,他在圣殿和祭坛之间供职的时候,他们抗拒他;莱福特博士3认为先知说:杀人流血,接连不断,指的就是那件事;他说:献祭者的血和祭牲的血混在一起,就是他们作恶到了极点,那时就定了他们灭亡的日子(马太福音23:35),是屡教不改,与抗拒祭司的人一样,所以不必指责他们。(2)因为神也已决意叫他们灭亡(第5节):正因为你听不进责备话,听不进建言,所以你必跌倒,任何人想要阻止,都是徒然的,因为命令已经发出。你必绊跌,日间跌倒,而那先知,就是那奉承你、引诱你的假先知,也必夜间与你一同跌倒;你和你的先知必在日间夜间跌倒,接连不断落进一个接一个的灾祸之中;夜间的黑暗不能掩护你躲过灾祸,日间的亮光也不能帮助你逃脱。先知是瞎眼领路的,百姓是瞎眼跟随的,对于瞎眼的人而言,日间和夜间都一样,无论是日间还是夜间,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你必日间跌倒,在你一点不担心的时候,以为稳妥的时候;既是日间,也就是人人都能看见的时候,要叫你大大蒙羞;先知必夜间跌倒,在他最感到惊恐的时候。注意:导致别人灭亡的人自己灭亡,尤其显得不堪忍受。当儿女的在快要跌倒的时候是否以为他们的母亲会扶他们一把?如果这样指望,那就是徒然的,因 为我必灭绝你的母亲,就是撒马利亚,就是母城,就是整个国家,从各方面看都像个母亲。全地都要寂静无声。注意:一旦人人都有罪责,那么最后就必定是人人灭亡。神为何与以色列相争;祭司和百姓的罪行(主前758年)
神为何与以色列相争;祭司和百姓的罪行(主前758 年)
6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7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 8 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 9 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10 他們吃,卻不得飽;行淫,而不得立後;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他的命。
神在此继续与祭司和百姓相争。百姓就是那些抗拒祭司的人(第4节),那时他们有祭司要尽本份;但他们普遍不尽本份,这里就有话对那些祭司说,也对那些喜爱祭司不尽本份的人说(耶利米书5:31)。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刑罚与所犯的罪相吻合,神叫这两样并列,要显明他所行的尽都公义。
I. 众人抗拒祭司所教训的神的知识,结果就是他们因无知识而灭亡(第6节);这是公义的。注意:人若抗拒亮光,其结果就只能是在黑暗中沉沦。也可将这句话理解为责备祭司;他们本该将知识教训众人(传道书12:9),但却没有做到,或者做了却像没有做一样,因而在那地没有神的知识;因为没有异象,缺乏具有实际意义的异象,民就放肆(箴言29:18)。注意:无知决非信仰之母,反倒是毁灭之母;知识匮乏,使人灭亡,也使整个民族灭亡。如此灭亡的,是我的民,既然与神有关系,是他的民,那他们就是罪上加罪,因为没有努力获得神的知识,他们本该听从他的吩咐,在他的圣约之内;而将神的知识教训给他们的人,也同样犯罪;神把自己的儿女送到他们的学府,他们却漠不关心,并不下功夫。
II. 祭司和众人都弃掉神的知识,结果就是神弃掉他们,这是公义的。众人为何不学,祭司为何不教,其原因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光,而是因为他们恨恶光,不是因为缺乏通往神知识的路,缺乏传递神知识的方法,而是因为他们不上心,是他们弃掉知识。他们不愿晓得神的道(约伯记21:14),只想推开,闭上眼睛不看光;所以,我也必弃掉你;我不再眷顾你,不再认你;你既然不愿认识我,既然要我离开,我就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3)!你必不再给我作祭司。1.神不再允许祭司得享祭司特权,不再用他们供祭司职任,不再悦纳他们,正如我们所看见的(以西结书44:13)。注意:传道人若弃掉知识,大大无知,大大可耻,就不该认他作传道人,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路加福音8:18)。2.众人也不再像以往那样,不再是祭司的国度(出埃及记19:6),君尊的祭司。神的百姓既然弃掉知识,也就弃掉他们的尊荣,亵渎他们的冠冕。
III. 他们忘了神的律法,不愿意记在心里,不花功夫记在心里,也不传给后代,结果就是神也必忘记他们和他们的儿女,众人的儿女,这是公义的。他们本该教导儿女,本该教导他们神的知识和他们的本份,但却不教导,所以神就不认他们,不把他们看作与他有约。注意:当父母的若不趁着儿女年幼的时候教导他们纪念造他们的主,就不能指望造物主也纪念他们。也可能这指的是祭司的儿女;他们必不得承接祭司职任,必沦为贫穷,如经上警告以利家那样(撒母耳记上2:20)。
IV. 他们得了荣耀却不归荣耀给神,神就将他们的荣耀夺去,这是公义的(第7节)。他们的人数、财富、能力和尊贵都加添,这是他们的荣耀。民族刚开始的时候人数稀少,随着时间的迁移,他们渐渐增多,变得相当强大,祭司家的人数奇妙加增。但他们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神。国民人数越多,就犯罪越多,也越亵渎;财富、尊荣、能力,都只是使他们越来越胆大妄行。所以神说: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人数众多是他们的荣耀吗?神就叫他们人数锐减;财富是他们的荣耀吗?神就叫他们贫困,使他们降为卑;原先所夸耀的,现在就蒙羞。他们的祭司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玛拉基书2:9)。注意:我们所得的荣耀,若用来亏缺神的荣耀,迟早就会变为我们的羞辱,因为藐视神的,他必被轻视(撒母耳记上2:30)。
V. 祭司吃神百姓的赎罪祭,所以他们吃,却不得饱。1.他们滥用祭司所得的供给,就是按照神的律法供给亚伦家祭司的,以及按照他们的规矩供给金牛犊假祭司的(第8节):他们吃我民的 罪,指他们所献的赎罪祭。如果指的是事奉金牛犊的祭司,那就表示他们擅取无权得到的,擅夺祭司的俸禄,因他们根本不是祭司。如果指的是合法祭司,那就表示他们贪得无厌,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祭司职责反倒一点不关心。献给神的祭物,他们大吃大喝,得了俸禄却忘记自己的工作。他们满心愿意我民犯罪,向他们仰脸,就是很高兴看见百姓犯罪,这样就不得不献祭赎罪,他们便可从中渔利;犯罪越多,献祭也越多,因而不在乎百姓犯罪有多少。他们不告诫百姓要远离罪孽,不劝他们思想祭牲,指出犯罪是大大得罪神,需要这样的赎罪祭,反倒鼓励百姓犯罪,只需付上小小代价便可赎罪。就这样,他们因百姓犯罪而大大获利,本该制止的,反倒怂恿。注意:人若看见别人犯罪就高兴,只因能多少从中获利,那就是十分邪恶的事。2.所以神拒绝赐福给他们的供给(第10节):他们吃,却不得饱。他们虽因有大量祭牲而获大利,却不得满足。或因食物不给他们提供营养,或因贪婪的胃口不得满足。注意:不义之财不能安心享用;过份贪心的,也不能安心享用;不知足的渴望永不得满足,不知何为满足的,永远不知足,这是公义的;参考弥迦书6:14;哈该书1:6。
VI. 他们所得的越多,犯罪也越多(第7节),所以他们虽行淫,虽采取邪恶手段增加人口,但仍必不得加增。虽娶很多妻妾,像所罗门那样,但却不得立后,像他那样。注意:凡是指望采取非法手段加增的,最后都要失望。神要挫败他们的计谋,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以前他们对神稍有敬意,对神的权柄和影响力稍有敬意,如今他们却离弃他,不再听从他的话,不再关心他的旨意,也不再定睛于他。他们离弃了他,不遵他的命;他们叛逆到一个程度,竟然不再敬重他,倒像是世上没有神一般。注意:凡是离弃神、不遵他命的,就是离弃各样好处,最后必然是所有的好处都离弃他们。
VII. 众人和祭司在罪中彼此打气,因而就在审判中一同有份,这是公义的(第9节):将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他们的品行相同,众人和祭司都无知,都亵渎,都不看重神,不看重自己的本份,也都拼命拜偶像,因而他们的结局也相同:神的审判必临到他们,祭司和众人必灭亡;饥荒夺去众人的食物,也夺去祭司的祭肉;参考约珥书1:9。经上说: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以赛亚书24:2),以此来形容普遍荒凉。神的审判一旦带着使命而来,就必一视同仁。注意:在罪中有份的,也必在灭亡中有份。就这样,神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原文的意思是:神必叫他们所行的落回到他们头上;罪人犯了罪,以为已成过去,不再听见,但他会发现所犯的罪必再提起,必再回来,或叫他蒙羞,或叫他被定罪。
VIII. 他们放纵肉体的情欲,随从心之所愿,但这些东西必夺去他们的心(第11节):奸淫和酒并新酒夺去人的心。有人把这句话和前面那句相连:他们离弃耶和华,跟从奸淫、酒和新酒。或作:他们离弃耶和华,因为这些东西夺去他们的心。肉体的情欲使他们不再有虔诚,心中的善尽都淹没。我们也可将之当作独立的句子,其中含有每天都能证明的真理,就是醉酒和不洁乃是叫人痴迷昏庸的大罪,使人软弱,昏昏欲睡,夺去人的悟性,也夺去人的勇气。祭司和众人的罪行;告诫犹大(主前758年)
祭司和众人的罪行;告诫犹大(主前758 年)
12 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不守約束, 13 在各山頂,各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獻祭燒香,因為樹影美好。所以,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或譯:兒婦;下同)行淫。 14 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我卻不懲罰他們;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 16 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 18 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他們時常行淫,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 19 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裡;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
这几节经文和先前的一样:是谴责以色列民的罪行;神与他们相争,是因为他们以下这些罪行:
I. 1.行邪淫,或作拜偶像。他们当中有淫心,对那样的罪有一种强烈的倾向,心里想的就是那样的;这是他们的罪孽,身不由己,因而就走错了路。注意:人的判断出了错,往往是由于败坏的性情;世人之所以对罪孽有好感,是因为他们具有犯罪的倾向。既然对偶像的认知如此错谬,对 偶像的感觉如此强烈,难怪就有这样的头脑,这样的心思,行淫离弃神(第12节)。他们本该顺服神,以他为自己的元首,自己的丈夫,本该谨守他的引导和吩咐,但他们背叛了他,不再效忠于他,将自己放在假神的引导和保护之下。所以(第15节)以色列行淫,拜偶像的行径犹如妓女的行径,放荡不羁。并且(第16节)以色列倒退,犹如倒退的母牛4,有人理解为:不服管的母牛,也有人理解为:执拗或倔强,好比母牛撇开绳索,在草场上疯狂奔跑,若叫他负轭(这里指的似乎是这层意思),就向后退而不是向前走,拼命挣扎,颈项不愿负轭,脚不愿犁田。以色列民就是这样不守约束,不服管,不驯服。他们原本开始服在神典章的轭下,但却抽身回去,如彼列之子,不愿负轭;先知奉差遣一再劝告,要他们向前,他们就用脚踢刺,转身向后。总之(第 17节),以法莲亲近偶像,完全与偶像结合,心思意念都在偶像身上。这里举出两个例子说明他们行邪淫,都是把唯独神才能有的尊荣归给了偶像:(1)求问偶像,使用从偶像祭司那里学来的交鬼手段(第12节):我的民求问木偶,就是木头做的假神,向它们求建议求方向,当如何行,事态发展如何。他们向木头说:你是我的父(耶利米书2:27);倘若真是父,那就配得这份尊荣;但这是大大冒犯神,因为神才是他们的父,有活泼的圣言在他们中间,可随时求问,他们却求问木偶。他们以为杖能指示他们当走哪条路,事态如何演变。可能这指的是外邦人中某种邪恶的交鬼术,犹太人从他们学来,用一块木头或一根杖,好比尼布甲尼撒用箭求问神像(以西结书21:21)。注意:人若离弃神的圣言,采用属世属肉体的方法,那实际上就是求问木偶木杖。(2)向假神献祭,想得它们的恩惠,又惧怕它们的忿怒(第13节):献祭以平息它们的怒气,烧香以取悦他们,希望用这两样来赢得它们的青睐。神选定立他名的地方,他们既然撇弃了那地,就按自己的想象,选择自己拜偶像的所在;他们选择:[1.]高处:在各山顶各高冈,愚蠢地以为地势高,就离天近一些。[2.]树荫下,在橡树、杨树、栗树之下,因为树影美好,尤其是在炎热的乡村,于是就以为假神也喜悦;也可能他们以为树丛茂密之处有助于默想,能叫人心生敬畏,因而适合灵修。 2.身体行淫是谴责他们的另一项罪状:他们时常行淫(第18节)。他们已经习惯了不洁;这不是偶发事件,而是一贯的行为,很多人满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彼得后书2:14)。这里把以色列民中出现的可憎的污秽和淫乱说成是:(1)偶像崇拜所派生出来的,是他们的假神驱使他们行淫,因为他们所拜的魔鬼虽是个灵,却是个不洁的灵。凡是拜偶像的,都是离群与娼妓同居,与妓女一同献祭;正因为他们故意不认识神,故意亏缺他的荣耀,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罗马书1:24,28)。(2)偶像崇拜所导致的刑罚。拜偶像的人离群与娼妓同居,这些娼妓在偶像崇拜的场所服事,巴力·比珥崇拜就是这样的(民数记25:1- 2)。为了刑罚他们这样的行径,神就任凭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也心生类似的恶念,也淫乱也行淫(第13节),这对丈夫和父母而言无疑是极大的苦恼,极大的羞辱,因为他们虽然自己不守贞洁,还是希望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守贞洁的。就这样,他们在刑罚中看到了自己的罪行,好比大卫犯奸淫,所受的刑罚是他亲生儿子与他的妾行可憎的事(撒母耳记下12:11)。注意:人若自己犯罪,又因为看见别人犯同样的罪而忧愁痛心,那时就该承认神是公义的。 3.屈枉正直(第18节)。他们的官长(说起来真是他们的耻辱)喜爱给呀5,意思是喜爱受贿,口里常说:给呀,给呀(箴言30:15)。他们贪爱不义之财(提多书1:7),任何人有求于他们的,他们都会问到:你给我什么?作为官长,本该秉公行义,但无钱就不能叫他们行义,有钱反倒可叫他们行不义。注意:贪爱钱财毁坏公义,是一切罪孽的根源。但官长贪爱钱财,那是最可耻的,他们本该敬畏神,恨不义之财(出埃及记18:21)才是。可能这里的前半句有这样的含义: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已经死了,已成过去。按律行义,令人舒畅,好比口渴了喝水一般,一旦官长屈枉正直,从中渔利,以有罪的为无罪的,或者以无罪的为有罪的,所喝的就发酸,公平变为茵陈(阿摩司书5:7)。这也可能泛指全民普遍的道德败坏,生命和精神尽都失去,使神厌烦,好比发酸的酒使人厌烦一样。
II. 因为他们犯了这些罪,神的忿怒就临到他们。1.他们的妻子和女儿给家庭带来伤害和羞辱,却不受惩罚(第14节):我却不惩罚她们;既然不受惩罚,她们就继续犯罪。注意:一个罪人不受惩 罚,往往是另一个罪人的惩罚。也可理解为:我不惩罚她们,但我要惩罚你,因为你不得不像犹大那样,承认他的儿妇比他更有义(创世记38:26)。2.他们要兴旺一时,但他们的兴旺必导致他们的毁灭。这是神忿怒的征兆(第16节):耶和华要放他们,如同放羊羔在宽阔之地;他们会得到一个肥美宽阔的草场,要吃得饱足,且要吃上好的,但那只是要预备他们被宰杀,好比羊羔吃饱了一样。如果他们肥胖踢跳,那就是快要上屠宰场了。也有人理解为普通草场,虽是宽阔之地,草却很短,并且容易受攻击。以色列的牧人要将他们赶出他的草场,不再保护他们。3.不再想办法领他们悔改(第17节):以法莲亲近偶像,贪爱偶像,痴迷偶像,所以,任凭他吧!如第 4节所言:不必指责他。任凭他随从心里的情欲,随从自己的计谋;我们本可医治他,他不愿得医治,那就任凭他吧,看他们的结局如何(申命记32:20)。注意:神若任凭一个人犯罪,那就是极重的惩罚,就是在说:他与偶像亲近,与世界与肉体亲近,他骄傲、贪婪、亵渎,无可救药,他醉酒、行淫,无可救药;任凭他吧;良心哪,任凭他吧;传道人哪,任凭他吧!天意啊,任凭他吧!不必唤醒他,直等到地狱的火将他唤醒。当父亲的一旦决定不许悖逆的儿子继承产业,也就不再管教他。人若在罪中无动于衷,就必因罪而灭亡。4.他们必速速蒙羞走向灭亡(第 19节):风把他们裹在翅膀里,把他们带到被掳之地,乃是突如其来的,强有力的,不可阻挡的;他要用旋风把他们刮去(诗篇58:9)。那时他们因所献的祭必致蒙羞;他们蒙羞,因为献祭给偶像,因为愚昧,竟然在无力帮助他们的偶像身上花费巨资,又与完全有能力毁灭他们的神为敌。注意:人所献的祭牲当中,有些是将来会感到羞愧的。人若将自己的时间、力量、尊荣和一切安慰都献给了世界,献给了肉体,那就很快会蒙羞。同样地,人若把瞎眼的、瘸腿的、无心的祭牲献给神,也很快会蒙羞。
III. 警告犹大不要效法以色列犯罪。这点在第14节后半句体现出来:这无知的民必致倾倒;遇见绊脚石不知如何规避,不知如何跳过,那就势必跌倒(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书10:12),特别是那两个支派(第15节):以色列啊,你虽然行淫,犹大却不可犯罪。以色列虽然放纵在偶像中,犹大却不可受传染。1.这是很有必要的提醒。以色列人是犹大人的兄弟,是近邻;以色列人数更多,当时正在兴盛期,因而犹大的人很容易效法他们,落进网罗之中。注意:离罪恶越近,就越有必要时刻警醒。2.这是相当合理的提醒:任凭以色列行淫,犹大却不可如此行,因为犹大得知识的渠道比以色列大,他们有圣殿,有祭司,有大卫家的王;细罗要从犹大而出,神有极大的福份为犹大存留;犹大不可犯罪,因为神对他们的指望高于对以色列的指望,倘若犯罪,就要受到更大的追讨,神也更不喜悦。即便以色列行淫,犹大不可如此,不然神在世上就没有信他的子民了。神在此向犹大所说的,好比基督在很多人离开他的时候向十二门徒所说的:你们也要去吗(约翰福音6:67)?注意:凡是先前持守正直的,都应当因此继续持守,哪怕是在普遍叛逆的时候。为了防止犹大也犯以色列所犯的罪,这里给出两条准则:(1)应当远离拜偶像的场所,或许就不会拜偶像:不要往吉甲去,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9:15;12:11),在吉甲加增罪过(阿摩司书4:4);可能因为有话曾对约书亚说: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记5:15),他们就崇拜那地;所以不要进入吉甲(阿摩司书5:5)。同样的原因,不要上到伯特利去,这里称为伯·亚文,虚无的家,而不是伯特利,神的家。注意:若想远离罪孽,不落到魔鬼手里,就应当努力避免犯罪的机会,不要前往魔鬼的地盘。(2)应当谨慎,不可亵渎,不可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或许就不会拜偶像。经上吩咐他们说:你必凭诚实、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所以这里所禁止的,是凭虚假、不义起誓,是草率起誓,轻易起誓,也可理解为虚伪起誓,或者又指着耶和华起誓,又指着偶像起誓(西番雅书1:5)。注意:若想坚定倚靠神,就应当对神心生敬畏,说起他的时候总要带着庄重严肃的态度;人若取笑真神,就能把什么都当作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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