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在責罰的日子,以法蓮必變為荒場;我在以色列支派中,指示將來必成的事。 10 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如水一般。 11 以法蓮因樂從人的命令,就受欺壓,被審判壓碎。 12 我使以法蓮如蟲蛀之物,使猶大家如朽爛之木。 14 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奪去,無人搭救。
15 “我要回到原处,等他们自觉有罪(或译:承认己罪),寻求我面;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必切切寻求我。”
这里说的是:I.大声疾呼,宣告审判将至(第8节):你们当在基比亚吹角,在拉玛吹号,这两个城邑靠得很近,都在犹大和以色列境内;基比亚是犹大的前沿城镇,拉玛属于以色列。要叫这警告传进这两个国家。要在伯·亚文大声喊叫3,就是伯特利,那地似乎已被敌军夺去,所以不能吹号,但可听见占领军的呐喊声,掺杂着被征服者的喊叫声。让他们喊叫:便雅悯哪,有仇敌在你后头!以法莲支派已被征服,仇敌很快就要攻击你的背后;便雅悯哪,接下来就是你了!那叫人喝了东倒西歪的杯很快要传过来了!先知在前面把神与他们相争这件事,说成是法庭上的审判(4:1),这里则说成是战场上的审判;这里也是一样,神一旦审判,就必得胜。但愿人人都预备朝见神。他先前说审判千真万确,这里则说审判迫在眉睫;审判一旦来到门前,就十分震惊。第9节解释为何要吹角。我在以色列支派中,指示将来必成的事,原文作:真实的事,千真万确的事。注意:死不悔改的罪人必然灭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不只是说说,不是吓唬,而是不可逆转的宣判。这件事指示给我们,及时警告我们,好叫我们逃避将来的忿怒(马太福音3:7),那是一种怜悯。神的圣言交托给以色列各支派,不仅告诉他们本份,也告诉他们危险,那是他们的特权。
II.
神与他们相争的缘由。1.他与犹大的众首领相争,因为他们犯罪胆大妄为(第10节)。他们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或作古时的地界。神向他们颁布律法,作为他产业的篱笆,他们却公然亵渎,破坏篱笆,撇在一边;他们干犯神的权利,不分善恶,践踏理性和公平的神圣原则,以为自己是首领,就可为所欲为。古人云:他们的意愿就是律法。也可理解为:他们滥用职权,侵犯百姓的自由和产业,好比挪移古时地界一般。有人注释说犹大的首领比以色列的首领更专制,更独裁;为此,神与他们相争:我必将忿怒倒在他们身上,如水一般,大量倾倒下来,如洪水倒在远古世界的巨人身上一般,因为他们使地上满了强暴(创世记6:13)。注意:有些界限即使是首领也不可挪移;他们应当受限于信仰的界限和公义的界限,倘若打破,就该知道神在他们以上,必传唤他们前来交账。2.他与以法莲人相争,因为他们跟从别人犯罪(第11节):他们因乐从人的命令,指耶罗波安和后来以色列列王的命令,他们立法,要求百姓在但和伯特利拜牛犊,不许上耶路撒冷去敬拜。这就是那命令,是那地的法律,是国法;而百姓不只是盲目跟从,还要乐意跟从,因为他们心中原本就贪爱偶像。注意:倘若人的命令干犯了神的命令,并且人人乐意顺应,那么这民就快要灭亡了。对于盲目不顺服的人(请允许我称他们为盲目不顺服),所受的惩罚与所犯的罪相吻合;以法莲因为盲目不顺服,所以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所有公民权利和自由都被打碎,被碾压。(1)人若出卖神的产业,就必失去自己的产业,人若盲目信任审判官,盲从独裁君王,就必受够他们,这是公义的。(2)这事本身有一种自然倾向。人若乐从人的命令,哪怕不惜违背神的命令,就会发现人的命令是个吞吃的东西,你给它权柄越大,它就越贪权。注意:奉承的顺服,只能助长凶狠疯狂的独裁君王。所以,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就是在权利的招牌和幌子下受人欺压。注意:一国之民若在秉公行义的幌子下受欺压,那就是可悲而沉重的
审判。这就解释了第9节中的警告:在责罚的日子,以法莲必变为荒场。注意:胆大妄为的罪人应当知道必有责罚的日子临到,那是叫他们变为荒场的责罚日子,必夺去他们一切所拥有的,夺去他们一切所指望的。
III.
神采用不同方法对付犹大和以法莲,有时用这个方法,有时用那个方法,有时两个方法一起用,有时先用一个,然后再用一个,最后都是叫他们彻底灭亡。
1.他先用较轻的审判,有时静悄悄,人感觉不到(第12节):我使以法莲如虫蛀之物,意思是:天意使以法莲如虫蛀之物,更恰当的理解是:他们使以法莲如虫蛀之物,就如以法莲眼下所看见的疾病(第13节)。注意:神的审判临到犯罪的国民,有时好比蛀虫,好比朽物或虫。前者指布料上的虫,后者指木头上的虫;就如蛀虫吞吃布料和木头,神的审判也要吞吃他们。(1)静静地,不求在世上弄出动静来,就连他们自己也感觉不到;他们自以为稳妥兴旺,可是一旦仔细察验,就发现自己正在颓废衰败。(2)慢慢地,并且多有迟延,多有停顿,那是给他们悔改的空间。有很多个人和民族,在不到期的时候就被吞灭。(3)渐渐地。较轻的审判临到罪人,是要避免较重的,如果他们聪明,吸取教训的话;他一步步临近他们,表示他不愿意眼看着他们沉沦。(4)蛀虫吃布料,或吃朽木;照样罪人要被自己所点燃的火所吞吃。
2.较轻的审判不管用,他就叫较重的临到他们(第14节):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向犹大家如少壮狮子,尽管在雅各的祝福话中,犹大自己就是个小狮子(创世记49:9)。他前面说如虫蛀之物,为了不使任何人以为他的能力被削弱,于是这里就说要向他们如狮子,不只是吼叫吓唬他们,而是将他们撕裂。注意:较轻的审判不管用,神就必打发较重的。基督有时是犹大支派的狮子,这里却是攻击那支派的狮子。看看神如何处置大胆犯罪的民:我必撕裂。他像是以此为荣的样子,仿佛他作为独一的立法者(雅各书4:12),毁灭是他的特权。我,就是我,我要亲手成就此事,我说到做到。神的审判有时干净利落。我必撕裂而去。他去:(1)显得不怕他们;他要坦然离去,带着威严的神情,好比狮子离开猎物。(2)显得不帮助他们。如果神藉着苦难撕裂我们,又藉着恩典和安慰与我们同在,那就还好;但如果他撕裂而去,如果他夺去我们在世上的安慰,然后转身离去,那就真是糟糕了。他一旦离去,也必取去一切宝贵有价值的,因为神一旦离去,一切好处都跟着他离去。他要夺去,无人搭救,如同猎物不能从狮子口获救一般;参考弥迦书5:8。注意:无人能获救脱离神公义的手,但人可蒙拯救,交在他施恩的手中。与造物主相争是徒然的。
IV.
方法不同,果效也不同。1.神用较轻的审判来与他们相争,他们不予理会,反倒寻求人的帮助,却是徒然(第13节)。当神使他们如蛀虫如朽物,他们就意识到自己的病,自己的伤口;不久发现自己正在走下坡,诸事不顺,产业明显衰败,他们就求助于亚述人,请他们来援助,讨好耶雷布王;有人觉得这是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的别名,以色列和犹大都曾在危难中求助于他,指望与他结盟,恢复并重建自己日益衰败的利益。注意:属世的心在患难中看见自己得病,看见自己的伤口,却看不见导致病痛伤口的罪孽,不愿承认这点,也不愿承认患难中有神大能的手,更不愿承认患难中有神公义的手;因此,他们不但不求助于造物主,反倒舍近求远求助于被造的人,他们一点都帮不上忙。得罪了神却不悔改的,往往在苦难中不愿求助于他,宁可往别处求救。结果如何呢?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不能治好你们的伤。注意:人若无视神,寻求人的帮助,最后都必大失所望;倚靠人的帮助,到头来会发现他们不是根基,而是压伤的苇杖(以赛亚书36:6);倚靠人的供给,到头来会发现他们不是水源,而是破裂的水池(耶利米书2:13);倚靠人的安慰和医治,到头来会发现他们叫人愁烦(约伯记16:2),都是无用的医生(约伯记13:4)。犹大和以色列求助于亚述王,他却没有帮助他们,反倒欺凌他们(历代志下28:16,
20)。有人将耶雷布王理解为大能的王,或高贵的王,说他们仰仗他的能力;也有人理解为求问的王,或应该求问的王,说他们仰仗他的智慧和口才,很关心他们的事务。他们打发人送去礼物(10:6),送去丰厚的酬金,既然十分看重他的建议,也就丝毫不怀疑他是否真心;但他们被他骗了,倚靠属血气的膀臂,到头来都是这样(耶利米书17:5-6)。2.神为了使他们意识到他们的愚昧,就打发较重的审判临到他们;那时他们终于不得不求助于他(第15节)。当他如狮子撕裂的时候:(1)他就离开他们:我要回到原处,回到天上去,回到施恩座上,就是他荣耀的所在。神若要刑罚罪人,就从他的居所出来(以赛亚书26:21),若意在向他们施恩,他就回到原处,
等候施恩(以赛亚书30:18),他们一旦顺服,他就施恩。也可理解为:他管教了他们,就回到原处,不再理会他们,他向他们掩面,不再眷顾他们的苦难或祷告;这是要进一步叫他们谦卑,直到他们稍微配得上他的恩典回归。(2)他就藉着苦难做工,领他们归向自己,这是他所等候的,那时就不再离开他们。这里提到两件事体现他们回归:[1.]认罪:等他们自觉有罪;脚注作:等他们有罪,意思是:等他们感觉到自己有罪,不得不承认有罪,并在神面前自卑。注意:人一旦开始感叹自己所犯的罪,多于感叹自己所受的苦,那时就开始有指望了;这也是神所要求我们的,一旦身处他管教的手之下,就应当承认是自己的错,承认受管教是公义的。[2.]谦卑恳求神的恩惠:等他们寻求我面,走投无路的时候,尝试其它途径终是徒然的时候,自然会这样。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必切切寻求我,殷勤寻求,迫切寻求,十分执着地寻求;若能这样寻求,并且是真心寻求,即便可算作是寻求迟了,因为本该早就如此行,但也不算太晚,神甚至喜悦算作是切切寻求他;真心悔改的人归向他,他就十分愿意凡事往好处想。注意:我们一旦有了罪恶感,一旦落在管教的杖下,就该专心寻求神的面;要渴望认识他,与他相识,以致他向我们显现,为我们出头,象征与我们和好。苦难能把一向远离神、一向与神保持距离的人带回到他面前来,这是合情合理的。正因为这样,神有时暂时离开我们,为的是叫我们寻求他,那时他就回到我们面前。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雅各书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