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 2 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 3 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 4 凡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裡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以斯拉有点像巴拿巴,来到耶路撒冷,看见神施恩给那里的弟兄,就欢喜,劝勉众人,立定心志,恒久靠主(使徒行传11:23)。他没有发现问题(官长再警醒,许多败坏也能逃过他们的眼目),但却有问题出现,使他欢喜不起来:有人报告,说有不少人从外邦家族娶妻,与外邦人结亲,包括一些官长在内。请注意看:
I.
所犯何罪:和这些国的民混杂(第2节),在经商和生活上与他们交往,来往频繁,甚至为自己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但愿他们还不至于拜外邦神明,被掳的经历治愈了他们拜偶像的恶习;这里确实说他们行可憎的事,但帕特里克主教说这只是表示他们仿效外邦人,与别民随意通婚,渐渐走向偶像崇拜。由此:1.他们违背了神的明文规定,没能禁止与外邦人来往,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申命记7:3)。2.他们玷污了子民的桂冠;神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给了他们特别的蒙恩记号,抬举他们超过别的民,他们却自甘堕落,与别民等同起来。3.他们不相信神有能
力保护他们,使他们壮大,却想耍属世的伎俩,指望通过联姻壮大自己,与邻舍交好。我们费尽心机为自己打算,归根到底就是不相信神的全能。4.他们如此行,令自己,更是令子孙,陷入拜偶像的危险;同样的罪,同样的诱惑,曾经导致会众和民族的毁灭。
II.
何人犯罪,不只是些没有头脑、一窍不通的以色列人,也包括许多祭司和利未人;他们的职责本是将律法教导别人,自然包括这项条例,他们高于普通以色列人,因而罪行也更大。利未支派若与其他支派通婚,那都不算门当户对,少有人这样做,除非是皇家支派;但若与外邦人通婚,与迦南人、赫人或别的什么人通婚,那就是自降身价,即便没有责任感的,只要还有一点荣誉感,断不致犯这样的罪。更有甚者,首领和官长本当行使权柄,阻止或根治这样的大罪,但却在这事上为罪魁。首领若犯罪,就算为罪魁,因为他们的罪行影响别人。将有许多人随从他们邪淫的行为(彼得后书2:2)。领头的造成百姓堕落犯错,那民就有祸了。
III.
有人将此事报告以斯拉。由众首领来报告,是再合适不过;这些人都持守正直、因而也持守尊荣;唯有自己无可指摘,才能指责别人。他们将此事向有能力纠正错误的人禀告,他既是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的律法书(7:6),就能与他们争辩;他又是王特派员,就能震慑他们。也许这些首领多次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却是不能;于是才求助于以斯拉,希望凭借他的智慧、权威和影响力,得以一举扭转局面。人即便没有能力纠正众人的错误,也能发挥作用,将事情报告给有能力纠正错误的人。
IV.
以斯拉闻讯后的反应(第3节):他撕裂衣服,拔了头发,惊惧忧闷而坐。由此表示:1.他深感神的荣耀受到了亏损。他想到这民称他的名,却如此恶劣干犯他的律法,无视他的管教,不思回报他的恩惠,不由得心里忧伤。2.他深感众人自我伤害,神的忿怒随时会落在他们身上。注意:(1)别人犯罪,我们应当忧愁,若有人亏缺神的荣耀,伤害人的灵魂,我们应当心中忧闷。(2)为罪忧愁应当是极大的忧愁;以斯拉就是如此,如丧独生子(阿摩司书8:10)或长子。(3)口称信神的若犯下大罪,我们就该惊惧。见人自相矛盾,自甘堕落,自我毁坏,自取灭亡,难免震惊。世人竟如此有欠考虑,如此自相矛盾,真是奇怪!凡是义人都会惊惧。
V.
以斯拉的忧伤对其他人的影响。想必他上耶和华的殿去,在那里谦卑自己,因为他在忧闷中仰望神,在那里发泄忧思,是再合适不过的所在。很快众人就注意到了,正在附近的虔诚人都聚集在他身边,看来都是自愿的,这里没有说有人召他们来(第4节)。注意:1.为神的言语战兢,这是义人的特性;他们畏惧神诫命的权威,畏惧神审判的严厉和公义;这样的人乃是神所看顾的(以赛亚书66:2)。2.人若为神的言语战兢,也必因人所犯的罪而战兢,因为犯罪乃是干犯神的律法,导致他的忿怒和咒诅。3.人若怀着敬虔的热心对付罪孽,便可激发许多人如此行,正如使徒在另一件事上所说的那样(哥林多后书9:2)。许多人有欠考虑,没有才干和勇气,却能仿效跟从,能被引导行善事。4.若有人出面为神抵挡恶事,抵挡亵渎的事,凡义人都当拥护,站在他们一边,尽己之力坚固他们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