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前章所报告并哀恸的问题,在本章得到了解决。请注意看:I.众人为罪懊悔,预备自己的心解决问 题(第 1 节)。II.示迦尼向以斯拉提议(第 2-4 节)。III.他的建议得到实施。1.众官长发誓要持守 (第 5 节)。2.以斯拉带头(第 6 节)。3.召开全民大会(第 7-9 节)。4.人人都愿意改革,听从 以斯拉的劝勉(第 10-14 节)。5.委派专人调查有谁娶了外邦女子,并责令他们将其休掉;事就 成了(第 15-17 节);被查出有罪之人的名单列在这里(第 18-44 节)。 以斯拉的改革(主前 456 年) 1 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 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2 属以拦的子孙、耶歇的儿子示迦尼对以斯拉说:「我们在此地娶了 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神,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3 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 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4 你起来,这 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5 以斯拉便起来,使祭司长和利未人,并以色 列众人起誓说,必照这话去行;他们就起了誓。 这里告诉我们: I.以斯拉懊悔认罪,给众人的印象颇深。城中传言,说深受欢迎的新省长为了众人和他们所犯的 罪,居然自己忧伤,并且是大大忧伤,于是就有不少人聚集到他那里,成了大会,要看个究竟, 并与他一同流泪(第 1 节)。我们若为别人犯罪而流泪,原本无动于衷、不思悔改的,或许也会 流泪。可见坐尊位的若能以身作则,会给下属带来极大的正面影响。以斯拉作为文士、学者、钦 差大臣,能为众人的败坏深深痛悔,众人便断定自己实在是犯了大罪,不然他不会如此忧伤;众 人见状,纷纷落泪:见他如此落泪,男女孩童无不痛哭。 II.这时示迦尼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动议。这地成了波金,就是哭的所在(士师记 2:5);不过众人 似乎沉默良久,好比约伯的朋友,一个人也不向他说句话,因为他极其痛苦(约伯记 2:13), 直到示迦尼站起来(此人随同以斯拉从巴比伦回归;参考 8:3,5),向以斯拉说话: 1.他承认这是全民的罪,用一句话概括了以斯拉的一切认罪话,证明他所言千真万确:“我们娶 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神(第 2 节)。此事十分明显,不容抵赖,又极其恶劣,不容开 脱。”看来示迦尼本人并没有犯这罪(他自己眼中若有梁木,断不能看清弟兄眼中的刺),但从 第 26 节可以看出,他父亲和父家数人却有罪,因而他把自己算在罪人当中;他的至亲中有人犯 罪,但他并不寻求开脱或减轻罪责,反倒效法利未人,论自己的父母说:我未曾看见(申命记 33:9)。可能他父亲所娶的外邦女子对他不仁不义,给家庭造成伤害,并且他觉得其他外邦女子 也是如此,便更主动站出来斥责这败坏;倘若如此,那就是神按自己的旨意,将个人怨恨转化为 社会利益,这样的做法决不是唯一的一次。 2.他鼓励自己和别人要有盼望,事情虽然糟糕,并非不能补救: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指望不 就在以色列吗?经上说在以色列国民以外的人没有指望;以弗所书 2:12),即便是这样的事, 也还有指望。事情够糟的,但并非绝望;病情严重,但并非不可治。众人有望改革,罪行有望纠 正,传染病有望制止扩散,因而所当得的刑罚也许能避免,那时就一切都好。还有指望,疾病一 旦被发现,就算好了一半。既然已拉响警报,众人开始意识到其中的祸患,并为之哀恸,悔改的 氛围笼罩着他们,人人都在神面前谦卑悔改,便可指望神的赦免,指望他施恩怜悯。亚割谷(意 思是忧心之谷)乃是指望的门(何西阿书 2:15);真正令人忧心的罪,断不致叫人毁灭。以色 列能有像以斯拉那样通达、虔诚、热心的省长来处理此事,就还有指望。注意:(1)我们在哀恸 的时候,不但要看清不利因素,也要看清有利因素。(2)在神面前即便罪恶感极重,也可因着恩 典有指望。(3)一旦意识到有罪,并且因罪哀恸,便是朝悔改跨近了几步;即便是罪人,也需要
鼓励。(4)即便是大圣人,也应当感恩接受来自下属的意见和安慰,以斯拉从示迦尼所得的正是 如此。 3.他提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外邦女子休掉。这事很明显,做错了事就应当尽力纠正;若要真 心悔改,这是最起码的。应当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第 3 节)。以斯拉虽知这是解决 问题的唯一途径,但可能以为此举不可行,因而没有向众人提起,导致自己极为苦恼,这点我们 在前章已经见到;但示迦尼与众人的接触比他多,他保证只要妥善处理,这件事还是可行的。若 论我们今天,罪孽毫无疑问必须除去,休书必须给,且要决心不再藕断丝连,哪怕是你怀中的 妻,甚至是右眼或右手(马太福音 5:29-30),不然就不得赦免,没有平安。不义之所得,不可 正当持有,理当归还;但若论与不信的同负一轭,示迦尼的建议虽在当时旗帜鲜明,在今天则不 能成立;这样的婚姻无疑是犯罪,理当不可为,但已婚的不可废去。常言道:本不当行的,一旦 行了,就当持守。福音之下的准则是: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 要离弃妻子(哥林多前书 7:12-13)。 4.他提出一项改革的有效方法,不但说明势在必行,还说明如何行。(1)以斯拉和所有在场的都 要同意此事势在必行(实际上就是立即表决,当场全票通过),就说这是照着我主的命令,指众 人的首领,并且由那因神命令战兢的人全票通过;这样的话来曾被用来形容当时在场的人(9: 4)。要宣告这样做符合我们当中所有稳重虔诚人的心意,必在以色列人中引起反响。(2)要将 神在这件事上的诫命摆在众人面前(以斯拉在祷告中曾诵读了这段诫命),让他们知道这是按律 法而行;神的诫命不但允许我们如此行,还命令我们如此行;我们并不是加添神的律法,而是执 行神的律法。(3)我们要趁热打铁,起誓立约,必行此事,免得眼下的热忱冷却下来,便不能成 事。让我们彼此立约,凡娶了外邦女子的,都要休掉,凡没有娶的,都要尽己之力督促别人休 掉。(4)以斯拉要亲自负责此事,他有谕旨在身,要察验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是否遵行神的律法 (7:14),人人都当决心拥护他(第 4 节):你起来,你当奋勉而行。为这件事流泪固然好, 但改革更好。神在一件类似的事上也是这样告诉约书亚的(约书亚记 7:10-11)。 III.众人决心支持这项好的动议(第 5 节)。他们不但同意此事必行,还发誓必照这话去行。常言 道,扎得牢,丢不了。 6 以斯拉从神殿前起来,进入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的屋里,到了那里不吃饭,也不喝水;因为 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心里悲伤。7 他们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归回的人,叫他们在耶路撒 冷聚集。8 凡不遵首领和长老所议定、三日之内不来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 的会。9 于是,犹大和便雅悯众人,三日之内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众人都 坐在神殿前的宽阔处;因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战兢。10 祭司以斯拉站起来,对他们说:「你 们有罪了;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11 现在当向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认罪,遵行他的旨意,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12 会众都大声回答说:「我们必照着 你的话行,13 只是百姓众多,又逢大雨的时令,我们不能站在外头,这也不是一两天办完的事, 因我们在这事上犯了大罪;14 不如为全会众派首领办理。凡我们城邑中娶外邦女子为妻的,当按 所定的日期,同着本城的长老和士师而来,直到办完这事,神的烈怒就转离我们了。」 前面说到众人决定处置外邦女子一事,这里说的是他们立即采取措施,趁热打铁,改革的轮子很 快开动。1.以斯拉来到议事厅,可能是众祭司平时议事的所在;他不吃饭,也不喝水,直到来到 那里(帕特里克主教觉得应该这样翻译),直到看见问题开始解决或有望解决,不然就继续哀 恸。为罪忧伤应当持续,要不断忧伤,直到除去罪孽。2.他派人吩咐被掳回归的人,务必在三天 内前往耶路撒冷见他(第 7-8 节),他有谕旨在手,可重罚违令者(7:26),于是就宣布凡拒绝 前来的,就没收家产,将其赶逐。凡不来参加这次信仰聚会的,所有家产都必充公,永作信仰供 奉之用,本人也因为藐视的缘故,要永远失去信仰的荣耀和特权,赶出大会。3.众人在所规定的 时间内聚集到耶路撒冷,坐在神殿前的宽阔处(第 9 节)。纵有人因为自己犯罪,而对所召之事 缺乏热心,甚至略有反感,但只因忌讳以斯拉的权威,害怕刑罚,便不敢不来。4.神给了他们一 个兆头,使天降大雨,表明他的不悦(第 9,13 节);可能造成有人来不了,也使聚集在宽阔处 的人极其狼狈。众人哀哭,天也哀哭,表示神虽因他们犯罪而发怒,却因他们悔改而喜悦,正如 士师记 10:16 所言:耶和华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难,就心中担忧。这也象征他们的悔改略有果
效,因为雨水使大地生出果实来。5.以斯拉在大会上吩咐众人。他解释为何要招聚众人到一起, 只因他发现从被掳之地回归以来,以色列的罪恶增添,因为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旧罪未除,又 添新罪,这样下去必再引进偶像;他们曾被击打,正是由于拜偶像,本指望这罪在被掳之地已得 痊愈;他召众人来,是要他们向神认罪,唯有认罪,才能宣告自己甘心蒙他喜悦,凡真心悔改、 懊悔不该惹他发怒的,都会如此行,具体地说,就是要使自己与拜偶像的人分离,尤其是与拜偶 像的妻子分离(第 10-11 节)。想必他不断强调这几方面,又再认罪,和第 9 章一样,并要求众 人一起说阿们。6.众人不但臣服于以斯拉的权柄,也臣服于他在这件事上的责难和决心:“我们 必照着你的话行(第 12 节)。我们犯了罪,和外人相混,因而身临险境,不但被他们所败坏,因 为我们软弱,也会在他们当中失落,因为我们人少;所以我们相信必须再次和他们分开。”人若 相信远离罪恶大有好处,并且很有必要,这人就有指望:必须如此行,不然就要灭亡。7.众人同 意此事当行,不是当众立即进行,也不觉得能立即做成,而是派首领办理,听取反映,逐一解 决。当时做不到,因为具体做法尚未形成,众人因为下雨的缘故。不能久站。犯罪的人有很多, 需要时间逐一发现,逐一调查。特殊案例也许会出现,未经讨论商议,不可一概而论(第 13 节)。“现在众人应当散去,首领官长留下,听取意见;要叫他们一城一城地调查,叫犯罪的当 着本地审判官和长老的面,在他们面前定罪;要委托他们监督,确保命令得到贯彻。这样才能事 倍功半,若急于求成,就只能事半功倍。若用这样的方式彻底改革,神的烈怒就转离我们了(第 14 节);而现在,我们意识到神的烈怒随时都会向我们发作。”以斯拉虽大发热心,仍甘愿受众 人的智慧所引导,采用这样的意见;他坦承这建议源自众人,他不过是同意而已。 15 惟有亚撒黑的儿子约拿单,特瓦的儿子雅哈谢阻挡(或译:总办)这事,并有米书兰和利未人 沙比太帮助他们。16 被掳归回的人如此而行。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长按着宗族都指名见派;在十月 初一日,一同在座查办这事,17 到正月初一日,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数。18 在祭司中查出娶外 邦女子为妻的,就是耶书亚的子孙约萨达的儿子,和他弟兄玛西雅、以利以谢、雅立、基大利; 19 他们便应许必休他们的妻。他们因有罪,就献群中的一只公绵羊赎罪。20 音麦的子孙中,有哈 拿尼、西巴第雅。21 哈琳的子孙中,有玛西雅、以利雅、示玛雅、耶歇、乌西雅。22 巴施户珥的 子孙中,有以利约乃、玛西雅、以实玛利、拿坦业、约撒拔、以利亚撒。23 利未人中,有约撒 拔、示每、基拉雅(基拉雅就是基利他),还有毗他希雅、犹大、以利以谢。24 歌唱的人中有以 利亚实。守门的人中,有沙龙、提联、乌利。25 以色列人巴录的子孙中,有拉米、耶西雅、玛基 雅、米雅民、以利亚撒、玛基雅、比拿雅。26 以拦的子孙中,有玛他尼、撒迦利亚、耶歇、押 底、耶利末、以利雅。27 萨土的子孙中,有以利约乃、以利亚实、玛他尼、耶利末、撒拔、亚西 撒。28 比拜的子孙中,有约哈难、哈拿尼雅、萨拜、亚勒。29 巴尼的子孙中,有米书兰、玛鹿、 亚大雅、雅述、示押、耶利末。30 巴哈·摩押的子孙中,有阿底拿、基拉、比拿雅、玛西雅、玛 他尼、比撒列、宾内、玛拿西。31 哈琳的子孙中,有以利以谢、伊示雅、玛基雅、示玛雅、西 缅、32 便雅悯、玛鹿、示玛利雅。33 哈顺的子孙中,有玛特乃、玛达他、撒拔、以利法列、耶利 买、玛拿西、示每。34 巴尼的子孙中,有玛玳、暗兰、乌益、35 比拿雅、比底雅、基禄、36 瓦 尼雅、米利末、以利亚实、37 玛他尼、玛特乃、雅扫、38 巴尼、宾内、示每、39 示利米雅、拿 单、亚大雅、40 玛拿底拜、沙赛、沙赖、41 亚萨利、示利米雅、示玛利雅、42 沙龙、亚玛利 雅、约瑟。43 尼波的子孙中,有耶利、玛他提雅、撒拔、西比拿、雅玳、约珥、比拿雅。44 这些 人都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其中也有生了儿女的。 所采取的措施既然定下来,便叫众人散去,好叫人人都在各自的地方搜集消息,促成此事;这里 告诉我们:1.这事由谁来办理,定期把案件呈给在座查办的:约拿单和雅哈谢,这两人十分积 极,他们是祭司还是普通人,这里没有明说,可能他们就是提出这建议的人(第 13-14 节),因 而由他们负责最合适。有两位诚实的利未人加入进来,帮助他们(第 15 节)。莱福特博士的理解 正相反:唯有约拿单和雅哈谢阻挡这事(原文也可这样理解);两个利未人帮助他们一同反对, 可能是反对这事本身,也可能是反对这样的处理。这样的工开展起来若无人反对,那才奇怪。2. 由谁在座查办。以斯拉亲自挂帅,和他一同办案的,还有几位族长,都是有智慧有热忱的,比别 人更加胜任(第 16 节)。他们有像以斯拉那样的人领头,真是有福;若没有他的指示,他们就一 事无成,而他若没有他们同意,也不会做。3.这事办了多久。他们从十月初一日开始调查(第 16 节),距离提出建议的日子不过十日(第 9 节),且在三个月内完成(第 17 节)。他们同心协
力,专心致志,不然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审理这么多案件;想必所有被告的,都给机会解释 为何不能休妻,有何缘由;并且从其它案件可以判断,妻子若已皈依犹太信仰,就不必休掉;判 断这样的案件需要格外谨慎。4.何人在这件事上被定罪。他们的名字记录在此,作为他们永远的 耻辱;被定罪的人当中,有不少是祭司,有的甚至是大祭司约书亚家里的(第 18 节),尽管律法 特别规定,为确保祭司在婚姻事上的尊严,既然分别为圣,就不可娶污秽之人(利未记 21: 7)。本当教导别人律法,自己却干犯律法,导致别人也胆敢干犯律法。不过他们虽在这件事上有 罪,却能回头,作了悔改的榜样,值得称赞,因他们应许必休外邦女子(有人觉得他们举手发誓 要如此行),并且通过指定方式寻求饶恕,就是律法所规定的,献公绵羊赎罪(利未记 6:6), 因而承认有罪,决心摒弃,并谦卑求赦免。这里列出娶外邦女子的名单共 113 人,还说有的已有 子女(第 44 节),言下之意是有子女的不多;这样的婚姻神不祝福,不会生养众多。子女是否如 示迦尼所建议的,与母亲一同被弃,这里没有明说;可能被休的女子都按各自的等级得到很好供 养。别以为这个问题从此圆满解决,同样的问题后来又出现了(尼希米记 13:23;玛拉基书 2: 11);这样的败坏进来容易,不知不觉,想要拔除则极为困难。再好的改革者也只能尽力而为, 而一旦救主从锡安出来,就必有效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罗马书 11:26)。
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