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第44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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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说的是:I.指定殿的东门为君王的入口(第1-3节)。II.责备以色列家先前亵渎神的圣所,嘱咐他们将来要更为严格(第4-9节)。II.先前犯了拜偶像罪的利未人要降级,持守正直的撒督家要在祭司职任上坚立(第10-16节)。IV.关于祭司的各样律例和典章(第17-31节)。
有话临到以色列家(主前574 年)
1 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 2 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 3 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先知被带到这里来,回顾先前所观察到的;我们虽然常学习神的事,仍有必要多多回顾,因其中内涵丰富。要温习所学的功课。每当我们重温记在圣经中的,都会发现一些新东西,是先前没有注意到的。先知第三次被带到东门,见门关了,表示其余的门随时向敬拜的人敞开。这里提到东门关闭:1.是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内院的那道门是他的荣耀在充满那殿时所经过的,日后永远关闭,不许别人从那里进来,这是归荣耀给他(第2节)。将此门和别的门区别开来,这道门关闭,而别的门敞开,意在永远记念耶和华的荣光庄严进入这殿,叫人对神的威严心生敬畏,一想到他超越万有的荣光,就肃然起敬;神在荆棘丛中所吩咐摩西的话也是这样的用意: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出埃及记3:5)。神理当有专门的通道。2.是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王(第3节)。他虽不能从此门进入(因为无人能从这里进入),但只因以下几点,他仍得尊荣:(1)他必坐在其内,在耶和华面前享用平安祭物,那是神圣的食物。(2)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经由一个小门而入,可能是镶嵌在其上或紧靠着的小门,这里称作这门的廊。这象征神将他一部份荣光赐给掌权的,赐给他百姓的君王,因为他曾说:你们是神。有人将这里的王理解为大祭司或大祭司助理,说唯有他才能从这门进入,因为他是神的代表。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他进入圣所,又向所有信他的打开天国的门。
利未人拜偶像(主前574 年)
4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5 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 6 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罷! 7 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 8 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
这里和第43章开头那段内容相仿。先知既然要回顾所看见的,也就应该再听一次所听见的。这里和先前一样,他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殿,顿时肃然起敬,赶紧仆倒,这是表达圣洁敬畏的最谦卑的姿势:我就俯伏在地(第4节)。注意:我们看见神的荣耀越多,看自己就越低。
I. 神吩咐先知要特别留心所看见的和所听见的(第5节)。1.你要用眼看,尤其是殿宇的一切出入之处,所有圣所的入口和出口;这些都应当特别留心。注意:我们认识神的事,不能一味地好高骛远,抽象猜测,应当照着所定的简单途径熟悉这些事,这样才能出入得草吃(约翰福音10:9)。2.要用耳听我对你所说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则,并将其教导百姓。注意:凡指定为教师的,自己应当勤奋学习,这样,受托所要教导的内容,才不致遗忘,也不致弄错。
II. 神打发他到百姓那里去,到那悖逆的以色列家去(第6节)。以色列家在无所不知的神眼中竟然是这样的形象,与神立约的民竟然是悖逆他的,真是可悲。就连以色列家都悖逆他,他的臣民会如何呢?但这体现了神丰富的怜悯,他们虽然悖逆,但他没有将以色列家全然剪除,他仍打发使者前去,呼吁并鼓励他们回归忠诚;他若喜悦将他们剪除,断不至如此行。整个人类都堕落,如这里所形容以色列的家那样,但我们的主耶稣已经升上高天,在人间受了供献,就是在悖逆的人间,诚如这里所说的悖逆,叫耶和华神可以与他们同住(诗篇68:18)。 1.要指出他们的错误,指出他们的悖逆,向雅各家指出他们的罪行来。注意:凡是受差遣,前去安慰神百姓的,首先要指出他们的罪孽,这是预备他们领受安慰。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当够了吧!注意:长期身陷罪孽的,现在应当醒悟,意识到已经犯罪很久了,太久了,要赶紧抽身,远离恶道。往日的生活,时候已经够了(彼得前书4:3),所行可憎之事已经太多了,你们已经厌烦了。这里所谴责他们的罪名是:(1)允许不该得享圣所特权的人来享受圣所特权;神曾说过:近前来的外人必被治死(民数记1:51),他们却容忍外人入侵圣所,甚至还把他们邀请进来(第7节):将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既然未受割礼,那就按律不可进入圣所,不然 就是干犯割礼之约,是撇弃自己子民的凭据,将自己和世上其余的人等同起来。这些外人如果是虔诚善良的,虽然未受割礼,这罪也不至于这么大,但他们心里也未受割礼,乃是不自卑、不悔改、不认识神、不懂良善的外人。他们来献祭的时候,把这些外人一同带来享用祭肉,只因喜悦与他们作伴;这是可憎之事,是玷污神的圣所,是把圣物给狗(马太福音7:6)。注意:允许公然作恶亵渎的人参加圣礼,这是玷污神的圣所,是大大冒犯他。(2)启用不配在圣所供奉的人在圣所供奉。虽然只有祭司和利未人才能在圣所供职,但想必并非所有的祭司和利未人都直接在那里供职,而是有选择性的,有资质的,最聪明、最认真、最诚心、最能尽心负责圣物的;然而他们在人选的事上不择优而用:“你们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或卖人情,或从中得利,或合自己心意,置圣所律例于不顾;由此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注意:在看守圣物的人选问题上,若想达到某种世俗自私的意图而启用不配不诚的人,那么罪就伏在门前,因为他们背叛了圣物,将其交到不合宜的人手中。 2.要指出他们的本份(第9节):外邦人不可入我的圣地,除非首先遵守圣地的律例。但为了避免有人以为悔改信神的外邦人也被摒弃在外,这里将外邦人说成是心里未受割礼的,就是没有诚意、不认同圣约、不除去肉体污秽的;真正信神的外邦人是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歌罗西书2:11)。心里所受的割礼关乎精意,不是字句,乃是不信的犹太人所不明白、不关心的,他们只顾一味地将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摒弃在圣所之外;他们怀疑保罗将希腊人领进圣殿,就向他大发雷霆(使徒行传21:28)。 10「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有利未人远离我,就是走迷离开我、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拜偶像的祭司降级(主前574 年)
11 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 12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 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14 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 16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家主既然要重建自己的家,就巡视他的仆人祭司,看哪些不能留用,哪些应该留用,且相应对待。
I. 行诡诈的要降级,要在利未人之下;先前在以色列叛道的时候随波逐流的祭司,他们走迷离开神,随从他们的偶像(第10节),迎合拜偶像的以色列和犹大诸王,在他们的偶像前伺候这民(第 12节),在临门庙跪拜,为他们设立祭坛(如乌利亚为亚哈斯设立祭坛),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引他们犯罪,使他们在罪中刚硬;一旦祭司走迷了路,就会有许多人跟他们走恶道。可能在巴比伦的时候,有犹太人的祭司顺应当地的偶像习俗,使自己的信仰大大蒙羞。这些祭司如此左右摇摆,神就向他们发怒,这是公平的。他们即便死了(倘若这罪是在被掳以前犯下的,那很有可能他们已经死了),其罪孽要向他们的子孙追讨。也可能这里指有此过犯的亚比亚他全家,现在要向他们追讨。1.其判决是他们要失去一部份职任,从祭司的尊位降到与普通利未人相同。神向他们起誓,他既然说了,又起了誓,他们就必担当自己的罪孽(第12节),必为此受苦,为此蒙羞,要担当自己的羞辱(第13节),虽然悔改了(但愿如此),但仍不可亲近我,给我供祭司的职份,不可担任唯有祭司才能担任的职份,不可挨近圣所里的圣物(第13节)。注意:若有人抢夺神的尊荣,他自己的尊荣就被夺去,这是公平的。不准他们靠近神,这真是极大的刑罚;凡是离弃神的,就被视作不配,不许靠近他,不得不远离他,直到永远,这是公平的。2.不过这判决中仍有怜悯。神本可严办那些向他行诡诈的人,但他不严办,反倒减刑(第11,14节)。他们只是被夺去了一部份职份,似乎不是全部薪酬。他们仍可协助宰杀祭牲,这样的事利未人可以做,并且是在殿里做的,不是在祭坛上,而是在桌子上(40:29)。他们仍可看守殿宇,办理其中的一切事,并做其内一切当做之工。注意:人若配不上一项服事,也许配得上另一项,哪怕是犯了罪的,也可能有用,不能撇在一边,更不能将其撇弃。
II. 忠心的要得尊荣,得坚立(第15-16节)。这样的人要分别出来:在普遍叛道、普遍走迷路的时候,撒督的子孙持守了正直,他们必亲近我,侍立在我面前。注意:若有人在动摇试炼的时代能证明自己对神一贯忠心,神就赐尊荣给他们;若有人在别人都退后、不再事奉神的时候能够坚持事奉他,神就启用他们侍立在他面前。坚立本位应当被看作是又真又大的奖赏。我们坚持亲近神,神就叫我们侍立在他面前。
关于祭司的指示(主前574 年)
17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 19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 20 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 21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 22 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 23 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24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25 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 26 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 27 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 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 31 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神的祭司应该是正规军,不是俗人,所以这里为他们立下自律的章程,并鼓励他们要持守这些章程。这里所给的指示:
I. 关乎服装:进内院或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细麻衣,不可穿羊毛衣服,因为那样容易出汗(第17- 18节)。要穿凉快的衣服,做起事来更方便,又因要在坛前服事,常有火在其上烧,那就更加有此必要。要穿着整洁,不可穿任何出汗污秽之物,象征事奉神的时候所该有的圣洁心境。汗随罪一同进入世界,乃是咒诅的一部份。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世记3:19)。衣服也随罪一同进入世界,皮衣就是那样的,所以祭司的衣物要尽可能少,尽可能轻,不可穿容易出汗的。供奉结束后要更衣,将供奉专用的细麻衣放在房间里(第19节),先前也提到过(42:14)。不可穿着圣衣到民中去,免得在人前自以为成圣,或作:免得使民成圣,就是说(如42:14所解释的)要穿上别的衣服才可以到属民的外院。
II. 关乎头发:头发不可太长,也不可太短(第20节):不可剃头,像外邦人的祭司,像罗马教会的祭司;也不可跳到另一个极端,容发绺长长,像纨绔子弟,或让人以为自己是拿细耳人,其实不是;应当端庄谦逊,只可剪发,头发要短。男人留长发是不合宜的(哥林多前书11:14),传道人留长发更不合宜,像女人。
III. 关乎饮食:供职的时候不可喝酒(第21节),恐怕喝了就忘记律例(箴言31:5)。连王子都不能喝过量,何况是祭司。参考利未记10:9。
IV. 关乎嫁娶(第22节)。要在这件事上顾及职份的声誉,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那样的妇人至少有不端庄的嫌疑,也不可娶寡妇,除非她是祭司的寡妇,已经熟悉祭司家族的习惯。有些事别人可行,祭司不可行,要刻苦己心,尊重职份。祭司本人和他们的妻子都应当有好名声。
V. 关乎讲道和会众治理。1.教导百姓是他们的职责,为此要证明自己是能干的,又是忠心的(第 23节):要使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善恶的分别,合法与不合法的分别,免得在合法的事上瞻前顾后,在不合法的事上胆大妄为,免得玷污圣物,也免得自己被亵渎之物所玷污。传道人应当尽力使众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免得他们分不清对错,免得他们弄错,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赛亚书5:20),要使众人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2.在争讼的事上作判断,也是他们的职责(申命记17:8-9);有争讼的事,他们应当站立判断(第24节)。要有诚信,站在正义的一方,一旦作出正确的判决,就应当敢于坚持。断案不可照自己的想象或倾向,不可顾及属世的利益,要按神的典章判断,以神的典章为准则和标准。注意:传道人应当按神的话来裁决纠纷,按神的 律例典章。断案不可偏待人。奉神的名断案,主持神百姓的节期,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为此,他们应当以律法书为本:在我一切的节期要守神的律法条例。神把他百姓的节期称作他的节期,因为他们奉他的名守节,归荣耀给他。传道人是这些聚会的主人,要主持这些聚会,所行的都要谨守神的律法。他们作为会众的官长,还有一部份工作,就是要以神的安息日为圣日,作那日的工应当谨慎认真,符合圣日之工的要求,并且确保神的百姓也使那日成为圣洁,不做任何玷污那日的事。
VI. 关乎为死人哀哭;这里的条例与摩西律法相吻合(利未记21:1,11节)。祭司不可靠近死尸(因为他们应当洗净自己,除去死行;希伯来书9:14),直系亲属例外(第25节)。至亲离世,为他们表达虔诚而体面的忧愁,这并非不符合传道人的身份。但他们既靠近亲属的死尸,就是染上污秽,因而在重回供奉之前,应当通过献赎罪祭来自洁(第26-27节)。注意:为死人哀哭固然是允许的,也是可称赞的,但若过份哀恸,或装假,那就有犯罪的危险;并且那些眼泪往往还需要再流。
VII. 关乎他们的供养;他们要以所供奉的祭坛为生,并且生活充裕(第28节):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没有土地没有房屋,免得有今生的事物缠身。神既然说:我是他们的产业,他们就不必另有打算;神既然说:我是他们的基业,他们就不必另有基业。他们可以拥有一点地(48:10),但主要经济来源应该是来自他们的供奉。神为自己所拨出的,他们是受益者,可妥善享用;他们以圣物为生,所以神就是他们的产业,是他们杯中的份。注意:凡是以神为产业、为基业的,应当学会知足,不可贪图今世的基业和产业。有了神,就有一切,因而也当满足。请注意看: 1.祭司可从众人得到什么作为供给和鼓励。(1)各样祭牲的肉,包括赎罪祭和赎愆祭,可为自己和家人提供肉食;又有素祭,可为他们提供主食。我们献给神的,自己也大得好处。(2)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这些东西往往换成钱交给祭司。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祭司,就是甘心祭(在推行改革的时代,这样的奉献有很多)。我们见过这方面的律法条例(利未记第 27章)。(3)初熟的麦子磨面,尚未进烤炉,要先归他们,初熟的出产,尚未进粮仓,也要先归他们。神是首先的,理当把初熟的献给他;而既然是属于神的,他的祭司就该拥有。我们所得的,若首先将其中一部份分别出来,用于虔诚和爱心的用途,余剩的就可安然享用。这有点像使徒所定下的规则,就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将用于虔诚的钱留出来(哥林多前书16:2)。祭司如此丰衣足食,倘若违背连普通以色列人都该谨守的律例,吃了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第31 节),那就没有借口了。缺乏食物的,遇到这样的情形也许情有可原。匮乏固然是一种试探,但祭司都是丰衣足食的,在这件事上没有托辞。 2.众人可指望从祭司那里得到什么回报。凡善待先知、善待祭司的,必得先知或祭司所得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第30节);福气临到,是神所命定的,也是祭司通过祷告求来的;奉耶和华的名为百姓祝福,这是祭司的职责所在,不只是为前来聚会的人祝福,也为他们的家人祝福。注意:一个家若有神的赐福,若有这福留在家中,住在其中,并且传给后代,那就是家中最大的安慰。若想神的赐福常在我们产业上,就该用我们的产业来荣耀神,把应当留的留出来,给他和他的使者,给他和属他的穷人。神赐福与义人的居所(箴言3:33),他必赐福。传道人则应当为善待他们的家庭提供教导,为他们祷告,并且尽己之力使神的赐福临到他们。愿这一家平安(路加福音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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