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 19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 20 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 21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 22 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 23 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24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25 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 26 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 27 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 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 31 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神的祭司应该是正规军,不是俗人,所以这里为他们立下自律的章程,并鼓励他们要持守这些章程。这里所给的指示:
I.
关乎服装:进内院或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细麻衣,不可穿羊毛衣服,因为那样容易出汗(第17-
18节)。要穿凉快的衣服,做起事来更方便,又因要在坛前服事,常有火在其上烧,那就更加有此必要。要穿着整洁,不可穿任何出汗污秽之物,象征事奉神的时候所该有的圣洁心境。汗随罪一同进入世界,乃是咒诅的一部份。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世记3:19)。衣服也随罪一同进入世界,皮衣就是那样的,所以祭司的衣物要尽可能少,尽可能轻,不可穿容易出汗的。供奉结束后要更衣,将供奉专用的细麻衣放在房间里(第19节),先前也提到过(42:14)。不可穿着圣衣到民中去,免得在人前自以为成圣,或作:免得使民成圣,就是说(如42:14所解释的)要穿上别的衣服才可以到属民的外院。
II.
关乎头发:头发不可太长,也不可太短(第20节):不可剃头,像外邦人的祭司,像罗马教会的祭司;也不可跳到另一个极端,容发绺长长,像纨绔子弟,或让人以为自己是拿细耳人,其实不是;应当端庄谦逊,只可剪发,头发要短。男人留长发是不合宜的(哥林多前书11:14),传道人留长发更不合宜,像女人。
III.
关乎饮食:供职的时候不可喝酒(第21节),恐怕喝了就忘记律例(箴言31:5)。连王子都不能喝过量,何况是祭司。参考利未记10:9。
IV.
关乎嫁娶(第22节)。要在这件事上顾及职份的声誉,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那样的妇人至少有不端庄的嫌疑,也不可娶寡妇,除非她是祭司的寡妇,已经熟悉祭司家族的习惯。有些事别人可行,祭司不可行,要刻苦己心,尊重职份。祭司本人和他们的妻子都应当有好名声。
V.
关乎讲道和会众治理。1.教导百姓是他们的职责,为此要证明自己是能干的,又是忠心的(第
23节):要使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善恶的分别,合法与不合法的分别,免得在合法的事上瞻前顾后,在不合法的事上胆大妄为,免得玷污圣物,也免得自己被亵渎之物所玷污。传道人应当尽力使众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免得他们分不清对错,免得他们弄错,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赛亚书5:20),要使众人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2.在争讼的事上作判断,也是他们的职责(申命记17:8-9);有争讼的事,他们应当站立判断(第24节)。要有诚信,站在正义的一方,一旦作出正确的判决,就应当敢于坚持。断案不可照自己的想象或倾向,不可顾及属世的利益,要按神的典章判断,以神的典章为准则和标准。注意:传道人应当按神的话来裁决纠纷,按神的
律例典章。断案不可偏待人。奉神的名断案,主持神百姓的节期,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为此,他们应当以律法书为本:在我一切的节期要守神的律法条例。神把他百姓的节期称作他的节期,因为他们奉他的名守节,归荣耀给他。传道人是这些聚会的主人,要主持这些聚会,所行的都要谨守神的律法。他们作为会众的官长,还有一部份工作,就是要以神的安息日为圣日,作那日的工应当谨慎认真,符合圣日之工的要求,并且确保神的百姓也使那日成为圣洁,不做任何玷污那日的事。
VI.
关乎为死人哀哭;这里的条例与摩西律法相吻合(利未记21:1,11节)。祭司不可靠近死尸(因为他们应当洗净自己,除去死行;希伯来书9:14),直系亲属例外(第25节)。至亲离世,为他们表达虔诚而体面的忧愁,这并非不符合传道人的身份。但他们既靠近亲属的死尸,就是染上污秽,因而在重回供奉之前,应当通过献赎罪祭来自洁(第26-27节)。注意:为死人哀哭固然是允许的,也是可称赞的,但若过份哀恸,或装假,那就有犯罪的危险;并且那些眼泪往往还需要再流。
VII.
关乎他们的供养;他们要以所供奉的祭坛为生,并且生活充裕(第28节):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没有土地没有房屋,免得有今生的事物缠身。神既然说:我是他们的产业,他们就不必另有打算;神既然说:我是他们的基业,他们就不必另有基业。他们可以拥有一点地(48:10),但主要经济来源应该是来自他们的供奉。神为自己所拨出的,他们是受益者,可妥善享用;他们以圣物为生,所以神就是他们的产业,是他们杯中的份。注意:凡是以神为产业、为基业的,应当学会知足,不可贪图今世的基业和产业。有了神,就有一切,因而也当满足。请注意看:
1.祭司可从众人得到什么作为供给和鼓励。(1)各样祭牲的肉,包括赎罪祭和赎愆祭,可为自己和家人提供肉食;又有素祭,可为他们提供主食。我们献给神的,自己也大得好处。(2)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这些东西往往换成钱交给祭司。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祭司,就是甘心祭(在推行改革的时代,这样的奉献有很多)。我们见过这方面的律法条例(利未记第
27章)。(3)初熟的麦子磨面,尚未进烤炉,要先归他们,初熟的出产,尚未进粮仓,也要先归他们。神是首先的,理当把初熟的献给他;而既然是属于神的,他的祭司就该拥有。我们所得的,若首先将其中一部份分别出来,用于虔诚和爱心的用途,余剩的就可安然享用。这有点像使徒所定下的规则,就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将用于虔诚的钱留出来(哥林多前书16:2)。祭司如此丰衣足食,倘若违背连普通以色列人都该谨守的律例,吃了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第31
节),那就没有借口了。缺乏食物的,遇到这样的情形也许情有可原。匮乏固然是一种试探,但祭司都是丰衣足食的,在这件事上没有托辞。
2.众人可指望从祭司那里得到什么回报。凡善待先知、善待祭司的,必得先知或祭司所得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第30节);福气临到,是神所命定的,也是祭司通过祷告求来的;奉耶和华的名为百姓祝福,这是祭司的职责所在,不只是为前来聚会的人祝福,也为他们的家人祝福。注意:一个家若有神的赐福,若有这福留在家中,住在其中,并且传给后代,那就是家中最大的安慰。若想神的赐福常在我们产业上,就该用我们的产业来荣耀神,把应当留的留出来,给他和他的使者,给他和属他的穷人。神赐福与义人的居所(箴言3:33),他必赐福。传道人则应当为善待他们的家庭提供教导,为他们祷告,并且尽己之力使神的赐福临到他们。愿这一家平安(路加福音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