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4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 5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6 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7 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 8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9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10 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11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12 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题起来也是可耻的。 13 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 14 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15 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 16 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 17 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 19 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 20 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
这几节含**警戒一切污秽之事**——附合宜之药方与论据;又加几样警戒、又推荐一些别的本份。**污秽之欲必须制服,才能扶持圣洁之爱**。**当"凭爱心行事",又当避开淫乱与一切污秽**。**淫乱**乃是未婚男女之间的丑事。**"一切污秽"**包括其他一切污秽之欲,此等罪在外邦人中太常见。或"**贪婪**"——如此并列、又被视为"连题都不可"之事,有人以圣经贞洁之风格解为**变态之欲**;有人以其常义解为**过度贪利、贪财之无餍之心**——这乃**属灵之奸淫**;因**灵魂本已许配神,藉此就离他而去、投入陌生者之怀**;所以**属肉贪世之人被称为"淫夫淫妇"**:"**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么?**"(雅各书 4:4)。
**这些罪当极其惧、极其恶**:"**连题都不可**"——决不当以赞同之方式提,也不当无恶而提——"**方合圣徒的体统**",就是**圣人——那与世界分别、献神之人**。
**使徒不但警戒罪之粗鲁行为,还警戒某些人容易以为可轻可诿之事**:"**淫词**"(第 4 节)——可理解为**一切放荡不合宜之姿态与举止**;"**妄语**"——**淫亵之言,或(更普遍)显极愚妄、无益、远不能造就听者之空言**;"**戏笑的话**"(希腊字 eutrapelia,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里被算为德——即言谈之愉快)——**无疑有一种无害无攻击性之戏谑,我们不该以为使徒此处禁之**。有人理解为**"以嘲讽辱谑他人、使人显得可笑"之言**——这已够坏了。但**上下文似把它限于"淫秽之言"**——即使徒前章 4:29 所说的"污秽的言语"。
使徒说:**"都不相宜"**——其实不只是"不相宜",其中有极多之害。**它们不但无益,还污染毒害听者**。但意思是:**这些事不合基督徒**、极不合基督徒之承认与身份。**基督徒可以欢乐愉快,但当"以智慧而乐"**。
使徒又加:"**总要说感谢的话**"——就是**基督徒的乐当远离淫亵与亵渎之谑;他当以感恩地记念神对己之善与怜、以称颂赞美神,来使心欢畅愉快**。请留意:
1. **我们当抓一切机会向神献感谢与赞美,为他对我们的恩爱与恩惠**。
2. **思想神对我们的恩与善、又存心激起感恩,正宜使基督徒心灵得复兴愉悦、并欢畅**。**Hammond 博士以为 eucharistia(感谢)可指"一切恩慈、敬虔、宗教性之言",与使徒所定罪者相对**。**我们的愉快非但不当爆发为空虚有罪、并亵渎神名之事,反当以合乎基督徒之样式表达出来、又以能荣耀神之事表现**。**人若在美善敬虔之表达上多得,就不会那么容易说不当之言**——因**祝福与咒诅、淫言与感谢,岂当从一口而出**?
I.
**为武装我们抵挡污秽等罪,使徒举出几个论据、又开出几种药方**:
1. **他举出几论据**:
(1)**思想:这些罪把人关在天外**:"**你们确实的知道**……"(第 5 节)。**他们知道**,因基督徒信仰已告知。以"**有贪心的**",有人解为**淫佚放荡之人——把自己纵放在那些"被看为异教徒与拜偶像者之标记"的下贱之欲中**;另有人以常义解,认为**这样一个人是"拜偶像"——因贪爱世界里有属灵之拜偶像**。**如同美食家把肚腹当作神,贪心之人把钱当作神——把他情感附于其上,把"当留给独神之望、信、乐"置于世上之物中**。**他是事奉玛门而不是事奉神**。**关于这样之人经上说:他们"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就是**基督(他就是神)的国、或那"就本性言乃神之、又就基督为中保言乃基督之国",那基督所买赎、神所赐之国**。**天堂此处被描为"国"**(如别处常见)——就其卓越、荣耀、丰盛与完足言。**在此国里众圣徒与神仆有产业**——因它是"圣徒在光明中的产业"。**但那些不悔改、允许自己或纵肉体之欲、或恋世之人,实非基督徒;不属恩之国,也决不进荣耀之国**。**让我们受激动,防备那"把我们关在天外"之罪**。
(2)**这些罪把神之忿怒招在犯者身上**:"**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第 6 节)——"不要让谁把这些事说成'基督徒容许的、不太得罪神的、可纵而无罚'的样"——**这些是虚话**。请留意:**那些以'罪无罚'之望自骗与欺人之人,只是自欺欺人**。**撒但对我们始祖以虚话说'你们不一定死'**,就骗了他们(创世记 3:4)。**这确是虚话——凡信其中之人必发现自己极大受骗**——因"**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悖逆之子**"可指外邦人(他们不信、不肯服福音);或更普遍地,**指一切顽梗罪人——不受挽回、被弃于悖逆**。**悖逆乃是罪之核心毒性**。这些罪人被称为"**悖逆之子**"——一种希伯来式表达;他们从孩童时就如此——"**一出母胎就走差路**"(诗篇 58:3)。**神之忿怒因他们的罪临到他们**——有时在此世,更多在来世。**我们敢轻看那必使我们落于神之忿怒之下的事吗?**决不。**"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第 7 节)——**"不要与他们在罪上同伙,就免于与他们在罚上同分"**。**我们与他人同分其罪,不但当我们以他们同样的罪性方式活、又同意其试探时;也当我们鼓励他们、催他们、或不阻拦(在我们能力所及下)时**。
(3)**思想:基督徒被约束当活得与那样之人不同**:"**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第 8 节)。意思是"**这样的行径极不合你们如今之境况**;因为**你们外邦、未重生之境是'暗昧',如今已受了极大之改变**"。**使徒以"暗昧"本身来称他们从前之境**——为表**他们所处之极深黑暗**。**他们邪败地活着——外面无教导之光、里面无有福圣灵之光照**。请留意:**罪之境乃是黑暗之境**。**罪人如暗中之人——不知自己往哪去、不知自己在作什么**。
**但神之恩已在其灵魂中生出大改变**:"**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藉神话语与灵得救之光照**。"**如今你们已信基督、已受福音**"——**"就当行事为人像光明的子女**"(按希伯来语法,即"处于光明之境、被赋知与圣之人")。**"你们既如此,就当使自己生活合乎境况与特权,并按你们所享此知与益所置之约束而活——'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第 10 节)"**——就是**认真殷勤查考神所已启示之旨、又藉合乎它使自己显出'对它是赞同的'**。请留意:**我们不但当惧怕、避开那使神不悦之事,还当查考、思想那"什么是他所悦纳的"**——为此当查经、又如此持守到"离这些罪极远"之地步。
2. **使徒又开几种药方**:
(1)**若不愿被"肉体之欲"缠绕,就当结出"圣灵所结之果"**(第 9 节)。**这乃是"光之子"当有之事——既被光照,也被圣灵所成圣,进而结出他之果——就是"**一切良善**"(愿行善与显怜恤之心)、"**公义**"(在我们与人之事上公道)——两者较严格看时如此;较宽地看时,**一切宗教皆是良善与公义**。又在这些之中与同在必有"**诚实**"——即心里之真诚正直。
(2)**我们不当与罪、与罪人有交**(第 11 节)。**罪性之工乃是暗昧之工**——**它们从无知之暗而来、寻遮掩之暗、又领人入地狱之暗**。**这些"暗昧之工"乃是"无益"之工**——从长远看**其中无利可得**——无论罪自称有何利,都决抵不过其失,因它以罪人之毁与败告终。**因此我们不当与这些无益之工有相交**。**我们既不当自己行之,也不当纵人行之**。**我们藉多样方式可以做他人之罪的从犯**——藉夸赞、意见、赞同或掩盖。**若我们与人共罪,就当预期与人共罚**。不,**若我们与他们如此相交,就极大有危险不久后与他们同行**。**反倒当责备他们**——暗指若不责备他人之罪,我们就与之有分。**我们当机敏地、在自己位分上,作见证反对他人之罪,尽力使他们自觉罪之罪;当遇合宜合时之机会时,可以言语;但特别是藉圣洁的生活与敬虔之为人**。**要藉丰盛地行相反之本份来责他们之罪**。
**一个理由是**:"**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题起来也是可耻的**"(第 12 节)。**这些事极污极可憎,就连提也可耻——若非在责备之途——与之有相交更是可耻**。"**他们暗中所行**"——使徒此处似指外邦拜偶像者之种种"神秘之礼"——其中充满可憎邪恶;无人可泄露,违者处死。请留意:**好人以言"许多恶人不以为耻去行"之事为耻**;然而**恶人之恶既已显出多少,好人就当以何等程度去责它**。
**再有一理由**:"**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第 13 节)。此话意可作:**"你们所被召去责备之一切'暗昧之工',藉'你们口中之光——神话语——如同忠信责备者、或藉'你们生活之圣洁与合宜之为人所散发之教导之光',就在罪人自己面前被曝光、又以本相显出"**。请留意:**神话语之光、又其在基督徒生活里之实例化,乃使罪人信服自己之罪与恶的合宜之途**。又:"**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就是**能显明藏在暗中的乃是光**;相应地,**作光之子——'在主里为光'——就是要向他人显他们之罪、又力使他们信服其罪之恶与险,如此照亮世界**。
**使徒又以神或基督之榜样催此本份**:"**所以主说**"云云(第 14 节)——仿佛他说:"这样做时,你们乃是效法伟大的神——他把自己立于'唤醒罪人从其罪之睡、又从罪之死中起来,以致他们能从基督得光照'之事上"。"**主说**"——**主在其道中恒常有此种话(更特别在以赛亚书 60:1)**;或**基督藉其众传永远福音之传道人,恒切呼召罪人**:"**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藉这些不同之表达,同样一件事被指出**:它们**提醒我们"罪人之极大的愚钝与可悲之安逸——他们对危险之无感、又他们对属灵之运行、感觉与行动之极不宜"**。**当神呼唤他们"醒来、起来",他之意乃是他们要"藉悔改断绝罪,又进入圣洁之顺服之途"**;又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这一恩慈之应许鼓励他们尽力如此**——"他要把你带入知识、圣洁、安慰之境,助你之恩,以喜与平安提振你之思、以永远之荣末后奖你"。请留意:**我们努力使罪人信服并挽回他们脱罪时,就是效法神与基督在福音里之大设计**。
(3)**另一防罪之法乃是——谨慎、留心**(第 15 节):"**你们要谨慎行事**"——按原文乃"**准确、精严、走在正路上**"——为此**须常查阅规则,又参照圣经之指导**。"**不要像愚昧人**"——他们在冒险之途行、不知自己本份、不知灵魂之贵——**因疏忽、懈怠、无心,就跌入罪、又毁灭自己**;"**当像智慧人**"——就是被神所教、又被从上而来之智慧所赋予者。**谨慎之行乃是真智慧之果,反之乃愚妄之果**。
**又跟着**:"**要爱惜光阴**"(第 16 节)——原文乃"**买赎时机**"。这是取自商人之比喻——他们殷勤观察并善用市场之机会。**"爱惜光阴"乃是基督徒智慧之极大一部分**。**好基督徒当作"时间之好管家",尽力藉以下方式把时间用到最好之目的**:**留意抗拒试探,趁手中还能之时行善、又以合宜之事业填满它**——**这也是防罪之一大法**。**他们当极其善用如今之恩之时**。**我们之时乃神所赐我们、为某好目的之才干**——若不按神之设计使用,就是被误用与失去。**若我们过去已失时,就当加倍努力赎它**。
**理由**:"**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或就着"住在其中之人邪恶"言,或(尤是)"就是危险不安之时(对活在此时之你们言)"**。使徒写此信时正是逼迫之时;基督徒时时有危险。**当日子邪恶时,我们多有一层论据要爱惜光阴——尤因不知情形是否变得更坏**。**人极易怨时代不好;但愿此怨激他们爱惜光阴**!"**所以**"(他说,第 17 节)"**因为时代之坏,你们不要作糊涂人——对本份无知、对灵魂粗心,反当明白主的旨意如何**——**研读、思想、进一步认识神之意,因此决定自己之本份**"。请留意:**对本份的无知、对灵魂的忽视,乃是极大的愚妄之证据;反之与神旨意相识、又留心合乎它,乃是最佳最真之智慧**。
II.
**下面三节里,使徒警戒另外几样罪、又推动几样别的本份**:
1. **他警戒"醉酒"之罪**:"**不要醉酒**"(第 18 节)。**这在异教徒中极常见**;特别是在他们神明之节期、尤在酒神节里——他们那时惯用酒煽起自己,随之而来一切不当之欲;因此使徒又加"**酒能使人放荡**"(希腊字 asotia 可指豪奢或放荡)。**醉酒对贞洁、生活纯洁无益,却包含一切放纵、又把人带入极大之感官与低下之凶恶**。请留意:**醉酒之罪少独行,常把人卷入其他罪咎**。**它极其得罪神、又极其拦阻属灵生命**。**使徒之意也可包含一切"与他所劝之清醒、谨慎之举止相反"之无节与乱**——就是"爱惜光阴"所需之。
2. **不要被酒充满,反要被圣灵充满**。**满于酒之人不易满于灵;故此本份与前罪相对**。**这劝之意乃是**:**人当力求极多量之圣灵之恩——那必以极大之乐、力与勇充满其灵**——这些正是感官之人指望酒来激起之物。**我们在这样的追求里不能过量**;不,**我们不当满足于"一点圣灵",反当求"更多之量——以至被圣灵充满"**。**藉此我们必"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因圣灵乃"智慧与聪明之灵"**。
**又因被圣灵充满之人必发出敬拜之动作与合宜表达**,故使徒又劝:
3. **要向主歌唱**(第 19 节)。**醉酒之人常唱淫邪与亵渎之歌**。**外邦人在酒神节唱酒神赞歌。他们以此表乐;但基督徒之乐当以颂主之歌表达**。**在这些歌里他们当"在聚会与彼此相聚中彼此对唱",为彼此造就**。"**诗章**"可指大卫之诗篇或"合适以乐器唱之作品";"**颂词**"可指"专表颂赞的其他歌——如撒迦利亚、西面之歌等";"**灵歌**"可含更多样内容——教义、预言、历史等。请留意:
(1)**唱诗与颂歌乃福音之规矩**——是神所定、为其荣所设。
(2)**基督教虽是"亵渎之乐"之敌,却鼓励其承认者中真乐与欢**。**神之百姓有理由欢喜、又"因乐而唱"**。**他们当"心中作乐"——不但用声、更用里面情感——那时他们的所行必对神令人喜悦悦纳,如乐对我们**;**又当以"讨神喜悦、增其荣耀"为目的而行——这样才是"向主而作"**。
4. **感谢乃使徒此处劝之另一本份**(第 20 节)。**我们被指定唱诗以表对神之感谢**;然而我们虽不常唱,也决不当乏此本份之心境,正如我们决不乏其材料。**我们当在整生里继续;又当"凡事"感谢**——不但为所享之属灵之福、所望之永远之福(就前者手中所有、就后者所望之言),也**为暂时之怜恤**;不但**为我们所得之安慰、也为我们所被分别为圣之患难**;不但**为直接关涉我们自己之事,也为神对他人所显仁慈与恩宠之实例**。**"凡事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藉他献我们一切之祷告、赞美、属灵之事奉,使这些能蒙神悦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