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4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5 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用火焚烧他们雕刻的偶像。 6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8 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 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10 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他的人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 11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
这里说的是:I.严严地告诫他们,不可与偶像和拜偶像的有任何来往。蒙神悦纳、与神相通的,决不可与暗昧无益的事相关(以弗所书5:11)。嘱咐他们这些事,是防止他们落入眼前的网罗。
1.要把他们灭绝净尽(第1-2节)。这里吩咐他们要毫不留情,但这是神的工,是善工,在当时,在那个地方,这是很有必要的,是可悦纳的,也是光荣的。(1)神自会成就属于他的那部份。这里的语气像是不容置疑的;神必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必赶出在他们面前的住在那地的列国;没有怀疑的余地。神的能力不可抗拒,因而能赶出他们去;神的应许必定成就,因而愿意赶出他们去。[1.]这里列数这些当灭的国(第1节),共有七个,为数不少。具体列出,是叫以色列民知道使命的界限和范围:要灭绝净尽,但只可到这里,不可越过,也不可以使命为由,滥杀无辜,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约伯记38:11)。限定使命的范围,只在所提到的这几国,清楚表明日后不可以此为先例,也不说明滥杀无辜是合理的。这是神亲自命定的,与那个时代大量宰杀牲畜、献为燔祭的做法相似,如今既然所有的赎罪祭牲都在基督宝血所献的至大赎罪祭上得以完全,得以替代,人的血也许就比以往更为宝贵,强者不可随意挥霍。[2.]这里承认这些国比以色列民更大更强。他们已在这片土地上扎根,以色列反倒是外人;他
们人数更多,身量更高大,打仗的经验也更丰富;但即便如此,他们仍要被赶出去。以色列仇敌的力量之大,反倒使以色列的神显为大,他必胜过他们。(2)以色列民也应当做好自己那部份,就是要把他们灭绝净尽(第2节)。神把他们赶出去,以色列人不可把他们拉进来,哪怕是当作佃户,当作雇佣,当作仆人,也不可以。不可与他们立约,不可怜恤他们。神的命令之所以如此严厉:[1.]是因为他要刑罚他们和他们的祖先所犯下的罪恶。亚摩利人的罪孽已经满盈,拖得越久,复仇的烈火就越猛烈。[2.]是为了防止他们伤害属神的以色列,因而不能容他们存活。这些可憎的民不可和圣洁的后裔混在一起,免得败坏他们。宁可叫这些人在地上消失,强如信仰和诚实敬拜神在以色列消失。我们应当用同样的办法治死伤害灵魂的情欲;神把它们交在我们手里,并且应许道: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马书6:14);若不能治死情欲,那就必是我们自己的错。愿我们不要与情欲立约,不要怜恤它们,要治死它们,将它们钉十字架,灭绝净尽。
2.这些国民中若有逃脱的,不可与他们通婚(第3-4节)。迦南人的家族历史悠久,可能其中不乏尊贵人,容易成为以色列人的试探,特别是对那些在本支派中没有地位的,他们很想与当地人结亲,攀上贵族血脉;也可能因为当地人熟悉那里的风土人情,能发挥作用。然而,信仰、敬畏神,这些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所以不可与他们结亲,这是十分危险的;这样的事在远古世界导致了致命的后果(创世记6:2);今天的世上有千万人灭亡,皆因无信仰、不敬畏神的婚姻;信与不信通婚,好的一方容易变坏,坏的一方不容易变好。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这样的告诫合情合理。所罗门在这件事上代价惨重。经上出现过全国性的悔改,皆因以色列人犯罪,娶了外邦女子为妻(以斯拉记第9-10章;尼希米记第13章),新约也告诫说:信的与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哥林多后书6:14)。若有人在选择负轭伴侣时超出了宣告信神之人的范围,就很难保证替自己找到配偶帮助。迦勒底的一个译本在此加了一句,来解释为何要有这条诫命(第3节):与拜偶像的人结亲,实际上就是与偶像结亲。
3.要彻底除去偶像崇拜的余毒(第5节)。他们的祭坛和柱像,木偶和雕像,都要尽数毁灭,既要本着圣洁的义愤抵挡偶像,还要杜绝偶像的传染。这条诫命先前出现过(出埃及记23:24;
34:13)。百姓凭着虔诚的热心,多次做过这样的善工(历代志下31:1),约西亚也曾如此(历代志下34:3,7);焚烧交鬼的书籍也可与之媲美(使徒行传19:19)。
II.
这里列出很好的缘由,强调这样的告诫很有必要。
1.神拣选这百姓归自己(第6节)。神和以色列民立约,与他们相通,这样的事世上别的民从未有过。神如此看重以色列民,他们岂可拜偶像羞辱他呢?神如此见证他的良善,他们岂可轻看他呢?神如此抬举他们,叫他们超乎万民,他们岂可向别的民对齐呢?神既把他们当作特殊的民、独一的民,他们岂不也应该把神当作特殊的神、独一的神吗?
2.神的拣选之恩是白白赐予的。(1)以色列民乏善可陈,配不上神的恩惠。经上说:帝王荣耀在乎民多(箴言14:28),但以色列人数并不多,刚下埃及的时候不过区区七十人,虽在埃及大大加增,仍比不上许多别的国: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第7节)。耶路撒冷的塔库姆译本1的作者给他国民的评价有点夸张:你灵里谦卑,温顺胜过万民;恰恰相反,他们乃是硬着颈项,性本恶劣,胜过万民。(2)神拣选他们完全是为他自己的缘故(第8节)。[1.]他爱他们,只因他爱他们。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马太福音11:26)。神所爱的,他都无条件地爱;参考何西阿书14:4。凡灭亡的,都因自己的罪而灭亡,然而凡得救的,则都因神的拣选而得救。[2.]他成就他的作为,因为他信守他说过的话:他把他们领出埃及,乃是按着他向列祖所起的誓。他们一无是处,无所作为,神从不亏欠他们;他所行的,完全是出于自己的应许;他们虽不配,他仍要成就自己的应许。
3.神与他们所立圣约的主旨,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如何待神,神也必如何待他们。(1)凡与神为友的,他必恩待(第9节)。“耶和华你们的神不像别国的神;诸神不过是想象中的被造物,只配当作无聊诗歌的题材,不能作为严肃敬拜的对象;神不一样,他是神,是真神,独一的神,信实的神,有能力也有意愿成就他的应许,并且满足敬拜他之人的期望;他必守约施慈爱,就是说:他必按圣约的条款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施慈爱(若不凭良心守他的诫命,就不可能真正爱他),并且(诚如对第二诫应许的诠释;出埃及记20:6)这不只是针对千人,而是千代,乃是取之不尽的泉源,滔滔不绝的江流!”(2)他对仇敌也很公平: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第
10节)。注意:[1.]凡故意犯罪的,就是恨他的,世俗的意念与他为仇。拜偶像的尤其如此,因为他们与神的对手结盟。[2.]恨他的,伤害不了他,只会毁了自己。神必当面报应他们,挫败他们,挫败他们无能的恶意。经上说他向他们的脸搭箭在弦(诗篇21:12)。也可理解为:他必审判他们,使他们知道这是对偶像崇拜的公义惩罚。比较约伯记21:19:不如本人受报,好使他亲自知道。尽管伸冤似乎迟迟不至,但并不迟延。恶人和罪人要在世受报(箴言11:31)。我不得不提一下耶路撒冷的塔库姆译本在这里的一点亮光,因为它提到犹太会众对将来世界的信心:凡恨他的,他奖赏他们今世的善行,却叫他们在来世灭亡。
12「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