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15 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16 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 17 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这里说的是假设有一城的人背叛以色列的神,转去事奉别神。
I.
假如这样的罪:1.发生在以色列人的城邑,在他们的司法管辖范围之内。那时的会众已开始审判教内的人(哥林多前书5:12-13)。那时就已吩咐他们要用火和刀剑来捍卫自己的信仰。生来就效忠君王的,若拿起武器反叛他,那就是叛国,但外来入侵的则另当别论。这里所假设的拜偶像的城邑原先是敬拜真神的,后来转去拜别神;这表示若有人晓得义路,竟又背弃(彼得后书2:21),那样的罪是何等的大,其刑罚又是何等的重。2.假如城里的人普遍犯了这样的罪;若有相
免;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世记18:25)?那是毫无疑问的。3.假如有些彼列之子出来勾引众人,乃是不愿负轭之人(原意如此),不敬畏神、不尊重人,不愿受律法和良心的约束,全然不顾各样的美德;他们出来说:我们不如去事奉别神;这不仅是允许伤风败俗的行为,还是支持并鼓励这样的行为。彼列代表魔鬼(哥林多后书6:15),彼列之子就是魔鬼之子。是他们勾引城里的居民;一点旧酵若不加以拦阻,很快就会整团面发起来。
II.
这里吩咐要慎重审理此案(第14节):你就要探听,查究。不可草草了事,也不可空穴来风,要察验证据;要证据确凿、罪名成立,方可定案。经上说神在毁灭所多玛之前,曾下来察看他们的罪孽是否果然如外面所传闻的(创世记18:21)。司法程序要求花时间和精力,找出真相,仔细查验,不带任何感情或偏见。犹太作家说,具体个人拜偶像的案件,可由下级法院审理,但整个城市的罪则要由大公会来判决;若有人像是受了勾引去拜偶像,要派两个有学问的人去责备他
1钦定本将第13节中的“匪类”译为“彼列之子”。
们,勒令他们回转。倘若悔改,那就皆大欢喜;倘若不悔改,那么全以色列民都要上去向他们开战,表明对偶像崇拜的义愤,也是制止恶病传开。
III.
倘若罪名成立,罪人屡教不改,整个城邑都要毁掉。若其中有几个义人,他们无疑会连同家人一起离开这危险的地方;剩下的居民,无论男女老少,都要用刀杀尽(第15节),城中的掳物,无论是商店里的货物还是家中的器具,都要带到街市焚烧,整座城要永为荒堆,不可再建造(第
16节)。城中的掠物不可留下一点,不然就是死罪(第17节)。这乃是当灭的物,万万不可沾手,亚干一案就是证明(约书亚记第7章)。1.刑罚极其严厉,乃是神所吩咐的,表示他在敬拜的事上极其忌邪,拜假神罪大恶极。愿人都知道神决不允许他的荣耀旁落,也不允许他的称颂归给雕刻的偶像。2.掌权者的尊荣和权力既然都从神而来,就应当捍卫神的荣耀,利用手中的权柄叫作恶的惧怕,不然就是空空地佩剑(罗马书13:3-4)。3.忠心敬拜真神的应当利用各种机会对偶像崇拜表现出义愤,对无视神的,背叛神的,无信仰的,尤其要表现出义愤。4.这里表示若要使神的怒气从一个地方转离,最好的办法就是秉持公义,刑罚当地的罪恶(第17节),好叫耶和华转意,不发烈怒,不然他就必因一城叛教的恶,向全民发怒。这里应许,倘若他们连根除去那地的恶,神就必使他们生养众多。为了刑罚一宗与纯洁信仰相关的罪,要毁掉整座城,有人也许会觉得不明智,有违国民的利益,应当顾惜以色列人的血。摩西说:“不必担心,神必使你人数增多;把这败坏的血放掉,全民并无损失。”最后,虽然在整个犹太会众历史上我们没有发现这条律例曾被执行过(基比亚被毁,不是由于拜偶像,而是由于不道德;士师记第20章),但由于他们在地方城邑拜偶像的时候忽略了这条律例,神就亲自兴起迦勒底的军队,在主要城邑耶路撒冷执行了这条律例,导致全城彻底毁灭,躺在废墟七十年。拜偶像的也许能躲过人的刑罚(如今在福音之下,这条律例也不能按字面意思来执行),但耶和华我们的神决不允许他们躲过他公义的审判。新约圣经谈到,若有人与拜偶像的人相通,这样的罪比别的罪更惹主的愤恨,乃是对他的挑战,仿佛比他还有能力一般(哥林多前书1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