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作生命)與肉同吃。 24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25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26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27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28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 30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31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 32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据我看来,整个摩西律法中没有一条诫命被他这样反复强调,反复叮咛,要求众人把所有的祭物都带到设立在帐幕外院的那一个坛前,所有的信仰仪式都在那里举行;当时的人想必可以随处祷告,和现在一样,也和犹太人在会堂一样。摩西在此一次次重复,吩咐他们如此行,禁止他们违背,如同我们教孩子一般:但我们确信圣经中没有徒然重复的话,反复强调:1.是因为人的心里对偶像和迷信有一种莫名的倾向,也因为他们即将被许多引诱人的试探所包围。2.是因为这样做对他们大有益处,可防止败坏的习俗渗入到他们的敬拜之中,也可保持他们当中的团结和兄弟之爱,在同一处聚会,便可同心同德。3.是因为这样做意义深远。要在一处聚会,象征他们相信那两条至大的真理,同时出现在提摩太前书2:5: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这不但使他们认定神性的合一性,也向他们表示(尽管他们看不清楚):靠近神、与神相通的唯一途径乃是在弥赛亚里,乃是通过他。现在让我们来整理归纳这段长长的嘱咐。
I.
这里应许当他们在迦南定居以后,不被仇敌扰乱、安然居住的时候,神要选择一个特定的地方,作为他们团结的中心,所有的祭物都要带到那里去(第10-11节)。请注意看:1.既然限定一处,众人就不会犹疑不决,肯定知道在哪里。基督若意在福音时代限定一处当作权柄的座位,如罗马教会所声称的,我们就不会像现在那样,对于所定的地点毫无头绪。2.神没有让众人自选一处,免得各支派彼此争吵,人人都为世俗利益起见,想要设在自己的地盘;神乃是要亲自选择,正如他亲自委任救赎主,也亲自设立各样的圣礼。3.他没有当时就定下这个地点(宣告祝福和咒诅的地点倒是当时就定了下来,就是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11:29),而是以后再定,好叫他们在摩西死后仍盼望领受从天上来的指示,仍盼望神的作为。神所选择的地点,这里说成是立他名的居所,就是说,那里要称为他的居所,他的荣耀要住在那里,他要在那里向他百姓显现,要显明自己,好比世人的名字一般;他又要在那里接受众人的祷告,赞美他的名,呼求他的名。那里要成为他的居所,好比以色列的王,凡慕名而来的都要在那里寻见他。约柜象征神的同在,约柜所在之处,就是神要立他名的地方,也就是他的居所。约柜里盛着两块法版;唯有甘心领受他口中的教训(约伯记22:22),才能指望领受他手中的恩惠。神最先选择安放约柜的地方是示罗,后来那地方因为罪孽的缘故失去了它的荣耀,约柜就去了基列·耶琳,去了别的地方,最后在大卫时代定在耶路撒冷,并且神说到所罗门的殿,比他说起的任何地方都更明确:我已选择这地方作为祭祀我的殿宇(历代志下7:12)。比较历代志下6:5。今天在福音之下,我们没有殿可使金子成圣,也没有坛可使礼物成圣,我们只有基督;至于敬拜神的所在,先知曾预言道: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玛拉基书1:11)。我们的救主也曾宣告,凡以心灵诚实敬拜神的,都蒙悦纳,都是真敬拜神的,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约翰福音4:23)。
II.
这里吩咐众人要把所有的燔祭和供物都带到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第6,11节):凡我所吩咐的,都要奉到那里;第14节又说:你要在那里献燔祭;第27节又说: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肉虽然可以吃,但平安祭牲的血却要倒在坛上。这是要教导他们,祭物和供物固然表达敬拜和爱慕之意,但神之所以喜悦,之所以悦纳,不是因为他们的缘故,也不是因为祭物和供物本身的内在价值,而完全是因为献祭所用的坛,因为这坛预表基督;而祷告和赞美则更有必要,也更有价值,属神的百姓天天都在献,到处都在献。一个虔诚的以色列人尽管没有机会在他坛上献礼物,也许很多个月都没有机会,却照样可以荣耀神,保持与他相通,从他得怜悯。不过这里象征我们作为基督徒,有义务奉耶稣基督的名向神献上灵祭,盼望唯有藉着他的代求得蒙悦纳;参考彼得前书2:5。
III.
这里吩咐众人,凡是圣物,都要怀着圣洁的喜乐,在耶和华面前享用。不但要把当献的祭物带到坛前,还要把律法规定的吃喝之物都奉到坛前来,为的是荣耀神,象征与他相通(第6节)。十分取一之物,手中的举祭,就是初熟的果子,还愿祭,甘心祭,还有牲畜中头生的,凡是本人或祭司并利未人当作信仰用途的各物,都要奉到神所要挑选的地方,好比王国各处的一切贡品都归入国库一般。并且(第7节):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就都欢乐。第12节又重复:你们和儿女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这里要注意的是:1.我们事奉神,归荣耀给他,自己也大有好处,除非是自己搞砸。凡向神献祭的,都可在他面前享用祭肉:他与我们,我们与他,一同坐席(启示录3:20)。我们荣耀神,就是藉着神的恩典造就自己,耕耘自己的心田,藉着知识和信心的加增,激发敬虔的心,加强恩德的习惯和决心,使灵魂得养份。2.做神的工需要有圣洁的欢喜和快乐。你们可以吃,就都欢乐(第7节),第12节和第18节都有重复。(1)既然在耶和华面前,就当欢乐(第12节)。欢喜快乐事奉神,这是神的旨意;最令他不悦的,莫过于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他的坛(玛拉基书2:13)。我们所事奉的主真是美好,他叫我们边做工边唱歌,还以此为我们的责任。就连儿女和仆婢也要与他们一同在神面前快乐,好叫信仰服事对他们也是一件乐事,而不是任务,不是苦差事。(2)要把与神相通的喜乐带回去,并且因手所办的一切事,就都快乐(第7节)。要将所得的安慰带到日常生活中去,心灵既得坚固,不论做什么,都要满怀喜乐。这种圣洁虔诚的喜乐乃是以神为乐,以他的良善为乐,这样的喜乐多多益善,最能有效地防止无聊的世俗嬉笑之罪和网罗,避免世上的忧愁。
IV.
这里吩咐众人要善待利未人。他们大摆筵席,利未人应当与他们同享同乐(第12节);第18
节重复;第19节告诫: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利未人作为祭司的助手,在坛前服事,不可丢弃他们,就是说:不可丢弃他们的服事;不可在神所命定的坛以外设别的坛;不然就是丢弃利未人。不过这似乎说的是分散在各地、将神的律法教导众人、帮助他们灵修的利未人,因为这里吩咐他们要善待城里的利未人。有利未人在附近,在我们城里,这是极大的怜悯,方便我们询问律法的事,宴乐中也可受约束,不致过度。善待言传身教的传道人,这是我们的责任。只要我们还活着,就需要他们的帮助,直到前往另一个世界,在那里会有新的典章;所以只要还活着,就不可丢弃利未人。这里所给的理由是(第12节):因为利未人在你们城里无份无业,不务农不经商;所以要与他共享你的财富。要把十分取一之物和供物交给利未人,这是律法所规定的,因为利未人没有别的收入。
V.
普通的肉可以在所住的家中吃,但祭肉不可。凡是献给神的,不可在家中吃(第13,17节)。不是献给神的,便可随意宰牲吃肉(第15节)。第20-22节重复。他们在旷野时似乎没有吃过用于献祭的肉,只吃过宰于会幕门口的,部份献于神的平安祭(利未记17:3-4)。可是来到迦南,所住的地方离会幕甚远,便可随意宰杀牛羊自己吃,不必带到坛前来。这道许可十分明确,又再三重复,免得撒但以律法禁止他们在家吃祭肉为由,趁机挑拨离间,就像他对待始祖那样,让他们以为神太过苛刻:你们可以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有饥饿感乃是人的天性,满足饥饿感是合乎律法的,只要有节制,吃得饱足不致兴奋过头,吃得不足也能坦然。凡不洁净的,虽不可吃圣物,却可以吃普通的肉。洁净与不洁净的区别是神圣的,意在维护神圣节期的尊严,因而圣物不可当作普通食物。这道许可有两方面的限制:1.要按神所赐的福份来享用(第15节)。注意:在生活上量力而行,免得铺张浪费,这不仅是智慧,也是责任。爱财如命,不愿付出,这固然是不义,而不自量力,大手大脚,那就更是不义,因为若不是自己的,就必是别人的,而花了别人
的,就无异于抢夺欺诈。我说这更是不义,因为若过份吝啬,日后补偿相对容易,但若过份挥霍,要补偿妻儿和债主,就不那么容易了。但愿我们凭借智慧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找到中点,然后凭借警醒和决心,守住这个中点。2.不可吃血:只是不可吃血(第16,23节);不可吃血(第
24节);不可吃血,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第25节)。若不能把血带到坛前,在耶和华面前倒出来(血是属他的),就要把血倒在地上(血不属于他们),因为那是生命,倒血在地,表示承认血属于赐生命的神,也表示将失丧的生命赎回。帕特里克主教觉得严格禁止他们吃血的一个原因,是为了防止以前拜偶像之人关于祭牲之血的迷信,他们认为鬼魔喜欢吃血,而人吃血就是与鬼魔相通。
VI.
不可保留在旷野时的败坏习俗,也不可保留迦南地原居民的败坏习俗。
1.他们在旷野养成的一些习惯,乃是源于当时尚未定居的环境,如今不可保留(第8-9节):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从未有过像摩西那样的好官长,人们也许会觉得如今全以色列民在官长眼皮底下扎营,正是维持良好秩序和纪律的绝佳机会;然而有许多错误或不合理的做法,似乎在他们当中偷偷滋生。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完全纯洁正直的社会,直到我们来到天上的迦南。以色列人又献祭又搞信仰敬拜,有司法也有行政,似乎在份量最重的律法条例上也能严格谨守,还用石头打死了一个在安息日捡柴的人(民数记15:32);但因为他们常常迁移,极不稳定:(1)就无人按律法所要求的,一丝不苟地守各样节期并洁净的条例。(2)一些故意犯错的,因为频繁迁移的缘故,有时不易被司法部门发现。摩西说:等你们进了迦南,就不可这样行。注意:属神的百姓在不稳定的环境下,有些事也许可以容忍,或者可以省略,一旦稳定下来,情形便完全不同。受环境所迫的,只要环境还在,那是不得已的,然而在旷野可行的,到了迦南就不可行。房屋还在建造,大量尘土和垃圾堆在里面乃是不得已的,一旦房屋建成,这些就要统统清干净。此时的摩西即将离世,即将卸任,他预见到以色列将在下一任官长的治理下面貌一新,不禁深得安慰。
2.迦南人拜假神所用的各样礼仪和庆典,以色列民在敬拜耶和华的时候一概不能用(第29-32
节)。偶像崇拜的规矩和形式,连问都不能问。撒但的深奥之理(启示录2:24),即便知道了,有何益处呢?既有受感染的风险,宁可不知道。不可引进偶像崇拜的习俗:(1)因为神使这些民沦为他们的奴隶和战俘,将那些民剪除,消灭在他们面前,而他们却把这些民当作样板,那真是荒唐。迦南人并没有因为服事假神就变得兴旺发达,不值得以色列人效法他们的习俗。若看见罪人的下场,仍然走罪人的路,那就是大大的糊涂。(2)因为有些习俗极为野蛮,惨无人道,不仅践踏自然之光,自然规律,也践踏人的天性,譬如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第31节),光是提到这样的事,就足以令人作呕,毛骨悚然。(3)因为偶像崇拜的习俗在耶和华眼中看为可憎,若将之转化为真神敬拜,不但不能归荣耀给他,盼望蒙他的恩惠,反倒使敬拜本身变得可憎,乃是冒犯神。祭物本身成了可憎之物,那是十分糟糕的;参考箴言15:8。摩西曾告诫他们,神的话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4:2),这里则告诫他们,敬拜神也是如此,不可加添自己的发明,以为可使圣礼变得更有意义,更加壮观,也不可删减,以为可使圣礼变得更容易,更实际,更简化。要谨守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单单谨守他所吩咐的;唯有谨守神所命定的,我们才能在信仰敬拜中盼望蒙神的悦纳。按神指定的方法做神的工,这是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