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 9 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 10 王啊,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 11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 12 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3 當時,尼布甲尼撒沖沖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 14 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麼? 15 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 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想必知道这次集会的用意,竟然也参加了,有点奇怪。但以理应该不在场,可能另有公务,也可能他得了王的允准,不必出席;当然也有可能他深得王的宠爱,即便拒绝跪拜,也无人敢说什么。但他的同伴为何不躲开呢?想必他们都愿意尽可能遵行王命,并且愿意公开见证这场闹剧的不是。他们觉得只是拒绝下拜还不够,既然身在其职,就认为有必要站出来反对,哪怕这是主子所立的,又在膜拜之人眼中看为金像。
I.
有几个迦勒底人向王禀告,说这三个人不遵行王命(第8节)。控告他们的迦勒底人可能就是那些行法术邪术的,特别称作迦勒底人(2:2,4),他们因但以理的缘故对他的同伴心怀怨恨,因为他和他的同伴胜过他们,令他们威风扫地。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藉着祷告得了怜悯,救了这些迦勒底人的性命,他们却恩将仇报,以恶报善。耶利米也遇到过这样的事,他站在神面前为他们代求,他们竟挖坑害他的性命(耶利米书18:20)。我们如果遇到这样忘恩负义的人,不要觉得奇怪。也可能这些迦勒底人原指望升官,官职却被他们占去,就心怀嫉妒;唯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箴言27:4)?他们向王当面禀告,对他表示最高敬意,口称万岁(仿佛只关心他的尊荣,只在乎他的利益,实际上是将他推到灭亡的边缘,推到王国灭亡的边缘)。1.他们提醒他前不久所颁布的法令,就是各国各族各阶层的人都要俯伏敬拜这金像,还提醒他违令者所当受的刑罚,就是要扔在烈火的窑中(第10-11节)。毫无疑问,这是法令,至于是否公义则另当别论。2.他们禀告说有此三人,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不遵王命(第12节)。也许尼布甲尼撒下此王命,并非有意为难他们,不然他定会亲自察验,不需要别人禀告;只是他们的仇敌寻隙发难,抓住这个把柄,主动控告。他们为了煽动王的怒气,还添油加醋:(1)提醒他这些罪犯都是高官。他们虽是犹太人,是外国人,是被掳的,是被鄙视的国民,信奉被鄙视的信仰,王却派他们管理巴比伦省的事务(2:49)。他们既同享王恩,却违背王命,那就是忘恩负义,不能容忍。此外,他们身在高位,如此违抗就显得更加可恶,是作坏榜样,给别人造成坏影响,因而应当严惩。如果君王受挑唆为难无辜人,那么身边往往就会有很多人竭力使他们变得更坏。(2)谎称这是蓄意而为,是公然藐视王和王权:“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所事奉的神,不事奉你要求他们事奉的神,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II.
王闻言,立即打发人将这三位虔诚的犹太人带来审讯。尼布甲尼撒大怒,冲冲大怒,吩咐捉拿他们(第13节)。这大王能管住这么多的国,却管不住自己的脾气,拥有这么多的臣民和俘虏,自己却沦为怒气的奴隶,被怒气所俘,真是丢人!不受理性控制,焉能控制有理性的人?他听说这三人不事奉他的神明,本不该觉得意外,因为他很清楚他们从不事奉别神,很清楚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他们的信仰不允许他们事奉别神。他也不该怀疑他们故意藐视他的权威,因为他们凡事尽忠职守,尊他为王。并且眼下正是他敬拜神明的时候,正在给他的金像行开光礼,如此发怒失控,实在是不合时宜。一般来说,人有见识,至少不该轻易发怒(箴言19:11)。真正的敬拜平静人心,使人安然谦逊,而迷信,敬拜假神,则点燃人的怒气,使人怒气冲冲,不可理喻。王的忿怒好像狮子吼叫(箴言19:12),这个王的忿怒就是如此。王如此发怒,三人被带到他面前的时候却表现得十分勇敢,毫无惧色。
III.
这桩案件很简单,只需问他们是否愿意顺应王命。1.王问道,别人都拜金像,他们不拜,此事是否属实(第14节):是真的吗1?有人理解为:“你们不事奉我的神,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我把你们培养出来,出钱让你们受教育,得供养,对你们仁至义尽,况且你们如此聪慧,本该明白自己在王面前的职责,为何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注意:神的仆人在神面前尽忠,这点常使仇敌和逼迫者觉得奇怪,见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彼得前书4:4)。2.他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即便先前是故意的,也许现在能改变主意,于是就重申他们眼下的处境(第15节)。(1)王愿意单为他们的缘故重新奏乐,叫他们听了就软化,愿意顺从;只要不像聋虺那样把耳朵塞住,只要能听行法术的声音(诗篇58:4-5),只要拜金像,那就一切都好,先前的疏忽便可得原谅。但是:(2)倘若还是执迷不悟,王就立时把他们扔在烈火的窑中,不给任何缓刑的余地。这样一来,整件事就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若不回头,就必被焚烧;又因他知道他们之所以拒绝,是因为信靠他们的神,于是他就公然抗拒神,说: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只管来试试。此时他忘记了自己曾经承认他们的神是万神之神,万王之主(2:47)。骄傲之人往往像法老那样说:耶和华是谁,使我听他的话(出埃及记5:2)?或者像尼布甲尼撒那样说:耶和华是谁,使我惧怕他的权势?
IV.
他们一致同意,回答表示仍不拜金像(第16-18节)。我们在此看到无与伦比的坚毅和大度。我们称他们为三位年轻人,但实在应当称他们为三位勇士,是人间神国的前三位贵胄。他们不冲着拜金像的人发怒,不羞辱,不冒犯,在试炼面前不冒失冲动,也不贸然殉道,而是在严峻的试验面前岿然不动,表现出为正义而受难之人所特有的行为和勇气。王造此偶像,显得胆大行恶,他们见证这偶像的不是,显得胆大行善。他们沉住气,没有骂王为独裁,为拜偶像的(人的怒气不成就神的义),而是安详沉稳,庄严回答,决意不改变,令人钦佩。请注意看:
1.他们坦然面对死亡,轻看眼前的困境: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他们没有赌气拒绝回答,没有闭口不言,而是告诉他,他们不在乎。这件事不需要回答(有人这样理解),既已决定不遵王命,王也决定倘若不遵就必死,那么这件事已经定了,为何还要争辩呢?不过这更应该理解为:我们不缺答案,也不寻找答案,我们来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1)他们不必花时间商议该如何作答,因为在是否就范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丝毫的犹豫。这事关乎生死,人们或许会觉得他们在作决定之前应该考虑再三;生命诚可贵,死亡诚可怕。然而在这件事上是犯罪还是尽本份,十诫中的第二条早有公断,没有一点争论是非的余地,因而是生是死也就不必考虑了。注意:若要避免犯罪,就不可向试探妥协。或受引诱,或受恐吓,只要明显是恶事,就当愤然拒绝,不可通融;不要犹豫,要像基督所教导我们的那样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马太福音16:23)!(2)他们不必花时间考虑该如何措辞。既然是替神说话,既然是蒙召见证神的义,他们就坚信到那时候,必赐给他们当说的话(马太福音10:19)。既然要他们干干脆脆地回答,他们就不含糊其辞,也不奉劝王不要坚持己见。他们的回答丝毫没有奉承的意思;控告他们的人开口就说:愿王万岁!他们不那样说,也不刻意掩饰,不刻意讨好,而是直截了当,斩钉截铁: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注意:人若以自己的本份为上,就不必在乎事情的结局。
2.他们信靠神,倚靠神(第17节)。正是因为这点,才能够轻看死亡,轻看那耀武扬威、咄咄逼人的死亡;他们信靠永生的神,并且因着信,就宁可受苦害也不愿犯罪;他们之所以不怕王怒,之所以恒心忍耐,是因为他们凭信心的眼目,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希伯来书11:25,27):“即便如此,即便被逼上绝路,即便被扔进烈火的窑中,除非拜别神,那么请你明白:(1)我们虽不拜你的神,却并非无神;我们有自己的神,我们对他尽忠,决不动摇。(2)我们事奉这位神,为了他的荣耀绝无二意;我们作他的工,也倚靠他保护我们,供养我们,赏赐我们。(3)我们坚信这位神有能力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无论他是否愿意,我们都坚信他有此能力,或阻止我们被扔进去,或将我们救出来。”注意:凡是神忠心的仆人,都明白他们的主有能力扶持他们事奉他,约束并挫败一切为难他们的权势。主若肯,就必能(马太福音8:2)。(4)“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会救我们的,”因为他若在这一大群拜偶像的人面前救他们,就必大大荣耀他至大的名,也因为尼布甲尼撒已经向他发出挑战,说: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神有时奇妙彰显自己,不仅回应百姓的祷告,也叫亵渎他的仇敌闭口无言;参考诗篇74:18-22;申命记32:27。“但即便他不把我们救出烈火的窑中,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尼布甲尼撒只能折磨他们的身体,只能杀他们的身体,仅此而已;那时他们就要摆脱他,就要脱离他的手。注意:思想神的良善,坚信只要我们与他同在,他就必与我们同在,这能大大帮助我们忍受苦难;神既然与我们同在,我们就不必担心人能把我们怎么样。无论是死是活,神都必拯救我们。
3.他们坚定持守自己的原则,无论结果如何(第18节):“即或不然,即便神不把我们救出烈火的窑(我们知道他能做得到),即便他任凭我们落入你的手,因你的手而倒下,但是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这些神,哪怕是你的神,也不敬拜这金像,哪怕是你所立的。”他们宣告自己的信仰,不以为耻,也不惧怕,并且当着王的面说他们不怕他,也不愿向他让步;如果他们与属血气的商量,定会有人劝他们就范,特别是只有死路一条的时候,那可是极大的死亡(哥林多后书1:10)。(1)王没有要求他们发誓弃绝自己的神,没有要求他们宣告放弃敬拜神,也没有要求他们宣告承认这金像为神,只要求他们在金像前跪拜,他们本可做做样子,暗中把自己的心留给以色列的神,在心里憎恶这偶像,如乃缦在临门庙屈膝。(2)他们不会走上偶像崇拜的路;王的要求只此一次,一分钟就能做完,就不再有危险,事后再为此忧愁也不迟。(3)下此命令的王具有绝对权威,他们在这权威之下,不只是臣民,还是被掳的;倘若让步,那纯粹是出于无奈,是情非得已。(4)王一向恩待他们,为他们提供教育,给他们官职,就感恩回报而言,也本该尽量满足他,哪怕是良心有所不安。(5)眼下他们被赶逐到异乡;人若被这样赶逐,实际上就是对
他们说:你去事奉别神吧(撒母耳记上26:19)。落得如此地步,原本都会事奉别神,并且那是审判的一部份(申命记4:28)。激流之中顺水而下,本是情有可原的。(6)他们的君王、首领、祖宗甚至祭司,都在神的殿立偶像、拜偶像,不只是跪拜,还立祭坛、烧香、献祭,甚至把亲生儿女都献上了,不是吗?多少年来,那十个支派不都在但和伯特利拜金牛犊吗?他们定要比祖宗还较真吗?常言道:人人都做的,必是正事。(7)倘若就范,就能保全性命,还能保持官位,可为身在巴比伦的同胞谋利益,且是长期谋利益,因为他们都还年轻,前途无量。然而,神所说的那句话,足可叫这样那样的属世理由闭口无言: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出埃及记20:5)。他们知道应当顺服神而不是顺服人,宁可受苦,不可犯罪,不可因为可能有好结果就作恶。于是这一切都不能叫他们动摇,宁可持守正直而死,不愿作恶而苟活。留在故乡的同胞自愿拜偶像,身在巴比伦的他们却被逼仍然不拜,竟然在拜偶像的地方坚决抵制偶像。无论从哪方面考虑,他们蒙拯救脱离罪恶这件事,都是恩典国度的极大神迹,丝毫不亚于在自然国度蒙拯救脱离烈火的窑。先前他们决意不让王膳玷污自己,现在又勇敢刚毅,不让偶像玷污自己。注意:在小事上刻苦己心,紧紧抓住神,谨守本份,便可在大事上也得如此。在这点上,我们应当坚定,无论有何理由,坚决不拜偶像,也不说与拜偶像的人同谋。三位希伯来人在火窑中;蒙拯救出火窑(主前5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