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 第3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 返回但以理书章节列表
0/0
我们在前章结尾处看见但以理的同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得了尊荣和权柄,升任省长,因为他们与以色列的神有关,在他里面有份。我不知道是否该说但愿所有的圣徒都得此尊荣。不能,并非人人都能因此得好处,圣徒的尊荣乃是为另一个世界所存留。这里我们看到同样是这三个人,在受王恩的同时又遭遇王怒,但神赐尊荣给他们,比王所赐的更真实,也更大;他施恩,使他们宁可受苦也不愿犯罪,又将他们从苦难中拯救出来。这个故事令人难忘,大大体现神的权能和良善,并且大大激励他的百姓在试炼中坚忍。使徒提到过这个故事,他在历数信心伟人的时候提到有人因着信,灭了烈火的猛势(希伯来书11:34)。我们在此看到:I.尼布甲尼撒设立金像,并且要求各阶层的百姓都要在金像面前俯伏敬拜,并且全国上下的人都听命于他(第1-7节)。II.有人告密,说犹太人的首领拒绝跪拜这金像(第8-12节)。III.王大大发怒,他们仍坚持不拜(第13-18节)。IV.他们被扔进火炉里(第19-23节)。V.因着神的大能,他们在烈火中奇妙生还,于是王施恩,将他们从火里提出来,因他见此神迹,就觉得自己不该将他们扔进火里(第24-27节)。VI.王因此大大荣耀神,并且恩待诚信之人(第28-30节)。
尼布甲尼撒的金像(主前587 年)
1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 2 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 3 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 4 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原文是舌:下同)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 5 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6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 7 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这个故事所发生的日期,我们不能确定,不过如果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和他梦中所见的像有任何关联的话,那么这故事就可能发生在他做梦之后不久;有人推算这也许是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七年,比约雅斤被掳早一年,以西结和约雅斤同时被掳。请注意看:
I. 立金像膜拜。巴比伦早已偶像林立,但这独裁王定要再立一个才得满意;人若离弃了又真又活的独一神,开始设立多神,就必发现所立的不能令人满足,心中的渴望既不能满足,于是就拼命加添,盲目追求,并且永远不会满足。拜偶像的人喜好新颖,喜好变化。他们选择新神(士师记5:8)。已经有了很多,还想要更多。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第1节),为的是炫耀王权,显得他能随意立神。请注意看:1.其价值:乃是金像,想必不全是金的;他虽富有,也许还不至于富得做纯金的像,应该是镀金的。注意:拜假神的人不惜代价立像膜拜,从囊中抓金子(以赛亚书46:6),真叫人羞愧,因为我们敬拜真神反倒小气。2.其规模:高六十肘,宽六 肘。这像超过常人身量十五倍(常人的身高不过是四肘,不足两米),仿佛只要造得高大,就能弥补其无生命的不足。尼布甲尼撒为何要造这像呢?有人设想他前不久大大尊崇以色列的神,还提拔了几个敬拜神的人,因而可能有人责怪他变成了犹太人,于是他就立像,澄清自己。也可能这是替他自己立像,意在受别人的膜拜。傲慢的君王喜欢被神化;亚历山大就是如此,自称是朱庇特·奥林匹斯的儿子。他先前听说他所梦见的像当中,金头代表他自己,后来的国都是次等金属,这里所造的像则全是他自己,因为整座像都是金的。由此可见:(1)当时的良好印象,如今几乎无存,消失得很快。当时他承认以色列的神是真神,是万神之神,万王之王,现在却公然违背真神的明文规定,立像膜拜,不仅先前的偶像仍在拜,还要立新偶像。注意:空有一时冲动,往往缺乏真正的悔改。许多人承认罪的荒唐和危险,却仍继续犯罪。(2)那梦兆和梦兆的解释当时给他留下良好印象,现在的果效却适得其反。他当时俯伏在地,像个谦卑敬拜神的人,现在却胆敢立像,与神相抗衡。当时他觉得能当像的金头很了不起,并且为此称谢神,现在却越来越狂妄,竟然以金头为小,要抗拒神,抗拒神的圣言,要在万物之上。
II. 王召集各地官员前来参加金像的开光典礼(第2-3节)。他派出使者到全国各处,召集总督(相当于公爵和勋爵,民政和军政的首领)、钦差(军队元帅)、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吩咐他们务必参加金像的开光典礼,违者重罚。他把各官员召集起来,要使他的偶像大得尊荣;因而经上说:列王必带贡物献给你(诗篇68:29),那是基督大得尊荣。王觉得只要各地官员膜拜金像,众百姓自然也会跟随。于是全国各地的官员放下各自的政务,奉王命来到巴比伦参加金像典礼,许多人为了这桩愚蠢的差事,不得不长途跋涉,并且耗费巨资,然而偶像既是不可理喻之物,拜偶像的也都不可理喻。
III. 传令官宣告,吩咐在金像前的大小官员,一听到号令,就要一同俯伏,膜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号令传遍聚集的人群,连同诸多侍者和随从,无疑还有众多没有受邀的人;人人都要留神:1.王下严令,大小官员都要俯伏敬拜这金像;在别时可自由跪拜各自的神,但在这时则必须跪拜这个像。2.众人要同时跪拜,象征他们同心事奉这偶像,且有各样乐器齐奏,渲染盛会,麻痹众人意识,乃至顺应王命。神是个灵,属灵敬拜单单属于他;属世的人不理解属灵敬拜,在敬拜时往往陶醉于这种欢愉和花哨。
IV. 众人一致顺从王命(第7节)。他们听见音乐声起,有管乐,有弦乐,有角、笛、琵琶、琴、瑟、笙,听见使人陶醉的美妙音乐(激发这样的膜拜正合适),就立即俯伏在地,如同一人,如同士兵听见战鼓一般,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俯伏敬拜那金像。有火窑预备,凡不愿拜这金像的,要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第6节)。动听的音乐引诱他们顺应,可怕的火窑又胁迫他们顺应。试探如此围攻,众人就都听命。注意:多数人按感觉行事;满不在乎的世人或受音乐的引诱,或受火窑的胁迫,再坏的事也干得出来。假神敬拜就是通过这些手段来加以维护的。希伯来人首领受指控;犹太人首领的坚毅(主前587年)
希伯来人首领受指控;犹太人首领的坚毅(主前587 年)
8 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 9 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 10 王啊,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 11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 12 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3 當時,尼布甲尼撒沖沖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 14 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麼? 15 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 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想必知道这次集会的用意,竟然也参加了,有点奇怪。但以理应该不在场,可能另有公务,也可能他得了王的允准,不必出席;当然也有可能他深得王的宠爱,即便拒绝跪拜,也无人敢说什么。但他的同伴为何不躲开呢?想必他们都愿意尽可能遵行王命,并且愿意公开见证这场闹剧的不是。他们觉得只是拒绝下拜还不够,既然身在其职,就认为有必要站出来反对,哪怕这是主子所立的,又在膜拜之人眼中看为金像。
I. 有几个迦勒底人向王禀告,说这三个人不遵行王命(第8节)。控告他们的迦勒底人可能就是那些行法术邪术的,特别称作迦勒底人(2:2,4),他们因但以理的缘故对他的同伴心怀怨恨,因为他和他的同伴胜过他们,令他们威风扫地。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藉着祷告得了怜悯,救了这些迦勒底人的性命,他们却恩将仇报,以恶报善。耶利米也遇到过这样的事,他站在神面前为他们代求,他们竟挖坑害他的性命(耶利米书18:20)。我们如果遇到这样忘恩负义的人,不要觉得奇怪。也可能这些迦勒底人原指望升官,官职却被他们占去,就心怀嫉妒;唯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箴言27:4)?他们向王当面禀告,对他表示最高敬意,口称万岁(仿佛只关心他的尊荣,只在乎他的利益,实际上是将他推到灭亡的边缘,推到王国灭亡的边缘)。1.他们提醒他前不久所颁布的法令,就是各国各族各阶层的人都要俯伏敬拜这金像,还提醒他违令者所当受的刑罚,就是要扔在烈火的窑中(第10-11节)。毫无疑问,这是法令,至于是否公义则另当别论。2.他们禀告说有此三人,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不遵王命(第12节)。也许尼布甲尼撒下此王命,并非有意为难他们,不然他定会亲自察验,不需要别人禀告;只是他们的仇敌寻隙发难,抓住这个把柄,主动控告。他们为了煽动王的怒气,还添油加醋:(1)提醒他这些罪犯都是高官。他们虽是犹太人,是外国人,是被掳的,是被鄙视的国民,信奉被鄙视的信仰,王却派他们管理巴比伦省的事务(2:49)。他们既同享王恩,却违背王命,那就是忘恩负义,不能容忍。此外,他们身在高位,如此违抗就显得更加可恶,是作坏榜样,给别人造成坏影响,因而应当严惩。如果君王受挑唆为难无辜人,那么身边往往就会有很多人竭力使他们变得更坏。(2)谎称这是蓄意而为,是公然藐视王和王权:“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所事奉的神,不事奉你要求他们事奉的神,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II. 王闻言,立即打发人将这三位虔诚的犹太人带来审讯。尼布甲尼撒大怒,冲冲大怒,吩咐捉拿他们(第13节)。这大王能管住这么多的国,却管不住自己的脾气,拥有这么多的臣民和俘虏,自己却沦为怒气的奴隶,被怒气所俘,真是丢人!不受理性控制,焉能控制有理性的人?他听说这三人不事奉他的神明,本不该觉得意外,因为他很清楚他们从不事奉别神,很清楚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他们的信仰不允许他们事奉别神。他也不该怀疑他们故意藐视他的权威,因为他们凡事尽忠职守,尊他为王。并且眼下正是他敬拜神明的时候,正在给他的金像行开光礼,如此发怒失控,实在是不合时宜。一般来说,人有见识,至少不该轻易发怒(箴言19:11)。真正的敬拜平静人心,使人安然谦逊,而迷信,敬拜假神,则点燃人的怒气,使人怒气冲冲,不可理喻。王的忿怒好像狮子吼叫(箴言19:12),这个王的忿怒就是如此。王如此发怒,三人被带到他面前的时候却表现得十分勇敢,毫无惧色。
III. 这桩案件很简单,只需问他们是否愿意顺应王命。1.王问道,别人都拜金像,他们不拜,此事是否属实(第14节):是真的吗1?有人理解为:“你们不事奉我的神,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我把你们培养出来,出钱让你们受教育,得供养,对你们仁至义尽,况且你们如此聪慧,本该明白自己在王面前的职责,为何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注意:神的仆人在神面前尽忠,这点常使仇敌和逼迫者觉得奇怪,见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彼得前书4:4)。2.他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即便先前是故意的,也许现在能改变主意,于是就重申他们眼下的处境(第15节)。(1)王愿意单为他们的缘故重新奏乐,叫他们听了就软化,愿意顺从;只要不像聋虺那样把耳朵塞住,只要能听行法术的声音(诗篇58:4-5),只要拜金像,那就一切都好,先前的疏忽便可得原谅。但是:(2)倘若还是执迷不悟,王就立时把他们扔在烈火的窑中,不给任何缓刑的余地。这样一来,整件事就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若不回头,就必被焚烧;又因他知道他们之所以拒绝,是因为信靠他们的神,于是他就公然抗拒神,说: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只管来试试。此时他忘记了自己曾经承认他们的神是万神之神,万王之主(2:47)。骄傲之人往往像法老那样说:耶和华是谁,使我听他的话(出埃及记5:2)?或者像尼布甲尼撒那样说:耶和华是谁,使我惧怕他的权势?
IV. 他们一致同意,回答表示仍不拜金像(第16-18节)。我们在此看到无与伦比的坚毅和大度。我们称他们为三位年轻人,但实在应当称他们为三位勇士,是人间神国的前三位贵胄。他们不冲着拜金像的人发怒,不羞辱,不冒犯,在试炼面前不冒失冲动,也不贸然殉道,而是在严峻的试验面前岿然不动,表现出为正义而受难之人所特有的行为和勇气。王造此偶像,显得胆大行恶,他们见证这偶像的不是,显得胆大行善。他们沉住气,没有骂王为独裁,为拜偶像的(人的怒气不成就神的义),而是安详沉稳,庄严回答,决意不改变,令人钦佩。请注意看: 1.他们坦然面对死亡,轻看眼前的困境: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他们没有赌气拒绝回答,没有闭口不言,而是告诉他,他们不在乎。这件事不需要回答(有人这样理解),既已决定不遵王命,王也决定倘若不遵就必死,那么这件事已经定了,为何还要争辩呢?不过这更应该理解为:我们不缺答案,也不寻找答案,我们来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1)他们不必花时间商议该如何作答,因为在是否就范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丝毫的犹豫。这事关乎生死,人们或许会觉得他们在作决定之前应该考虑再三;生命诚可贵,死亡诚可怕。然而在这件事上是犯罪还是尽本份,十诫中的第二条早有公断,没有一点争论是非的余地,因而是生是死也就不必考虑了。注意:若要避免犯罪,就不可向试探妥协。或受引诱,或受恐吓,只要明显是恶事,就当愤然拒绝,不可通融;不要犹豫,要像基督所教导我们的那样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马太福音16:23)!(2)他们不必花时间考虑该如何措辞。既然是替神说话,既然是蒙召见证神的义,他们就坚信到那时候,必赐给他们当说的话(马太福音10:19)。既然要他们干干脆脆地回答,他们就不含糊其辞,也不奉劝王不要坚持己见。他们的回答丝毫没有奉承的意思;控告他们的人开口就说:愿王万岁!他们不那样说,也不刻意掩饰,不刻意讨好,而是直截了当,斩钉截铁: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注意:人若以自己的本份为上,就不必在乎事情的结局。 2.他们信靠神,倚靠神(第17节)。正是因为这点,才能够轻看死亡,轻看那耀武扬威、咄咄逼人的死亡;他们信靠永生的神,并且因着信,就宁可受苦害也不愿犯罪;他们之所以不怕王怒,之所以恒心忍耐,是因为他们凭信心的眼目,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希伯来书11:25,27):“即便如此,即便被逼上绝路,即便被扔进烈火的窑中,除非拜别神,那么请你明白:(1)我们虽不拜你的神,却并非无神;我们有自己的神,我们对他尽忠,决不动摇。(2)我们事奉这位神,为了他的荣耀绝无二意;我们作他的工,也倚靠他保护我们,供养我们,赏赐我们。(3)我们坚信这位神有能力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无论他是否愿意,我们都坚信他有此能力,或阻止我们被扔进去,或将我们救出来。”注意:凡是神忠心的仆人,都明白他们的主有能力扶持他们事奉他,约束并挫败一切为难他们的权势。主若肯,就必能(马太福音8:2)。(4)“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会救我们的,”因为他若在这一大群拜偶像的人面前救他们,就必大大荣耀他至大的名,也因为尼布甲尼撒已经向他发出挑战,说: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神有时奇妙彰显自己,不仅回应百姓的祷告,也叫亵渎他的仇敌闭口无言;参考诗篇74:18-22;申命记32:27。“但即便他不把我们救出烈火的窑中,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尼布甲尼撒只能折磨他们的身体,只能杀他们的身体,仅此而已;那时他们就要摆脱他,就要脱离他的手。注意:思想神的良善,坚信只要我们与他同在,他就必与我们同在,这能大大帮助我们忍受苦难;神既然与我们同在,我们就不必担心人能把我们怎么样。无论是死是活,神都必拯救我们。 3.他们坚定持守自己的原则,无论结果如何(第18节):“即或不然,即便神不把我们救出烈火的窑(我们知道他能做得到),即便他任凭我们落入你的手,因你的手而倒下,但是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这些神,哪怕是你的神,也不敬拜这金像,哪怕是你所立的。”他们宣告自己的信仰,不以为耻,也不惧怕,并且当着王的面说他们不怕他,也不愿向他让步;如果他们与属血气的商量,定会有人劝他们就范,特别是只有死路一条的时候,那可是极大的死亡(哥林多后书1:10)。(1)王没有要求他们发誓弃绝自己的神,没有要求他们宣告放弃敬拜神,也没有要求他们宣告承认这金像为神,只要求他们在金像前跪拜,他们本可做做样子,暗中把自己的心留给以色列的神,在心里憎恶这偶像,如乃缦在临门庙屈膝。(2)他们不会走上偶像崇拜的路;王的要求只此一次,一分钟就能做完,就不再有危险,事后再为此忧愁也不迟。(3)下此命令的王具有绝对权威,他们在这权威之下,不只是臣民,还是被掳的;倘若让步,那纯粹是出于无奈,是情非得已。(4)王一向恩待他们,为他们提供教育,给他们官职,就感恩回报而言,也本该尽量满足他,哪怕是良心有所不安。(5)眼下他们被赶逐到异乡;人若被这样赶逐,实际上就是对 他们说:你去事奉别神吧(撒母耳记上26:19)。落得如此地步,原本都会事奉别神,并且那是审判的一部份(申命记4:28)。激流之中顺水而下,本是情有可原的。(6)他们的君王、首领、祖宗甚至祭司,都在神的殿立偶像、拜偶像,不只是跪拜,还立祭坛、烧香、献祭,甚至把亲生儿女都献上了,不是吗?多少年来,那十个支派不都在但和伯特利拜金牛犊吗?他们定要比祖宗还较真吗?常言道:人人都做的,必是正事。(7)倘若就范,就能保全性命,还能保持官位,可为身在巴比伦的同胞谋利益,且是长期谋利益,因为他们都还年轻,前途无量。然而,神所说的那句话,足可叫这样那样的属世理由闭口无言: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出埃及记20:5)。他们知道应当顺服神而不是顺服人,宁可受苦,不可犯罪,不可因为可能有好结果就作恶。于是这一切都不能叫他们动摇,宁可持守正直而死,不愿作恶而苟活。留在故乡的同胞自愿拜偶像,身在巴比伦的他们却被逼仍然不拜,竟然在拜偶像的地方坚决抵制偶像。无论从哪方面考虑,他们蒙拯救脱离罪恶这件事,都是恩典国度的极大神迹,丝毫不亚于在自然国度蒙拯救脱离烈火的窑。先前他们决意不让王膳玷污自己,现在又勇敢刚毅,不让偶像玷污自己。注意:在小事上刻苦己心,紧紧抓住神,谨守本份,便可在大事上也得如此。在这点上,我们应当坚定,无论有何理由,坚决不拜偶像,也不说与拜偶像的人同谋。三位希伯来人在火窑中;蒙拯救出火窑(主前587年)
三位希伯来人在火窑中;蒙拯救出火窑(主前587 年)
19 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 20 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21 這三人穿著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22 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燄燒死。 23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著落在烈火的窯中。 24 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來扔在火裡的不是三個人麼?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 25 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 26 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裡來罷!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 27 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这段经文说的是:
I. 三位神的忠心仆人被扔进烈火的窑中。尼布甲尼撒曾经公开大大称颂真神,也许你会以为他虽然骄傲虚荣,造了这金像,立起来叫人膜拜,但这几个年轻人所说的(他先前还说他们比他所有的智者还要聪明)也许会使他回心转意,至少是给他们豁免,但事实正相反。1.他听后不但没有改变主意,反倒被激怒,更加愤怒(第19节)。他怒气填胸,向他们变了脸色。注意:人越是放纵怒气,就会越疯狂,甚至要到变脸色的地步,真叫有智慧有理性的人蒙羞。尼布甲尼撒一怒之下,就失去了宝座上君王的威风,失去了审判席上法官的威风,代之以盛怒,好像黄羊在网罗之中(以赛亚书51:20)。盛怒之下的人若能照照镜子,就必因自己的愚昧而脸红,必把所有的怒气都发到自己身上。2.他不考虑他们的品德和官职,不但不减轻刑罚,反倒要加重刑罚,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胜过处置别的罪犯;要加柴,比平时多七倍;其实这并不能使他们死得更惨,只能使他们死得更快,显得王认定他们的罪比别人所犯的严重七倍,要叫他们的死显得更不光彩。然而这暴君虽愚蠢发怒,神却因此得荣耀,因为这样做没能叫他们死得更惨,反倒使他们蒙拯救的过程显得更精彩。3.他吩咐将他们连同衣物一起捆绑,扔进烈火的窑中,众人立即照办(第20-21节)。三人被捆绑,是为防止他们挣扎抵抗,连同衣物一起捆绑,是为王命紧急,也可能是为叫他们慢慢烧死。然而天意使然,神要借此进一步彰显这神迹,就是他们的衣物没有烧焦。他们被捆绑的时候穿着外衣和内袍,带着帽子或头巾,像是众人憎恨他们所犯的罪,要把他们连同衣物一起烧了。这是何等可怕的死啊!竟然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第23节)!想想都叫人心惊肉跳,极其恐怖。这暴君的心竟然如此刚硬,动用这样的酷刑,而这几个年轻人的心竟然如此刚毅,宁可受刑,不愿得罪神。不过若与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0:14)相比,与那把捆成捆的糠秕扔进去烧的炉子相比,与那永远不灭的硫磺火湖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尼布甲尼撒的火窑烧得再热,被扔进去的不过是受几分钟的折磨,地狱的火却是永远折磨,永不幻灭。被定罪的罪人所受的要痛苦得多,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的,昼夜 不得安宁(启示录14:11),没有间断,痛苦不止;至于那些因为不拜这巴比伦人的兽和他的兽像而被扔进火窑的,他们的痛苦很快就过去。4.捆绑他们、扔他们进火窑的勇士自己被烈火烧死或窒息而死(第22节),这真是精彩的天意。王命紧急,要立即烧死他们,还要确保干净利落,于是勇士们决定到窑口去,好把他们扔到里面去,但他们操之过急,来不及做好防卫工作。有伪经添加到但以理书,声称火焰在窑口上窜达四十九肘。也许这是神的作为,有风直接吹向他们,风助火势,将他们烧死。这是神立即替他受伤害的仆人伸冤,向逼迫他们的人报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这些人不过是暴行的器皿,吩咐他们如此行的人所犯的罪更大,而他们因执行不义的王命而受到公义的审判,很可能他们在执行的时候幸灾乐祸,跃跃欲试。尼布甲尼撒自己要存留到将来,自有进一步的追讨。日子将到,所有骄横的暴君都必受刑罚,不只是刑罚他们施暴,也要刑罚他们利用身边的人施暴,导致他人落入神的审判。
II. 这三位神忠心的仆人被救出火窑。他们被捆绑,扔进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我们都会觉得他们都必死无疑,连骨头都不会剩下,但我们惊讶地发现,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都还活着。 1.尼布甲尼撒见他们在火中行走。他惊奇,急忙起来(第24节)。他感到惊奇,可能是因为执行他命令的人被烧死;他也真该惊奇,因为他会很自然想到接下来会轮到他自己;也可能是因为他脑海中闪过难言的念头,使他急急起身,要到火窑旁看看被扔进去的那几个人怎么样了。注意:抵挡神、抵挡他百姓的人心里再刚硬,神也可叫他们惊奇。造灵魂的可叫他的刀逼近灵魂,哪怕是最强大的暴君也不能例外。他惊奇地呼唤身边的谋士,问道:我们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2?看来下命令的不只是王,也是谋士。他们不得不顺应他的意思,是他强迫他们这样做的,使得他们与他一同在罪中有份。他们说:“王啊,是!我们确实下了命令,并且已经执行。”王说:“可我在看这火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第25节)。”(1)他们没有捆绑。烈火没有烧焦他们的衣服,却烧断了捆绑他们的绳索,松开了他们;神的百姓就是如此,仇敌制造苦难,意在限制、骚扰,但他们藉着神的恩典,心中反倒释怀。(2)他们没有受伤,没有怨言,没有疼痛,没有一点不安;火焰碰不到他们,浓烟熏不到他们;他们还活着,在烈火中活得好好的。可见大自然的神随己意掌控大自然的权势,为己所用。由此,那满有恩典的应许逐字逐句应验了: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以赛亚书43:2)。正是:他们因着信,灭了烈火的猛势(希伯来书11:34),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以弗所书6:16)。(3)他们在火中游行。火窑很大,有空间供他们走动;他们没有受伤,有能力走动;他们心中坦然,有心情走动,像是在乐园走动,在宜人的园中行走。人若在火炭上走,脚岂能不烫呢(箴言6:28)?他们没有烫伤,反倒愉快行走,如同泰尔王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以西结书28:14)。既然没有受伤,他们就并不试图逃出来,而是仰望神;他既保他们在火中存留性命,也必救他们出来,于是他们就在火中往来游行,丝毫不担心。有伪经详细记载三人中的亚撒利雅在火中祷告(他哀叹以色列所受的灾祸和所犯的罪孽,祈求神施恩给他百姓),还记载三人在火中高唱赞美诗,其中不乏精彩的虔诚言辞;不过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格劳修斯所言),这些都是后世的犹太人所作,并非真实发生,只是有可能罢了,因而不在正典之中。(4)王看见三人之外还有一人,从尼布甲尼撒眼中看去,此人的相貌好像神子,像是神明的形象,来自天上的使者,不是仆人,而是儿子。有人理解为:好像天使,天使也称为神的众子(约伯记38:7)。伪经在说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说:耶和华的使者下到火窑中;尼布甲尼撒在这里说:神差遣使者救护他们(第28节);并且但以理在狮子坑里的时候,也是天使封住了狮子的口(6:22)。不过也有人觉得这位是那永在的神子,圣约的使者,不是被造的天使。他在道成肉身之前多次以人的形象出现;这一次他要把他所拣选的从火中救出来,于是就及时赶到,与他们一同在火中游行;这真是非常及时,又非常合宜地显明,他要在日子满足的时候到世上来行大事。注意:凡是为基督的缘故受苦的,必在苦难中有他恩典的同在,哪怕是烈火的窑中,哪怕是死荫的幽谷,所以他们即便在那里,也不怕遭害。基督由此表明,凡是为难他百姓的,他都看作是为难他自己;人若把他们扔进火窑,实际上就是把他扔进去。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使徒行传9:5)。参考以赛亚书63:9。
2. 尼布甲尼撒呼唤他们出来(第26节):他就近窑门,叫他们上这里来。有人理解为:上来,上来吧!语气十分温和,像是很想搭把手,将他们拉出来一般。他们既然奇迹生还,他就意识到自己不该将他们扔进窑中,于是就不愿私下撵他们出来,这是不行的,而是自己来领他们出来(使徒行传16:37)。请注意看他给他们的尊称。他在气头上的时候也许称他们为叛党,乱贼,凡能想到的恶名都恨不得堆上去,如今却承认他们是至高神的仆人,并且这位神有能力救他们脱离他的手。注意:人再骄傲,神也迟早会叫他们承认他是至高的神,远在他们之上,远比他们强大,即便是在他们发狂傲的事上(出埃及记18:11)也是如此。他同时也会叫他们知道谁是他的仆人,知道他定会站在他仆人一边。以利亚祷告说: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神,也知道我是你的仆人(列王纪上18:36)。尼布甲尼撒先前撇弃他们,见他们是天之骄子,就拥抱他们,向他们献殷勤。注意:人若逼迫神的仆人,神一旦开他们的眼,他们就应当赶紧作出补偿。那第四个相貌好像神子的如何退去,是消失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升上去,这里没有告诉我们,却告诉我们其余三位的事:(1)他们从火中出来了,如同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出了迦勒底的吾珥(吾珥这个词的意思是火);犹太人传说他因为拒绝拜偶像,被扔进火里,又被救出来,就如他这三个后裔一样。既得释放,他们就不试探神,不留在里面,而是出了火窑,好比从火中抽出来的柴。(2)他们明显毫发无伤,在场的个个惊讶(第27节)。各高官都聚集观看,见他们连头发也没有烧焦。我们的救主向他受苦的仆人保证不会遭受真正的伤害,说:你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路加福音21:18);这是形象化的说法,在这里却真实发生了。他们的衣物连颜色都没有变,也没有火燎的气味,他们的身体更是没有一点损伤,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迦勒底人膜拜火,看作是日头的形像,神限制了火的威力,不只是轻看他们的王,也是轻看他们的神,表示耶和华的声音不仅使大水分开,也使火焰分岔(诗篇29:7),他随己意在其中为他百姓开道。唯有我们的神才是吞吃的烈火(希伯来书12:29);其余的火,只要他一句话,就不能吞吃人。尼布甲尼撒归荣耀给神;尼布甲尼撒称颂神(主前587年)
尼布甲尼撒归荣耀给神;尼布甲尼撒称颂神(主前587 年)
28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29 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 30 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众首领、省长和在场观礼的大小官员严格查验,查验正身,想必他们不会袒护这些持守信仰的,令这场神迹更加透明,神的权能和恩典更得彰显。他们诚然行了一件明显的神迹,我们也不能说没有(使徒行传4:16)。让我们来看看这对尼布甲尼撒有何果效。
I. 他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承认他有能力、有意愿保佑凡敬拜他的(第28节):“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神是应当称颂的!他当得尊荣,因为他的臣民效忠于他,也因为他施展大能保佑他们,这两样都是别国的神所不能比拟的。”王自己承认,自己称颂他,并且认为人人都当承认,都当称颂。沙得拉的神啊,你是应当称颂的!注意:即便有人想要当面咒诅,神也能叫他口里说出称颂的话来。1.王因神的权能归荣耀给他,因他有能力保佑敬拜他的,脱离最强大最狠毒的仇敌: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第29节),没有,连他立起的金像也是不能。正因为如此,没有别神配得敬拜者单单抓住他,宁死不拜别神,像以色列的神那样,因为别神不能像他那样保守敬拜者。既然神有能力这样施行拯救,别的神不能,那么人就应当这样顺服他,不顺服别的神。2.他因神的良善归荣耀给他,因他愿意如此行(第28节):他差遣使者救护他的仆人。巴力没有能力保守他的敬拜者在火窑口不被烧死,以色列的神却能拯救他的敬拜者,哪怕被扔进火窑也不烧伤,因为他们不肯敬拜别神。由此,神清楚地告诉尼布甲尼撒,他之所以打败了以色列民,日后还会打败(就是他所夸耀的,以为胜过了以色列的神),都是因为他们犯罪;倘若那国的民持守自己的神,单单敬拜他,像这三个人一样,全民都会像这三个人一样蒙拯救,脱离他的手。这在当时,对他真是很有必要的功课。
II. 他称赞这三个人在信仰的事上持之以恒,并且算为他们的荣耀(第28节)。他自己不认他们的神为神,不敬拜他们的神,因为他知道这样一来,他不得不单单敬拜他,摒弃别神;他称神为沙得拉的神,不是我的神,但他称赞他们能持守,在他们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注意:很多人自己不信神,却承认凡持守信仰到底的都明显是对的。他们自己不听劝,不靠近,却称赞那些靠 近的,持守的。若有人单单事奉神,为他的缘故舍弃自己的名,就该持守原则,单单事奉他,不惜代价。在真信仰上这样持之以恒的,必受称赞,就连没有信仰的人也称赞,而摇摆不定、行诡诈、三心二意的,则是人人都嘲笑。他称赞他们能够持守信仰:1.轻看自己的性命,更看重神的恩惠和良心的见证。他们舍去己身,宁可被扔进火窑,也不愿离弃神,不愿冒犯神,不愿把单属于他的荣耀归给别神,哪怕只是一次。注意:人若爱惜灵魂胜过身体,宁可丢了性命也不愿丢了神,那么即便不得人的称赞,也必得神的称赞。若有人认为不值得为信仰而受苦,那就是不明白信仰的价值。2.毅然违背王命:他们不遵王命,就是违抗王命,也就是轻看他的法令和威胁,并使他后悔,使他收回成命。注意:王命若与神命相抵触,那么就连君王自己都不得不承认,人应当顺服神的命令,而不是他们的命令。(3)坦然倚靠他们的神。他们倚靠他,相信在所行的事上必有他的同在,相信他或救他们脱离火窑,回归地上的位置,或领他们穿过火窑,前往天上的位置;他们因着信,就不怕王怒,也不顾自己的性命。注意:坚定的信心必生坚定的忠心。这是一场精彩的见证,由王当着众人的面,亲自为神的仆人作见证,想必给被掳巴比伦的犹太人和即将被掳的犹太人带来正面影响。邻舍劝说不管用,羞耻感也不管用,如今他们的同胞做到了,却得了王的高度称赞。不仅如此,神为他仆人所行的,不仅帮助犹太人在被掳之地持守信仰,也帮助他们彻底摒弃拜偶像的倾向,这也是他们被掳的目的;既然得了这样蒙福的果效,他们就坚信神也必救他们脱离那火窑,正如他救了这些弟兄脱离这火窑。
III. 他发布王命,严格禁止任何人毁谤以色列的神(第29节)。我们有理由相信,以色列民因为犯罪和受难的缘故,给了迦勒底人许多机会毁谤以色列的神,尽管这些都是不义的机会,可能尼布甲尼撒自己也曾鼓动他们毁谤神;如今他虽尚未真正悔改,也没有定意敬拜神,但却决定不再毁谤他,也不许别人毁谤他:“无论何人谤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神的(有人理解为说错话,不过应该理解为责难和毁谤,理解为说轻慢话),就当算为罪大恶极,要按律严办,必被凌迟,好比亚甲死在撒母耳的刀下,并且他们的房屋要被拆毁,必成粪堆。”神行神迹保守敬拜他的,当着巴比伦人数千人的面,足可证明这王命是合理的。被掳之地的犹太人也可因这王命受保护,免受嘲讽和毁谤的火箭,不然就仍要受骚扰。注意:教会的仇敌哪怕尚未回心转意,但只要闭口不言,只要舌头被捆住,那对教会就是极大的怜悯,就大有好处。外邦人的王尚且禁止亵渎者骄傲的嘴唇,信基督的王更应当如此;并且在这件事上世人本该自律,就连如此不爱神、因而对他不屑一顾的,也无意谤渎神,只因找不到谤渎神的理由。
IV. 他不仅收回成命,不再为难这三人,还官复原职(原文的意思是:使他们兴旺),比先前的官职更大:他在巴比伦省高升了他们,使他们大得荣耀,也使被掳之地的同胞大得安慰。注意:君王高升、启用持守信仰的人,这是智慧,因为凡是向神尽忠的,往往也最能向君王尽忠,有神所喜悦的人为他们办事,往往对他们大有好处。
↩ 继续上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