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书 第3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第三章

I. 使徒劝我们将心放在天上,从此世收回(第 1-4 节)。II. 他劝我们治死罪之种种表现(第 5-11 节)。III. 他恳切地劝彼此相爱与彼此怜恤(第 12-17 节)。以劝勉相关之本分作结——妻与夫、父母与儿女、主人与仆人(第 18-25 节)。
属灵生活(主后 62 年)
1 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边。 2 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3 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 神里面。 4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
**使徒在本信前段既已描述我们藉基督所得之特权、又说明我们已从礼仪律之轭下得释,此处便按此推论压于我们的本分之上**。**我们虽已从礼仪律之约束中得释,却不可因此就任意而行**。**我们乃当在福音式的顺服中所有一切范围内更亲密地与神同行**。**他先劝他们将心放在天上,从此世收回**:"**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我们已与基督一同复活"乃我们之特权**——即我们从基督之复活中得着益处、又因与他联合并相通而得称为义、成为圣,并终将得着荣耀。**由此他推出**:**我们既已如此,就当求在上面的事**。**我们必要思念别世的关切多于此世的关切**。**我们必要以天为我们的目标与目的**,**寻求在上之神的恩宠**,**藉信、望、圣爱与那上层世界保持相通**,**又持守此为我们所常挂心与经营之事**——**即确保我们对天上福乐之权利与得享之资格**。**其理由乃在于**:**"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他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的头,已被升至天上最高之尊贵与荣耀**;**他先我们而去,为我们预备天上之福乐**。**所以,我们应求他以如此重价所买来的、并如此尽心所看顾的一切**。**我们必要照我们之量,度基督在地上所度、又今在天上所度之生活**。
I. **他解此本分**(第 2 节):**"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请留意**:**寻求天上之事乃将我们的心思放在其上**——**爱之,又使我们的愿望向着它**。**心乃借情感之翼向上飞升,被带向属灵与属神之对象**。**我们必要与之熟悉,将之看得高过万物**,**并竭尽自己以为享受它作预备**。**大卫爱耶和华之殿的凭据就是他殷勤寻求它、又为之作预备**(诗篇 27:4)。**这就是"体贴圣灵的事"**(罗马书 8:6),**又是"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希伯来书 11:14、16)。**"地上的事"在此与"上面的事"相对**。**我们不可痴迷于地上之事,不可对之存过多之望**,**以致我们的心可安放在天上**;**因天与地彼此相反**,**同时至高地看重两者乃不相容**;**我们对一者之情感增强,便按比例削弱且淡化我们对另一者的情感**。
II. **他为此提出三样理由**(第 3、4 节)。 1. **我们已经死了**——**即向现世之事死了,也向以现世为我们的产业死了**。**我们乃从表白与责任上如此**;**因我们已与基督一同埋葬,与他一同种在他死的形状上**。**每一位基督徒都已就世界而言被钉十字架,世界也已就他而言被钉十字架**(加拉太书 6:14)。**我们既已向地上死了、又已弃绝地上以作我们的福乐**,**再将心思放在其上、又求之,就是荒谬**。**我们对之当如一样死物,不为所动、不为所染**。 2. **我们真正之生命乃在别世**:"**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第 3 节)。**新人是从彼处得生活的**。**它是从上面生、又从上面得滋养的**;**其生命之完全乃保留于那境界**。**它是与基督一同藏着的**——**不单是就秘密而言向我们隐藏,乃是就安全而言为我们隐藏**。**基督徒之生命乃与基督一同藏着**。**"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 14:19)。**基督如今乃是隐藏之基督,或说是我们所未见之基督**;**但这乃是我们的安慰**——**我们之生命与他一同藏着,稳妥地存放于他里面**。**我们既有理由爱我们所未见的**(彼得前书 1:8),**便也可取那眼所未见、为我们保留在天上之福乐之慰**。 3. **在基督再来时,我们盼望我们福乐之完全**。**我们若如今度基督徒式之洁净与虔敬的生活,"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我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第 4 节)。**请留意**:(1)**基督乃信徒之生命**。**"我活着,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拉太书 2:20)。**他乃是基督徒之生命的起源与目的**。**他藉他的灵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在凡所行的都为他而活**。**"因我活着就是基督"**(腓立比书 1:21)。(2)**基督必再显现**。**他如今是隐藏的,天必留他**;**但他必以那上层世界之全副显赫、与他的圣天使、又在他自己的荣耀与他父的荣耀里显现**(马可福音 8:38;路加福音 9:26)。(3)**我们那时必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他有他所赎的众人与他同在,乃是他的荣耀**;**他必来,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着荣耀**(帖撒罗尼迦后书 1:10);**他们要与他同来、又永远与他同在,乃是他们的荣耀**。**基督再来时,众圣徒必有普遍之聚会**;**那些如今生命与基督一同藏着的,那时必要与基督一同显现在荣耀里**——**就是他自己所享之荣耀**(约翰福音 17:24)。**我们既盼望如此之福乐,岂不应将心思放在那世界,度胜过此世之生活吗**?**此处有何足以叫我们迷之**?**彼处何事不吸引我们的心呢**?**我们的头在那里,我们的家在那里,我们的宝在那里,我们盼望永在那里**。
当治死罪之必要(主后 62 年)
5 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 6 因这些事, 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7 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
**使徒劝歌罗西人治死罪,因罪乃寻求上面之事之大阻碍**。**我们既有本分要将心思放在天上之事,便有本分要治死我们在地上的肢体**——**它们本性就使我们倾向于世上之事**:**"治死它们"**,**即制服你们在外邦时期所流行的邪僻心思之习性**。**"杀之、压之,如你除荡蔓延吞毁一切之杂草或害虫,或杀那与你相攻并伤你之仇敌"**。**"你们在地上的肢体"**——**或是身体之肢体,是我们里面属地之部分,且被奇妙地织造于地之低处**(诗篇 139:15),**或是心思之败坏情欲,就是那些引我们至地上之物、就是"这取死的身子"之肢体**(罗马书 7:24)。**他特别指出**:
I. **肉体之情欲**——**就是他们从前显着行的**:**"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就是肉体食欲与情欲不洁之各样运作**,**是他们从前生活之路所纵容的**,**又是与基督徒之状况和天上之望极其相反的**。
II. **世界之爱**:"**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即对目前美物与外在享乐过度之爱**,**它出于心中过高之估价,使人过热切地追求,妨碍其正当之使用与享受,又为其之失去而生忧惧与过度之愁苦**。**请留意**:**贪婪乃属灵之偶像崇拜**:**它将该单单归给神之爱与看重转给了世上之财富**,**在其中有更大程度之邪恶**,**又比常人所想的更激动神的忿怒**。**且极值得留意者**:**在圣经所记之善人所曾陷入之罪的一切实例中**(他们几乎无一人在其一生某段时期不曾陷入某一或另一样罪),**却无一个善人被指控为贪婪的**。
**他进而说明治死罪之何等必要**(第 6、7 节)。1. **因若我们不治死它们,它们就要治死我们**:"**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第 6 节)。**看我们生来或多或少都是何等**:**我们乃悖逆之子**——**不但是悖逆之儿女,乃在罪之权势下、又生来倾向于悖逆**。**"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篇 58:3)。**我们既是悖逆之子,就是可怒之子**(以弗所书 2:3)。**神的忿怒必临到一切悖逆之子**。**那些不顺从律法之训诫的必受其刑罚**。**他所提之罪乃是他们在异教与拜偶像之状况中的罪**,**他们那时特别是悖逆之子**;**然而这些罪却给他们带来审判,又使他们暴露于神的忿怒之下**。2. **我们又当治死这些罪**,**因它们曾在我们里面活过**:"**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第 7 节)。**请留意**:**我们从前曾在罪中活过**这一考量**乃是我们如今当离弃罪之好理由**。**我们曾走偏路,因此不当再走**。**"我若行了不义,必不再行"**(约伯记 34:32)。**"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时候已经够了"**(彼得前书 4:3)。**"当你们与那些行如此事之人一同活着时"**(有些人如此解),**"你们那时是在那些恶行中行"**。**与那些行黑暗之事的一同活着而不与他们相通,正如行泥中而不染污一样,乃是难事**。**让我们远离行恶者之路**。
当治死罪之必要(主后 62 年)
8 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或译:阴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 9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 10 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11 在此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
**我们既当治死不当之食欲,也当治死不当之情感**(第 8 节):"**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因这些也与福音之意旨相反,如粗浅之不洁一样**,**且虽是更属灵之邪恶,在其中却不少任何毒害**。**福音之信仰引进心灵较高与较低两层能力之改变**,**又扶持正当的理性与良知在食欲和情感之上作主**。**"恼恨"与"忿怒"皆恶,但"恶毒"更甚**,**因它更根深、更蓄意**;**它乃是被提升与安定了的忿怒**。**心中败坏之根既当剪除,其在口中之产物亦然**——**即"毁谤"**,**此处似意为言恶——不是甚言神之恶,乃是言人之恶**,**将恶言归于人,或散布关于人的恶报**,**又藉任何恶术损其名声**——**"口中污秽的言语"**,**即一切淫荡、放浪之言语**,**从言者污秽之心思而来,又在听者中传播同样之污染**——**和说谎**:"**不要彼此说谎**"(第 9 节),**因这与真理之律和爱心之律相反**,**乃是既不义又不慈**,**且自然地毁坏人间一切之信任与友谊**。**说谎使我们像那魔鬼**(他乃是说谎之父),**又乃是魔鬼在我们魂上形像之主要部分**;**因此对此罪,我们又藉一普遍之理由被警戒**:**"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第 10 节)。**我们既已从表白上离弃了罪、又拥护了基督之事业与利益**,**又已弃绝了一切之罪、并投效基督**,**这考量当加强我们抵挡此说谎之罪**。**那已脱去旧人的人,是连他的行为一并脱去了**;**那已穿上新人的人,就必要穿上其一切之行为**——**不单拥护良善原则,且在良好之品行中付诸行**。**新人被称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因愚昧之魂不能是善之魂**。**"人无知识乃为不善"**(箴言 19:2)。**神之恩藉更新悟性而作工于人之意志与情感**。**光乃是新造中之首件事,正如在初造中一样**:**"正如造他主的形像"**。**人无罪时之尊荣乃是他被造照神的形像**;**但那形像却因罪被涂抹、又失丧**,**如今藉成圣之恩得更新**:**这样一个更新之魂便有点像亚当被造之日的样子**。**在成圣之特权与本分中**,**"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第 11 节)。**如今没有从不同国家、或生活不同状况与境遇而来之分别**:**这一人当圣,那一人也当圣**;**这一人有从神领受成圣之恩的特权,那一人也一样有**。**基督来是要拆毁一切之隔断墙**,**使众人在神面前,就本分与特权而言,都站在同一位分上**。**其理由乃在于**:**"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基督乃是基督徒之一切**——**他唯一之主与救主,他一切之望与福乐**。**至于那些成圣者**,**无论他们于别方面如何、无论他们是这一人还是那一人**,**他都是包括一切**——**首和末,始和终**:**他在万事上乃他们的一切**。
相爱之劝(主后 62 年)
12 所以,你们既是 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原文是穿;下同)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 13 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 14 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 15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且要存感谢的心。 16 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或译:当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以各样的智慧),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 神。 17 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 神。
**使徒进而劝彼此相爱与彼此怜恤**:"**所以要穿上怜悯的心肠**"(第 12 节)。**我们不单当脱去恼恨与忿怒**(如第 8 节所言),**也当穿上怜悯与恩慈**;**不单当止住行恶,也当学习行善**;**不单当不害任何人,也当尽所能行善与众人**。
I. **此处所用以催促此劝的辩论极其感人**:"**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请留意**:1. **凡是圣洁的乃是神的选民**;**凡神所拣选、又是圣洁的,乃是蒙爱之人**——**为神所爱,又当为众人所爱**。2. **神的选民、圣洁蒙爱之人,当在凡事上举止合宜**,**免得他们失了圣洁之名,也失了被拣选与蒙爱之慰**。**那些对神圣洁的,当对众人谦卑而爱人**。**请留意,我们所当特别穿上的**:(1)**对愁苦者之怜悯**:**"怜悯的心肠",就是最温柔之怜悯**。**那对怜悯负欠如此多之人,当对一切当受怜悯之对象存怜悯之心**。**"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加福音 6:36)。(2)**对我们朋友、并那些爱我们者之恩慈**。**恩慈之秉性配得神的选民**;**因福音之意旨不单是要软化人心,也是要使之甘甜,又在人间促进友谊,如与神和好一样**。(3)**谦虚之心**——**顺服在我们之上者,屈就在我们之下者**。**不但要有谦卑之举止,也要有谦卑之心**。**"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因为我心里柔和谦卑"**(马太福音 11:29)。(4)**温柔**——**对那些惹我们发怒、或以任何方式伤害我们的**。**我们不可因愤于人之侮辱与冷落而放纵不合宜之举**:**我们乃当谨慎地约束自己之忿怒,又忍耐地担负他人之忿怒**。(5)**忍耐**——**对那些持续惹我们发怒的**。**爱是恒久忍耐的,又是有恩慈的**(哥林多前书 13:4)。**许多人可承受短暂之激怒,长久之激怒就厌了**。**但我们必要长久忍耐——既忍人之侮,也忍神所定之管教**。**神若在我们对他之一切激怒下都长久忍耐我们,我们在同样情况下就当对他人长久忍耐**。(6)**彼此包容**——**顾念我们各人所各有之软弱与不足**:**"彼此包容"**。**我们各人都有些当被人包容之处**,**这乃是我们当在他人叫我们不悦之事上包容他们的一个好理由**。**我们既需人对我们如此,又必要对他们如此**。(7)**乐于饶恕伤害者**:**"彼此饶恕,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我们在此世时**,**心中既有如此多之败坏、又有如此多之意见与争斗之机**,**争吵有时也在神的选民、圣洁蒙爱之人中发生**——**如保罗与巴拿巴曾有过尖锐之争执,甚至彼此分开**(使徒行传 15:39),**又如保罗与彼得**(加拉太书 2:14)。**但我们在此类情况下之本分乃是彼此饶恕**——**不存心怨恨,乃承受此侮而放过之**。**其理由乃是**:**"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基督既饶恕了我们如此多之得罪,此考量乃是我们当饶恕他人之好理由**。**基督在地上有饶恕罪之权柄,这乃是他神性之凭据**;**这乃是他榜样之一部分**——**我们若愿自己得饶恕,就必要效法之**。**"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马太福音 6:12)。
II. **为要达此目的**,**我们在此又被劝以数事**:1. **要穿上爱心**(第 14 节):**"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过一切之上"**(epi pasi de toutois)。**让此为我们上层之衣、之袍、之号衣、我们尊贵与分别之记**。**或者说,让此为主要与首要**,**是次一层十诫全体之总纲与概要**。**"信外又要加上德,弟兄之爱外又要加上爱众人之心"**(彼得后书 1:5-7)。**他以信立根基,以爱作房顶石**——**爱乃是"联络全德"的**——**是一切幸福社群之接合与中心**。**基督徒之合一乃在于同心与彼此相爱**。2. **要甘服于神之平安的治理**(第 15 节):**"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即神与你们之间之平安、并对他悦纳与恩待之慰**;**或者说,是你们中间之平安秉性——就是那守平安、又造平安的和平灵**。**此被称为"神的平安"**,**因它乃是他在一切属他之人心里所作的工**。**"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和平"**(罗马书 14:17)。**"让此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就是掌权、辖治,或作断事者,断你们之间一切之嫌隙"**。**"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我们蒙召得此平安**——**得与神之平安为特权,与我们的弟兄之平安为本分**。**我们既在一体中联结,就蒙召彼此和睦相处**,**如同天然之身体之各肢体**;**因我们乃是基督之身体,各人乃是身上之肢体**(哥林多前书 12:27)。**为保守此和睦之秉性**,**我们必要感谢**。**向神感谢之事乃如此甘甜与愉快之事,以致必助我们对众人也甘甜与愉快**。**"不要因某某特别之恩宠或超越彼此嫉妒,乃当为神之慈爱感谢,这慈爱乃是你们各人所共享的"**。3. **要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第 16 节)。**福音乃基督之道,已临到我们**;**但此不够,它必要住在我们里面,即掌家**——**enoikeito,不是如一仆人在家中受人辖制,乃是如一主人有权吩咐并指挥其屋下之众**。**我们必要从它领受吩咐与指引**,**又从它按时得着我们的粮与力、恩与慰,如从一家之主处得着一样**。**它必要住在我们里面**——**即在凡事上常常预备并近于我们,又发其当有之影响与用**。**我们必要熟悉之,又为我们益处而知之**(约伯记 5:27)。**它必要丰丰富富地住在我们里面**:**不但在我们心中掌家,还要经营一个好家**。**许多人有基督之道住在他们里面,却住得贫穷**;**它对他们没有大力之影响**。**当神的道丰丰富富地住在我们里面时**——**我们里面充满之,又满被圣经与基督之恩时**——**魂就亨通**。**又要"用各样的智慧"**。**智慧之本分乃是将我们所知者应用于自己以为指引**。**基督之道必要住在我们里面**——**不是单在概念与思辨中使我们成学问家**,**乃是"以各样的智慧"使我们成好基督徒**,**使我们能在凡事上举止合乎智慧之儿女**。4. **要彼此教导,互相劝戒**。**这必大有助于我们在一切恩上之长进**;**因我们藉激励他人而磨砺自己**,**又藉与他人交通我们的知识以造就他们而增益自己之知**。**我们必要彼此劝戒,用诗章与颂词**。**请留意**:**唱诗篇乃是福音之典章**:**psalmois kai hymnois kai odais**——**大卫之诗篇、并从圣经中集出、又合于特别场合之属灵之颂词与颂诗**,**代替他们在拜偶像时之邪僻不敬之歌**。**信仰之诗似乎为这些用语所肯定,又能极大地造就人**。**但当我们唱诗篇时**,**若不以恩心而唱**——**若不为我们所唱者合宜地感动、又以真敬虔与悟性同去**——**我们就未奏乐**。**唱诗篇乃是教导之典章,也是赞美之典章**;**我们不但要激励并鼓舞自己,也要彼此教导与劝戒**,**彼此激发情感,传达教训**。5. **凡所行的都要奉基督之名**(第 17 节):**"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按他之命令,遵他之权柄,从他所出之力**,**目视他之荣耀,又倚赖他之功以求他悦纳我们所为之善、赦免我们所为之偏差**——**"藉着他感谢父神"**。**请留意**:(1)**我们凡事都当感谢**;**凡所行的都要感谢**,**"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以弗所书 5:20)。(2)**主耶稣必要作我们赞美与祷告之中保**。**"藉着他感谢父神"**。**凡事奉基督之名而行的**,**必永不缺少向父神感谢之材料**。
相关之本分(主后 62 年)
18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 19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 20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21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22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 23 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 24 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 25 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
**使徒以劝勉相关之本分作本章之结**,**如他在以弗所书中之前所作**。**那些最尽显神恩之荣耀、又最尊崇主耶稣的书信,乃是最特别与详细地压于此几种相关之本分之上的**。**我们绝不当将福音之信仰所有之特权与本分分开**。
I. **他先从妻与夫之本分说起**(第 18 节):**"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顺服乃是妻之本分**——**hypotassesthe**。**此乃与用来表明我们对官长之本分同一之字**(罗马书 13: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又被表达为顺服与敬重**(以弗所书 5:24、33)。**其理由乃在于**:**"亚当先造,然后造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提摩太前书 2:13、14)。**他在造中乃首,又在犯罪中乃末**。**"女人的头乃是男人"**;**且**"**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也**"**不是男人为女人造的,乃是女人为男人造的**"(哥林多前书 11:3、8、9)。**这乃合乎自然之秩序与事物之理性**,**也合乎神之定命与旨意**。**但那时之顺服**——**不是对一严厉之主或专制之王**——**他可任其意而行、又无所约束**——**乃是对一夫**,**且是"自己的丈夫"**——**他与妻站在最亲近之关系中**,**又严切地担负其当有之本分**。**"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它合乎其关系**,**乃他们所当尽之本分**,**是顺服基督之权柄与律的一实例**。**另一方面,作丈夫的当爱他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第 19 节)。**他们必要以温柔与忠信之爱爱她们**,**如基督爱教会一样,又如爱自己之身**,**甚如爱自己一样**(以弗所书 5:25、28、33),**是与最亲近之关系相宜之爱、也是此生最大之慰藉与祝福**。**又不可苦待她们**——**不可以严厉之言语或苛刻之待遇不友善地对待她们**,**乃在凡事上待她们以恩慈与礼**;**因**"**女人是为男人造的**",**但"男人也不是没有女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哥林多前书 11:9、11、12)。
II. **儿女与父母之本分**:**"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第 20 节)。**他们必要甘愿凡事凡合于律之吩咐都遵行**,**又当在他们的指引与安排下**——**因他们有天然之权**,**又比儿女自己更宜于指引他们**。**使徒**(以弗所书 6:2)**要求他们孝敬父母,也听从父母**;**他们必要尊敬他们、又对他们存尊贵之意**——**因他们生命之顺从必要从其心之尊敬与意见而来**。**"这是神所喜悦的",或是他所悦纳的**;**因这乃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以弗所书 6:2),**有一明白之应许附于其上**——**即"要你得福,在世长寿"**。**孝顺之儿女最有可能在世亨通、又享长寿**。**作父母的又当温柔**,**如儿女当孝顺一样**(第 21 节):**"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你们对他们之权柄不当以严酷与苛刻施行**,**乃当以恩慈与温柔**,**免得你们激起他们之情欲、又叫他们在本分上灰心,藉着把绳缰勒得过紧**,**使他们以更大之凶烈发出**"。**不智之父母之坏脾气与坏样常成为儿女之大阻碍、又为其道上之绊脚石**;**参以弗所书 6:4**。**神平常乃藉父母之温柔与儿女之孝顺**,**将侍奉他之种赐给他的教会**,**又将信仰从此代传给下代**。
III. **仆人与主人**:**"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第 22 节)。**仆人必要尽其所站之关系的本分**,**又在凡合于他们对天上主人之本分之事上听从他们主人之吩咐**。**"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不但在主人眼观之时,也在离开主人眼观之时**。**他们必要既公义又殷勤**。**"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没有自私之图,或伪装与掩饰,如那些敬畏神、又在他面前存敬畏之人**。**请留意**:**敬畏神在心里作主必使人在凡关系中都为善**。**敬畏神之仆人在离开主人眼观之时也必公正忠信**,**因他们知道他们乃在神的眼下**。**参创世记 20:11,"**我以为在这地方总不惧怕神**"**。**尼希米记 5:15,"**但我不这样行,是因敬畏神**"**。**"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第 23 节)**——**存殷勤,不懒惰、不怠慢**;**或"欢欣地做,不为神所定之保护——那把你们置于此关系中的——不满**"。**"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仆人之工做时**,**若是奉神而做——目视他之荣耀、又顺其命——**就得成圣,**乃不单是为人做的、或单顾及他们**。**请留意**:**当我们在对人的本分上忠信时**,**我们乃是真在尽我们对神之本分**。**为着仆人之鼓励**,**让他们知道**:**一好而忠信之仆人不会因作仆人而远离天堂**:**"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第 24 节)。**"你们按基督之命服侍你们的主人,就是服侍基督**,**他必是你们的赏赐者**:**你们末了必有荣耀之赏赐**。**你们如今虽是仆人,却必得着儿子之基业**"。**但另一方面**:**"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第 25 节)。**乃有一位公义之神**,**若仆人亏负主人,他必与他们算此账**,**虽他们可能对主人隐藏之**。**他必定要惩罚不义者,如同赏赐忠信之仆人一样**:**主人若亏负仆人也是如此**。**"主并不偏待人"**——**地上之公义审判者必公正**,**又必以公平之手待主与仆**;**不因人外在之境况与生活之状况而偏袒**。**主仆二者在他座前必站于同一位分**。 **使徒或有可能特别顾及**(在此一切本分之实例中)**哥林多前书第 7 章所提之情况**——**即两方不同信仰之关系**,**如一基督徒与一异教徒,一犹太皈依者与一未受割礼之外邦人**——**其中人有理由怀疑他们是否有必要向此类人尽相关之本分**。**且既在如此情况下都当成立**,**则在众基督徒彼此之间、又在同信仰者之间就更强得多**。**若福音之信仰各处流行,此世将何等有福**!**它必何等影响一切之状况、又一切生活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