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主耶和華萬軍之神指著自己起誓說,我憎惡雅各的榮華,厭棄他的宮殿;因此我必將城和其中所有的都交付敵人。 9 那時,若在一房之內剩下十個人,也都必死。 10 死人的伯叔,就是燒他屍首的,要將這屍首搬到房外,問房屋內間的人說:你那裡還有人沒有?他必說:沒有;又說:,不要作聲,因為我們不可提耶和華的名。 11 看哪,耶和華出令,大房就被攻破,小屋就被打裂。 12 馬豈能在崖石上奔跑?人豈能在那裡用牛耕種呢?你們卻使公平變為苦膽,使公義的果子變為茵蔯。 13 你們喜愛虛浮的事,自誇說,我們不是憑自己的力量取了角麼? 14 耶和華萬軍之神說:,以色列家阿,我必興起一國攻擊你們;他們必欺壓你們,從哈馬口直到亞拉巴的河。
我们在本章的前半部份看到这些麻痹大意的以色列人多多宴乐,仿佛永远乐不够;这里我们看到神多多降灾给他们,仿佛他们永远苦不够。请注意看:
I.
这重担何其坚固,虽狂傲和大意,也不能挣脱,因为这是主耶和华万军之神所定的,藉着他大能的手,全能的手,无人能抗拒;这重担是起誓为证,因而不可收回:耶和华神起誓,绝不反悔,又因没有更大的可以指着起誓,他就指着自己起誓。神亲自起誓叫谁灭亡,永远灭亡,谁的景况就十分可怕,十分可悲,因为神要行出他所谋的,决不更改!
II.
这重担何其沉重!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细节。1.神要厌恶他们,撇弃他们,真够惨的,全然悲惨:我憎恶雅各的荣华;他们以此为傲,自命不凡,以此为本钱,算自己是万国之首。他们是可见会众的成员,享有会众的特权,又有圣殿、祭坛和祭祀制度,这些都是雅各的荣华,胜过其它;可是一旦被罪孽所亵渎所玷污,神就厌恶他们,恨恶他们,鄙视他们(5:21)。注意:神厌恶假冒为善之人的敬虔外表,因为他们厌恶敬虔的权能。他既然因为殿里的罪孽,就厌恶他们的殿,照样也因为宫里的不义和欺压行为,就厌恶他们的宫殿。注意:如果我们满足于被造的人,倚靠被造的人,使其成了神的对头,这人就在神看为可憎。他厌弃罪人的宫殿,只因住在其中的人作恶。箴言3:33说:耶和华咒诅恶人的家庭。神一旦厌恶,紧接着就是:他必将城和其中所有的都交付敌人,都交在敌人手中,敌人必使其荒凉,夺去其中的一切财富。注意:若有人被神所憎恶所厌弃,那这人的一切用意和筹算都必落空。2.他们中间必有大量的人死亡(第9节):若在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逃脱了敌人的刀剑,却逃不了另一条死路,也都必死,或死于饥荒,
或死于瘟疫。在最艰难的时刻,倘若屋里有十个人,也许有人指望至少有一半能逃脱,按两个人在一个床上的比例,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但这里却是十个人当中,竟然无人活下来掩埋其余的。大量死亡的另一个例子出现在第10节,就是死人的至近亲属不得不亲手掩埋,因为缺乏其他人手;至近的亲属本有赎身的权利,如今所能做的不过如此,并且做起来十分勉强。这表示年轻人被剪除得最快,存活下来的伯叔往往是长辈。伯叔和烧尸首的前来,要将尸首搬到房外,就问附近的人说:你那里还有人没有?还剩下活人没有?回答是:没有了,这是最后一个;全家人都死了,根和枝条都不剩。令这场审判更为忧愁的,是他们的心在审判之下似乎仍然刚硬。房屋附近的人与前来搬死尸的人开始谈话时说:不要作声,不要向我们说大道理,说这场灾祸中有神的手,因为我们不可提耶和华的名;神向我们发怒,所以不要提他;他如此追究我们的过犯,以致我们连他的名都不敢提。正所谓:人的愚昧倾败他的道;他的心也抱怨耶和华(箴言19:3)。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们还是没有看见他的手,也容不得别人看见。也许有拜偶像的王禁止提耶和华的名,如摩西律法禁止提外邦神的名号一样:我们不可提,不然就必受罚。注意:倘若神的手伸出来击打,像这里所说的,家中又有病痛又有死亡,人却不许提神的名,不许敬拜他,那就实在是心里刚硬。神捆绑他们,他们竟不求救,这样的人是积蓄怒气(约伯记36:13)。3.他们的房屋必遭毁灭(第11节)。神必击打,大房就被攻破,小屋就被打裂;大屋小屋都必裂开,不再美观,也不再坚固,且要速速倒塌。在神的公义审判面前,君王的宫殿不能超越,贫穷人的草屋也不能躲过,无人能逃避。罪人一旦注定灭亡,神总有灭他们的办法。破口出现,是因为他出令。
III.
这重担落在他们身上何其公平。如果我们正确理解这件事,就会说:耶和华是公义的。1.劝他们改革的方法都不奏效(第12节):马岂能在崖石上奔跑?岂能在那里耙地?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不能,那是白费力气。神打发众先知到他们那里,开垦他们的荒地(何西阿书10:12),发现他们又刚硬又僵硬,如石头一般,并且崎岖不平,无法改善,也不能耕种,于是就不再费工夫。既不能挽回,就不再谴责,只得放弃。注意:人若不能被耕种,像田地和葡萄园那样,就必被撇弃,像光秃的岩石和沙漠那样;参考希伯来书6:7-8。2.他们滥用权柄,欺负和欺压多人,掌管万有的审判者不但要伸冤,还要报仇:你们使公平变为苦胆,使人作呕,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令人厌恶;受托掌管司法的,不但不捍卫并维持公义,反倒滥用权柄破坏公平,把司法武器掉过头来攻击自己,叫人看了都觉得恶心。注意:我们的事奉一旦与罪孽相混发酸,天意就叫我们尝尽苦涩,这是公义的。3.他们公然抵抗神的审判,倚仗自己的力量,以为能与无所不能的神一争高低(第13节)。他们喜爱虚浮的事,洋洋自得,幻想不会有灾祸临到他们,尽管这样的幻想毫无依据,极不可信。他们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不是得了大尊荣、得了主权、打败了仇敌、赢得了胜利吗?这不都是凭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技能和勇气、自己的财富和实力吗?既然如此,我们还需要怕谁?还需要奉承谁?连神都不在话下。注意:顺境和成功往往使人大意狂傲;颇有成效,就自以为无所不能,没有神也能行,甚至抵挡神的事也能行。然而凭借自己力量的,都喜爱虚浮的事,最后所得的也都是虚浮的事。也许他们口里不说,不多说,但心里是这样想的,也在行为中体现出来;神知道他们的心思,也知道他们的行为。
IV.
这重担落在他们身上何其轻而易举,何其有效(第14节)。叫这重担落在他们身上的,是耶和华万军之神,他随己意行事,也有能力随己意行事,万有都在他掌管之下;他若有工要做,必不缺做工的器皿;他们虽是以色列家,但他要兴起一国攻击他们;这国他们不惧怕,反倒多次抱有幻想,就是亚述人;这国必欺压他们,逼得他们走投无路,饱受痛苦,从北端的哈马口直到南端的旷野的河1,或西曷河或尼罗河。整个国家都有份于罪孽,因而也都必有份于灾难。注意:世人若成了我们苦难的器皿,我们就应当明白是神兴起他们攻击我们,因为他们是他手中的杖,是他手中的刀。耶和华吩咐示每咒诅大卫(撒母耳记下第1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