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23 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24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26 你們抬著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神星。 27 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色以外。這是耶和華、名為萬軍之神說的。
甚至何其痛恨。他们在伯特利有节期,模仿在耶路撒冷的节期,装作在神面前欢乐。他们为信仰崇拜举办严肃会,装模作样,来到他这里如同民来聚会,坐在他面前彷佛是他的民(以西结书33:31)。他们向神献燔祭荣耀神,献平安祭求神的恩惠,将肥畜献上(第21-22节)。他们还模仿圣所音乐,有歌唱的声音和弹琴的响声(第23节),以此来赞美神。他们希望有了这些事奉,神就会原谅他们所犯的罪行,就会允许他们继续犯罪;为此,神不仅不悦纳,反倒觉得可憎。他厌恶他们的节期,不只是轻看,当作没有价值的事奉,还要厌恶,当作是对他的冒犯和触怒,好比我们厌恶见到别人对着我们装假,表面上是尊敬,实际上没有一点敬意。最可恶、最可鄙的,莫过于虚情假意。大声给朋友祝福的,如果心不在那里,就算是咒诅他(箴言27:14)。神不喜悦他们的严肃会,因为其中没有一点感恩,反倒多有冒犯。他们所献的祭物对他而言,没有一点馨香之气,不像挪亚所献的(创世记8:21)。他必不悦纳,必不顾念,也不看顾;他不听他们的歌唱声,因为罪孽在其中极不和谐,听了刺耳。神说:别唱了,我受不了了。这表示:1.与道德本份相比,祭牲本身对神而言并不重要;爱神爱邻舍,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马可福音12:33)。2.恶人献祭,在他实在看为可憎(箴言15:8)。虚假的虔诚是罪上加罪,倘若地狱里有一块地方比其它地方都更热,那里就是假冒为善之人的归宿。
II.
应当如何行,所献的才能蒙悦纳,不然就不蒙悦纳(第24节):唯愿在你们中间,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意思是:1.从广义上说,愿改革在你们中间普遍展开,愿信仰(就是神的审判)和公义在你们中间发挥应有的影响力,愿你们的地受它浇灌,冲垮一切邪恶和亵渎的阻力;愿它流淌,好比涨溢的河水,愿它有力,如同大水滔滔。2.具体地说,愿官长和君王合宜秉持公义,不要让偏见和贿赂阻塞它的洪流,要让它畅通无阻,如大自然的河流一般;愿它纯洁如奔腾的水,不被败坏或任何屈枉正直的东西所污染;愿它如大水滚滚,不因惧怕人而有丝毫阻拦或延缓;愿人人都能自由享受,如普通的河水,人人从中得益,好比树栽在溪水边。以色列受谴责的大罪是:使公平变为茵陈(第7节),所以在这件事上必须改革;参考撒迦利亚书7:9。这才是神所喜悦的,胜过祭牲;参考何西阿书6:6;撒母耳记上15:22。
III.
神不看重献祭的律例,尽管那是他自己的律例,他更看重道德诫命(第24节):你们在旷野四十年,岂是将祭物献给我呢?没有,你们没有。那段日子,献祭的事几乎完全被忽略,因为他们的处境很不稳定;第二年以后他们就不再守逾越节,直到进了迦南地,其它的圣礼也是断断续续;然而,只因神看重怜悯而不是祭祀,他就不计较他们在这方面的疏忽,而是一如既往关怀他们,恩待他们:神向他们发怒,不是因为他们不献祭,而是因为他们发怨言,因为他们不信。他们虽然不献祭,但只要在别的事上与他亲近,他还是认他们作他的子民;但倘若他们献祭,却在别的事上离弃他,他就定然不认他们作他的子民。不过,献祭的形式也许能放弃,灵祭却不能放
弃;即便是公义和诚实,也不能替代祷告和颂赞,不能替代忧伤痛悔的心,爱神的心。司提反引用了这句话(使徒行传7:42),指出献祭的礼仪被废弃,犹太人不应该觉得奇怪,因为从一开始就相对不受重视。比较耶利米书7:22-23。
IV.
他们实在不该指望自己的祭物蒙神悦纳,因为他们和他们的祖宗一向热衷于敬拜别神。有人这样理解第25节:你们岂是将祭物献给我呢?岂是单单献给我呢?不是单单献给我,所以我一点都不悦纳;敬拜主我们神的律例是:单要事奉他(路加福音4:8)。你们抬着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帐幕(第26节),就是你们所造的小神龛,就是你们私底下搞迷信所用、不敢公开露面的袖珍偶像。你们带着你们摩洛的神像(摩洛的意思是王),可能是日头的形状,坐在穹苍万象之中为王;司提反按七十士译本的翻译,称之为理番神(使徒行传7:43);想必是代表土星,七星之首。膜拜日头、月亮和众星,这是最古老、最普遍也是最貌似合理的偶像崇拜。他们制作他们的神星,就是认某一颗星为自己的神,也可能是他们给自己的神所起的名。这样的偶像崇拜,以色列从一开始就很热衷(申命记4:19)。人若仍然钟情假神,就不能指望蒙真神的恩惠。
V.
神如何刑罚他们坚持拜偶像(第27节):我要把你们掳到大马士革以外。他们被撒但掳去拜偶像,神就叫他们与拜偶像的人一同被掳,赶他们到异地他乡,因为他们喜爱他乡的假神。他们要被掳到大马士革以外。亚述人把他们掳去,比亚兰人那次要远得多;较轻的审判不管用,神就降下较重的。也可理解为:以色列人被撒缦以色掳去,比提革拉·毗列色那次更远,更痛苦,也更有毁灭性;这件事在1:5曾有预言。口称信神的民所犯的罪既然比别人所犯的更大,照样所受的刑罚也相应更重。我们看见亚述王将大马士革的掳物和撒马利亚的掳物一同带走(以赛亚书8:4)。司提反的理解是:我要把你们迁到巴比伦外去(使徒行传7:43),比犹大被掳的还要远,远得不能回归。并且为了使这判决显得更加确定,更加可怕,发出判决的那位自称是耶和华,名为万军之神,既然万军都听他指挥,他就有能力执行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