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第26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 返回使徒行传章节列表
0/0

第二十六章

前章说到保罗站在被告席上,非斯都、亚基帕、百妮基氏以及凯撒利亚众多贵族坐在审判席上,或围成一圈,要听保罗的申辩。本章说的是:I.他说到自己,回应犹太人的诽谤。1.他向亚基帕王说话,语气谦卑,因他大驾光临表示荣幸(第1-3节)。2.他说到自己的出身和教育,以及他法利赛人的身份;如今尽管他信仰的形式有异,但信仰的核心部份他仍谨守,就是死人复活,与撒督该人迥异(第3-8节)。3.他说他原先也极力反对基督信仰(第9-11节)。4.他说他经历了奇妙的转变(第12-16节)。5.他说他领受了来自天上的使命,要将福音传给外邦人(第17-18节)。6.他说他致力于履行这使命,因而大大得罪了犹太人(第19-21节)。7.他说他传给外邦人的教训,绝不是要毁坏律法先知,乃是要成全律法先知(第22-23节)。II.众人的回应:1.非斯都觉得他从未听过这样的疯话,竟当他是癫狂(第24节)。保罗否认自己癫狂,并转向亚基帕王(第25-27节)。2.亚基帕王觉得他从未听过这样合情合理的话,甚至承认自己差点就信了(第28节);保罗衷心希望他能信(第29节)。3.他们都同意保罗是无辜的,应该无罪开释,无奈他已上诉于凯撒,自己堵上了开释的门,真是可惜(第30-32节)。保罗第五次申辩
1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2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3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4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6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7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侍奉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8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9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11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人群中数亚基帕地位最高;虽然他手中的权力与皇帝下面其他巡抚相同,但他有王的头衔,官位虽不在非斯都之上,资格却比他老;所以非斯都开场白之后,亚基帕代表法庭向保罗表示准他为自己辩明(第1节)。保罗得了允许,方才开口说话;准备最充分、最善于演讲的,都不急于开口。亚基帕准许保罗发言,这样的恩惠犹太人不会给,至少不愿给。保罗一案原本就是他在理,他只需有机会申辩,不需要找一个像贴土罗这样的人替他说话。这里提到他做了一个动作:伸手,表示不慌不忙,坦然自若,也表示他很希望众人认真听他分诉。请注意:他并不因为上告于凯撒就闭口不言,他没有说:“我拒绝接受审问,除非到皇上面前;”他乃是很高兴能有机会归荣耀给他为之受苦的福音。有人问我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书3:15),对掌权者更应当常作准备。这里是保罗讲话的前半部份,其中:
I. 保罗对亚基帕表示敬意(第2-3节)。他在腓力斯面前乐意分诉,因为知道他在这国里断事多年(24:10),对亚基帕的态度则更进一步。请注意:1.犹太人指控他,罗列许多罪名,如今他很乐意有机会澄清自己,决不会因为自己是使徒,就以为能在国法之外。国家政权是神的法度,人人都从中得益处,人人也都当顺服。2.既然要他分诉,他就乐意在亚基帕王面前分诉。亚基帕王皈依了犹太教,比其他罗马巡抚更了解信仰的事:我知道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亚基帕似乎是个学者,在犹太知识方面特别有研究,是犹太教规矩方面的专家;他知道这些规矩的实质,知道这些规矩不是为了普及,也不会长久。他还了解围绕着这些规矩的辩论,知道在这些事上连犹太人自己也是众说纷纭。亚基帕熟读旧约圣经,应该比别人更有资格在保罗和犹太人之间就耶稣是不是弥赛亚这个问题作判断。听道的人若明事理,能辨别是非,这对传道人是个鼓 励。当保罗说:你们要审察我的话,这句话是对明白人说的(哥林多前书10:15)。3.所以他请求王耐心听,原意是耐着性子听。保罗打算长篇大论地说,求他听到底,不要嫌烦;他打算直截了当地说,求他耐心听,不要生气。保罗有些担心亚基帕既皈依了犹太教,熟悉犹太人的规矩,虽较有资格审理他的案件,却难免带些犹太人的酵,对外邦人的使徒心存偏见;于是保罗希望先说些好话:所以求你耐心听我。我们传讲基督,听众最起码要耐心听。
II. 他声称他虽受人憎恨,被贴上叛教的标签,但他仍持守儿时所学的一切良善;他的信仰根基一向是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如今仍是如此。 1.看看他年轻时的信仰:我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第4-5节)。他虽没有生在本国,却是在耶路撒冷受的教育。虽然这几年他常与外邦人来往(这点大大得罪了犹太人),但刚涉足社会时却与犹太人交往甚密,一心为他们着想。他所受的教育并非荒诞离奇,乃是在宗教和学问最发达的耶路撒冷。犹太人只要稍有点记性,就都知道保罗当年出类拔萃。那些原来就认识他的,都能证明他是个法利赛人,不但信奉犹太教,严守教中各样规矩,还是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中的一员,对自己最严格,对别人也最苛刻。他并非空有法利赛人的头衔,乃是活出法利赛人的样式。凡认识他的,都知道从未有过像他那样严守规矩的法利赛人。不但如此,他还属于一种较好的法利赛人,曾拜在迦玛列门下;迦玛列是希列一派1有名的拉比,希列这一派在宗教方面的造诣要远远高过煞买一派2。保罗既是法利赛人,又能活出法利赛人的样式:(1)说明他是个学者,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并非无知,决非文盲,也并非干粗活的;法利赛人懂律法,精通律法,也诠释律法。相比之下,其他使徒则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乃是打渔出身(4:13)。犹太人不信主,那是无可推诿的,因为这位使徒也曾拜在犹太人最著名学者的门下。(2)说明他是个道德家,是个有德行的人,并非无赖,决非生活放荡的年轻人。他既活出法利赛人的样式,就不醉酒,不淫乱;既是年轻的法利赛人,就不是敲诈勒索之人,也不学年老法利赛人的贪婪,侵吞寡妇家产;就律法上的义说,他是无可指摘的(腓立比书3:6)。无人能告他公开作恶,公开亵渎;他不可能离弃自己的信仰,不可能因为无知而离弃(因他是个有学问的人),也不可能因为不爱或不愿受约束而离弃,因他是个有德行的人,没有不道德的念头。(3)说明他很正统,信心稳固,不是自然神论者,也不是怀疑论者,也决非道德败坏,导致不信。他是个法利赛人,有别于撒都该人;他接受旧约圣经,不像撒都该人拒绝接受;他相信灵界的存在,相信灵魂不死,相信身体复活,也相信将来世界的赏罚;这些东西,撒都该人都否定。无人能说他缺乏原则,不尊重神的启示,因而放弃信仰;相反,他一向看重神向祖宗所应许的,也一向对此心存盼望。保罗深知这些并不能使他在神面前称义,也不能算为义,但他知道这关系到他在犹太人当中的名声,关系到亚基帕对他的看法,不致把他看成是他们所说的那样。他虽将万事当作有损的,为要得着基督(腓立比书3:8),但他仍提到这些,为的是荣耀基督。他深知倘若不懂神律法的属灵意义,单凭自己的义行,决不能进天堂;不过,他回忆起自己在尚未悔改以前并非不信神,并非亵渎,也并非恶人,乃是凭良心做人,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23:1),心里不免有些许安慰。 2.看看他此时的信仰。诚然,他不像年轻时那样热心律法条例。他认为律法所规定的祭祀和供物已成过去,代之以那祭物所预表的大祭牲。他不再看重洁净和不洁净的条例,认为利未祭司职任已光荣卸任,代之以基督的祭司职任;但信仰的原则,他仍十分热心,与犹太人一样,甚至超过犹太人;并且他决心不论生死,都要持守这些原则。(1)他的信仰建基于神给祖宗的应许,建基于神的启示;他领受、相信神的启示,并将自己的灵魂交托其上。他的信仰建基于神藉着应许所显明出来的恩典。神的应许是保罗信仰的方向和根基,是向祖宗所应许的,比律法条例更为悠远,神在基督里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加拉太书3:17)。基督和天堂是福音的两大教义,也就是说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约翰一书5:11)。这两点就是神应许给祖宗的 煞买(前50-30):第一世纪犹太人学者,犹太教的重要人物。 因这样的信心而得救;不过这主要指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就是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创世记12:3),神要作他和他后裔的神(创世记17:3)。神要作他的神,指的是基督,神要作他后裔的神,指的是天堂。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希伯来书11:16)。(2)他的信仰在于他盼望神的应许。他不像犹太人看重吃喝的规定,死守属肉体的条例(神多次表示他轻看这些),他乃是信靠神在圣约中的恩典,信靠神的应许;这也是初期教会的纲领。[1.] 他在基督里盼望所应许的后裔,盼望在基督里蒙福,盼望领受神的祝福,真正蒙福。[2.]他盼望天堂,与24:15说的意思相同:就是盼望死人复活。保罗所信的不是肉体,乃是基督;他所指望的不是今世的大事,乃是来世更大的事;他放眼将来的世界。(3)在这点上他与一切虔诚的犹太人是一致的;他的信心不但基于圣经,也基于教会的见证;教会的见证坚固他的信心。他们虽把他当作箭靶,但他并不孤单:“我们十二支派,就是犹太信仰的群体,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这应许,都指望得着所应许的福份。”以色列民称为十二支派,因为他们最先是十二支派;虽然圣经没有提到北方十个支派作为一个群体一同回归,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每个支派都有人陆续回到自己的土地。基督也曾提到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亚拿是亚设支派的后裔(路加福音2:36)。雅各写信给散住十二个支派的人(雅各书1:1)。“十二支派构成我们的民族,我和犹太人都属于这个民族。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口称相信这个应许,相信基督,相信天堂,也都盼望因之得福。他们盼望弥赛亚要降临,而我们基督徒则在已经降临的弥赛亚里有盼望;所以我们都建基于相同的应许。他们盼望死人复活,盼望将来的世界,我也盼望。在基本教义上我和他们是一致的,为何要把我当成危险分子,当成异端,说成是背叛犹太宗教呢?我盼望进入天堂,他们也盼望进入天堂;既然终点相同,皆大欢喜,为何要在半路上闹不愉快呢?”再则,犹太人不但盼望这应许的到来,还在盼望的同时,昼夜切切地事奉神。圣所的宗教礼仪从岁首到年终,昼夜不断,由众祭司和利未人负责,被称为站桩式,从不间断,按手在祭物上,俨然是十二个支派的代表;坚持这样的事奉,就是相信永生的应许,并且盼望永生的应许。保罗在圣子的福音里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那十二个支派藉着他们的代表在摩西律法之下事奉神,但他们所盼望的乃是同一个应许:“所以他们不能当我是离弃信仰的人,因我所持守的应许与他们所持守的相同。”基督徒更是如此,既盼望同一位耶稣,盼望同一个天堂,虽敬拜形式互不相同,也当彼此祝福,一同活出圣洁的爱。也可理解为具体的个人,他们仍信奉犹太教,以他们的方式过敬虔的生活,忠心事奉神,一心一意,夜以继日,像亚拿一样,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神(路加福音2:37);这里用的是同一个词。“他们用这样的方式盼望所应许的,我希望他们能得着。”唯有殷勤不断事奉神的,才有盼望永生的依据;我们展望永生,就应当在一切事奉神的事上勤勉不断。我们事奉,应当放眼天堂。而对于那些切切事奉神、却与我们方法不同的,则应当以爱心包容他们。(4)保罗受苦,就是这个原因,就要为了传扬这犹太人认可、却不尽明白的教训:我被控告,就是因这指望,因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他强调应许,不顾律法规条,而逼迫他的,则强调律法规条,不顾应许:“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他们给我按的罪名,都是我因这指望而不得不做的事。”只是满足于信仰的形式,而见到别人身上表现出信仰的权能,就咬牙切齿,横加逼迫,这是很平常的。保罗有盼望,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24:15),但保罗因这个盼望而行,他们就恨之入骨。但保罗因基督的缘故受苦,就是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28:20)受苦,这是他的光荣。(5)他衷心希望在场的听众都能拥戴基督(第8节):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这句话似乎有些唐突;也许保罗还说了许多别的话,这里没有记下来,也许他解释说神给祖宗的应许就是死人复活的应许,就是永生的应许,且证明他致力于盼望这样的福乐是正确的,因为他相信基督从死里复活,而基督的复活是列祖所盼望的复活的凭据。所以保罗迫切希望听众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好叫自己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立比书3:10-11)。当时在场的,有许多是外邦人,也许绝大多数都是,特别是非斯都;他们听他大谈基督复活,大谈死人复活是十二个支派所盼望的,想必会像雅典人那样心里发笑,彼此交头接耳,斥之为荒唐可笑,以致保罗要跟他们理论。可以这样理解:什么?神叫死人复活,你们觉得不可信呢?这事在你们眼中看为希奇,在 我眼中也看为希奇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撒迦利亚书8:6)。纵然超过自然能力,却超不过自然之神的能力。注意:神叫死人复活,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决不可信。凡不可信的,凡有违常识的,不必都信。但若想全然明白基督信仰的教训,信心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要相信死人复活。神岂不是全能的吗?在他岂有难成的事吗?他起初岂不是从无到有创造了诸世界吗?那岂不是一句话的事吗?他起初岂不是造我们的身体、用泥土造我们、将生命之气吹给我们吗?大能的神岂不能用泥土再造、将生命之气再次吹进来呢?我们在自然界大地回春之际,岂不也见过复活的事吗?连太阳都有能力叫万物复苏,神叫死人复活,为何反倒不可信呢?
III. 他承认他曾是基督徒和基督信仰的大敌,那时他还是个法利赛人;他以为他应当反对基督信仰,并且应该反对到底,直到基督奇妙地改变了他。 1.他提起此事,为的是表明他之所以成为基督徒,成为传道人,并非事先酝酿,也不是对基督教训渐有好感;他没有用许多大道理说服自己,乃是瞬间除去最大程度的歧见,代之以最大程度的确信,以此表明他成为基督徒、成为传道人,完全是超自然的能力;他的改变过程,对自己是个神迹,对别人也是个神迹,充分证明了基督信仰的真实性。 2.他提起此事,也许是想替那些逼迫他的人找托词;基督也曾这样说: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保罗在逼迫基督门徒时曾以为那是他的责任,如今他很有爱心地认为犹太人也在犯同样的错误。请注意看:(1)他的观点曾是何等愚昧(第9节):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不择手段抵挡基督的教训、名声和利益。耶稣的名不伤害人,但只因与他对弥赛亚国度的看法不同,他就竭力攻击他的名。他以为逼迫那些求告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就是事奉神。注意:坚信自己正确,实际上却是错谬,这是有可能的;故意犯大罪,还以为自己在尽本份,这也是有可能的。有人恨恶自己的兄弟,把他们赶出去,口里却说:愿耶和华得荣耀(以赛亚书65:5)。多少灭绝人寰的恶棍,打着宗教的幌子,不但理由十足,还被人捧上了天;参考约翰福音16:2。(2)他的行为曾是何等凶狠(第10-11节)。世界上最残暴的信念,莫过于良心被误导。保罗以为攻击基督的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就不惜代价。他谈到自己那些行为,语气沉重,表示真心懊悔: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摩太前书1:13)。[1.]他把基督徒视作大罪人,将他们打入大牢,恐吓他们,败坏他们的名声。他俨然就是那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启示录2:10),他扣押他们,控告他们。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第10节),拉着男女下在监里(8:3)。[2.]他俨然成了祭司长的工具,从他们得了权柄,充当他们的打手,执行他们的命令,还因大权在握而洋洋得意。[3.]他对处死基督徒一事很起劲,尤其是在司提反的事上,还喜悦他被害(8:1)1,成了帮凶。可能因为他大发热心,年纪轻轻就当了公会成员,并投票赞成处死基督徒;也可能是基督徒被定罪之后,他表示赞同,因而成了事后帮凶,像个法官或陪审团成员。[4.]他对基督徒动刑,在各会堂,以触犯会堂规矩为名鞭打他们。他参与刑罚了多人,甚至屡次用刑逼迫同一批基督徒,他自己后来也被鞭打五次(哥林多后书11:24)。[5.]他不只是因信仰的缘故刑罚他们,还强迫他们做有违良心的事,强迫他们公开放弃信仰:“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说基督欺骗了他们,说他们受了他的骗;强逼他们不认自己的主,宣布与主脱离关系。”逼迫人的无论如何胁迫别人在信仰的事上就范,最令人切齿的莫过于强迫人做有违良心的事。[6.]他对基督徒和基督信仰大发雷霆,竟然嫌耶路撒冷这个舞台过于狭小,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他恼恨他们,因为他们无视他的所作所为,仍据理力争;他恼恨他们,因为他们受苦越多,人数越增加。他分外恼恨他们,愤怒的激流无边无际,自己都觉得恐怖,心中的仇恨无法抑制,内心的烦恼也无法抑制。凡逼迫人的,都很恼恨,有些则分外恼恨。保罗见其他城里的人对基督徒不那么凶狠,于是心中恼恨,决定要亲自动手,到外邦的城邑逼迫基督徒。心怀恶意的,难免坐立不安,而自以为这是凭良心,那就更加坐立不安。这就是保罗年轻时的为人和生活方式;所以,他不可能因为受教育的缘故成为基督徒,也不可能 钦定本将7:60中“扫罗也喜悦他被害”一句标注为8:1的第一句。 保罗第五次申辩 12「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13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14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15我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16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17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18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19「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20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21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22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23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凡相信有神并且顺服他主权的,都当明白,若有人按神的指示说话行事,并且奉他的差遣,就不能反对他,不然就是攻击神(5:39)。保罗在此清楚阐明这个事实,他向这群大人物表示他是蒙了天上的直接呼召,向外邦人世界传讲基督福音,而这正是犹太人对他恨之入骨的事。他表示:
I. 他之所以成为基督徒,是因着神的大能,尽管他自己对基督的道多有成见。他凭借来自天上的手瞬间转变,并非外力所迫,不像他强迫别人说亵渎话那样,乃是靠着神的能力和属灵的能力,靠着基督从上头来的启示。这启示临到他,在他心里做工;而此事正好发生在他罪恶行径的高潮,就是正当他前往大马士革逼迫基督徒、打压基督信仰的时候,正当他穷凶极恶、不依不饶的时候,正当他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前去逼迫基督徒的时候;这时,一种超自然的能力迫使他放弃了这一切,接受了另一项命令,就是传扬基督。有两件事导致这奇妙的转变,一是来自天上的异象,二是来自天上的声音,藉着视觉和听觉这两种学习感官,给他传授基督的知识。 1.他看见天上的异象,当时的情形说明那不可能是梦幻,确实是神的显现。(1)他看见从天发光,这光不可能是人为的,因当时不是夜晚,乃是晌午,也不在室内,不可能是有人恶作剧,乃是在路上,在光天化日之下。这大光比日头还亮,令日月蒙羞(以赛亚书24:23);这也不可能是保罗的幻觉,因为这光四面照着他并与他同行的人;他们都看见了这光四面照着,日光在他们眼中显得暗淡无光。从众人的反应,可知这光的能力:他们一见,都仆倒在地,人人惊惶。这光有闪电般的能力,却不像闪电那样瞬间而逝,乃是持续照着他们。旧约时代神常在幽暗中显现,常住在幽暗之处(历代志下6:1);他在大黑暗中向亚伯拉罕说话(创世记15:12),因为旧约时代是个幽暗的时代;如今,基督既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摩太后书1:10),他就在大光中显现。恩典的创造和世界被造一样,最先造的就是光。参考哥林多后书4:6。(2)基督亲自向他显现(第16节):我特意向你显现。基督出现在这光中,但与保罗同行的人只看见光,没有看见光中的基督。光有知识不能成为基督徒,唯有认识基督才能成为基督徒。 2.他听见天上的声音,非常清晰:向他说;这里说这声音是用希伯来话(之前没有提到这点)。希伯来语是保罗的母语,也是他敬拜神用的语言,这表示他虽被派去外邦人那里,却不要忘记自己是个希伯来人,也不要忘记希伯来话。从基督向他说的话中,我们注意到:(1)他直呼其名,并且重复(扫罗!扫罗),保罗当时一定大为震惊;何况他当时在一个陌生地方,不可能遇见熟人。(2)他让他意识到自己有罪,就是他奉命去逼迫基督徒的大罪,并且明确告诉他这样的做法何等荒唐。(3)他与跟从他的一同受苦:为什么逼迫我(第14节),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第15节)。保罗做梦都想不到,他把基督徒视为世上的累赘和渣滓,并横加践踏,实际上却是在欺侮天上的荣光。(4)他警告他不要死不认罪:你用脚踢刺是难的,像不惯负轭的牛犊一样(耶利米书31:18)。也许当时保罗刚想反抗,但基督明确告诉他这是自取灭亡,于是就退了回去。也可能这句话是告诫的语气:“你要当心,不可死不认罪;这是为了你好,不是冒犯你。”(5)他问对方是谁,基督向他表明身份。保罗问(第15节):“主啊,你是谁?请让我知道是谁从天上向我说话,我好回应他。”他说:“我就是耶稣,就是你所藐视、所恨恶、所诽谤的;你大肆污蔑我的名,求告我名的,你都当成罪犯。”保罗以为耶稣早已被埋在地里,虽有人从坟 墓里偷了他的尸首,必是埋在了别处。他们吩咐犹太人都这么说,所以当他听见天上的声音,又看见自己竭尽所能污蔑的这位,居然出现在这样的荣光中,不禁大惊失色。这向他证明耶稣的教训是属神的,是属天的,不但不能反对,应当恭敬领受:这耶稣就是基督(5:42),他不但从死里复活,还从父神得尊贵荣耀(彼得后书1:17);这足以叫他立刻信了耶稣,不再与逼迫人的为伍,并且加入受逼迫之人的行列。主从天上显现,就是要与逼迫人的为敌,与受逼迫的为友。
II. 神赐他权柄,使他成了传道人:就是这位在荣光中向他显现的耶稣,吩咐他去向外邦人传福音。他并非没有奉差遣,也不是奉人的差遣,他乃是奉耶稣的差遣,而耶稣是奉父神的差遣;参考约翰福音20:21。这里还说要派他作执事,不过从9:15和22:15-17来看,这句话似乎是后来说的;保罗只是为了从简,将这句话和路上听到的话连在一起:你起来站着。基督藉着福音的光叫罪人谦卑下来,为的是叫他们藉着属灵的恩典、能力和安慰重新站起来。他撕裂,是为了医治;他推倒,是为了兴起。要抖下尘土!起来坐在位上(以赛亚书52:2),站起来,基督必帮助你。保罗,你要站起来,基督必帮助你;你要站起来,基督有工要你去做,他有使命给你,且是伟大的使命,他要差遣你: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1。基督亲自选定他的传道人;他们的能力和使命都从他而来。保罗感谢基督耶稣派他服事他(提摩太前书1:12)。基督向他显现,派他作传道人。基督以各样方式向他所派的传道人显现,若非如此,不认识他的怎么能传他的道呢?他若不藉着他的灵叫他们认识,他们又怎么能认识他呢?请注意看: 1.保罗的职位:他被派作执事,服事基督,为他作工,为他作见证,见证他的事业,见证他的真道。他要证明神恩惠的福音(20:24);基督向他显现,为的是叫他替基督在世人面前显现。 2.保罗作见证的内容:(1)向世人讲述他所看见的事,告诉他们基督在路上向他显现,告诉他们基督说过的话。他看见这些事,为的是传扬这些事,他也确实利用各样机会传扬这些事;当下是如此,以前也是如此(第22章)。(2)向世人讲述将要指示他的事。基督与保罗建立了沟通渠道,自会保持沟通;所以这里只是说日后必另有指示。保罗一开始对福音的认识很模糊,后来基督向他显现,并给了他更全面的指示。他所传的福音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拉太书1:11- 12),不过他乃是渐渐领受,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基督多次向保罗显现,很可能比圣经所记载的要多;他常教导他,好叫他仍将知识教训众人(传道书12:9)。 3.他为基督作见证,也领受属灵的保护:黑暗权势不能胜过他,直到他作完他的见证(第17 节):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注意:为基督作见证的,都受他的特别眷顾,即便落入仇敌的手,他也必救他们出来,并且他知道如何救他们出来。当时基督表示保罗必须受许多的苦难(9:16),同时又说必救他脱离人的手。注意:神的百姓受大苦,也有蒙拯救的应许,神从未应许他们远离苦难,却应许必保守他们经历苦难。有时神把他们交到逼迫人的手里,为的是救他们出来,好叫神得着荣耀。 4.他领受特殊使命到外邦人那里去。保罗悔改几年之后,才蒙差遣去外邦人那里,或者说才知道主有此意(参考22:21);不过最终他还是奉命走上了那条路。(1)在外邦人中有大事要做,而且保罗要在其中起关键作用。根据外邦人的现状,有两件事要做:[1.]坐在黑暗中的世界要见到光;凡无知的,都应当知道关系他们平安的事(路加福音19:42),要归向神,且要藉着基督归向神。保罗奉差遣,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他传道,不只是把他们从未听过的事告诉他们,还要作为神恩典和权能的器皿,开启他们的悟性,领受这些事,拥戴这些事。以前他们闭着眼睛不看光,他要开他们的眼睛,叫他们明白自己,明白自己的处境,明白自己的利益。基督开启人心,也开启人的眼,他不愿叫他们蒙着眼,乃是要他们看清自己的路。他奉差遣,不只是开启他们的眼睛,还要叫他们不再闭上,从黑暗中归向光明,意思是,不再跟随错谬盲目的向导、神谕、占卜和祖传的迷信,要摒弃对假神的腐败观念和看法,转而跟随神的启示,唯有神的启示才是不容置疑的真理。这就叫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黑暗的路走出来,进入光明的路。福音的目的就是教导无知的人,纠正那些错谬的,叫万物都在真光中显明出来。[2.]坐在黑暗中的邪恶世界要得洁净,要悔改;开启眼睛还不够,还要心 钦定本第16节中“执事”一词也可译作“传道人”。 管辖世人,是凭借黑暗的权势,而神则凭借令人信服的亮光。罪人伏在撒但权势之下,拜偶像的人尤其是这样,竟向魔鬼下拜。罪人受他的引诱,被他掳去,被他左右;而叫人悔改的恩典叫他们摆脱撒但的权势,顺服在神面前,顺服神的话,顺服圣灵的引领,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他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歌罗西书1:13)。恩典在灵魂深处的作用越来越大,胜过败坏和犯罪的性情,然后灵魂就从撒但权下归向神。(2)这件大事是叫外邦人蒙大福,叫他们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他们摆脱罪恶的黑暗,转向圣洁的光,摆脱撒但的奴役,转向服事神;并非神因他们得益处,乃是他们因神得益处。[1.]重获神的恩惠;他们因犯罪的缘故,早已失去了神的恩惠:要叫他们得蒙赦罪。他们蒙拯救,脱离罪的辖制,脱离死亡,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他们不必靠好行为换取赦罪,乃是白白领受,人人都能得安慰。要顺服主,归向主,得着代赎的福份,并在大审判时靠主不被定罪。[2.]因他的果效而喜乐;他们不但罪得赦免,又因信主,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注意:第一,天堂是一份基业,是为所有神的儿女所预备的基业;既是儿女,便为后嗣(罗马书8:17)。同得,就是有份的意思,这好比迦南地的产业;迦南地拈阄分地,也是神的作为,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箴言16:33)。有人理解为: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继承权;不是靠行为,乃是靠恩典。第二,凡真正转离罪孽归向神的,不但罪得赦免,还要得奖赏,不但不被定罪,还要得着尊荣,得着丰盛的基业。罪得赦免,为得基业扫清道路,除去通往基业路上的障碍。第三,凡将来得救的,如今都成圣;凡承受天上基业的,都应当好好预备,方能得着。非圣洁不能喜乐;无人能成为天上的圣徒,除非先成为地上的圣徒。第四,若能与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就当喜乐;这意味着与蒙拣选的人同得基业,因他们藉着成圣蒙拣选得救。凡成圣的都得荣耀。愿我们与他们一同有份,与圣徒相通,在他们当中有份,有难同当;苦难不论有多大,与所同得的丰盛基业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第五,我们因信基督而得救,也因信基督而成圣。有人将这句话理解为:因信成圣;这是因为信心洁净人心,宝贵的应许进入人心,叫人从心底里顺服主恩,得与神的性情有份(彼得后书1:4)。也有人理解为:因信得蒙赦罪,因信同得基业;因信得着产业权,其实意思都一样:我们因信称义,因信成圣,也因信得荣耀。因信,所强调的是:因着在我里面的信。这信不只是领受神的启示,也是紧紧倚靠耶稣基督,倚靠他的代求,以他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把自己交托给他,以他为我们的主。唯有这样,才能罪得赦免,才能领受圣灵的恩赐,才得永生。
III. 他传道是奉命而行,靠着神的帮助,且在神的引导和保护之下。神呼召他成为使徒,认同他的使徒工作,并保守他在事奉中大有果效。 1.神赐给他一颗心,与所蒙的召相称(第19节):我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人人都当顺服。属天的异象大有能力,胜过属地的谋算,若不顺服,必有祸患;倘若保罗顾念血肉之躯,贪恋世俗利益,就会像约拿那样躲起来,拒绝从命;然而主耶和华开通他的耳朵;他并没有违背(以赛亚书50:5)。他领受了使命,也领受了指示,并且欣然前往。 2.神赐给他能力,可做大事,尽管他也常在困难中挣扎(第20节)。他致力于传福音,满有活力。(1)他从大马士革开始,那是他悔改的地方,因他决心要抓紧时间(9:20)。(2)他来到以前受教育的耶路撒冷,为基督作见证,与人激烈辩论(9:29)。(3)他在犹太全地传道,在犹太的各城各乡,像基督那样;他按照基督的吩咐,先向犹太人传福音,并不离开他们,直到他们故意把福音丢弃;他为他们的灵魂甘愿献上自己,所付出的努力胜过任何一位使徒,甚至可能胜过所有使徒的总和。 3.他所传的道相当实际。他不用空洞的观点充塞人的头脑,不用动听的假设引起人的兴趣,也不用有疑问的内容充斥人的耳朵;他乃是劝勉他们,乃是宣告,乃是作榜样:(1)应当悔改,要悔罪,认罪,要下决心抵挡罪孽。这个词的原意是要反省自己;要改变想法,改变做法,纠正以往的错误。(2)应当归向神。不仅要恨恶罪孽,还要与神相通,不但要转离邪恶,还要转向良善;要本着爱心和情感转向神,本着责任和顺服的心归向他,转离世界,转离肉体;唯有这样,才能转离那全然悖逆败坏的人类,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要转回来,单单归向神:要以他为我们的福份,为最高目标,以他为我们的主,我们的份;眼目要转向他,心要转向他,脚步也要转向他,为他作见证。(3)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这也是施洗约翰所传的,他是第一位福音传道人(马太 福音3:8)。凡口称悔改的,都应当有悔改的行为,活出悔改的生命,凡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光说悔改的话不够,行为也要与悔改的话相称。真信心需要有行为,真悔改也需要有行为。传这样的道有什么罪?这不正是要改变世人、减轻世人的痛苦、复兴自然信仰吗? 4.犹太人与他争论的焦点就在于此,在于他全心全意劝人信神,领人归向基督,并通过基督归向神(第21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各位请评评理,这些是不是该死该绑的罪。他受苦不是为自己,乃是为别人。他们想要杀他;他们寻索他的性命,恨恶他的生命,因为那是造福于人的生命。他们拿他,攻击他,是在敬拜神的殿里,仿佛地点好,行为也不会错。 5.他唯一的帮助从天而来;神扶持他,帮助他,他就继续行这大事(第22节):“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我的性命仍得存留,我的工仍在继续;我站稳了,没有被打倒;我坚持我说过的话,并不惧怕,也不觉得羞耻。”保罗悔改已有二十余年,期间他为传福音四处奔波,历尽艰辛;是什么力量能让他坚持下来呢?这不是靠自己的毅力,乃是蒙神的帮助。若不是蒙神的帮助,他做这么大的事,遇到这么大的阻力,是不可能坚持下来的。注意:凡神所使用的,都蒙神的帮助,神的仆人决不缺少神的帮助。我们之所以还能坚持到如今,都是因为蒙神的帮助。神若不托住,我们早已沉下去;神若不扶持,我们早已跌倒;真应当感谢赞美他!保罗提到这点,要说明他的使命从神而来,履行使命的能力也从神而来。福音传道人若没有来自天上的直接帮助,决不可能如此做工,如此受苦,如此兴旺;而若不是从事神的工,就决不可能得着天上的帮助。 6.他所传的教训都合乎旧约经文:他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向贫穷的、富足的、有学问的、无学问的、无闻的、有名的作见证,因这道关乎万人。这说明福音的恩典是通俗易懂的,再卑贱,也能听见,再贫穷,也能明白;这也说明福音的真理和能力是不可抗拒的,在尊贵人面前也无所惧怕,无所羞愧。仇敌反对他,说他不只是劝人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还传别的教训。这些诚然都是旧约先知所传的;除此之外,他还传基督,传他的死和复活,从25:19 可以看出,这就是他们与他争论的焦点:保罗却说耶稣是活着的。保罗说:“是的,我确实传耶稣,但这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能说明他们所预言的应验了,并且在所命定的日子应验了,能说明他们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如今成了,并且在所预定的日子成了,这岂不是给他们增光吗?”众先知预言了三件事,都是保罗所传的:(1)基督必须受害;弥赛亚必是受苦之人;这不仅仅是说他是人,能吃苦,乃是说他作为弥赛亚,注定要受苦;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不仅符合他的身份,也是必须的。基督的十字架成了犹太人的绊脚石,保罗传基督的十字架,那是他们最为恼火的。但保罗坚持这点,因为他传基督的十字架,就是传旧约预言的应验,他们不但不应该生气,反而应该赞同,应该接受。(2)基督要首先从死里复活1;不是时间顺序意义上的第一,乃是影响力的第一,他是复活的元首,复活的头,复活的主,也称为从死里首先复活(启示录1:5),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歌罗西书1:18)。他打开了坟墓的母腹,如同首生的,为我们开启了复活的路;他也称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书15:20),因他洁净了收成。他又是第一位从死里复活而不再死的;为表示凡信他的都要这样复活,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进了圣城(马太福音27:52-53)。(3)基督要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首先传给犹太人,因他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路加福音2:32)。他亲自照耀以色列民,又藉着使徒的事工照耀外邦人;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马太福音4:16),这大光就是他。保罗强调这点,也是要说明自己的使命(第18节):要叫他们从黑暗中归向光明。基督从死里复活,为的是照亮百姓的心,向他们证明他的教训都是真理,并且要大有能力,传给犹太人和外邦人。这也是旧约众先知所预言的,他们说外邦人要藉着基督得着神的知识。这一切,犹太人为何不乐意的呢? 钦定本以及多种译本将第23节中的“首先”用来修饰“从死里复活”;整句可译为:基督必须受害,并且要首先从死里复活,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24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26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27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28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稍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译: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 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
是他最为擅长的,不由得激动起来,他的口张开,并且心潮澎湃。倘若任由他在这个话题上发挥,想必一定会说个没完,因为基督的死和基督受害,对他来说都是说不完的话题。可是他被打断了,真是可惜;他们准许他说话(第1节),却不准他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这对他简直是痛苦;我们也很失望,因我们读起他的演讲来津津有味。但没有办法,法庭认为判决的时候到了。
I. 罗马巡抚非斯都认为这可怜的保罗一定是疯了,应该送他到疯人院去。他确信他不是罪犯,不是坏人,不该受罚;他只是个疯子,精神失常,很可怜,但所说的不值得听,不必理会。他觉得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不必定保罗有罪,也不必相信他所传的道;他若精神失常,就不必定罪,也不必信他。这里要注意的是: 1.非斯都斥责保罗(第24节):他大声说,不是向身边的人低声说。倘若他是低声,或许情有可原,但他却大声说(他似乎很尊重亚基帕,参考25:26,此时却不和他商量),仿佛不得不打断保罗,不愿再让听众听下去:“保罗,你癫狂了吧!你说话像个疯子,头脑发热,简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过他觉得保罗失去理智,不是出于罪恶感,不是因为受了苦,也不是源于仇敌的愤怒攻击,他坦率地认为保罗精神失常,是因为他的学问太大,钻研过深,弄坏了脑子。他说这话,不是发怒,乃是嘲笑和蔑视。保罗说的话他听不懂,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在他看来像谜语一样,于是他就断定这都是头脑发热所致。俗话说得好:无意弄明白的,就置之不理。(1)他承认保罗是个很有学问的学者,提起摩西和先知书滔滔不绝(他自己对这些书一窍不通),但这反倒成了笑柄。使徒中有不少是打渔出身,他们被轻看,因为没有学问;保罗饱读诗书,法利赛人出身,也被轻看,因为学问太大,没有好处。与基督传道人为敌的就是这样,总有理由污蔑他们。(2)他斥责他为疯子。旧约先知也被斥为疯子,被按上恶名,群起而攻之:这狂妄的人来见你有什么事呢(列王纪下9:11)?军官们说起先知来,用的就是这样的口气。参考何西阿书9:7。施洗约翰和基督都被说成是被鬼附的。可能保罗此时说话慷慨激昂,有点手舞足蹈,以致非斯都说他疯了,也许在场的只有他以为保罗疯了。人在信仰的事上大发热心,却被说成是癫狂,这无伤大雅。 2.保罗澄清自己并非癫狂;我们不清楚以前是否也有人说他癫狂,似乎假使徒曾这样污蔑过他,因为他曾说:我们若果颠狂,是为神(哥林多后书5:13)。但他在罗马巡抚面前从未受过这样的斥责,所以必须分辩一番。(1)他并非癫狂;对巡抚仍彬彬有礼,却要还自己清白,他指出这样的指控毫无依据(第25节):“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以前也从未癫狂,从来没有;我感谢神,我一向理智健全,不会信口开河,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请注意看:非斯都虽无端蔑视他,非绅士所为,更非法官所为,但保罗并不生气,也不觉得被冒犯,他仍以礼相待,称他为非斯都大人。这是要教导我们,不要以辱骂还辱骂,不要以污蔑还污蔑,别人说轻蔑的话,我们仍当以礼相待。在任何场合下都说真实明白的话,这是合宜的,这样才能轻看别人不义的诽谤。(2)他请亚基帕发表评论(第26节):王也晓得这些事,晓得基督的事,晓得他的死和复活,晓得旧约预言;基督的事正是应验了旧约的预言。所以他向王放胆直言;王知道这些不是虚言,乃是事实,他对这些事略知一二,也必愿闻其详: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指的是保罗悔改的事以及他奉命传福音的事。亚基帕与犹太人交往颇深,一定听说过这些事。这事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乃是家喻户晓;在场的犹太人都能作证,他们常听人说起此事,因此若要指责他蛊惑人心,那是不合理的,若要责备他传基督的死和复活,那就更不合理。 彼得告诉哥尼流和他的朋友们说(10:37):关于基督的话传遍了犹太;所以亚基帕不可能不知道,非斯都不知道,那是他的耻辱。
II. 亚基帕一点都不觉得保罗癫狂,反倒觉得他从未听过如此有力的辩论,如此旗帜鲜明。 1.保罗意在打动亚基帕的心。有人觉得非斯都之所以对保罗不满,是因为保罗的眼目常在亚基帕身上,从头到尾都向着他说话,所以才打断他(第24节)。可如果这样会得罪他,保罗一点都不在乎:他愿意向明白人、向可能听得进去的人说话,所以才向亚基帕说;又因为他提到摩西和众先知也证明所传的福音,于是就说(第27节):“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你同意旧约圣经是神的启示吗?你承认旧约经文预言将来的事吗?”他不等回答,就先称赞亚基帕,当他是承认的:我知道你是信的。人人皆知亚基帕皈依犹太教,像他前辈那样,一定熟悉先知书,也信先知书。注意:与明白圣经又相信圣经的人打交道真好,这样的人能听得进去。 2.亚基帕承认保罗所言有理(第28节):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有人把这句话理解为一种嘲讽:你想稍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但即便如此,这也是承认保罗所言很有目的性,不论别人怎么看,在他看来,保罗的话带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能力:“保罗,你太心急了,你不能指望几句话就能说服我。”也有人认为他说这话是认真的,是承认他有点相信基督就是弥赛亚。他心里多次想过此事,想过旧约预言应验在基督身上;如今有人郑重其事劝他,他差一点就要让步,想要接受了。他差一点听劝信基督,好比腓力斯战抖时差一点听劝摒弃罪恶:他明白基督信仰很有道理,也承认证据充足,无可辩驳;而反对声反倒微不足道,不值得一提。若不是他有义务谨守律法,若不是他看重祖宗的信仰,看重君王的颜面和属世的利益,他会立即成为基督徒。注意:许多人差一点听劝信主,却没有全信;他们深知自己的责任,深知神做事的法则,但却受制于某些外在的缠累,不能一鼓作气信到底。 3.保罗没有时间继续申辩,只好说句好话作为结束,更确切地说,他衷心盼望所有在场的听众都能成为基督徒,这样的心愿成了祷告:我向神所求的(第29节)。他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他们得救(罗马书10:1)。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他对所有的人都有这样的善意),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1)他声称不论生死,都会持守自己的信仰,并且深信不疑。他盼望人人都能像他一样,言下之意就是声称他决不会像他们一样,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不论这意味着多大的属世利益。他持守神给先知的指示:他们必归向你,你却不可归向他们(耶利米书15:19)。(2)他表示他不但对基督信仰的真理深信不疑,也对基督信仰的好处深信不疑。他已在其中大得安慰,并坚信将来必有永恒的福乐;他也衷心祝愿他在世上的朋友都能像他那样,成为耶稣基督又忠心又热心的门徒。约伯说:愿我的仇敌如恶人一样(约伯记27:7);保罗则说:愿我的朋友如基督徒一样。(3)他表示遗憾,因为亚基帕差点像他一样成为基督徒,却没有全信;他真希望亚基帕和其余的人不只是差点(这样有什么益处呢),而是像他那样,当一个全心全意的基督徒。(4)他表示成为真正的基督徒,这是关乎每个人的大事,也是不可言喻的喜乐;在基督里的恩典丰丰富富,不论有多少人,不论要多少,人人都能得到满足。(5)他表达对众人的善意。[1.]他祝他们像他一样在基督里喜乐,也愿他自己的灵魂在基督里喜乐。[2.]他祝他们外在条件胜过他,因他当时还锁链缠身;他祝他们像他那样得安慰,却不要像他那样受逼迫,祝他们像他那样品尝信仰的甜头,却不要像他那样吃苦头。这些人轻看他受关押,不顾他的死活。腓力斯羁押他,讨好犹太人。一般人在这种场合想必会说,愿他们受捆绑,叫他们知道受捆绑是什么滋味,便可转过来怜恤他。但保罗决不是这样的人,他盼望他们紧紧拴住基督,却不愿他们为基督的缘故受捆绑。他说的话何其温柔,满有恩德!
III. 众人都同意保罗是无辜的,他受逼迫是冤枉的。1.他们草草休庭(第30节):保罗的一番话很感人(第29节),王担心再让他说下去,说不定会说出更感人的话来,使得有些人开始为他出头,这就不好了,甚至真有人成了基督徒。王感到自己心里开始动摇,不敢再听下去,就像腓力斯那样,先暂时将保罗打发走。他们本当公正地问被告还有什么别的话要说;但他们觉得他说得已经够多,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妮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案情已经很清楚,不必再问,尽管保罗还有话说,还能把此案梳理得更清楚。2.他们一致同意保罗是清白的(第31节)。他们退到后面商议,彼此交流,彼此谈论,结论都一样: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他不是危险分子,不该被羁押。后来尼禄有令,凡口称信基督的都要被处死,但当时在罗马人中没有这样的法令,所 以不算犯罪。他们的判决证明了不久之后尼禄所颁布的那条邪恶法令的不是,说明保罗作为最积极最热心的基督徒,虽受这些不同情真道之人的审判,结论却是他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这些人虽没有领受他的教训,心里却都明白他是无辜的;法官的温和语气叫那些高喊“除掉他,他是不当活着的”(22:22)的头脑发热的犹太人抱愧蒙羞。3.亚基帕的判决是: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第32节),也就是说保罗上诉,反倒把自己的门给锁上了。有人觉得真有这样的罗马律例:囚犯若上告于高级法院,低级法院就不能定他的罪,也不能释放他;倘若真有这样的律例,也应该原告同意上诉才是,而保罗的原告看起来并不同意上诉;他是迫不得已才上诉的,是为了避其锋芒,因当时他见巡抚并不尽心保护他。因而也有人认为亚基帕和非斯都既不愿得罪犹太人把他放了,就故意用这样的借口继续扣押他,尽管他们都知道应该释放他。亚基帕虽差点成了基督徒,事实证明这就等于一点都没听劝。(1)我不知道保罗是否后悔上告于凯撒,见这是获释的唯一障碍,就后悔不该过于仓促。也许他回想起来有些懊恼,怪自己不够明智,不够耐心,对神的保护信心不足。他本当上诉于神,而不是上诉于凯撒。这正应了所罗门的话:谁知道什么与他有益呢(传道书6:12)?以为对自己有利的,往往成了圈套;我们都是这样目光短浅的人,都凭自己的见解行事。(2)不过也可理解为:他并不后悔自己所做的,回想起来也觉坦然。他上诉凯撒,那是合法行为,符合罗马公民的权益,对自己的案件有利;在当时来看那是最好的选择,尽管日后看来并非如此。他在这件事上不埋怨自己,乃是相信其中必有天意,最终必有好的结果。再则,他在异象中得知他要在罗马为基督作见证(23:11)。囚犯也好,自由人也好,只要能去罗马,对他都没有分别;他知道唯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箴言19:23),于是就说:愿主的旨意成就,便了(21:14)。
↩ 继续上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