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2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3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4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6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7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侍奉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8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9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11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人群中数亚基帕地位最高;虽然他手中的权力与皇帝下面其他巡抚相同,但他有王的头衔,官位虽不在非斯都之上,资格却比他老;所以非斯都开场白之后,亚基帕代表法庭向保罗表示准他为自己辩明(第1节)。保罗得了允许,方才开口说话;准备最充分、最善于演讲的,都不急于开口。亚基帕准许保罗发言,这样的恩惠犹太人不会给,至少不愿给。保罗一案原本就是他在理,他只需有机会申辩,不需要找一个像贴土罗这样的人替他说话。这里提到他做了一个动作:伸手,表示不慌不忙,坦然自若,也表示他很希望众人认真听他分诉。请注意:他并不因为上告于凯撒就闭口不言,他没有说:“我拒绝接受审问,除非到皇上面前;”他乃是很高兴能有机会归荣耀给他为之受苦的福音。有人问我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书3:15),对掌权者更应当常作准备。这里是保罗讲话的前半部份,其中:
I.
保罗对亚基帕表示敬意(第2-3节)。他在腓力斯面前乐意分诉,因为知道他在这国里断事多年(24:10),对亚基帕的态度则更进一步。请注意:1.犹太人指控他,罗列许多罪名,如今他很乐意有机会澄清自己,决不会因为自己是使徒,就以为能在国法之外。国家政权是神的法度,人人都从中得益处,人人也都当顺服。2.既然要他分诉,他就乐意在亚基帕王面前分诉。亚基帕王皈依了犹太教,比其他罗马巡抚更了解信仰的事:我知道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亚基帕似乎是个学者,在犹太知识方面特别有研究,是犹太教规矩方面的专家;他知道这些规矩的实质,知道这些规矩不是为了普及,也不会长久。他还了解围绕着这些规矩的辩论,知道在这些事上连犹太人自己也是众说纷纭。亚基帕熟读旧约圣经,应该比别人更有资格在保罗和犹太人之间就耶稣是不是弥赛亚这个问题作判断。听道的人若明事理,能辨别是非,这对传道人是个鼓
励。当保罗说:你们要审察我的话,这句话是对明白人说的(哥林多前书10:15)。3.所以他请求王耐心听,原意是耐着性子听。保罗打算长篇大论地说,求他听到底,不要嫌烦;他打算直截了当地说,求他耐心听,不要生气。保罗有些担心亚基帕既皈依了犹太教,熟悉犹太人的规矩,虽较有资格审理他的案件,却难免带些犹太人的酵,对外邦人的使徒心存偏见;于是保罗希望先说些好话:所以求你耐心听我。我们传讲基督,听众最起码要耐心听。
II.
他声称他虽受人憎恨,被贴上叛教的标签,但他仍持守儿时所学的一切良善;他的信仰根基一向是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如今仍是如此。
1.看看他年轻时的信仰:我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第4-5节)。他虽没有生在本国,却是在耶路撒冷受的教育。虽然这几年他常与外邦人来往(这点大大得罪了犹太人),但刚涉足社会时却与犹太人交往甚密,一心为他们着想。他所受的教育并非荒诞离奇,乃是在宗教和学问最发达的耶路撒冷。犹太人只要稍有点记性,就都知道保罗当年出类拔萃。那些原来就认识他的,都能证明他是个法利赛人,不但信奉犹太教,严守教中各样规矩,还是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中的一员,对自己最严格,对别人也最苛刻。他并非空有法利赛人的头衔,乃是活出法利赛人的样式。凡认识他的,都知道从未有过像他那样严守规矩的法利赛人。不但如此,他还属于一种较好的法利赛人,曾拜在迦玛列门下;迦玛列是希列一派1有名的拉比,希列这一派在宗教方面的造诣要远远高过煞买一派2。保罗既是法利赛人,又能活出法利赛人的样式:(1)说明他是个学者,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并非无知,决非文盲,也并非干粗活的;法利赛人懂律法,精通律法,也诠释律法。相比之下,其他使徒则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乃是打渔出身(4:13)。犹太人不信主,那是无可推诿的,因为这位使徒也曾拜在犹太人最著名学者的门下。(2)说明他是个道德家,是个有德行的人,并非无赖,决非生活放荡的年轻人。他既活出法利赛人的样式,就不醉酒,不淫乱;既是年轻的法利赛人,就不是敲诈勒索之人,也不学年老法利赛人的贪婪,侵吞寡妇家产;就律法上的义说,他是无可指摘的(腓立比书3:6)。无人能告他公开作恶,公开亵渎;他不可能离弃自己的信仰,不可能因为无知而离弃(因他是个有学问的人),也不可能因为不爱或不愿受约束而离弃,因他是个有德行的人,没有不道德的念头。(3)说明他很正统,信心稳固,不是自然神论者,也不是怀疑论者,也决非道德败坏,导致不信。他是个法利赛人,有别于撒都该人;他接受旧约圣经,不像撒都该人拒绝接受;他相信灵界的存在,相信灵魂不死,相信身体复活,也相信将来世界的赏罚;这些东西,撒都该人都否定。无人能说他缺乏原则,不尊重神的启示,因而放弃信仰;相反,他一向看重神向祖宗所应许的,也一向对此心存盼望。保罗深知这些并不能使他在神面前称义,也不能算为义,但他知道这关系到他在犹太人当中的名声,关系到亚基帕对他的看法,不致把他看成是他们所说的那样。他虽将万事当作有损的,为要得着基督(腓立比书3:8),但他仍提到这些,为的是荣耀基督。他深知倘若不懂神律法的属灵意义,单凭自己的义行,决不能进天堂;不过,他回忆起自己在尚未悔改以前并非不信神,并非亵渎,也并非恶人,乃是凭良心做人,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23:1),心里不免有些许安慰。
2.看看他此时的信仰。诚然,他不像年轻时那样热心律法条例。他认为律法所规定的祭祀和供物已成过去,代之以那祭物所预表的大祭牲。他不再看重洁净和不洁净的条例,认为利未祭司职任已光荣卸任,代之以基督的祭司职任;但信仰的原则,他仍十分热心,与犹太人一样,甚至超过犹太人;并且他决心不论生死,都要持守这些原则。(1)他的信仰建基于神给祖宗的应许,建基于神的启示;他领受、相信神的启示,并将自己的灵魂交托其上。他的信仰建基于神藉着应许所显明出来的恩典。神的应许是保罗信仰的方向和根基,是向祖宗所应许的,比律法条例更为悠远,神在基督里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加拉太书3:17)。基督和天堂是福音的两大教义,也就是说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约翰一书5:11)。这两点就是神应许给祖宗的
煞买(前50-30):第一世纪犹太人学者,犹太教的重要人物。
因这样的信心而得救;不过这主要指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就是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创世记12:3),神要作他和他后裔的神(创世记17:3)。神要作他的神,指的是基督,神要作他后裔的神,指的是天堂。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希伯来书11:16)。(2)他的信仰在于他盼望神的应许。他不像犹太人看重吃喝的规定,死守属肉体的条例(神多次表示他轻看这些),他乃是信靠神在圣约中的恩典,信靠神的应许;这也是初期教会的纲领。[1.]
他在基督里盼望所应许的后裔,盼望在基督里蒙福,盼望领受神的祝福,真正蒙福。[2.]他盼望天堂,与24:15说的意思相同:就是盼望死人复活。保罗所信的不是肉体,乃是基督;他所指望的不是今世的大事,乃是来世更大的事;他放眼将来的世界。(3)在这点上他与一切虔诚的犹太人是一致的;他的信心不但基于圣经,也基于教会的见证;教会的见证坚固他的信心。他们虽把他当作箭靶,但他并不孤单:“我们十二支派,就是犹太信仰的群体,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这应许,都指望得着所应许的福份。”以色列民称为十二支派,因为他们最先是十二支派;虽然圣经没有提到北方十个支派作为一个群体一同回归,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每个支派都有人陆续回到自己的土地。基督也曾提到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亚拿是亚设支派的后裔(路加福音2:36)。雅各写信给散住十二个支派的人(雅各书1:1)。“十二支派构成我们的民族,我和犹太人都属于这个民族。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口称相信这个应许,相信基督,相信天堂,也都盼望因之得福。他们盼望弥赛亚要降临,而我们基督徒则在已经降临的弥赛亚里有盼望;所以我们都建基于相同的应许。他们盼望死人复活,盼望将来的世界,我也盼望。在基本教义上我和他们是一致的,为何要把我当成危险分子,当成异端,说成是背叛犹太宗教呢?我盼望进入天堂,他们也盼望进入天堂;既然终点相同,皆大欢喜,为何要在半路上闹不愉快呢?”再则,犹太人不但盼望这应许的到来,还在盼望的同时,昼夜切切地事奉神。圣所的宗教礼仪从岁首到年终,昼夜不断,由众祭司和利未人负责,被称为站桩式,从不间断,按手在祭物上,俨然是十二个支派的代表;坚持这样的事奉,就是相信永生的应许,并且盼望永生的应许。保罗在圣子的福音里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那十二个支派藉着他们的代表在摩西律法之下事奉神,但他们所盼望的乃是同一个应许:“所以他们不能当我是离弃信仰的人,因我所持守的应许与他们所持守的相同。”基督徒更是如此,既盼望同一位耶稣,盼望同一个天堂,虽敬拜形式互不相同,也当彼此祝福,一同活出圣洁的爱。也可理解为具体的个人,他们仍信奉犹太教,以他们的方式过敬虔的生活,忠心事奉神,一心一意,夜以继日,像亚拿一样,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神(路加福音2:37);这里用的是同一个词。“他们用这样的方式盼望所应许的,我希望他们能得着。”唯有殷勤不断事奉神的,才有盼望永生的依据;我们展望永生,就应当在一切事奉神的事上勤勉不断。我们事奉,应当放眼天堂。而对于那些切切事奉神、却与我们方法不同的,则应当以爱心包容他们。(4)保罗受苦,就是这个原因,就要为了传扬这犹太人认可、却不尽明白的教训:我被控告,就是因这指望,因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他强调应许,不顾律法规条,而逼迫他的,则强调律法规条,不顾应许:“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他们给我按的罪名,都是我因这指望而不得不做的事。”只是满足于信仰的形式,而见到别人身上表现出信仰的权能,就咬牙切齿,横加逼迫,这是很平常的。保罗有盼望,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24:15),但保罗因这个盼望而行,他们就恨之入骨。但保罗因基督的缘故受苦,就是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28:20)受苦,这是他的光荣。(5)他衷心希望在场的听众都能拥戴基督(第8节):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这句话似乎有些唐突;也许保罗还说了许多别的话,这里没有记下来,也许他解释说神给祖宗的应许就是死人复活的应许,就是永生的应许,且证明他致力于盼望这样的福乐是正确的,因为他相信基督从死里复活,而基督的复活是列祖所盼望的复活的凭据。所以保罗迫切希望听众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好叫自己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立比书3:10-11)。当时在场的,有许多是外邦人,也许绝大多数都是,特别是非斯都;他们听他大谈基督复活,大谈死人复活是十二个支派所盼望的,想必会像雅典人那样心里发笑,彼此交头接耳,斥之为荒唐可笑,以致保罗要跟他们理论。可以这样理解:什么?神叫死人复活,你们觉得不可信呢?这事在你们眼中看为希奇,在
我眼中也看为希奇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撒迦利亚书8:6)。纵然超过自然能力,却超不过自然之神的能力。注意:神叫死人复活,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决不可信。凡不可信的,凡有违常识的,不必都信。但若想全然明白基督信仰的教训,信心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要相信死人复活。神岂不是全能的吗?在他岂有难成的事吗?他起初岂不是从无到有创造了诸世界吗?那岂不是一句话的事吗?他起初岂不是造我们的身体、用泥土造我们、将生命之气吹给我们吗?大能的神岂不能用泥土再造、将生命之气再次吹进来呢?我们在自然界大地回春之际,岂不也见过复活的事吗?连太阳都有能力叫万物复苏,神叫死人复活,为何反倒不可信呢?
III.
他承认他曾是基督徒和基督信仰的大敌,那时他还是个法利赛人;他以为他应当反对基督信仰,并且应该反对到底,直到基督奇妙地改变了他。
1.他提起此事,为的是表明他之所以成为基督徒,成为传道人,并非事先酝酿,也不是对基督教训渐有好感;他没有用许多大道理说服自己,乃是瞬间除去最大程度的歧见,代之以最大程度的确信,以此表明他成为基督徒、成为传道人,完全是超自然的能力;他的改变过程,对自己是个神迹,对别人也是个神迹,充分证明了基督信仰的真实性。
2.他提起此事,也许是想替那些逼迫他的人找托词;基督也曾这样说: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保罗在逼迫基督门徒时曾以为那是他的责任,如今他很有爱心地认为犹太人也在犯同样的错误。请注意看:(1)他的观点曾是何等愚昧(第9节):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不择手段抵挡基督的教训、名声和利益。耶稣的名不伤害人,但只因与他对弥赛亚国度的看法不同,他就竭力攻击他的名。他以为逼迫那些求告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就是事奉神。注意:坚信自己正确,实际上却是错谬,这是有可能的;故意犯大罪,还以为自己在尽本份,这也是有可能的。有人恨恶自己的兄弟,把他们赶出去,口里却说:愿耶和华得荣耀(以赛亚书65:5)。多少灭绝人寰的恶棍,打着宗教的幌子,不但理由十足,还被人捧上了天;参考约翰福音16:2。(2)他的行为曾是何等凶狠(第10-11节)。世界上最残暴的信念,莫过于良心被误导。保罗以为攻击基督的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就不惜代价。他谈到自己那些行为,语气沉重,表示真心懊悔: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摩太前书1:13)。[1.]他把基督徒视作大罪人,将他们打入大牢,恐吓他们,败坏他们的名声。他俨然就是那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启示录2:10),他扣押他们,控告他们。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第10节),拉着男女下在监里(8:3)。[2.]他俨然成了祭司长的工具,从他们得了权柄,充当他们的打手,执行他们的命令,还因大权在握而洋洋得意。[3.]他对处死基督徒一事很起劲,尤其是在司提反的事上,还喜悦他被害(8:1)1,成了帮凶。可能因为他大发热心,年纪轻轻就当了公会成员,并投票赞成处死基督徒;也可能是基督徒被定罪之后,他表示赞同,因而成了事后帮凶,像个法官或陪审团成员。[4.]他对基督徒动刑,在各会堂,以触犯会堂规矩为名鞭打他们。他参与刑罚了多人,甚至屡次用刑逼迫同一批基督徒,他自己后来也被鞭打五次(哥林多后书11:24)。[5.]他不只是因信仰的缘故刑罚他们,还强迫他们做有违良心的事,强迫他们公开放弃信仰:“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说基督欺骗了他们,说他们受了他的骗;强逼他们不认自己的主,宣布与主脱离关系。”逼迫人的无论如何胁迫别人在信仰的事上就范,最令人切齿的莫过于强迫人做有违良心的事。[6.]他对基督徒和基督信仰大发雷霆,竟然嫌耶路撒冷这个舞台过于狭小,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他恼恨他们,因为他们无视他的所作所为,仍据理力争;他恼恨他们,因为他们受苦越多,人数越增加。他分外恼恨他们,愤怒的激流无边无际,自己都觉得恐怖,心中的仇恨无法抑制,内心的烦恼也无法抑制。凡逼迫人的,都很恼恨,有些则分外恼恨。保罗见其他城里的人对基督徒不那么凶狠,于是心中恼恨,决定要亲自动手,到外邦的城邑逼迫基督徒。心怀恶意的,难免坐立不安,而自以为这是凭良心,那就更加坐立不安。这就是保罗年轻时的为人和生活方式;所以,他不可能因为受教育的缘故成为基督徒,也不可能
钦定本将7:60中“扫罗也喜悦他被害”一句标注为8:1的第一句。
保罗第五次申辩
12「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13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