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23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24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25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26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做什么?这人是罗马人。” 27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28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29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30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保罗继续讲自己的事;他表示他是奉命到外邦人那里传道,并非无视犹太人,想必接下来还会说起后来的事,如何在安提阿蒙圣灵的特别引导,被分别出来,如何关爱、尊重犹太人,所到之处如何以他们为先,叫犹太人和外邦人合为一体;还会说起神如何奇妙地与他同在,他如何为神国的利益为世人造福,从未伤害过犹太民族的真正利益。然而,不论他想说什么,众人已定意不让他说: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之前他们耐着性子听,可当他说他是奉差遣去外邦人那里,是基督亲自说的,他们就再也忍不住了。这些人对外邦人嫉恶如仇,连外邦人这个词都不愿听到。一有人提这个词,他们就受不了,连风度仪态都顾不上。正如经上所言: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罗马书10:19)。这里说的是众人对保罗动怒,因他竟敢说神的恩典也临到外邦人,说他去给他们传道是合理的。
I.
他们打断了他,提高嗓门,盖过他的声音,不让别人听见他说话。苦毒的心最容易动怒;人若定意不讲理,往往也定意不听别人讲理。仇视基督福音的,往往表现在不准基督的传道人传福音,不准他们开口,就如这些犹太人不准保罗说话一样。他们的祖宗对最好的先见说:不要望见(以赛亚书30:10)。如今他们对最好的传道人说:不要传道。你住口吧!为何找打呢(历代志下25:16)?
II.
他们对他叫嚣,说他不配活着,更不配得自由。他们不听他的申辩,也不回应他的申辩,只是一味地喊叫:“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声称传道给外邦人是奉了使命,简直是不当活着的。”本是世人的最大福份,竟被说成是世人的累赘,时代的祸根。本是配得人生最大的尊荣,竟被斥之为不配活着。神和人之间对义人的看法何等不同!不过有一点,神和人都同意,那就是义人不会长久活在这世上。保罗说虔诚的犹太人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希伯来书11:38);所以他们要被取去,叫这个世界因失去他们而受公义的惩罚。不虔诚的犹太人在这里说保罗不当活着,所以他要被取去,好叫世人不再因他受苦,好比那两个见证人被取去(启示录11:10)。
III.
他们对保罗像发疯一样,也向千夫长发怒,因他没有立即处死他,也不许他们吞吃他(第23
节);他们怒气冲冲,完全失去了理智,像狮子和熊那样吼叫,像野狼那样嚎叫;他们愤怒至极,摔掉衣裳,似乎在说只要能抓住他,定叫他碎尸万段。也可能这表示他们很想用石头打死他;打死司提反的人也是脱了衣服(第20节)。也可能他们是撕裂衣服,仿佛他说了僭妄的话。他们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表示憎恶,也可能表示只要千夫长允许,他们就真会向保罗扔石头。不过,连他们自己都说不出理由,我们为何要解释这样的疯狂呢?众人只想让千夫长知道,他们对保罗十分恼火,若不顺从众人的意思,必不罢休。
IV.
千夫长要确保保罗的安全,于是就吩咐将他带进营楼(第24节)。监牢有时成了义人的避难所,免遭众人的怒火。保罗的时日未到,他的见证尚未作完,他的朋友虽不敢出头,神却兴起一人保护他。耶和华啊,求你不要遂恶人的心愿(诗篇140:8)。
V.
千夫长吩咐鞭打他,想强迫他承认,众人如此异乎寻常地向他发怒,必是他犯下了什么大罪。他叫人用鞭子拷问他(好比当今有些国家那样刑讯逼供),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他这样做很不公平;他本当抓几个喧嚷吵闹的人,把他们带进营楼来鞭打,因他们破坏社会治安,拷问他们为何指控这样一个人;他讲述自己,清楚明白,又似乎没有犯下任何该死该绑的罪。他们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这个问题本该去问他们,而不是问保罗。他本当告诉他们这样闹事不合法,若有理由,就当提出来。即便是有罪之人,也不能叫他控告自己,而无罪之人,就更不能强迫他控告自己。这千夫长想必不了解犹太人,因他觉得众人这样喊叫,必是保罗做了什么错事。犹太人岂不是也这样朝着主耶稣喊叫吗?那时审判官问:为什么呢?他做了什么恶事呢(马太福音27:23)?他们说不上来,只是一味地喊叫:把他钉十字架!这些暴民朝保罗喊叫,说不出个所以然,保罗就该受鞭打、要逼自己说吗?这公平吗?
VI.
保罗申诉他是罗马公民,有豁免权,不该受这样的审判和刑法(第25节):刚用皮条捆上,捆到柱子上准备受鞭打(他们常这样威逼罪大恶极的犯人认罪)。他不是抗议他们苦待无辜的人,乃是从容地指出这样对待一个罗马公民是不合法的;他在腓立比受了鞭打之后也曾这样申诉过(16:37),但这次他是申诉在前,免得受刑。他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你是懂法律的;你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他的语气清楚表明这位义人在心里安享平安和宁静,在一切侮辱面前,在危险面前,没有丝毫的怒气或恐惧。罗马人有一条律例(称为法规),倘若当官的鞭打罗马公民,或定他有罪,不先听他的辩解,不先合理听讼,这当官的就要受到人民的审判;罗马人很看重自由。诚然,人人都不该被定罪,除非证明有罪;这好比每个英国人都受大宪章的保护,生命或自由不能受到侵犯,除非有十二位陪审团的判决。
VII.
千夫长闻言很是吃惊,并且害怕。他曾把保罗当成埃及匪徒,听他说希腊话很是诧异(21:37),如今他发现保罗居然和自己一样是个正派人,不由更加吃惊。多少有价值的能人被藐视,被当成万物的渣滓,皆因不为人所知;倘若认清他们的人品,定会承认他们才是世上又美又善的圣民!这千夫长手下有百夫长和十夫长(21:32)。其中有人将此事报告给他(第26节):你要做什么?这人是罗马人,他若被苦待,那可是冒犯罗马公民哪,他们常喜欢这样说。人人皆知这罗马公民的权利何其被看重。西塞罗在一篇控诉维勒斯的演讲中曾经称颂道1:啊,自由!我喜欢你这可爱的名字,我们的宪法律例何其美善!捆绑罗马公民是犯罪,鞭打罗马公民则是不可饶恕的罪。百夫长说:“所以要三思;此人若真是罗马公民,我们若对他不尊,那起码会被撤职。”让我们来看看:1.千夫长希望从保罗口中得到实证(第27节):“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你享有罗马公民权吗?”保罗回答说:“是。”也许他还出示了某样证件或物件来证明;不然他们不会轻易相信。2.千夫长就此事与保罗详加比对,看来保罗的公民权比千夫长的更大,因他承认自己的公民权是花钱买的:“我是罗马人,但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你是怎么得到的?”保罗说:“我生来就是。”有人觉得他得了罗马公民籍,是因为出生地的缘故;他生在大数,皇帝亲自授权,叫大数人与罗马人同等。也有人觉得他得了罗马公民籍,是因为父亲或祖父曾参加凯撒和安东尼之间的战争,或者是罗马帝国的其它内战,战功显赫,被授予大数公民权,所以保罗生来就是。他在此申辩,为的是保护自己;我们不仅可以保护自己,也应该利用各样合法途径保护自己。3.这一下,他们不再为难保罗了。奉命鞭打盘问他的人立即撤了回来;离开他去了(第29节),免得替自己惹麻烦。千夫长听说他是罗马人,很是惧怕,因为他虽还未动刑,却已将他捆绑,正要鞭打。有许多人不敢作恶,皆因怕人,而不是因为怕神。人的法律和政府何其管用,真应该因他们而感谢神;即便他们不袒护神的百姓和传道人,但就人与人之间的公平而言,还是能起一定的作用,能抑制恶人的怒气,抑制没有理性的违法者;如若不然,恶人就会肆无忌惮。他们说:你只可到这里,不可越过,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约伯记38:11)。所以我们有义务顺服掌权者,为他们祷告,因为我们能指望他们如此行,但无论能否得到,都要坦然,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摩太前书2:1-2)。4.千夫长第二天把保罗带到公会(第30节)。他先解开他,叫人在审讯时不带偏见,不被人说成是针对罗马公民;随后他差人去把大祭司和全公会的人都叫来审理保罗的案子,因他发现这是个与宗教有关的案件,应该由他们来判断。迦流选择释放保罗,认为此案是与犹太律法相关,于是就把起诉人赶离审判席(18:16),自己也不过问;但这位罗马人是个军人,他扣押保罗,让他摆脱了乱民,却落到了公会手里。(1)希望他这是替保罗的安全着想,心想倘若他是无辜的,众人虽饶不了他,大祭司和众长老必还他公道,替他正名;他们都是有学问有见识的,至少应该是有学问有见识的,他们的法庭讲究公平的法则。先知耶利米见贫穷人乏善可陈,就断定这是因为他们不晓得耶和华的作为和他们神的法则,心想尊贵人应该不至于如此,千夫长也是这样想的,但很快就大失所望,因这些人齐心将轭折断,挣开绳索(耶利米书5:4-5)。(2)不过这里说他这样做,是出于好奇: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倘若他差人把保罗召到家里来,与他畅谈一番,想必很快就明白一切,也许还有可能成为基督徒。然而大人物常常把能够唤醒他们良心的东西拒之于千里之外,他们的心里不想认识神的路,也不愿意走神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