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 14做这事的,有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 15恶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 16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 17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腊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 18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 19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 20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福音传道人奉差遣与撒但争战,基督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启示录6:2)。把污鬼从被鬼附的身上赶出来,是基督胜过撒但的一个例子,但为了说明基督在各方面都得胜,这段经文讲述了胜过撒但的两个精彩故事,这不仅发生在被魔鬼所附的人身上,也发生在甘愿委身与魔鬼的人身上。
I.
这里说的是撒但的仆役蒙羞;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又亵渎又邪恶,妄称基督的名,干恶魔的勾当,最后不得不为自己的狂妄而付上惨重代价。请注意看:
1.这里介绍这些狂徒的一般品性。他们都是犹太人,是游行各处的犹太人,论民族论信仰,都算犹太人,但却游行各处,行巫术骗财。这些人逢人便说自己很有本事,谎称能念咒,用邪术治病,吸引了好些忧郁愁烦的人跟随他们。他们自称能念咒赶鬼,因为他们在行骗时用一种命令式的求告,就是奉了某某的名赶鬼。这些搞迷信的犹太人为了给自己的邪术安上好听的名声,竟邪恶地声称这些都是所罗门发明的。约瑟夫(犹太古史8.45-46)说所罗门写咒语,可用于治病,赶出来的鬼再也不回来;还说这些事在所罗门时代的犹太人当中很普遍。基督似乎也有所指: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马太福音12:27)?
2.
这里具体讲述几个过这样日子的人游行各处来到以弗所;他们是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第14节)。雅各家败坏,令人伤心;而本当分别为圣归给神的亚伦家也败坏,那就更令人伤心;亚伦家族中居然有人与撒但联手,真叫人伤心。这些人的父亲是个祭司长,是二十四位祭司轮值班中的一位首领。你或许会觉得祭司长的儿子人数再多,也能在圣殿里谋职。也许是这些人出于贪图世俗、放荡不羁的个性,都成了江湖骗子,周游世界,医治疯子。
3.他们犯了亵渎罪: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他们不像那些敬畏基督、相信他名的人(我们曾见过有人奉基督的名赶鬼,却不与门徒一起跟从他,主不愿泼他们冷水;路加福音9:49),乃是不择手段作恶骗财,并且似乎还有这样的用意:倘若不信基督的也能奉基督的名赶鬼,他们就会说信基督的即便能赶鬼,也不能证明基督的教训,因为信不信都一样。倘若他们不能赶出污鬼,就会说基督的名不灵,不像别的名那样灵;而魔鬼也往往与他们串通一气,在他们奉别的名赶鬼时故意被赶出来。他们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不是“我们所信、所倚靠、所授权的耶稣”,而是“保罗所传的耶稣”,言下之意是:看看耶稣的名是否灵验。罗马教廷里也有念咒赶鬼的,假装用咒语和邪术替忧郁的人赶鬼,其实根本不懂,没有神的权柄,也不凭信心,乃是步这些犹太人的后尘。
4.他们不虔的举动令自己蒙羞。他们居然如此欺哄众人,挖苦神,窃取滥用耶稣荣耀的名;基督和别西卜有什么相通呢?(1)恶鬼尖刻地回答(第15节):“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认识,你们却是谁呢?我知道耶稣胜过了世上执政的,掌权的,也知道保罗奉了耶稣的名,有权柄赶鬼。但你们有什么权柄奉他的名赶鬼?是谁给你们这样的权柄?你们既恨恶他的管教,怎敢宣告耶稣的权柄,传说他的律例,口中提到他的约(诗篇50:16-17)?”这是神的大能,藉着恶鬼的口说出这样的话来,要彰显福音的荣耀,叫那些滥用基督之名的蒙羞。敌基督的权势和派系装作对耶稣和保罗大发热心,装作奉他们的权柄,但仔细看看就不难发现,他们不过是追求世俗的利益,甚至是敌视真信仰。耶稣我们认识,保罗我们也认识,你们却是谁呢?(2)恶鬼所附的人迎上去,大大戏弄他们一番,恶狠狠跳在他们身上,制伏他们,破了他们的咒语,胜了他们;这些人根本不是对手,只好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赤着身子,还受了伤;衣服被撕裂,头也被打破。这段故事记录下来,是要警告一切声称奉基督之名、却不远离罪恶的人。魔鬼既能用试探来胜过他们,也能用惊恐来胜过他们。想用基督的名来求鬼放过他们,那是很不保险的。若倚靠又真又活的信心赶鬼,信靠基督,魔鬼就逃跑;但若只是用一下基督的名,只是念一两句他的话,像念咒语一般,魔鬼就胜过我们。
5.众人都看见了这件事,许多人很有感触(第17节):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腊人,都知道这事。这件事成了街头巷尾的话题;结果是:(1)人人惊恐:都惧怕。他们通过这件事,看到了魔鬼之恶,不该事奉,也看到了基督的大能,不该抵挡;这两方面都令人震惊。他们明白了基督的名不能随便乱用,基督信仰也不能随便掺入异教的迷信。(2)神得着荣耀: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因他忠心的仆人奉他的名赶鬼治病,没有拦阻;这表明他的名超乎万名之上(腓立比书2:9)。
II.
这里说的是有另外一些撒但的仆役悔改了,且有悔改的表现。
1.这些人曾经作恶,现在认罪悔改(第18节)。有许多人信了,还受了洗,但却在受洗时没能具体认罪;此时看见耶稣基督的名大得荣耀,就心里惶恐;他们来见保罗,也可能是来见与保罗同工的传道人,承认平时的恶行,承认心里隐而未现的恶念和鲜为人知的诡诈和污秽。他们诉说自己所行的事,以此谦卑自己,归荣耀给神,也警诫他人。他们认罪并非勉强,乃是自愿的,为的是良心得平安(最近见到的神迹令他们良心不安)。注意:人若真心认罪悔改,就会在祷告时向神坦率认罪,又在有必要时,在被自己得罪的人面前坦率认罪。
2.这些人曾经读过邪恶的书,现在将这些烧毁(第19节):平素行邪术的,原文的意思是行事鲁莽,好管闲事(这个词也用在帖撒罗尼迦后书3:11;提摩太前书5:13),这些人以研究邪术交鬼为生,拥有大量星相、赶鬼、算命、交鬼、解梦、预言等方面的书,有人觉得还包括戏剧、爱情小说、言情书、污秽下流的诗,等等。这些人良心苏醒,意识到这些书所教导的尽是邪恶,就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以弗所素以巫术闻名,念咒也称为以弗所艺术。这里的人收
藏大量书籍,可能还有专门教别人行巫术的。如此精彩的见证,证明邪术的不是,且在如此邪术盛行的地方,那是基督的荣耀,是福音的荣耀。想必这些人明白了邪术的危害,下决心远离邪术,还要把书尽都烧掉,方觉满意。(1)由此他们对以往所犯的罪表现出圣洁的愤慨,好比那些拜偶像的,一旦悔改,就对偶像说:去吧(以赛亚书30:22),还把金偶像、银偶像抛给田鼠和蝙蝠(以赛亚书2:20)。这些东西曾是他们的犯罪工具,如今他们要向这些东西报仇,宣告自己弃恶的决心;这些东西曾被视为可爱,如今视为可憎。(2)由此他们表示自己的决心,决不再行邪术,也不再去看与邪术相关的书。他们坚信邪术的危害,觉得不能只是把书扔掉,免得日后改变主意又捡回来;既决心日后坚决不看,现在就烧掉。(3)由此他们远离试探,不走回头路。倘若留下这些书,那就危险了,当时的热忱一过,可能会心生好奇,去翻阅这些书,甚至会喜欢上这些书;所以现在就把它们烧了。注意:凡真心悔改的,都尽力远离犯罪的机会。(4)由此他们避免危害别人。倘若是犹大,他必会说:“把这些书卖了吧,所得的钱可以分给穷人。”或者说:“所得的钱可用来买圣经,买好书。”然而,谁能知道这些危险的书会落到谁手里,会给他们造成什么伤害呢?所以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将这些书付之一炬。凡从恶道上回头的,都尽力叫人不要走恶道,都很谨慎,不给别人犯罪的机会。(5)由此他们表示蔑视世俗的财富;也许有人劝说他们不要烧书,他们算了一下书价,加在一起共合五万块钱;有人计算约为一千五百英镑。可能这些书很稀有,也可能是禁书,所以价格昂贵。可能他们买这些书曾花了很多钱,但这些既都是魔鬼的书,买下来固然很愚蠢,也不该作恶转卖。(6)由此他们公开见证自己不再行恶的喜乐,好比马太蒙基督呼召从税关上下来,就大摆筵席,表达喜乐之心(路加福音5:27-29)。这些悔改的人聚在一起,当众点火烧书;他们大可私底下烧,在家里烧,但他们选择在一起烧,一致同意,高调烧书(用我们的话说),要叫基督尊大,叫他的恩典在自己里面显为大,也叫周围的人得造就。
III.
这里概述福音在以弗所地区的发展和果效(第20节):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能看见神的道不断兴旺,并且得胜,那真是蒙福的场面。1.能看见主的道遍地铺开,多人加入教会,那是蒙福的场面。越来越多的人听见福音,顺服福音,那是主的道兴旺。连最不可能信的也信了,最顽固抗拒福音的也被感动,并且顺服,那就是主的道大大兴旺。2.能看见福音到处得胜,加入教会的在知识和恩典上不断进步,那是蒙福的场面。根深蒂固的败坏被治死,旷日已久的恶习被打破,轻浮赶时髦的罪被抛弃,那就是主的道大大得胜,就是基督胜了又要胜(启示录6:2)。以弗所的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