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愛他。 2 暗嫩為他妹子他瑪憂急成病。他瑪還是處女,暗嫩以為難向他行事。 3 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 4 他問暗嫩說:王的兒子啊,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呢?請你告訴我。暗嫩回答說:我愛我兄弟押沙龍的妹子他瑪。 5 約拿達說:你不如躺在床上裝病;你父親來看你,就對他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預備食物,遞給我吃,使我看見,好從他手裡接過來吃。 6 於是暗嫩躺臥裝病。王來看他,他對王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為我做兩個餅,我好從他手裡接過來吃。 7 大衛就打發人到宮裡,對他瑪說:你往你哥哥暗嫩的屋裡去,為他預備食物。 8 他瑪就到他哥哥暗嫩的屋裡;暗嫩正躺臥。他瑪摶麵,在他眼前做餅,且烤熟了, 9 在他面前將餅從鍋裡倒出來,他卻不肯吃,便說:眾人離開我出去罷!眾人就都離開他,出去了。 10 暗嫩對他瑪說:你把食物拿進臥房,我好從你手裡接過來吃。他瑪就把所做的餅拿進臥房,到他哥哥暗嫩那裡, 11 拿著餅上前給他吃,他便拉住他瑪,說: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 12 他瑪說: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你不要做這醜事; 13 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歸你。 14 但暗嫩不肯聽他的話,因比他力大,就玷辱他,與他同寢。 15 隨後,暗嫩極其恨他,那恨他的心比先前愛他的心更甚,對他說:你起來,去罷! 16 他瑪說:不要這樣!你趕出我去的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但暗嫩不肯聽他的話, 17 就叫伺候自己的僕人來,說:將這個女子趕出去!他一出去,你就關門,上閂。 18 那時他瑪穿著彩衣,因為沒有出嫁的公主都是這樣穿。暗嫩的僕人就把他趕出去,關門上閂。 19 他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頭,一面行走,一面哭喊。
一面行走,一面哭喊。20她胞兄押沙龙问她说:「莫非你哥哥暗嫩与你亲近了吗?我妹妹,暂且不要作声,他是你的哥哥,不要将这事放在心上。」她玛就孤孤单单地住在她胞兄押沙龙家里。这里详细记载了暗嫩的可憎恶行,竟然强奸自己的妹妹;这样的事不配详谈,提起来都会脸红;任何人干这样的事都是十分糟糕,而大卫的儿子干这样的事,就尤其糟糕。想必暗嫩的品性在别的事上也很坏;他若没有离弃神,神必不会任凭他产生如此邪恶的念头来。敬虔的父母常为作恶的儿女忧心;恩德不遗传,但败坏却是代代相传。大卫极其虔诚,他的众子不效法,但他走错了路,他们却步其后尘,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不思悔改。当父母的若在任何事上给子女作了坏榜样,真不知会产生什么恶果。请注意看暗嫩犯罪的脚步。
I.
魔鬼乃是污鬼,他使暗嫩对他妹妹她玛心生淫念。美貌成了多人的网罗,她玛就是如此。她长得美,所以暗嫩恋慕她(第1节)。由此看来,特别俊美的人不应该骄傲,反倒应该警醒。1.暗嫩的淫念本身有违人性,竟然对妹妹心生淫念,那是人生来都会震惊的,想起来都觉得可怕。败坏的本性当中有一种逆反心理,就是贪恋禁果,越禁就越想得到。他作为兄长,本当保护她的美德和名誉,岂能伤害呢?然而人心又不成圣,又不提防,又不约束,什么样的恶念生不出来?2.淫念令他坐立不安,极其烦躁,苦于没有机会侵犯她的贞洁(仅限于普通交往),竟然忧急成病(第2节)。肉体的情欲本身就是刑罚,不但与灵魂争战(彼得前书2:11),还要与身体争战,乃是骨中的朽烂(箴言14:30)。可见罪人的主子真难伺候,他的轭何其沉重!
II.
魔鬼乃是狡猾的毒蛇,他使暗嫩想出了一条毒计。暗嫩有一个朋友(称为朋友,实际上是他的敌人),是个亲戚,身上有大卫的血统(乃是大卫的侄子),却没有大卫的灵,因他十分狡猾,做起坏事来聪明得很,尤其是这种性质的事(第3节)。
1.他注意到暗嫩病了;他原本就狡猾,一眼就看出他患了相思病(第4节),便问他:“王的儿子啊,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呢?当朝太子,王冠继承人,为何悲伤呢?”(1)“你既是王的儿子,宫中的娱乐尽可释怀,尽情享受,除去忧闷。”王宫深院未必有满足和安慰。我们更应该询问灰心消沉、郁郁寡欢的圣徒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岂不知他们是万王之王的儿女,生命冠冕的继承人?(2)“你有王的权柄,想要什么,尽管吩咐;要利用你的权柄,好好享受。不要难过,你既是王子,要什么有什么,管他合法不合法,你的意旨就是王法。”耶洗别在一件类似的事上也是这样对亚哈说的: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列王纪上21:7)?大人物最危险的试探莫过于滥用职权。
2.暗嫩竟然厚颜无耻,承认自己的恶念,还美其名曰爱情(我爱她玛);于是约拿达献计给他(第5节)。如果他真是暗嫩的朋友,一听这样的恶事,本当大吃一惊,并当面陈明其中的恶,这样的恶念是冒犯神,是损害自己的灵魂,若不及时打消,必然致命;他本当利用自己的聪明,婉转帮助暗嫩打消此念,可以推荐别人给他,合法成婚。但他似乎一点都不感到奇怪,也不说这事不合理,很难,会招来他父亲的斥责或不悦,反倒设计要把她玛送到他床边,任他为所欲为。注意:当朋友的不劝诫批评,反倒阿谀逢迎,在恶道上推波助澜,同谋作恶,那是十分悲惨的。暗嫩已经病了,但应该表现出来,要装出病重的样子(消瘦的脸色是最好的伪装),卧床不起,
什么都不想吃,只能吃合心意的东西。厌恶美味(约伯记33:20)。王餐桌上的美味,不能满足他;只能吃他妹妹她玛亲手预备的食物,不然就什么都不吃。这就是他的计策。
3.暗嫩依计而行,要将她玛骗到身边:他躺卧装病(第6节)。就这样,他埋伏在暗地,如狮子蹲在洞中,要掳去困苦人;他拉网,就把人掳去(诗篇10:9-10)。大卫向来爱护自己的儿女,如果他们病了,他总是十分关心;他一听说暗嫩病了,就亲自前来探视。但愿当父母的都从中学会善待并爱护自己的子女。孩子得病,一般是母亲来安慰(以赛亚书66:13),但父亲也不可不顾。大卫来看望他,想必是鼓励他在患难中振作,与他一同祷告,但却没能改变他的恶念。临别时,这位溺爱子女的父亲问道:“你有什么想要的,我可以替你办到吗?”装病的儿子说:“有的,父亲。我胃口不好,不知道能吃什么,除非是我妹妹她玛做的糕点,并且我一定要亲眼看着她做,不然就不放心;如果能直接从她手中接过来吃,那就更好了。”大卫丝毫没有怀疑其中有诈。神隐去他的心,使他没有觉察出来。于是他立即吩咐她玛前去照顾病中的兄长(第7节)。他当时想得很单纯,事后回想起来,无疑是后悔莫及。她玛也很单纯,竟自去了兄长的卧室,丝毫不怕被欺负(为何要怕兄长呢?还是个卧病在床的兄长),也不觉得厌烦,只为听从父亲,爱护兄长(尽管是同父异母),要来照顾他(第8-9节)。她虽是王女,极其美貌(第1节),又穿戴华丽(第18节),但她丝毫不觉得做糕点有失身价,并且她并非现学现卖,而是平时常做的。持家有方并不损坏贵妇人的颜面,不可不屑一顾。才德妇人的丈夫与长老同坐,她却甘心用手做工(箴言31:13)。现代社会不乏这样的例子,并非不时尚,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妇女们所关心所喜爱的,应该是为病人预备食物,胜过为宴会预备食物;爱心强如佳肴。
4.既将她骗到身边,他又设计和她独处;奸夫一心不愿被人看见(约伯记24:15),像这样卑鄙的奸夫,更是如此。食物预备停当,但他不能吃,因为周围有人看着,应当离去他才能吃(第9
节)。病人的话不可违抗,以为有权发号施令。她玛愿意顺他的意;他败坏的心中所充满的,她贞洁美德的心灵中却没有半点,因而她丝毫不忌讳和他在卧房独处(第10节)。这时他撕下了伪装,将食物抛在一边;这恶棍口称妹妹,却恬不知耻地要她与他同寝(第11节)。他明知她玛的举止向来谦逊端庄,却仍以为能劝说她行这样的恶事,这是卑鄙冒犯她的美德。然而人活在不洁之中,往往觉得别人也像自己一样不洁,至少当别人是易燃物,点着自己的火星。
III.
魔鬼很会诱惑人,他使暗嫩充耳不闻她在反抗时苦口婆心的劝言。可想而知,这年轻女子受到这样的攻击,必是又惊又怕,又羞又急,浑身发抖;但即便如此慌乱,她所说出的话仍十分恰当,很有说服力,没有可比的。1.她称他为哥哥,提醒他这是近亲,不可娶她,更不可玷污她。这是明文禁止的(利未记18:9),是死罪(利未记20:17)。近亲之间的爱实在应当谨慎,千万不可堕落成情欲。2.她恳求不要逼她,表示她决不会让步,采用暴力手段有何意义呢?3.她向他陈明其中的大恶。这是丑事;凡是犯罪,都是丑事,但不洁之罪尤其是丑事,是恶中之恶。如此可憎的事不可在口称信神的以色列中发生,以色列的诫命胜过比外邦人的诫命。我们是以色列人,倘若行这样的事,那就是比别人更不可原谅,罪孽更重;这是干犯耶和华,是亵渎我们所敬奉的尊名(雅各书2:7)。4.她指出这是耻辱,指望用这点来打动他:“至于我,我何以掩盖我的羞耻呢?倘若掩盖起来,我一辈子想起来都要脸红;倘若别人知道了,我有何脸见我的朋友?至于你,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会被人看作是恶棍,败类;你会失去智慧良善之人的拥护,虽是长子,也会被撇在一边,不配作王;以色列人决不会归顺如此愚妄之人的治理。”一想到羞耻,尤其是想到永远的羞耻,我们就该远离罪孽。5.她为使他暂时打消恶念,赶紧脱身,表示他若真的爱她爱得死去活来,也许王可以不顾神的诫命,将她许配给他:这不是说她以为王有这样的权柄,也不是说她以为王真会这样做,但她相信只要他亲自在王面前说出这样的恶念来(别人去说王还不会相信),王必会采取措施保护她。但她的心机和劝言都不管用。高傲的暗嫩不容分说,为了满足禽兽般的欲望,一定要牺牲她的安慰、名誉和她所看为宝贵的一切(第14
节)。暗嫩虽年轻,很可能已经过惯了淫乱的生活,他父亲可能不知道,也可能知道了但没有惩罚;不然的话,人不可能瞬间变得如此邪恶。这岂是爱她玛?她好心在他病中服事他,他就这样回报她的好意吗?他岂能待妹妹如妓女一般?真是卑鄙的恶棍!愿神拯救一切谦逊端庄的女子,脱离这些不可理喻之恶人的手!
IV.
魔鬼很会折磨人,出卖人,竟把暗嫩对她的爱立即转变为恨(第15节):暗嫩极其恨她,我们的脚注说他对她恨之入骨,先前是情欲大发,现在是怨恨大发。
1.他将她卑鄙地赶出门去,鄙视她,甚至都不愿亲自动手,而是吩咐仆人将她赶出去,关门上闩(第17节)。(1)这被伤害的无辜女子当然憎恶,视作极大的冒犯,用她自己的话说(第16
节),这恶从某种意义来说比先前的更大;这是粗野和恶毒到了极点,是极端羞辱她。如果他尽力隐瞒此事,她的名誉就只在自己心中受损。如果他跪在地上求饶,也许稍可弥补。如果他给她时间,从可怕的恶梦中恢复过来,也许她能镇定地走出去,谨守秘密。但他竟将她赶出去,又是如此急切,如此粗暴,仿佛是她做了什么恶事,致使她不得不出于自卫,将所受的委屈公诸于世。(2)我们可从中看到罪之恶(失控的怒气和失控的情欲一样败坏),看到罪所造成的恶果(终久是咬你如蛇;箴言23:32):[1.]犯罪时甜滋滋的,事后则变得又可憎又痛苦,并且是犯罪的人自己觉得又可憎又痛苦。她玛若从了他,便要负部份责任,但她誓死不从,还据理力争,令暗嫩不得不负全部责任,于是就将她恨之入骨。倘若他恨恶罪,厌恶自己,也许就有悔改的指望,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自恨(哥林多后书7:11)。但伤害了她又恨她,表示他良心惊恐,心里却没有一点自卑。可见肉体的情欲何等虚幻,瞬间逝去,变成厌恶;参考以西结书23:17。[2.]犯罪时偷偷摸摸,事后则昭然若揭,并且往往是罪人自己暴露出来。自己说漏了嘴。犹太学者说暗嫩作恶以后,有新法规定年轻男女不可独处;他们说连王女都被虐待,普通人的子女会怎样呢?
2.现在我们把那良心受惊恐的罪犯按下不表,先来看看这可怜的受害者情形如何。(1)她因自己的遭遇极其哀恸;这固然是名誉的污点,但不真正影响她的美德。她撕裂彩衣,表示极其悲伤,把灰尘撒在头上,厌恶自己的美貌和妆饰,因为是这些东西造成暗嫩的非分之想,又因别人所犯的罪不住地哭喊(第19节)。(2)她来到兄长押沙龙的住处,因他是她亲兄弟;她孤独忧伤地住在那里,表现得贤淑,恨恶不洁。押沙龙安抚她,求她暂时不要计较,他自己则盘算着要报仇(第20节)。押沙龙所提的问题(莫非暗嫩与你亲近了吗)似乎表示暗嫩平时行为放荡,是出了名的,淑女和他独处是很危险的;押沙龙也许了解他,但她玛却全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