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第3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第三章

本章使徒论及教会的职任。他指明:I. 配作监督之人当有的资格(第 1-7 节)。II. 执事的资格(第 8-10 节)、并他们妻子的资格(第 11 节),再论执事(第 12-13 节)。III. 他写信给提摩太的理由——由此他论及教会与教会所承认的根基真理(第 14 节至末)。
监督与执事的本份(主后 64 年)
1 「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 2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 3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 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或译:端端庄庄地使儿女顺服)。 5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 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 7 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
这两封致提摩太的书信,连同致提多的书信,乃是教会管治的圣经蓝图,即对传道人的指引。我们以为提摩太是一位"传福音的"——他被留在以弗所,看顾那些圣灵立他们作监督的人——即众长老(如使徒行传 20:28 所示——那里教会的看顾被托付给众长老,他们也被称为"监督")。看起来他们极不愿与保罗分别,特别是因保罗告诉他们"以后不能再见我的面"(使徒行传 20:38);他们的教会才刚建立,他们怕承担它的照管,所以保罗把提摩太留下来给他们安排次序。这里我们就看到一位福音传道人的特征——他作为监督,乃是要在某一基督徒会众中担任主席: "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第 1 节)。请留意:
I. 传道职任乃是一种"工作"。无论"监督的职分"如今被视为何等好的"晋升",那时它被视为"善工"。 1. 圣经里"监督的职分"乃是出于神圣的设立,不是人的发明。传道职任不是国家的产物——传道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该作国家的工具,这是可悲的事。传道职任在掌权者承认基督信仰之前就已在教会里了,因为这职任乃是基督赐给教会的极大恩赐之一(以弗所书 4:8-11)。 2. 这"基督徒监督"的职分乃是一个"工作",要求殷勤与全心投入:使徒以"工作"的概念与特征来代表它;并非"大尊荣大好处",因为传道人当时常更关心他们的"工"而非职任之"尊荣与好处"。 3. 它是"善工"——是极其重要的工作,设计来成就最大的益处:传道所关切的事,正是不朽灵魂的生命与福乐这等高级关切;这是善工,因它被设计来在"把许多儿子带进荣耀里"上彰显神圣的完全;传道之设立乃是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使徒行传 26:18)。 4. 想要担此职任的人,理当有殷切的渴望;若有人想做,他应当渴望这职——因为他看见自己藉这一途径将给神带来更大的荣耀、并为人灵魂带来最大的益处。这正是英国国教向自愿献身传道之人所发的问题:"你以为你被圣灵感动来担此职任么?"
II. 为履行此职任、为做这工作,工人必须具备资格: 1. 传道人必须"无可指责"——不可被任何丑闻拉下来;他应尽量少地给人以责备的把柄,因为这会损害他的服事、并使他的职任受到羞辱。 2. 他必须"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不可休了一个妻子又娶另一个,也不可同时有多个妻子(当时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流行这事,尤其是外邦人)。 3. 他必须"有节制、警醒"地防备撒但——那狡猾的仇敌;他必须警戒看顾自己以及托付给他的众灵魂——他既受看管之责,就当尽用各样机会做对他们有益之事。传道人当警醒,因"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 5:8)。 4. 他必须"自守"——节制、在一切行为和受造之享受上有节度。圣经里常把"自守与警醒"并提,因二者相互扶持:"要谨守,要警醒"。 5. 他必须"端正"——稳重坚实,不可轻浮、虚浮。 6. 他必须"乐意接待远人"——对客旅慷慨大方,按自己能力乐意款待他们,作一个不把心系于世上财富、又真爱弟兄的人。 7. "善于教导"。所以保罗这里所描写的乃是"讲道的监督"——既有能力也愿意把神所赐给他的知识传达给别人,他能教导、乐于把握一切教导别人的机会;他自己在天国的事上受过良好教训,又把所知传授给别人。 8. "不因酒滋事"。祭司进去供职时不可喝酒(利未记 10:8-9),免得他们喝酒就把律法颠倒。 9. "不打人"——不爱争斗的,不易使用暴力对人,凡事都以温柔、爱与温和而行。"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提摩太后书 2:24)。 10. "不贪不义之财"——他不让自己的服事屈从于任何世俗的设计或利益,不用卑下、低贱、肮脏的方式赚钱;他对世上的财富已死,活在它之上,并显出他确是如此。 11. 他必须"温和、不争竞"——脾性温和。"那作灵魂之大牧人监督"的基督正是如此。不容易动怒或争斗;既不可"打人",也不可"争竞"——既不可手打人,也不可舌争人;那"不留心管自己舌头"的人,又怎能教别人管理舌头呢? 12. "不贪财"。贪婪在任何人身上都是坏事,但在传道人身上最坏——因他的呼召乃是要他常常与另一世界打交道。 13. 他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要为别的家主作好榜样,也藉此显出他能照管神之教会的能力:"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请留意:传道人的家应是别家的善榜样。传道人必须使儿女顺服——那么传道人之儿女的本份就是顺从所给他们的教训。"凡事端庄"——使下辈顺服的最佳途径是与他们一同"端庄"。不是"以严酷使儿女顺服",乃是"以端庄使儿女顺服"。 14. 他不可"初入教"——不可是新近归信、或对基督信仰所知甚少、只知其表面之人,因这样的人易自高自大;越无知的人越骄傲:"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鬼魔的堕落乃是因骄傲——这就是我们当警惕骄傲的好理由,因这罪曾把天使变成鬼魔。 15. 他必须在他邻里中享有好名誉,并不在他从前的为人上受人指责;因为魔鬼必利用此来网罗别人,并在他们里面造出对他所传基督教义的反感——因他们没有好的名声。
III. 整体而言——我们简略地讲过了福音监督的资格——我们可以推论: 1. 我们何等有理由像保罗那样喊:"这些事谁能当得起呢?"(哥林多后书 2:16)"这真是一份工作!"何等的敬虔、智慧、热心、勇气、忠心、对自己的私欲胃口情欲并所看管之人的警戒——我说,这工作里需要何等圣洁的警戒! 2. 即便是最有资格、最忠心、最有良心的传道人,也理当为自己抱怨——所要求的资格如此之多、所需做的工作如此之多,唉!最好的也远远不及他应当的样式、应当行的事! 3. 然而那些主已使他们能做、又算他们忠心、又把他们放入传道职任的,让他们感恩颂赞神;若神乐意使任何人在某种程度上有能力又忠心,让他得着赞美与荣耀。 4. 为鼓励一切忠心的传道人,我们有基督慈爱的应许:"看哪,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 28:20)。他若与我们同在,就必在某种程度上使我们配作这工,必带我们安慰地度过其艰难,必赐恩遮盖我们的不完全,必以"不衰残的荣耀冠冕"作我们忠心的赏赐(彼得前书 5:4)。
执事的资格(主后 64 年)
8 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 9 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 10 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 11 女执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 12 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13 因为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
这里我们看到执事的性格:他们看顾教会的物质事务,即维持传道人和救济穷人——"管理饭食",而传道人或监督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使徒行传 6:2、4)。关于这职任的设立及其起因,可见使徒行传 6:1-7。 执事既是传道人的助手,公开地出面行事,且大有信任被托付,理当有好的品格。他们必须"端庄"。端庄合乎一切基督徒,尤其合乎教会职任中的人。"不一口两舌"——不会向这人说一样、向那人说另一样,按其个人利益走向而变;一口两舌出于二心;奉承者和毁谤者都是"一口两舌"。"不好喝酒"——这对任何人都是大耻辱,对基督徒、对担职任的人更是;它使人不能做事,并打开许多试探之门。"不贪不义之财"——这对执事尤其不好,因他们经手教会的银钱;他们若贪心、贪不义之财,就会被试探挪用公款,把公益之物归为己用。 "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第 9 节)。请留意:真道的奥秘最好被"清洁的良心"持守。对真理实践之爱乃是抵挡错谬与迷惑最有力的保护。我们若保持清洁的良心(避开一切玷污良心、把我们从神拉走之物),这就在我们灵里保守真道的奥秘。 "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第 10 节)。在被试验、被发现合宜被托付那事务之前,公共信托不当落在任何人手中;他们判断的可靠、对基督的热心、行事的无可指责,都必须被试验。 "她们的妻子也必须有好品格"(第 11 节)——她们必须举止端庄,不说谗言、不传闲话以引起争纠和不和;她们必须"有节制、凡事忠心"——不放纵任何过度,且对她们所托付的一切都可信。一切与传道人有关的人都必须加倍小心,行事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免得他们若在任何事上行为不正,传道职任就受到指责。 正如他先前论监督或传道人那样,他在这里也论及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即不曾因不满而休了妻子又另娶;他们必须"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执事的家应是别家的榜样。要求执事们如此的理由是(第 13 节):尽管执事的职任是较低的等级,却是迈向较高等级的一步;那些善于"管理饭食"的人,教会日后可能见适合卸下他那一职、转让他在传道和祈祷上事奉。或者,意思是:一个人因在此职上忠心而得着好的名声:"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 请留意: 1. 在原始教会里只有两种事工或职任——监督与执事(腓立比书 1:1)。后世发明了其余等级。监督、长老、牧师、传道人这一职任,专限于祈祷和传道;执事的职任则专限于(或至少主要在于)"管理饭食"。罗马的革利免(致基督徒的信,42、44 章)讲得非常充分而清楚,说使徒们藉我们主耶稣基督预先知道基督教会将来要发生关于"主教制"称号的争论,所以指定了上述两种次序——监督与执事。 2. 圣经里执事主要的工作乃是"管理饭食",而不是传道或施洗。诚然,腓利曾在撒玛利亚传道并施洗(使徒行传 8 章),但你又读到他是一位"传福音的"(使徒行传 21:8);他可能以这种身份传道、施洗、并履行传道职任的任何一部分;但执事职任的本意仍是顾教会的物质事务,例如传道人的薪资和济贫。 3. 即便这等较下的职任,也需要好几项资格:"执事必须端庄"等等。 4. 在接纳人入职、把任何信托交给他们之前,应当对他们的资格作些试验:"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 5. 在较低职任上的正直与无可指责,乃是被提到教会中更高地位的途径:"他们……得到美好的地步"。 6. 这也使人在信仰上大有胆量,反之,无正直无可指责会使人胆怯——连自己的影子也使他战兢。"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义人却胆壮像狮子"(箴言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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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虔的奥秘(主后 64 年)
14 我指望快到你那里去,所以先将这些事写给你。 15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16 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或译:在灵性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
他以一项特别给提摩太的指引来结束本章。他指望不久就到他那里去,给他在工作上更进一步的指引和协助,并察看基督信仰在以弗所是否被好好种下、是否扎根了;所以他写得较简短。但他写信乃是恐怕自己延迟较久,使提摩太能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即如何按一个"传福音的"和使徒之代表的身份行事。请留意:
I. 凡在神家中任职的人都必须看顾自己的行为,免得在神家上、在那他们因之得名的荣名上带来羞辱。传道人当行事端正,不仅看他们的祷告与讲道,也看他们的为人:他们的职任叫他们持守好为人,因任何为人在此事上都不能合宜。提摩太必须知道如何行事——不仅在他被命前去暂住的那一教会里,更因他是"传福音的"和使徒之代表,他必须学习如何在他被命前去暂住的别的教会里也这样行;所以这里所说的"神的家"不是以弗所教会,乃是大公教会——它被称作"神的家",是"永生神的教会"。在此请留意: 1. 神乃是"永生神";他是生命的源泉,他自身就是生命,他赐生命、气息、万物给他的受造:"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传 17:25、28)。 2. 教会乃是神的家,他住在那里;耶和华已拣选锡安,在那里居住:"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我要住在这里,因为我所愿意的";在那里我们可见神的能力与荣耀(诗篇 63:2)。
II. 教会的大支撑乃是:它是"永生神的教会"——是与假神、与无声无息的偶像相对的"真神"的教会。 1. 作为神的教会,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意思有二:(1)教会本身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这并不是说圣经的权威依赖于教会——如教皇党人所自称——因真理乃是教会的柱石和根基;乃是教会把圣经和基督的教义高举出来,正如柱子把所贴的宣告高举出来。"神百般的智慧,因教会得以叫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以弗所书 3:10)。 (2)有人把这话理解为指提摩太。他自己——不只是他自己,乃是他作为"传福音的"——他和其他忠心的传道人,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维持、托住、并公布基督真理乃是他们在教会中的本职。说众使徒"似乎是教会柱石"(加拉太书 2:9)。 [1.] 让我们殷勤、公平地查考真理;要"买真理"——不可吝啬费力以发现它。 [2.] 让我们小心保守它:"买真理就不可卖了"(箴言 23:23)——无论怎样都不要把它放弃。 [3.] 让我们小心传扬它,并把它安全无玷地传到后世。 [4.] 当教会不再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时,我们可以并应当离弃她;因为我们对真理的关心当大于对教会的关心;我们继续在教会里的义务,仅仅延续到她仍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为止。 2. 那么,教会和传道人乃是何等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他告诉我们(第 16 节):"大哉,敬虔的奥秘"。博学的卡梅罗(Camero)把这话与前文连起来读:"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这无可置疑、大哉敬虔的奥秘"。他设这奥秘乃是那"柱石"等等。请留意: (1)基督信仰乃是"奥秘"——是理性或自然之光所不能发现的奥秘,是理性所不能完全领会的奥秘,因它超出理性——虽不违理性。这不是哲学或思辨的奥秘,乃是"敬虔"的奥秘,设计来推广敬虔;在这一点上它超越外邦人一切的奥秘。它也是已被启示的奥秘——不是关闭封印的;它不因如今部分被启示就不再是奥秘。但是: (2)"敬虔的奥秘"是什么?乃是基督。这里关于基督有六事,构成"敬虔的奥秘": [1.] 他是"神在肉身显现":"神在肉身显现"。这证明他是神,是永远的道、成了肉身、在肉身里显现的。神要向人显现,他乐意藉自己儿子的成肉身来显现:"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 1:14)。 [2.] "被圣灵称义"。他虽被斥为罪人、被处死如同恶犯,他却被圣灵复活,由此从一切加于他的诽谤中得了称义。"他为我们成为罪,又为我们的过犯被交付";但他既被复活,就被圣灵称义——即显明他的祭物被悦纳,所以他"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正如"被交付是因我们的过犯"(罗马书 4:25)。"按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得前书 3:18)。 [3.] "被天使看见"。他们敬拜他(希伯来书 1:6);他们陪伴他的成肉身、他的试探、他的忧苦、他的死、他的复活、他的升天;这是他大尊荣的部分,显出他在上界何等大的利益——天使供他差使,因他是天使之主。 [4.] "被传于外邦"。这是敬虔奥秘的一大部分——基督作救主和救赎主被献给外邦人;以前"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如今隔断的墙被拆下,外邦人也被接纳。"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使徒行传 13:47)。 [5.] "被世人信服"——使他不致徒然被传。许多外邦人欢然领受了犹太人所拒之福音。谁会想到这"卧在罪恶中"的世界,竟会相信神的儿子、接纳"在耶路撒冷被钉十架"的他作他们的救主?然而尽管他们有种种的偏见,他还是被信服。 [6.] "被接在荣耀里"——指他升天。这事实际上发生在他被世人信服之前,但被列在末尾,因为这是他升高的冠冕,也因为这里所指的不仅是他升天,更包括他坐在神的右边——他长远活着代求,又在天上地下都有权柄;并因下一章所要讲的背道中,那些自称把他降到他们祭坛上、降到"圣化的饼"里的人,否认他仍在天上。 请留意: 第一,那"在肉身显现"的乃是神——实实在在的神,按本性是神,不只是按职任作神,这才使其成为"奥秘"。 第二,神在"肉身"——真正的肉身——里显现:"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希伯来书 2:14)。更令人惊异的是,他在"凡有血气的,都败坏了行为"之后仍在肉身中显现——尽管他自己从胎里出来就是圣洁的。 第三,敬虔在它一切的部分与分支里都是奥秘——从开始到末了,从基督成肉身到他升天。 第四,它既是大奥秘,我们就当谦卑地敬拜它、虔诚地相信它——不可好奇地窥探,也不可过于自信地解释、定夺,超过圣经向我们启示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