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 8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9 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 10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 11 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 12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13 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真理之灵既藉教义认得(试验灵当如此),也藉爱认得;所以这里接下来是对圣洁的基督徒之爱的强烈、热切之劝勉:"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第 7 节)。使徒愿在他的爱里把他们合一,借此让他们彼此合一:"亲爱的弟兄啊,凭我所怀对你们的爱,我恳求你们披戴不假的彼此之爱。"此劝勉以各样论据被反复催促:
I.
从爱的高贵与属天之源出发:"因为爱是从神来的"。他是爱的源头、作者、父和命令者;爱乃是他律法和福音的总义:"凡有爱心的(其灵被造就成有判明力之圣洁之爱的人),都是由神而生"(第 7 节)。神的灵就是爱的灵。神儿女里面的新本性乃是他爱的后代;其性情与气质乃是爱。"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爱"(加拉太书 5:22)。爱乃是从天而降。
II.
爱辩证一种对神圣本性的真实正确认识:"有爱心的就……认识神"(第 7 节);"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第 8 节)。神之威严的哪一种属性比他那向外的良善——即爱——更清晰地在万有中照耀呢?这浩瀚的创造、其智慧、其伟大、其和谐、其有用性——既如此充分地证明他的存在,也同样显明、证明他的爱;自然的理性当推断、归纳出最完全、最绝对的存在者之本性和卓越,必当推断并发现他乃是至高良善的;而那不爱的人(不被他对神的认识激发到爱的情感与实践里的人),就不认识神;这是有力的明证:对神纯正充分的认识不存在他这等灵魂里;他的爱必当在他众多至高、最为璀璨的完全中闪耀;"因为神就是爱"(第 8 节)。他的本性与本质就是爱,他的旨意与作为乃是首要地是爱。这并非我们对他唯一当有的体认;我们已发现他既是光也是爱(一章 5 节);神也首要地爱他自己,他有那种因必然地爱他自己之必然存在、卓越和荣耀而生的种种完全。但爱乃是神圣威严之本性、本质——"神就是爱"。这一论点由他对此爱的展示和证明得到证实,即:
1. 他爱了我们这样的人:"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第 9 节)——他对我们这些必朽之人、忘恩之叛逆者的爱。"神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差派基督为我们死,因此他的爱就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 5:8)。神竟爱不洁、虚妄、卑贱、尘土与灰烬的人,何等奇妙!
2. 他以何等大的代价爱我们;他为我们付出了无可比拟的代价;他把他自己的、独一所爱的、蒙福的儿子赐给我们:"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第 9 节)。这一位是按某种特殊、有别的方式作神的儿子;他是独生子。若我们假定他乃是一受造物或受造存在那样被生,他就不是独生的。若假定他乃是从父的荣耀或荣耀本质或本体里必然地、自然地涌出的,他就必是独生的;那么这就是神圣之爱的奥秘与神迹:这样一位儿子竟为我们被差到这世上!我们大可说"神(如此奇妙、如此惊人、如此不可思议地)爱了世人"。
3. 神先爱了我们,并在我们躺卧之境况里就爱了我们:"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第 10 节)。他在我们对他没有爱时爱了我们,在我们躺卧于罪、悲、血中时爱了我们,在我们不配、当受惩、污秽、不洁、需要在圣洁的血里被洗时爱了我们。
4. 他把他的儿子赐给我们,为如此的服事与目的:
(1)为如此的服事——作我们罪的挽回祭;因此为我们死,死在律法和神的咒诅之下,在他自己身上担当我们的罪,被钉、被刺、为我们而死、为我们被埋葬(第 10 节);然后,
(2)为如此的目的——为我们这样的好处:"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第 9 节)——藉他得永生,得住在天上,与神同住,与他、藉他得永远的荣耀与福乐!这里有多么大的爱啊!
III.
神对弟兄的爱当催逼我们的爱:"亲爱的弟兄啊(我藉你们对我之爱的关系恳求你们记得),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第 11 节)。这当是一个不可抗拒的论据。神的榜样当催逼我们。我们当作他的跟随者(或效法者),如他亲爱的儿女。神圣之爱的对象当成为我们爱的对象。我们岂可不爱永远之神所爱的人?我们当作他爱的爱慕者、爱他的爱(爱他里面的善意与悦愉),因此也爱他所爱的人。神对世界普遍的爱当在人类中产生普遍的爱。"叫你们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女;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 5:45)。神对教会与众圣徒特别的爱当在那里产生特别的爱:"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按相称之程度)彼此相爱。"
IV.
基督徒的爱乃是神圣居住之凭据:"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第 12 节)。如今神住在我们里面并非藉可见的临在或对眼目立时的显现(从来没有人见过神,第 12 节),乃是藉他的灵(第 13 节);或者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他不在此处向我们的眼目、向我们的直观显现,故他不藉这方式向我们要求并取得我们的爱;但他在他所认为适当的途径里要求并期待这爱——就是在他对自己和他爱的展示(因此也对他可爱的展示)里、在大公教会里、并特别在弟兄、那教会的成员里。在他们里面、在他为他们的显现与同在里,神当被爱;这样若我们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神圣的弟兄之爱者就是神的殿;神圣的威严特别居住于那里。"
V.
由此神圣的爱在我们里面达到了相当的目的与成就:"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第 12 节)。这爱已在我们里面、在我们身上得着完成。神的爱不是在他自己里面得以完全,乃是在我们里面、与我们一同得以完全。神的爱不可能被设计为对我们不发生效力、不结果的;当它合宜本然的目的与果效在我们里面达成与显出时,可以说这爱被完全了;正如信心藉行为得以完全,爱也藉它的作为得以完全。当神圣的爱使我们成为同一形象、爱神、并因他的缘故爱众弟兄、众神儿女时,这爱便在那里、便达到了那种程度的完全与完成——尽管我们的这爱目前还未完全,神对我们的爱之终极目的也还未完全。我们当何等竭力追求这弟兄基督徒之爱——既然神看他自己对我们的爱因此得以完全!使徒既已提到神住在我们里面这大恩,便加上其记号与特征:"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第 13 节)。这相互居住必然比我们所能熟悉或宣告的更为高贵伟大。一想到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住在他里面,似乎是对人来说过于高超的话——若不是神自己先用了这话。这相互居住意味着什么,已在三章 24 节简短解释过。它的完全本意要留到那有福世界的启示里去得着。但这相互居住"我们就知道",使徒说,因为他赐给了我们他的灵;他把他灵的形象与果实安置在我们心里(第 13 节);他所赐给我们的灵显然是他的、出于他的,因这是大能、为神之热心与豪迈、爱神爱人、又是清明心思——即在神和信仰、他在人间国度等事上有受良好教训之悟性——之灵(提摩太后书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