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8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9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10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 11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 12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使徒同意并认可一些哥林多人关于偶像算不得什么的看法,但在这里进一步表示,他们以此得出的结论却是错误的,这结论就是他们可以因此到偶像庙里去,吃祭偶像之物,并和他们的外邦人邻居在那里一起坐席。他并不把这些斥之为不合律法,而是强调这样的自由有害于信心软弱的基督徒,就是对偶像缺乏认识的人。这里,
I.
他告诉他们,在那时不是每个基督徒都清楚明白偶像是虚无的。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拜惯了偶像,意思是对偶像带有混杂的敬崇。虽然他们成了基督徒,接受了真信仰,却没有从旧酵里完全痊愈,对过去拜过的偶像仍有几分敬意。注意,信心软弱的基督徒可能是无知的,对伟大简单的真理认识不清。独一的神,独一的中保,这些都是很简单的真理。但是有些基督徒过去是从异教徒改变过来的,对那些偶像还有一些敬意,完全没有与基督信仰的伟大原则合拍,所以当有机会吃祭偶像之物,他们就不推辞,不作厌恶偶像的见证,也不带着轻蔑的态度去吃,不宣告他们看这些如同虚无,以致他们软弱的良心被玷污了;就是说,他们染上了罪,带着对偶像的敬崇去吃,以为其中有什么神性的东西,也就犯了拜偶像之罪。但是福音的目的是要叫人远离哑巴偶像,归向永生的神。他们认识不足,没有完全意识到偶像的虚无;当他们带着对偶像的敬意去吃祭偶像之物,就沾染了拜偶像之罪,严重污染了自己。这似乎是正确的解释;但也有人理解为,这里指软弱的基督徒因吃了祭偶像之物而玷污了自己,使徒担心这是不洁净的食物,会使吃之人的灵魂不洁净,因为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偶像是虚无的,也担心他们不把祭偶像之物当作不洁净的。注意,我们要谨慎,不要做任何可能导致软弱的基督徒玷污自己良心的事。
II.
他告诉他们,吃喝本身谈不上美德也谈不上罪恶,吃喝不会叫人变好也不会叫人变坏,也谈不上取悦于神或得罪神: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第8节。似乎有些基督徒吃祭偶像之物,且在偶像庙里吃(第10节),还把这当成了好事,因为这显然表示他们知道偶像是虚无的。但吃喝本身是无关紧要的。我们吃什么并不重要。吃进去的东西不使人洁净,也不使人污秽。献给偶像的肉本身与其它的食物无异,吃或不吃,都没有什么美德可言。注意,如果认为不同的食物可引起神对人不同的看法,那是大错特错。吃或不吃,都不能叫神看中我们。
III.
他警告他们不要滥用自己的自由,就是他们以为在这事上所应有的自由。从第十章二十节,我们明显看到他们在这事上犯了错,他们不该坐在偶像庙里吃喝。但是使徒在这里强调,就算他们有这样的权利,也应该注意如何使用这权利;这可能成为那软弱人的绊脚石(第9节),可能导致他们落进拜偶像的行为中去,甚至离开基督信仰,重新回到异教信仰中去。“如果一个人看见你这有知识之人(比他更懂事理的人),居然自由地坐在偶像庙里吃肉或赴宴,因为你说偶像是虚无的,那么一个比你懂得少的人,不认为偶像是虚无的人,岂不更敢吃祭偶像之物,不把它当一般的食物,而是看作祭物,以致陷于拜偶像之罪吗?”他们应该谨慎,不要把这可能绊倒别人的事摆在软弱的弟兄面前,不管他们有什么自由或权利。使徒提出两点来支持自己的告诫:1. 给软弱的弟兄带来的危险,基督已经为这些软弱的弟兄死了。我们宁可放弃合法的事,也不要叫他们跌倒,不能危及他们的灵魂(第11节):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注意,基督用宝血买赎回来的人对我们来说应该是非常宝贵的。既然他具备如此的大爱,为了不叫他们沉沦不惜为他们死,那我们也要有大爱,为他们的缘故,在各样的事上放弃自己的权利,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免得伤害到他们,免得他们跌倒或沉沦。如果一个人宁愿叫自己的弟兄沉沦也不愿放弃一点自己的自由,那他没有多少救赎主的灵。基督爱这些人,为他们而死,有基督之灵的人也会爱这些人,会努力帮助他们打好属灵争战和永世争战,抵挡一切毫无必要造成他们忧愁的事,尤其是那些容易叫他们跌倒、陷于罪中的事。2. 这样得罪弟兄,就是得罪基督。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第12节。注意,伤害弟兄就是伤害基督,尤其是伤害在基督里的婴孩,就是信心软弱的基督徒;特别是导致他们犯罪:伤害他们的良心就是伤害基督。他特别关心自己的羊群:他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以赛亚书40:11)。信心坚定的基督徒要非常谨慎,不要伤害软弱的人,不要成为他们路上的绊脚石。基督这样爱他们,我们能不爱他们吗?基督为我们受苦,我们能得罪他吗?基督为了救他们而死,我们能够破坏他的救恩计划,叫那些人沉沦吗?
IV.
他以自己为例来强调自己的论点(第13节):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他并不是说今后不再进食,这会毁了自己,为了避免弟兄犯罪跌倒,自己倒犯下大罪。我们不能因为有益处就去犯罪。但是,虽然吃是必须的,吃肉却不是必须的。所以,与其招致弟兄犯罪,他宁可一辈子不吃肉。他太看重弟兄的灵魂,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尽管他大可合法地吃,但他宁可放弃这些食物,因他不希望成为软弱弟兄的绊脚石,不希望眼看着他们去学自己的样子,因不清楚这是不是合法而犯了罪。注意,我们要谨慎不要做任何事叫别人跌倒,尽管事情本身可能是无辜的。自由是可贵的,但是考虑到弟兄的软弱,有时候我们要放弃。我们不能全力争取或行使自己的权利,到伤害弟兄灵魂的地步,这等于是伤害为他们而死的救赎主。如果我去做一件可做可不做的事,且很明显会导致另一个基督徒不该做此事却也去做,那么我就是得罪他,令他受辱,或成为他路上的绊脚石,不管这事本身是否合乎律法,这都是犯罪。若是我们谨慎不叫别人犯罪,那么岂不更应谨慎自己不要犯罪!若是我们不要危及别人的灵魂,那么岂不更应注意不要危及自己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