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七章 简介 在这一章里,使徒回答了哥林多人向他提的有关婚姻的一些问题。I. 他表明婚姻是神设立的制止 淫乱的良药,人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结婚,第 1-9 节。II. 他指示已婚的人要守在一起,就算一 方不信主,也不要分开,除非不信的一方选择离开,那另一方就不必受约束,第 10-16 节。III. 他 表明成为基督徒并不改变其社会地位,要求他们在一般情况下持守神呼召他们时所处的社会地位, 第 17-24 节。IV. 他告诫他们,考虑到现今的艰难,基督徒应该保持独身;暗示时日不多了,他们 应如何提高自己,不至于贪恋世界的享乐。他表明关心世俗的事将如何妨碍他们在灵里的追求, 且使他们分心,不好好事奉神,第 25-35 节。V. 他指示他们如何处理待嫁女儿,第 36-38 节。VI. 本章最后谈到寡妇应当如何考虑再嫁的问题,第 39,40 节。 第 1-9 节:制止淫乱(主后 57 年) 1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2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 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 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 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 们。6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 神的恩 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8 我对著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9 倘若自己禁 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使徒在这里俨然成了可信赖的道德咨询专家,他回答哥林多人提出的一些有关良心的问题。这些 都是他们信上所提的事,第 1 节。传道人口里要有知识,而信徒的口则要勤问。他们随时有疑问,使徒就随时解答。在前一章,他警告他们要远离淫乱,这里他给出一些有关婚姻的指示,而婚姻 就是神设立要制止淫乱的良药。他告诉他们, I. 不婚独居是好的,至少在当时的非常时期是这样:男不近女倒好(不娶她为妻),这里所说的 好,不是说这样就合乎神的心意,而不这样做就是犯罪,这是不少崇尚独身和童身的古人所走的 极端。如果使徒是这个意思,那就与他整篇论说自相矛盾。所谓的好,可能是因为考虑到当时的 环境,守独身要比婚姻更有益处,也可能在那非常时期,基督教会面临许多艰难,基督徒守独身 似乎更方便,前提是他们有守贞操的恩赐,同时能保持贞洁。这句话也可能带有另一种含义,就 是基督徒应该避免一切淫乱罪,逃避肉体的情欲并一切淫念,不要盯着女子看也不要近女子,以 免引起淫念。但是, II. 他告诉他们,婚姻以及在婚姻中得到的舒适和满足,是智慧之神给我们的良药,要制止淫乱 (第 2 节),并一切不合律法的欲望。为了避免淫乱,他说,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 各有自己的丈夫;就是说要结婚,受限于自己的配偶。在婚姻中,各人要互相善待对方(第 3 节),多考虑对方的意向和需要,各尽配偶的责任。因为正如使徒指出的(第 4 节),婚姻中的 夫妻没有权力支配自己的身体,而是把支配权给了对方,妻子把支配权给了丈夫,丈夫也把支配 权给了妻子。注意,多夫多妻,就是与多人建立婚姻关系,或者犯奸淫,这些都违背婚约,都侵 犯配偶的权利。所以,他们不该欺骗各自的身体,也不该骗取婚姻中的舒适,因为婚姻是神设立 的要叫我们用圣洁、尊贵守著自己的身体(帖撒罗尼迦前书 4:4),防止不洁净的情欲;除非两 相情愿,暂时分房(第 5 节),可以让夫妻各尽信仰的责任,或为要专心祷告。注意,人自我省 察的时候需要放下合法的乐趣。但是这样的分开不能持续太久,免得他们受到撒但的攻击而不能 自控,注意,一个人要是试图去做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事,而又没有神的律法依据,那他就会面 临极大的危险。如果他们拒绝合法的乐趣,那么就可能落入非法乐趣的圈套。神给我们的制止犯 罪倾向的良药一定是最好的。 III. 使徒对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第 2 节)一说加上一点说明: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 命你们的。他并非命令人人都要毫无例外地结婚。人可以结婚,神的律法不禁止这事。但这不是 说,律法规定要人结婚,不然就会犯罪;我的意思是,如果在某些情况下结婚可以防止不洁净欲 望的话,那就该结婚。按照神的律法,婚姻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自由。所以保罗没有要求人人都 结婚,尽管人人可以结婚。不,他愿意众人像他一样(第 7 节),就是独身,能有节制地生活。 独身有诸多好处,在那非常时期更是如此,也许不一定所有场合下都如此。注意,祝愿所有人都 像自己那样幸福,这是真良善的标志。但神的本意并非叫所有人都能像保罗那样驾驭自己的情欲。 这是一种恩赐,是无穷智慧之神随已意赐给某些人的: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 个是那样。人的自然身体构造各有不同,就算构造类似,领受的恩赐也不同,胜过自然倾向的能 力也不同。注意,神把不同的恩赐给了我们,包括自然的恩赐和恩典的恩赐。有些人以某种方式 领受恩赐,另一些人以另一种方式领受。保罗希望众人都像他那样,但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 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马太福音 19:11)。 IV. 这里他给出一个概要(第 8,9 节):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意思是还未出嫁的人和守 寡的人,若他们常像我就好。独身有许多好处,特别是在那非常时期,独身比婚姻生活更适合。 未婚的像我就好,这清楚地表明保罗在那时是独身的。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 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这是神要对付人之淫行的良药。神提供的方法能将火势扑灭。尽管婚 姻有诸多不便之处,还是比不洁净的欲火攻心强。一般来说婚姻是荣誉,但对那些不能自控的人 来说,婚姻是责任。 第 10-16 节:婚约不容违背(主后 57 年) 10 至於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11 若 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12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 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13 妻子有不信的丈 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 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著这样的事都不必拘 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16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 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在这一段,使徒就另一件事指示他们,这事在当时一定相当普遍,尤其是对犹太信徒而言,就是 基督徒是否应该继续维持与不信主之人的婚姻关系。摩西律法是允许离婚的;犹大历史上有一个 有名的案例,就是犹太人不得不把拜偶像的妻子休掉,以斯拉记 10:3.。这事也许困扰许多人, 就是信主之后是否应该离开不信主的配偶。使徒就这件事给出了指示。 I. 他告诉他们在一般情况下,婚姻是终身的,这是基督的吩咐;所以结了婚的人不应该想着要分 开。妻子不可离开丈夫(第 10 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第 11 节)。使徒说,我吩咐你们, 不,是主吩咐你们。这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吩咐,不是凭自己的权柄。他所吩咐的是主所吩咐的, 由圣灵命令授权的。他的意思是主亲自禁止这样的分离,马太福音 5:32;19:9;马可福音 10: 11;路加福音 16:18。 注意,夫妻不能随意分开,也不能随意终止婚约和婚姻关系。他们不能因 任何理由分开,除非是基督允许的。所以使徒告诫他们,如果妻子与丈夫分开了,不管是她自己 想分还是她丈夫想分,她不能再嫁,而是应该寻求与丈夫和好,仍然同住。注意,夫妻之间不该 争吵,如一旦争吵,就应立即和解。他们之间的契约是终身的。神的律法不允许离婚。他们不能 甩掉这副担子,而是要挺起肩膀挑起来,互相努力使这担子变得轻一些。 II. 关于不信主的配偶问题(第 12 节),他也给出了一般情况下的建议: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 说),意思是,主没有像前面关于离婚的事那样吩咐。这不代表使徒要说的话没有主的授权,不 说明他用自己的智慧来裁定这事,不是没有圣灵的感动。他最后所说的正相反(第 40 节)。我也 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说了这些以后,让我们来看保罗的建议,
这里使徒借这机会告诫他们,在信主以后要继续过自己的日子,维持原有的社会关系。这里, I. 他把这当作常理—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注意,我们在这个世上的地位和环境是全能的神分 配给我们的。他预先定准他们所住的疆界(使徒行传 17:26),命定他们的脚步。他建立,他也 拆毁。再则,要照神所召各人的而行。一个人信主的时候不管是什么环境和光景,让他继续保持 这样的环境和光景。基督信仰适合任何环境。不管是什么社会地位,人都能活出信仰的好处。注 意,基督徒的行为要适应自己的环境和信仰的条例,这是基督徒的责任,要满足于自己的分,在 现在这个地位上做基督徒。使徒又说,这是一个常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遵守。我吩咐各教会都 是这样。 II. 他给了一些具体的例子;1. 关于割礼。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 召呢,就不要受割礼。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都没有关系,受亚伯拉罕之约或是没受他的约,也 没有关系。信主的犹太人没必要心中不安,后悔自己受割礼。信主的外邦人没有义务受割礼,也 不必在乎那个确曾属于神子民的特征。因为,使徒继续说,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 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第 19 节)。说到神的悦纳,受不受割礼都不是关键。注意,福 音强调的是信仰的实践,是遵行神的命令。徒有外在的表象而缺乏内在的虔诚,这是虚空的。所 以,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第 20 节。是为奴的也好,是自由之身也好, 都是一样。在当时那个时代,许多人处在奴隶的地位,随意被买卖,成为买主的财产。使徒说, “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不要太担心,这并不妨碍你做基督徒所应有的责任、身 分或盼望。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第 21 节。自由人比奴隶有更多的方便:有权掌控自己, 能支配自己的时间,不必受主人的管制,所以自由身分更合适。但是人的外在条件不妨碍也不影 响神悦纳他们,因为作奴仆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 仆。虽然他仍在主人的奴役之下,但却摆脱了罪的辖制和隶属。他不是给基督当奴隶,而是为了讨基督的喜悦和事奉,把自己完全献给他,这样的事奉完全是自由的。注意,我们的安慰和喜乐 取决于我们在基督心目中的地位,而不是在世界的地位。外在条件好,不能叫我们卸下当基督徒 的责任,外在条件不好,也不能妨碍我们享受基督徒的特权。做奴隶的可以是基督的自由人;自 由人也可以是基督的仆人。他是用重价买赎来的,所以不能做人的仆人。这不是说他要停止服侍 主人,或不尽心取悦他(这样会与使徒的论点相冲突);而是说他不再是人的仆人,应该顺服基 督的意愿,超过顺服主人的意愿。基督为我们付了更重的代价,所以对我们有更大的所有权。我 们要事奉他,顺服他,全心全意,毫无保留。注意,基督的仆人要绝对听从基督的命令,不能有 别的主,不能事奉别的主,除非与基督徒的责任不冲突。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马太福音 6: 24)。有人把这一段理解为基督徒要募捐替信主的奴隶赎身,你们不是被重价买赎得到自由了吗? 不要再做奴隶了。就像前面他所告诫的,奴隶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有人认为这话是这个 意思,但另外那个解释似乎更自然一些,参考 6:20。 III. 他给自己的告诫作一个概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第 24 节。这里的身分应该理解为人信主时候的身分。无人能以信仰为理由废去自己的自然责任和社 会责任。人应该安静而安分地守住自己的身分;若是他与神同守,就必能守住自己的身分。注意, 神的同在和眷顾不取决于我们外在的环境或表现。他喜悦受割礼之人,也喜悦不受割礼之人,喜 悦奴隶也喜悦自由人。在此并不分希腊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 为奴的、自主的,歌罗西书 3:11。神的眷顾没有限制。 第 25-35 节:关于童身的谨慎指示(主后 57 年) 25 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26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7 你有妻子缠著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 妻子缠著呢,就不要求妻子。28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 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29 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 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 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33 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34 妇 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 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 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这里使徒继续他的论说,指示童身之人应该如何行,我们注意到, I. 他谈这事的口气:“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第 25 节。关于独身,我没有得到主亲自 给我的普世性的法则;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这里指他的 使徒身分。他凭自己的身分忠心事奉,所以我们应该把他的指示看成是基督的法则:因为他以基 督忠心使徒的身分提出这个观点。虽然在这件事上基督不曾把普世性的法则授予他,现在却通过 一位受圣灵感动的使徒给出了指示,就是这位蒙主怜恤有忠心的人。注意,事奉的忠心来自基督 的恩典和怜悯。保罗在任何场合下都愿意承认这一点: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 成的(15:10)。平常人也好,特别的人也好,能证明在传道时忠心,这是神赐予的极大恩典。 II. 他所给出的决定是,因现今的艰难,人守独身更好一些: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使徒说,据我 看来,意思是,这是我的看法。这是谦卑的口气,却带有使徒的权柄。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看法, 而是神的灵通过使徒给出的决定,只是以这种口气说出来而已。这样传递的信息是要加重它的分 量。如果使徒用教训的口气给出这道命令,那么带偏见与他作对的人就可能拒绝他的忠告。注意, 传道人谨慎谦卑,并不表明他们失去权柄。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人,为的是叫他们得益处。 他说,因现今的艰难,守独身是好的。基督徒在初期教会时代受到很严重的迫害。敌人苦待他们, 凶狠残暴。他们常常被抛来抛去,被逼得无处藏身。鉴于当时的情形,他不建议独身的基督徒去 结婚。婚姻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担忧和拖累(第 33,34 节),也会恶化所面临的逼迫,更不容 易在逼迫中忍耐。注意,基督徒在调节自己行为的时候,不应该只考虑是否符合神的律法,也要 考虑是否行得通。
III. 尽管他这么说,但却很注意他们的感受,所以他并不全盘否定婚姻,也不将之斥为不合乎律法。 所以虽然他说,“你没有妻子缠著呢(就是独身,不管是单身汉还是鳏夫,是处女还是寡妇), 就不要求妻子,不要急于改变自己的婚姻状况。”他又说,“你有妻子缠著呢,就不要求脱离。 继续履行婚约是你的责任,要好好尽责。”只是如果这样,当逼迫来临的时候,他们的麻烦会大 一些;但不能为了避免麻烦而解除婚姻之责。责任必须履行,这是神的托付。而忽视自己的责任 则会令自己失去神的保守。所以他又说,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 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婚姻本身不是罪,可在当时,婚姻可能会带来麻烦,会加重当时的苦楚; 所以他觉得要告诫他们,如果可行就不要结婚;但他也说,他不愿把独身当作轭加给他们,也不 愿提强烈的要求,免得他们落入陷阱。所以他说,“我却愿意”。注意,保罗的观点与教皇的诡 辩士有多么大的区别!他们禁止许多人结婚,叫他们起誓守独身,不管他们能不能负这个轭。 IV. 他借着机会忠告所有信徒,不要贪爱世界以及属世的事。这些事包括:1. 婚姻关系:那有妻子 的,要像没有妻子;意思是,不要把太多心思放在婚姻乐趣上,要像没有婚姻关系一样,他们不 知道什么时候这种关系就会过去。这个忠告也适用于其他人际关系。有孩子的要像没有孩子一样。 人的安慰可能成为人最大的十字架。不久的将来,一切安慰之花朵都要被剪除。2. 苦难:哀哭的, 要像不哀哭;意思是,不要在苦难中过于沮丧,也不要在世界的悲哀中不能自拔,要在一切苦难 中带着圣洁的喜乐仰望神,以致在苦难中我们的心也是喜乐的,哀恸之后必有欢乐。一宿虽然有 哭泣,早晨便必欢呼(诗篇 30:5)。当我们进入天堂,神要擦去我们一切的眼泪(启示录 21: 4);每想到此,我们就能放下悲哀,收起眼泪。3. 世俗享乐:快乐的,要像不快乐;意思是,不 要在享乐中过于沾沾自喜。欢笑要适度,欣喜不要发狂。这世界不是信徒的安息之地,这些事也 不是他们的分;所以不要把心放在这些事上,也不要把这些当作自己的安慰和满足。4. 世间的作 为: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那些生意兴隆的,财富增多的,置买田产的,要像没有这些财产一 样。不要把心放在这些事上(箴言 23:5)。不要整天想着置买和拥有的事。这些事拦阻人去想 更好的事。买地试牛使那些宾客错过婚宴(路加福音 14:18,19)。这些事不仅叫人不关心正事, 还叫他们远离正事。心中没有这些牵挂拖累的人,最终就得到奖赏。5. 世物的关心:用世物的, 要像不用世物。世物可用,但不可滥用。不按事物本来的目的而用,就是滥用,不为荣神益人而 用,就是滥用。本应当作我们顺服车轮中的润滑油,却成了肉体欲火的燃料;本应为仆人,却当 作我们的主人及偶像,侵占我们心中为神预留的空间。如果我们放太多心思在世物上,这一切都 会有滥用的危险。我们必须尽量不要把世物放在心上,这样,一旦我们世物在手,就不会滥用。 V. 他用两个理由来强调这些告诫:1. 时候减少了,第 29 节。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所剩的时日不多; 只有一小段时间可供我们拥有和享受世间之物。这段时间缩减了,减少到很短的一段。很快就要 过去。时间要结束,永恒快到了。因此不要留恋世间的享乐,不要在意世间的忧虑和麻烦。要拥 有行将舍弃之物,但不要被它拥有。为何要把心思放在那些不久就要舍弃之物上呢?2. 这世界的 样子将要过去了(第 31 节),指的是这世界的习俗、轮廓和面貌都要过去。这世界在日益衰老之 中,持续蜕变之中。不是说这世界像人的面貌那样衰老。一切都是表象,没有实质,且是短暂的 表象,很快就要过去。这是多么恰到好处的论据!受幻梦的影响,受衰退而短暂之幻觉的影响, 这是多么不通情理!世人行动实系幻影(诗篇 39:6),在幻觉之中,在万物渐渐衰败消失之中。 人岂能受这种状况的影响和折磨? VI. 他进一步强调自己的告诫,警告他们不要挂虑世上的事:我愿你们无所挂虑,第 32 节。当然, 对什么都漠不关心是不对的。对世间事物适当关心,这是责任;可若是挂虑世间事物,十分挂虑, 焦躁不安的挂虑,这是罪。若是挂虑搅乱我们的心思,令我们在敬拜神的时候分心,这是罪恶; 因为我们需要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第 35 节。敬拜神的时候,我们整个心思都要用上去。 我们若是分心,或被世间的事物及挂虑所牵引,那么敬拜就没有功效。敬拜神要全心投入,不可 分心。我们的心思若被生活中的挂虑所吞吃,那如何全心投入敬拜呢?注意,妥善安排生活中的 事,选择适当的生活环境,以致可以无所挂虑,以平静和无所求的心态事奉神,这是基督徒的智 慧。使徒以此为原则,期望基督徒能妥善管好自己。在应用过程中,基督徒必须谨慎。这样的生 活态度最适合每一个人,每一个灵魂,最能使他远离世界的挂虑和网罗。使徒也以此为原则,回 答了哥林多人给他提的问题:婚姻是否合适?他的回答是,在当时那个时候因为艰难的缘故,也 许在一般情况下也是如此,那时基督徒不得已与不信之人结婚,在这样情况下,不娶不嫁能让自己免受挂虑和累赘,能更有精力事奉神。一般来说,对这个世界的挂虑越少,我们事奉神的自由 就越多。在当时(也许任何时候都这样)婚姻确实带来不少世俗的挂虑。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 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第 33 节。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但 是,独身的男女,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要身体、灵魂都圣洁,第 32,34 节。当 然,已婚之人也能做到身体灵魂都圣洁。独身本身并不比婚姻更纯真更圣洁;但不婚之人能在非 常时期更把信仰当一回事,因为他们世上的挂虑少一些。婚姻则或多或少会带来挂虑。婚姻关系 中常有的挂虑就是如何取悦对方,有时容易取悦,有时不容易取悦。因此,使徒告诫那些独身之 人在非常时期不要结婚,除非是不得已。同样的道理在任何时候也是显而易见的,同样的原则也 能适用。这个原则也能决定叫人建立婚姻关系,为了同样的原因,那就是,如果独身生活使人在 事奉神的事上分心,过于婚姻生活的话;这样的情况也经常出现。这是一般的原则,人人都要按 自己的特殊情况来处理,用这个原则来衡量判断自己是否应该结婚。基督徒所选择的生活方式应 该在事奉神和得救的事上能带来最多的帮助,最少的拦阻。 第 36-38 节:对未嫁之人的谨慎指示(主后 57 年) 36 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 叫二人成亲就是了。37 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 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8 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在这一段里使徒就女孩出嫁的问题给了建议,这是基于和前面一样的原则。这里的意思很明白。 在当时那个地方,特别是在犹太人中,如果一个女子过了年龄还未出嫁,会被认为是耻辱,她的 名声会受到怀疑。使徒说,“如果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因她已过了年龄,不出嫁对 她不好,基于这个原则有必要把她嫁出去,他可以这样做。把女儿嫁给合适的人不算罪。但是如 果这人决定不把她嫁出去,且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她本人也同意, 他可以把她留下来。总之,把她嫁出去是好的,不把她嫁出去更好,只要她自己合宜清白就好。 这就是说,在她当前的情况下合宜,不一定是任何情况下都合宜。”注意,1. 孩子的婚姻要由父 母做主,不是由自己做主。不过,2. 父母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包括是否嫁娶的意见和嫁娶什么 人的意见,不能自以为他们可以全权处理,也不能强迫孩子。3. 我们在做决定以前不仅要考虑这 是否合乎神的律法,也要考虑是否合宜,这是我们的责任。 但是我认为使徒在这里是继续上面的讲论,是给能自己做主的未婚之人提建议,这里提到的留下 女儿不出嫁应该指他自己的童身。整句的意思是指保持自己的童身而不是女儿的贞洁,尽管这个 字这样用有些不同寻常。洛克和威特比的注释书里列出了几个理由,可以作为参考。(译者注: 第 36-38 节中“女儿”在原文中作“处女“,在多个英文版本中译为未婚妻,整段的意思或为: 若有人以为自己待未婚妻不合宜,他自己有需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二人 应该成亲。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控制不住的需要,并且由得自己作主,要保持自己的童身,如 此行也好。这样看来,他娶她是好,他不娶她更是好。)在当时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中,若是一个 男人过了一定的年龄仍然是单身,那就会招来别人的非难,尽管各地对于具体的年龄限制各有说 法。使徒在这里的大概意思是一样的,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有需要,也许是为了避免受到非难,不 一定是为了避免淫乱,他可以结婚,这不是罪。而如果他能自控,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 可以在当时的环境,就是那时基督徒所面临的环境,作出在自己灵命上最合宜、最容易、最有利 的选择。尽管这不是责任,但是基督徒这样考虑问题是合宜的。 第 39-40 节:对寡妇的谨慎指示(主后 57 年) 39 丈夫活著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 主里面的人。40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灵感动了。 这一整段的末尾有给寡妇的建议:丈夫活著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意思是她属于一个丈夫, 有责任继续与他同住。注意,婚约是终身的,只有死才能解除这约。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 由,随意再嫁。神的律法没有限制可再婚几次。从这一段来看,二次婚姻并不违法,否则寡妇就 不能随意再嫁,也谈不上再婚。但是使徒强调,丈夫死后她有再嫁的自由,但只是要嫁这在主里 面的人。选择配偶的时候,谈婚论嫁的时候,我们都应当注目在神身上。注意,在改变或选择配偶的时候,要想得到神的祝福,就必须是在主里面的婚姻,必须敬畏神,受律法的引领,遵行神 的旨意,仰望神,诚心寻求他的指示,谦卑盼望他的祝福。使徒又说,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 节更有福气(就是继续为寡妇),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第 40 节。这是指在那非常时期, 不一定是平常也这样,守节能带来更多的平安和宁静,能减少事奉神过程中的拦阻。他告诉他们, 他这是受了圣灵的感动。“不管那些假使徒怎么看我,我想,也有理由证明,自己是被神的灵感 动了。”注意,婚姻大事非常重要,必须经过深思熟虑,考虑各样的情况,且有相当的依据可证 明它能给我们的灵命带来益处。
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