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简介 在这一章里,I. 使徒责备他们因一些小事互相告状,把纠纷带到不信主的法官面前,第 1-8 节。II. 他借这机会警告他们不要犯过去习惯犯的恶罪,第 9-11 节。III. 他告诫他们要善用自己的自由, 并且从几个方面再次谴责淫乱行为,第 12 节至最后。 第 1-8 节:谴责诉讼(主后 57 年) 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2 岂不知圣徒要审 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 何况今生的事呢?4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5 我说这 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6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 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7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 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8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这里使徒指责他们因一些小事在不信主的法官面前互相告状打官司,也指责所有令人头疼的诉讼。 在前一章他指示他们,教会应当出面谴责他们中间可耻的犯罪行为。这里他指示他们,教会应当 出面处理弟兄之间的纠纷。关于这一点我们看到, I. 他责备他们的错:就是打官司。问题不是说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摩太前书 1: 8),而是,1. 弟兄与弟兄告状(第 6 节),教会的一员状告另一员。关系密切却不保证和平相处 与谅解。兄弟之爱被破坏。用所罗门的话说,弟兄结怨,劝他和好,比取坚固城还难;这样的争 竞如同坚寨的门闩(箴言 18:19)。注意,基督徒不应该相互争竞,因为他们是兄弟。若是能做 到这点,就能避免官司,就能杜绝一切争吵和诉讼。2. 他们把事情闹到不信主的法官面前:在不 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第 1 节),把纠纷闹到不信主的人面前(第 6 节),不在 自己内部解决,就是基督徒和圣徒的内部。这是为基督信仰抹黑。基督徒的愚昧和不和睦立时就 显明出来,还假装自己是智慧之子,羔羊的跟随者,羔羊就是谦卑低微的耶稣,和平的君(以赛 亚书 9:6)。为此使徒说,“你们互相之间发生了纠纷,怎敢去打官司,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 呢?”注意,基督徒不应该做任何有损基督徒名誉和身分的事。3. 这里还责备他们是为了一点小 事去打官司,没什么了不起的事;因为使徒责备他们经不起委屈(第 7 节),所以这必是不重要 的事。若是遇到使自己或家庭蒙受巨大损失的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没必要乖 乖坐等伤害而不求解脱。可如果遇到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最好的办法是忍受委屈。基督徒应该具 备饶恕的脾性。为了自己的平安和荣耀,宁可受些小伤害或小麻烦,也不要争强好斗。
II. 他指出他们错误的严重性: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第 2 节),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 (第 3 节)。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何况今生的事呢?为一些小事,为今生的事,就 闹到不信主的法官面前,这是叫基督徒的人格蒙羞,是忘记他们作圣徒的尊严。他们是将要审判 世界之人,竟然不能判断自己内部的小问题。这里的审判世界和审判天使,有人将之理解为信徒 在大审判之日做基督的陪审员,因为马太福音 19:28 中提到我们救主的门徒在审判之日要坐在 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其他地方的经文也提到,我们的主带著他的千万圣者降 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犹大书 14,15 节),我们主耶稣同他众圣徒来的时候(帖撒罗尼迦 前书 3:13)。基督徒自己当然也要受审判(参考马太福音 25:31-41),但是他们要先被判无罪, 然后走到审判台前,称颂基督对世人和天使的审判。他们不是自己当审判官。在主的大使命中他 们不是合作伙伴,可他们有幸与他同坐,观看他审判恶世界,并赞美他的审判。也有人把审判世 界理解为帝国基督化。不过看起来哥林多人并不知道帝国要基督化;就算他们知道,可是基督徒 皇帝要审判天使一说又如何解释呢?也有人理解为信徒以自己的信心和行为来定这个世界的罪, 行异能赶鬼,但这些作为不限于第一世纪的教会,也不限于使徒。第一种解释似乎更合理一些, 对保罗的论点也更能提供有力的支持。“既然基督徒有幸在审判之日与至高无上的法官同坐,看 他如何审判罪恶的人和邪恶的天使,那他们怎么就不配判断你们这些纠纷,反而要闹到不信的法 官面前呢?难道基督徒不能解决你们的分歧吗?为什么要把分歧带到不信主的法官面前?你们原 本应该审判他们的,现在反而要走他们的司法程序,这合适吗?你们一定要把今生的事交给教会 所认为无有的人来审判吗?”(第 4 节似乎应该是这个意思),不信主的法官,无有之人(1: 28)。“你们要叫如此被你们轻看的人来判断你们的是非吗?这岂不是可耻吗?”第 5 节。有些 人在这段里读出讽刺的口吻,就像这句经文翻译的那样:“若是你们有纠纷,可以叫你们中间地 位最低的人来断是非。你们中间最无用的人也能断定你们的是非。宁可请他们来解决问题,也不 要在不信主的法官面前寻求司法途径。如果你们先征服自己的心态,带着真正基督徒的脾性,那 么这些纠纷都是小事,不值得争论,很容易断定。忍耐再忍耐,你们当中最无用之人都能解决你 们的纷争。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第 5 节)。注意,基督徒把小纷争演变成大争斗,以致 不能通过弟兄之间协商来解决,这简直是耻辱。 III. 他给他们提出纠正错误的途径。有两个方面:1. 请他们当中的人来调停:“难道你们中间没有 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第 5 节。你们不是吹嘘自己的智慧学问吗?不是炫耀自己的特 别恩赐和才华吗?难道就无人可胜任此事,无人有足够的智慧替你们断是非?像你们这样以知识 和智慧闻名的教会,还需要不信主的法官来判断弟兄之间的纠纷吗?我要谴责你们,纠纷如此严 重,却无人出面调停。”注意,基督徒不该去打官司,除非真找不到其它解决方法。稳重的基督 徒应该尽可能避免纠纷,不让法院来判断他们,在无关紧要的事上尤其是这样。2. 宁可吃一点亏, 也不要通过官司来证明自己是对的。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纷争中的一方去告 状,这永远是错的,除非事态真是很不清楚,以致双方很友好地达成一致,请法律上的专家来裁 定。这是请别人裁定,不是去争斗,而争斗才是使徒要谴责的: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 情愿吃亏呢?注意,基督徒宁可吃点亏,也不要用法律手段与他人过不去。自己内心得平安,邻 舍得安静,其价值远胜于打赢官司或争得权利,而当纷争必须由信仰的敌人来裁定的时候,就更 是如此。但使徒又说,你们岂止不肯吃亏,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注意,欺压人亏负人是大错,而亏负基督徒弟兄就是错上加错。彼此相爱的绳索应该将他们牢牢 系在一起,远胜过与别人的关系。爱是不加害与人的(罗马书 13:10)。在这个原则下,爱弟兄 的人绝不伤害自己的弟兄。 第 9-11 节:严厉的警告(主后 57 年) 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 娈童的、亲男色的、10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11 你 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作娈童的、亲男色的、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著我们 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这里他借此机会警告他们不要犯过去曾犯过的大罪。
I. 他向他们指示明确的真理,不容忽视的真理,就是这样的罪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他们当中最愚 昧的人也要知道,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第 9 节),不配成为地上教会的真信徒,也不准成 为天上教会的光荣成员。一切的不义都是罪,而一切的大罪,就是故意犯的罪和不悔改的罪,都 不能进天国。他具体提到几宗罪:违背第一和第二条诫命的有拜偶像的;违背第七条诫命的有奸 淫的,淫乱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违背第八条的有偷窃的,勒索的,就是用暴力或欺骗来欺 负自己的邻舍;违背第九条的有辱骂的,违背第十条的有贪婪的,醉酒的,因为醉酒之人令人不 得安宁。对我们的信仰略知一二的人都知道,天堂不是为这样的人预备的。地上的糟粕不配住在 天上。作魔鬼之工的人不能领取神的工价,除非是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 6:23)。 II. 但是他警告他们不要骗自己:不要自欺。一些人太熟悉前面所提的真理,但却不见得会警醒自 己。人总想自我安慰一番,以为神跟他们一样,以为他们可以在罪中活,然后在基督里死,可以 过魔鬼之儿女般的生活,且仍与神的儿女一同进天堂。这一切全是赤裸裸的欺骗。注意,世人真 不该在关乎灵魂的事上欺骗自己。我们不能指望所种的是肉体,所收的是永生。 III. 他要他们记住,福音和神的恩典如何改变了他们。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第 11 节), 就是他历数的这些臭名昭著的罪。这里的希腊文用了“有些东西”,你们中间也有些东西,简直 是禽兽,不是人。注意,有些在信主以后变得良善的人过去曾经是何等地邪恶。恩典能带来多么 荣耀的改变!它能把最坏的人改变成圣徒,成为神的儿女。你们从前是这样,但你们不再是从前 的你们。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著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注意,信主以 前的罪恶不能阻挡人的重生,不能阻挡人与神和好。基督的宝血,重生的洗(提多书 3:5),能 除去一切的罪和污秽。这里在自然顺序上有一个修辞学上的变化:成圣,称义了。成圣在前,称 义在后:而使我们得以称义的基督之名,则放在使我们得以成圣的圣灵前面。我们称义是因着基 督之功,我们成圣是因着圣灵之工:两者相辅相成。注意,罪得洗净之人,在基督里与神和好之 人,也必是藉着圣灵成圣之人。在神眼中称义的人,也因着神的恩典而成圣。 第 12-20 节:制止淫乱(主后 57 年)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13 食物是 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 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14 并且 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 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 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17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18 你们要逃避淫行。 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 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 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20 因为你们 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 第十二节和第十三节上半段似乎与先前众信徒之间关于吃肉的争论有关,但也引出了下面关于制 止淫乱的警告。禁止吃某些食物与禁止淫乱,两者均列在使徒行传第 15 章那段著名的使徒决议里; 若是我们参考那一段,则这两者之间的关联就很明显了。有些哥林多人似乎以为他们在淫乱和吃 肉方面都有相当的自由,尤其是这些事在他们国家的法律上都不算为罪。他们说,凡事我都可行, 甚至淫乱也是如此。保罗在这里要驳斥这致命的观点:他告诉他们,许多本身是可行之事在某些 时候、某些场合下并非可行;基督徒不能因为一件事本身是可行的就去行这事,而是应该考虑行 这事是否合适,要考虑到他们的身分、角色、关系和盼望。他们要非常小心,要是抓住这句话走 向极端,则反而要受到捆绑,被狡猾的骗子所捆绑或被爱世界的心所捆绑。凡事我都可行,他说, 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第 12 节。即使是可行之事,他也不会受任何权势的左右:地 上的权势在神的事上总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但他总不受这类权势的辖制。注意,基督释放 了我们,给我们自由,我们必须在这自由中站立得住。但是使徒绝不会滥用这自由,不会使自己 受制于肉体欲望的权势之下。虽然所有的肉都能吃,但他不会贪食,不会酗酒,更不会滥用自由 到犯奸淫的地步。尽管哥林多法律不禁止淫乱,在自然律来说这却是过犯,对基督徒来说更是不 能接受。他不会滥用吃喝的自由而放纵自己,也不会沉迷在肉体的欲望中。“食物是为肚腹,肚 腹是为食物(第 13 节),虽然肚腹是为了接受食物,食物也是为了填满肚腹,但如果不合宜或有 什么不便之处,如果我可能会沦为它的奴隶,如果我有受制于肚腹和欲望的危险,那我宁可饿肚子。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至少要废坏两者之间的关系。有朝一日,人的身体将不再需要食 物。”一些古人认为,这应该理解为废去肚腹也废去食物;虽然在末世我们同一个身体要复活, 但不是所有的肢体都留着,有些肢体在将来不再需要,譬如肚腹,因为将来的人不再饥,不再渴, 不再需要吃喝。不管这说法是真是假,有朝一日我们不再需要食物,这点是真的。注意,我们在 未来世界不再有肉体的需要,这很能说明在今天的世界不要受制于肉体的需要。这似乎就是使徒 的论据,所以这一段明显与他制止淫乱的论说有关系。也有人把这段当成是前面有关诉讼论说的 一部分,特别是在不信主的法官和真信仰的敌人面前的诉讼。持这样观点的人认为使徒的意思是, 虽然争取自己的权益是可行的,但不都是合宜的;基督徒把自己放在不信主的法官和律师的权势 之下,这是绝对不合宜的。这样的解释似乎不太自然。而若是将保罗的论说看成由此转向制止淫 乱,像我以上分析的那样,这似乎更自然一些。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第 13 节。食物和肚腹相互为之,但淫乱和身子并非相互为之。 I. 身子不是为淫乱,而是为主。这是他关于制止淫乱的第一个理由,淫乱行为在哥林多不信主的 人当中非常普遍,信了主之后他们对淫乱仍有相当的留恋。这样的行径超越来事物本身的目的和 用途。身子不是为淫乱;身子从来就不是为淫乱所造,乃是为主,是为了事奉神,荣耀神。身子 是称义成圣的器皿(罗马书 6:19),所以决不能当作不洁净的器皿。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所以 决不能成为娼妓的肢体,第 15 节。主也是为身子,有人这么理解,基督是身子之主,我们的身子 归他所有,归他管辖,通过身子进入我们的本质,成为教会的头,且成为一切受造之物的头(希 伯来书 2:5)。注意,我们必须小心,不该把属于基督的东西当作自己的东西,更不该用来做亏 缺基督荣耀的事。 II. 有人把刚才那句“主也是为身子”与接下来的第 14 节连起来,理解为:主是为身子的复活和荣 耀,这也是制止淫乱的第二个理由,就是考虑到将要加到我们身子的荣耀: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 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第 14 节),他要按著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 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立比书 3:21)。基督从死里复活,这是他身子 的荣耀;我们也从死里复活,这就是我们身子的荣耀。让我们不要滥用自己的身子犯罪,不要败 坏自己的身子;我们若是保持纯洁,尽管我们现在是败坏的,也要改变成为像基督那样荣耀的身 体。注意,盼望荣耀的复活,能阻止基督徒不叫肉体的情欲使自己的身子蒙羞。 III. 第三个理由是我们的身子已经得着荣耀: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第 15 节。如果 灵魂因信与基督联合,我们的全人就是他奥秘身体的一个肢体。身子与灵魂一样都与基督联合。 这对基督徒来说是多么荣耀的事!我们这个肉身竟然成了基督奥秘身体的一个肢体。注意,明白 我们有着何等荣耀的关系,这是好事,可以帮助我们努力成为基督的肢体。使徒又说,我可以将 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意思是,我可以把基督的肢体卸下来并将之当作娼妓 的肢体?这岂不是最恶劣的虐待、最声名狼藉的伤害吗?这不是亏缺基督的荣耀、不是最令我们 自己蒙羞吗?把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这是何等邪恶的动机!这想法真令人作呕。断乎不 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他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 与主成为一灵,第 16,17 节。再没有别的罪更能阻拦基督徒与基督联合且建立荣耀的关系。与 基督联合的人就是与主成为一体,因着信在主里有份。同一个灵在头和肢体中生活、呼吸、运动。 基督和他忠心的门徒就是合而为一的,约翰福音 17:21,22。但是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 体,二人成为一体,那是肉体的联合,在神的诫命下只有在婚姻关系中才可如此。一个与基督联 合且与他一灵的人怎么能与娼妓联合并与她成为一体呢?这不是企图把基督和娼妓联合到一起的 大罪吗?无论对基督还是对自己,还有比这个更大的过犯吗?还有什么事比这样的罪更诋毁我们 的信仰和关系?注意,淫乱之罪对基督徒的头我们的主来说是很大的伤害,是对基督信仰的极大 耻辱和抹黑。难怪使徒又说,“你们要逃避淫行(第 18 节),避开它,远离试探,躲避一切可能 引起淫乱的事。把眼光和思想放到其他事上去。”就像早期教父们所言:其它的恶可以努力胜过, 唯有这恶只能逃避。 IV. 第四个理由是,淫乱是得罪我们的身子。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 是得罪自己的身子(第 18 节)。每一宗罪,就是除了淫乱以外的每一宗外在的罪行,都在身子以 外。那些罪至少不能算是虐待自己的身子,诸如醉汉饮酒、贪食者吃食等,没有把身子的权能让给另一个人,也没有因羞辱自己的身子而生恶。淫乱则是特别不洁净,特别污秽,因为这是在外 表最最堕落的事,尤其是对基督徒而言。他得罪了自己的身子,玷污了身子,贬低了身子,和那 与他一同犯罪的恶物成为一体。我们的救主与我们联合,使我们的身子得到尊严,而犯淫乱罪的 人却使这样的身子蒙羞。注意,我们千万不能再得罪自己的身子,不能叫本已邪恶的身子变得更 加邪恶。 V. 制止淫乱的第五个理由是,基督徒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 第 19 节。与基督联合的人就是与他的灵合而为一。他顺服于基督,洁净自己,分别出来为基督所 用,所以他也为基督之灵所拥有、所充满、所居住。这就是圣殿的含义—神居住的地方,保持圣 洁为他所用,神的呼召,受造之物的降服。真基督徒就是如此的圣灵之殿。他不该是属神的吗? 这里的含义很清楚,我们不再是属自己的。我们已经降服于神,归神所有,为神所有。更何况我 们的身子还是买赎回来的: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总而言之,我们的身子为神所造,为他而得 赎。如果我们还是基督徒,就该把身子降服于他,好使他的灵居住充满在其中:所以我们的身子 不再是自己的,而是他的。我们岂能污秽诋毁他的圣殿,将它用来为娼妓效力?万万不能!这对 神是赤裸裸的掠夺。注意,圣灵的殿必须保持圣洁。我们的身子必须保持得像他的身子,也确是 他的身子,为他所用所住。 VI. 使徒指出我们的职责,就是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或译:要在你们属神的身子上和灵里荣 耀神),第 20 节。神造我们的身子也造我们的灵,两者他都买赎,所以两者都归于他,都为他所 用;两者都不能被诋毁,都不能与他分离,都不能被我们滥用。不能!两者都必须成为我主合用 的器皿。我们必须洁净自己的全人呈现给主,必须善用我们的身子为他圣洁之用。我们要在属神 的身子上和灵里荣耀神。所以,必须远离淫乱,不仅远离外在的淫乱行为,也远离心中的淫念, 就像我们的主所言,马太福音 5:28。身子和灵魂都要保持洁净,叫神在两方面都得着荣耀。如 果其中有一样被这野兽般的罪所玷污,神的荣耀就受到亏损。所以,要逃避淫行,啊!要逃避一 切的罪。用你们的身子来荣耀事奉我们的造物主。注意,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人,也没有权力支配 自己,所以不该为了自己的乐趣来使用自己。我们应该为了他的旨意,为了他的荣耀,为了我所 属所事奉的神(使徒行传 27:23)。
发布于 2026年4月29日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