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 2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3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 4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 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6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
令他们蒙羞的是,这事无可否认。注意,基督徒犯了大罪就会立即传得沸沸扬扬。我们一定要小心,许多人的眼睛正盯着我们。如果我们搞出什么丑闻,就会有许多张嘴要攻击我们。这起事件还不是一般的淫乱,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可能此人在自己的父亲在世的时候娶她为妻,也可能在他父亲死后或生前纳她为妾。不管是哪种情况,与她的苟合已经够得上称为淫乱。要是他父亲已死,而他是在他死后娶她,那就是乱伦,严格来说不能算是淫乱或通奸。可如果是在他父亲还在世就娶她或纳她为妾,即使他父亲可能已经休了她或她离弃了他父亲,不管她是不是他本人的母亲,那都是乱伦加奸淫。当一个女人叫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的丈夫时,演说家西塞罗曾叫道:“难以置信的邪恶!我一生中从未听说过如此。”这里不是说在外邦人中没有这样乱伦的事,而是说一旦发生了,外邦人中有道德心的正直人会感到震惊。一提到这种事,这些人会感到可憎,感到恶心。然而这么可憎的恶却发生在哥林多教会中,这还可能是其中一个派系的领袖,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注意,再优秀的教会也不是完美的,也可能会有大腐败。一个使徒建立的教会,由这位伟大的外邦人使徒栽种的教会,竟然容忍这样可憎的事发生,这很奇怪吗?
II.
在这里他大大责备他们的行为: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第2节。1. 也许他们因这个可耻之人而自高自大。他可能很有口才,很有学识,因此深受尊崇,有许多追随者,许多追捧者。他们为有这样的领袖而自豪。与其因他的跌倒而哀痛,为他的事责备他,谴责他或把他赶出去,他们反而仍称赞他,以他为豪。注意,骄傲自夸常常是我们过分吹捧别人的根源,因为骄傲让我们看不见他们的错,也看不见我们自己的错。只有真正谦卑的人才能看见并承认自己的错。骄傲的人要不就是完全看不见自己的错,要不就是巧妙地掩盖自己的错,或是尽力把自己的污点伪装成美德。哥林多教会中不少人崇拜那个乱伦之人的才华,他们看不见或低估了他的恶劣行径。2.
也可能是与乱伦之人相敌对的派系因此自高自大起来。他们把跌倒之人踩在脚下,标榜自己的行为。注意,因别人跌倒犯罪而得意洋洋,这是非常恶劣的事。我们应该关心他们,为他们哀痛,而不是自高自大。也许这是纷争的后果之一。对立派在这可耻的事上占便宜,很高兴能逮到这样的机会。注意,这是基督徒纷争造成的可悲后果,竟然因罪恶而快乐。别人的罪应该成为我们的哀痛。教会更应该为个别人的可耻行径哀痛。如果他们屡教不改,应该把他们赶出去。犯下如此恶劣行径之人应该从他们中间逐出去。
III.
使徒指示他们应该如何处置这个可耻的罪人。他要他们把他逐出教会,交给撒但(第3-5节);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就是说,藉着启示和圣灵赐给他的奇妙眼光,他已经非常清楚这事件,以致作出了如下的决定,并非没有圣灵特别的授权。他这么说是要他们知道,尽管他不在他们跟前,但他的决定并非不公平,也没有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随意判断。他很清楚这件事,就像亲眼看见一样。注意,世上正直的法官都很注意表明自己不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判断。使徒提到行这事的人。这事不仅本身很恶劣,在外邦人中也令人憎恶,而且有一些特殊的细节加剧了这件事的严重性。这个人犯罪的方式加重了他的罪。也许他是个传道人,或是教师,或是他们中间的领头人。因这件事教会和同行中人受到咒骂。注意,在处理可耻的罪人时,不仅他们要对犯罪的事实负责,也要对恶劣的后果负责。保罗判定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第5节),而且要奉我们主耶稣的名这么做,以基督的大能,在全会众面前。使徒自己也要在灵里出席,或以他的属灵恩赐从远处观看。有人认为这里应该理解将此人逐出教会;把他交给撒但、毁坏他的肉体,意思是不与他有任何关系,逐出教会,叫他的肉体毁坏,心却能悔改。世界在基督和撒但面前一分为二:确认了与基督关系之人,若是还活在罪中,就属于另一个主人。而逐出教会就是交给撒但,且是奉基督之名而为。注意,教会的谴责是按照基督的条例,谴责的时候应该奉他之名。另外,谴责应该在聚会的时候,当着会众的面。越是公开就越庄严,越是庄严就越容易对犯罪之人产生好的影响。注意,教会在谴责臭名昭著、屡教不改之罪人的时候,必须非常庄严。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摩太前书5:20)。也有人认为,使徒在这里的意思不是一般的逐出教会,而是行异能或权柄,把可耻的罪人交到撒但的权势之下,叫他肉体得病,受皮肉痛苦之折磨,这就是毁坏他的肉体。照这样看,毁坏肉体是好事,因为灵魂却要得救。有可能这两种含义都有。这是一个非常事件,教会要施行公义的谴责;使徒则要行使特殊的能力,把他交给撒但,不是要毁坏他,而是要使他得救,至少肉体要毁坏,灵魂要得救。注意,教会谴责的目的是为了受谴责之人的好处,为了他们灵命的好处,永恒的好处。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第5节。但这里并不是在讨论这样处理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因为,
IV.
他暗示这事有传染的危险: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有身分地位的人作了坏榜样,这是很糟糕的,因为它的毒素会迅速蔓延。说不定已经在这个教会蔓延了(参考哥林多后书12:21)。他们不能无视这个问题。整个世界的教训都是如此,一只长疥癣的羊能传染整个羊群。一点点酵会把整个面团发起来。注意,为教会的纯洁和维护着想,我们应该督促基督教会把恶劣的罪人赶出去。第7-8节:提倡基督徒的纯洁(主后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