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9:20-23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20 他父母回答说:“他是我们的儿子,生来就瞎眼,这是我们知道的。

21 至于他如今怎么能看见,我们却不知道;是谁开了他的眼睛,我们也不知道。他已经成了人,你们问他吧,他自己必能说。”

22 他父母说这话,是怕犹太人,因为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

23 因此他父母说:“他已经成了人,你们问他吧。”

在这几节里,我们看到:第一,他父母的回答。他们在其中明明白白地承认,他是他们的儿子,并且生来就是瞎眼的(第 20 节);至于他是怎样得医治的,他们却避而不谈,推给他本人去讲述,因为他已经成了人,足能自己交代(第 21 节)。二,我们看到他们推辞不答这个问题的缘故,就是怕被赶出会堂;因为官长们已经议定,凡承认基督的,要被赶出会堂(第 22-23 节)。

从第 20、21 节,由此可学:1. 天然的情感在天然的本分上可以走得很远;尤其是天然的情感会约束、也会引导父母,在儿女身处极大苦难或危险时,不因任何惧怕而不认自己的儿女。因为虽然他们的儿子曾是瞎眼的,如今又身处险境,他们也不能断定法利赛人会不会因此恼怒,他们却坦然回答说:他是我们的儿子,生来就瞎眼,这是我们知道的。 2. 天然的情感与决心无论多大,一旦有危险,都不会使人承认基督和他的真理。他们虽然那样刚强地认自己的儿子,凡涉及基督的事却推托了:至于他如今怎么能看见,我们却不知道;是谁开了他的眼睛,我们也不知道。从下文看,他们并不想埋没这神迹的荣耀,而是把人引到最合适的见证人那里去,这固然可以替他们开脱几分;然而他们推说不知、不肯承认自己所知道的,又忘恩负义,在儿子身上蒙了基督如此显著的恩惠,却不肯公开承认他,这就犯了大罪。3. 人在私人纷争中或许肯为朋友冒很大的险;然而凡不肯为基督刚强的人,宁可让最亲的人受连累,也要躲避自己亲身受苦,任凭亲人独自受苦;他们没有成为亲人最大的仇敌,已算不错了。他们推卸麻烦,就把儿子推到了患难之中:他已经成了人,你们问他吧,他自己必能说。意思是儿子已不归他们管,能为自己的行事交账。固然,他们本不该自己去招惹苦难;但既然被传来作见证,他们不但离弃了真理,连自己的儿子也离弃了,这就是他们的过错。

从第 22、23 节,由此可学:1. 把人从神百姓的团契中革除,是神家中古已有之、正当合法的规条,尽管常被人滥用。因为就是在犹太人的教会里,也有把人赶出会堂的规条。参看以斯拉记 10:8。2. 神最美好、最必需的规条,也会被恶人滥用。教会治理者一旦败坏,他审判机构的权柄、他惩戒的锋芒,就会被用错地方。这里正是如此:他们在公会中商定,要动用自己的权柄和教会的惩戒来压制基督。这应当教导人:不要因为人的败坏滥用了某样东西,就把它一概弃绝。3. 神的儿女固然可能因某些过失而受革除的惩戒;但是,若这惩戒的锋芒转而指向家中的儿女,只因他们紧紧跟随基督,那就显明那是个败坏的时代。这里正是如此: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经上说他们已经商议定了,可是他们当中不但有尼哥底母和亚利马太的约瑟,还有别的人对基督看法比较宽厚,这从第 16 节和第 12 章 42 节可以看出来。之所以仍说他们商议定了,或许是因为败坏的一派同意了;或许是较为正直的人不在场,其余的人虽然曾为此事辩论过,却不肯违抗众人的公议;又或许是惧怕使他们同意不承认他是弥赛亚,尽管他们原认为他是个好人。4. 革除的惩戒若是按正当的理由施行,是相当可畏的。他们的惧怕固然有软弱之处(这一点后面再讲),但这也证明,犹太教会的会众普遍害怕受这惩戒。5. 人可能因长久的习俗和流于形式,变得敬畏教会的惩戒,却看不出他们怕得罪神,反倒显出相反的光景。因为害怕被革除,本身固然是好的;然而(且不说这是一道不义的命令),他们推诿不肯承认真理,就显明他们敢于冒险犯罪,却又惧怕被革除。诚然,这惩戒或许会带来一些外在的不便,使他们这样小心躲避,正如约翰福音 12:42-43 所说的官长们的情形。但这并不是教会惩戒之所以可畏的正当缘由;况且即使没有这类不便,仍有许多人不愿意被摒于教会成员的权利之外,也不愿被隔绝于圣礼与敬拜的规条之外,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在这些规条中渴慕神,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自己虽未在地上被捆绑,却可能已在天上被依法捆绑。6. 正当的革除固然是令人忧伤的判决;即使真正有形的教会不公正地施行革除,那也是极其沉痛的事,人不应甘心求它,也当为之动心。然而,人若因别人要革除他,就不敢承认真理,那只是奴仆般的、有罪的惧怕。这人的父母正是在这一点上失败了:他们因怕这判决,就推卸了本分。属肉体的勇气在别的难处上或许无坚不摧,在基督的事上却怯懦无力;同样,对这类不便的奴仆般的惧怕是卑劣的,除非用信心好好加以平衡,否则必成为受苦的仇敌,诗篇 56:3。7. 他们所定的只是: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可是这竟使这对父母连承认基督治好了他们的儿子都害怕。这事的缘由可以这样设想:官长们恶毒到一个地步,只要替基督说一句好话,就等于承认他是弥赛亚。在逼迫者看来,确实如此:人只要比他们稍有仁厚,或不像他们那样恶毒,就足以被当作坏到极点的人。然而,他们并没有对自己当中替他辩护(至少说他不是罪人)的人施行这惩戒,第 16 节;那人虽然坦然承认,他们也没有革除他,直到(照他们看来)他对他们失了恭敬才动手。所以,更可以这样设想:这对父母的惧怕奴性太重,连那原本可以毫无危险地承认的真理都不敢承认。由此可知:奴仆般的惧怕是一种极其野蛮的情绪,不但遇到真实的危险就动摇,还会凭空想出许多危险来。人一旦被它占据、受它驱使,就不仅会照逼迫者的命令去做他们所要的一切,甚至还会被它逼得连那些毫无危险、本可以去做的本分也放弃了。

译于 2026-10-17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