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43 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要大家议论。
44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基督在答复中,并不与他们展开辩论(这一点在第 32 节也已指出),也不去驳斥他们无知的诡辩;而是:1. 他表明,他们不信的根源和真正原因,不在于他的教训,也不在于他们对这教训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可以挑剔,乃是出于他们自身里面的某种东西(至第 47 节)。2. 他重申并反复教导先前的教训,即唯有借着信他才能得着生命,他就是真正生命的粮;并且更加清楚地阐明,他在什么意义上是那真粮、是属灵的食物(至第 52 节)。
在这几节中:1. 基督表明他已察觉他们的私议,并劝他们不要议论,因为他的教训并没有给他们任何正当的理由这样做(第 43 节)。2. 他进一步证实这一点,指出他们不信与私议的根源,就是他们天然的无能,以及对他的厌弃。这也是世人共同的光景,直到神的大能介入、吸引他们为止;凡被吸引的,就都到他这里来,而基督亲自担保,必为这样的人负责。基督借这样的讲论,要把他们从无谓的争辩中拉回来,并且使他们惊惧,叫他们看明:他们的不信证明自己仍然躺卧在天然的光景里,神还没有在他们身上施行任何改变,而是任凭他们自己。同时,他也要让他们看见自己的损失:他们既不接待他,就被隔绝在他的看顾之外。
从第 43 节 由此可学:1. 人向神、向他的道、向他的仆人所发的怨言、嘀咕与不平,无论藏得多么隐秘,掩饰得多么巧妙,基督都知道,也都留意。看来他们并没有把这些话说出口,只是大家私下嘀咕,经文是这样说的,原文的字义也是如此;但基督仍然知道,并且当面向他们点破。2. 向神、向属神的真理发怨言、心怀不平,无论借着什么理由,都是基督所不喜悦的,因为这是无端生出的乖戾,冤枉了神。所以他禁止这事,把它当作自己所不喜悦的:你们不要大家议论。
由第 44 节,由此可学:1. 人向基督和他的真理发怨言,不论拿什么作托辞,真正的缘由却在他们自己,不在基督,也不在真理;所以基督引他们离开对他道理的挑剔,去看自己天然的性情,正是这性情生出这样的病来。2. 人弃绝基督、向他所献的恩典发怨言,就显出自己的性情败坏到何等地步,也显出神任凭他们到何等地步;他们若眼睛得开,这本该叫他们惊骇。因为这里这道理的用意,是要叫他们看见:他们不但是败坏的,而且神没有在他们身上作工,像在他的选民身上那样(如第 37 节),好叫他们看出自己的光景向他们宣告何等可悲的事。基督对这些好争辩的犹太人常常回到这一点,不是要他们拿这个当推诿的借口,就此安然坐下(这本不是借口);乃是一则要显明:主对人的旨意虽是隐藏奥秘的,人却会凭自己的行事,把这旨意的确据显露出来,叫人惊奇;并且(一个人只要还在世上,单单是人的,没有谁能确知某人是被弃绝的;然而)人乖僻的行事,确证他眼下有被弃绝之人的性情,若一直持守下去,便是他可悲光景的黑记号。二则要显明:基督不会平白受任何人的羞辱;爱他的人必发现是他先爱了他们,照样,弃绝他而且坚持到底的人,也必发现(叫他们永远蒙羞)是他任凭他们随自己的心走这些道路;他惩罚这些事的时候,必彰显他公义的荣耀。3. 凡听见福音的人,固然都有本分接受基督;神这样吩咐也是公正的,为要显出我们的无能,也作为神用来在自己的子民身上作工的途径;然而人生来没有一个有自由或能力接受基督,或凭信心到他这里来。人人生来(不论他的禀性、教养或道德美德如何),因亚当的堕落,已丧失行任何属灵善事的一切能力,仍旧死在罪中;因为他说: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即凭自己,后文就讲明了。4. 人这天然的无能,不能单靠道德上的劝说,或在福音中把基督摆在人面前来医治;除此以外,还必须有神大能而有效的作为:改变、更新人的本性,注入恩典和信心的习性,叫他们从死中活过来,激发他所注入的这些恩典,有效地使他们的心思意念倾向基督,接受他,与他联合,紧紧依附他;因为医治人无能的唯一方法,就是父吸引人。在这工作上若只归给神道德的劝说,就等于说他在善事上的作为不比撒但在恶事上的作为更多;这样一来,人行善所得的称赞,也就与他行恶所当受的责备一样多了。这又把使自己与别人不同的荣耀归给了人,而那别人与他得了同样的恩召,只是不肯被劝服。参 哥林多前书 4:7。5. 神的大能在医治、挽回失丧之人的时候,不但要对付无能,还要对付抗拒,对付强烈倾向恶的败坏意志,对付那在他作工时要抵挡、反对他的种种败坏;因为这吸引一词就含有这么多意思。6. 神大能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必胜过一切拦阻,成就他的旨意。他不但要压倒败坏所生的抵挡和反对,而且他既是意志的主,必甜美地使意志倾向,有力地吸引它,使人极其甘心地到基督这里来;因为既然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那么父所吸引的人必定到来;后面所附基督的应许和下一节都讲明了这一点。7. 这吸引归于差基督来的父,并不排除另外两个位格,因为神一切关乎受造之物的作为,都是可称颂的三位一体所共有的,基督在这同一工作上也有分,见第 46 节,参 马太福音 11:27,又见 约翰福音 12:32。这说法也不单是要显明:父在行这工作的次序上居先,正如他在位格存在的次序上居先。它另有所指:1. 父既与子立约,差他到世上来遵行父的旨意,履行子甘心承担的本分,父就凭那约特别有责任,把所应许的后裔,就是子受苦的赏赐,带到子那里。2. 这也显明:神固然是公义的,连他选民所犯的罪也要叫公义得着满足;然而子既甘心顺服那安排,付上赎价,虽然他本身也是被冒犯的一方,照样,父也这样爱他们,以致吸引他们到基督那里,使他的公义在基督身上得着满足,也使他向他们的爱,在叫人得安慰、可觉察的果效上流露出来。这要教导我们:尊崇中保的慈怜,却不可因此对父存错误的想法。教训。8. 那些未蒙感动到基督这里来的人,他们的苦境何等深重,从那些接受基督之人所得的温暖待遇中,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读出;所以基督摆出他为那些被带到他这里来的人所承担的事,好叫这些发怨言的人看见自己的损失何等大。9. 时间必有终结,人在今世事物中所想象的一切完美和满足,也都必有尽头;因为日子终必到末日。10. 信徒在今世无论在基督里得着什么,他们的眼目主要仍定睛在永恒,盼望在那里得着安定的福乐;所以他们需要一再听到关于末日的应许。11. 凡父带到基督这里来的人,基督永不撇弃,直到在末日叫他们复活,把他们无可指摘、完完全全地呈献在父面前,使他们永远与他同在;因为他说: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