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28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 神的工呢?”
29 耶稣回答说:”信 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 神的工。”
基督这番劝勉,又引出听众的一个新问题;基督回答时,指明了得着他所摆在他们面前的这属灵食物的正路。我们不必认定他们发这一问是出于讥讽,好像要向基督表明:摩西已经吩咐他们去行蒙神悦纳的事,他们也都行了,所以倒要看看他还要给他们定下什么新律法。(这虽与他们在第 30、31 节及以后所显出的性情并非不合;而且确实没有人比那些安坐在外表善行上的人更难对付,因为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所行的每一件事,都使他们越发不欠基督什么。)我们倒应当这样看:他们还没有绝望,仍盼基督满足他们属肉体的欲望,所以对他依旧和颜悦色。他们听见他说到劳力,他主要是指信心,也指作为信心果子的其他行为;他们却照着他们教师的教训,只把这话理解为行为,于是求他指点,当行什么才能蒙神悦纳。基督回答他们的问题,引他们到那一件工,就是信父所差来的那一位。由此可学:1. 有些人能忍受基督许多责备,在与他相合的事上似乎也走了很远,其实却并不真实,也永不会真正归向他。因为这些属肉体的听众,在这里平平静静地咽下了第 26 节的责备,又像是被他的应许深深吸引,似乎只差人指点他们该着手做什么。2. 凡立志寻求基督和属灵之事的人,都很需要基督亲自指点,当怎样劳力、怎样用功,才能得着这些;他们的问话正含有这个意思。3. 称义与得救的正路是一个奥秘,人生来就无法自己找到。尤其是,人生来对头一个约,就是行为之约,印象极深,又不知道律法何等完全、自己何等无能,以致除了行为之路,不知道还有什么路能在神面前蒙悦纳;他们对自己毫不怀疑,以为只要基督把本分告诉他们,他们就必能做到。他们在这里的存心和大胆的担保正是如此: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即:你告诉我们,我们就去行。参看申命记 5:27;弥迦书 6:6-7;罗马书 9:31-32,10:3。4. 人走福乐之路,不可只以自己行事称心为目标,却必须顺服,去行那蒙神喜悦、照他吩咐的事;他们求问怎样做神的工,正暗含这个意思。这里所说的,并不是指神不但吩咐、而且在他百姓身上亲自作成的善工,因为他们做梦也想不到需要神在他们里面作成什么;这是一个希伯来语说法,意思是神所吩咐、所悦纳、所喜悦的工。5. 无论人怎样看重自己的行为,罪人只有借着信心才能与神和好,才能享受基督作他们灵魂的食物。因为他撇开他们一切的行为,引他们到这一件工,就是信。他称之为工,并不是说信心作为一件工能使人称义,因为信心不过是接受基督的手,基督才是我们的义。他用这个名称,是借那些迷恋行为之人自己的说法,正如罗马书 3:27 把信心的道称为法,是因犹太人极其夸耀律法。他的百姓虽然也有其他本分当尽,他却单提这一件,因为唯有信心接受基督为义、为生命;对于一个在良心里觉得有罪、或处在任何难处中的灵魂,信心是唯一的良药;而且我们能行任何善工,那些善工能蒙悦纳、其中的亏欠能被遮盖,都是借着信心。6. 若要称义得生命,唯有一种信心才有用,就是归向并接受中保基督的信心:信他是父所差来的,借着道成肉身、在肉身显现而来,又蒙父授权去执行那职分。因为这里所要求的正是这个:信神所差来的。他借此警戒人,不可安于对一切神圣真理笼统的认同,以为这样的信心就足以得救,除非他们真正归向基督。他也借此教导:在不承认基督的地方,承认神、信神并不是得救的信心;单单认信有一位弥赛亚(如犹太人那样)也不够,必须接受并承认基督就是那位已经显现的弥赛亚,参看约翰一书 4:2-3;并且,信心必须先归向中保基督,借着他才得以进到神面前,安然倚靠神,参看彼得前书 1:21。7. 凡按正当的条件归向基督、信他是父所差来的人,不只是笼统地认同他是那位真弥赛亚、已经成了肉身来到,而是诚心诚意地这样接受他,将他位格与职分的荣耀归给他,也照此求他、用他,这样的人所做的,就是蒙神悦纳、为神所喜悦的工。所以这称为神的工,与其说是因为神在他百姓里面作成这工(这固然是真的,见以弗所书 2:8;我们得救也不是靠自己的行为,乃是靠神在我们身上、在我们里面所做的工),不如说是借用他们在第 28 节里自己的说法,表明这工既是神亲自吩咐的,就蒙他悦纳,见约翰一书 3:23。所以失丧的罪人用不着害怕,尽可以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