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26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基督在前两节所说的,在此得到证实:他能把永生赐给信徒,也能叫灵性上死了的人活过来。因为基督作为神,有生命的源头,与父同等;这生命是藉着永恒的受生,由父传给他的。这是他与父同等的第六个例证和凭据。由此可学:1. 福音叫信徒活过来并保守他们生命的大能与功效,我们永远不会看得正确,也不会真正相信,除非我们看见基督里为此所存那取之不尽的丰盛。他作为神,在自己里面有一切生命的丰盛,随时供应他自己的人,成为他们里面生命的根由。一旦看见这一点,种种难处便容易除去。所以他用这个理由证明前面教训的真实:他们就要活了,因为他与父同等地在自己有生命。2. 要在选民里面生出生命、保守并滋养生命,并在生命衰微将死之时使它复苏,非那无限、自有的生命源头不能,而这是神独有的特权;这两节的连接也教导我们这一点。要确保死人必听见、已蒙复活的人必在生命中坚忍到底,非有这样一个源头为此所用不可。因为在我们得以活过来的路上,有那么多不可胜过的拦阻,我们的生命也遭遇那么多摧残的风暴。3. 神的属性就是作永活的神。那自有、不可言喻的生命,就是他自己的本质与本性;他也是受造物一切生命的源头。因为在自己有生命乃是神的特权,也是基督与他同等的凭据。4. 生命这一属性,为可称颂的三位一体中每一位格所共有,父有,子也有。然而在拥有这生命上,父在次序上居先,并将它传给子。因为论到父与子,都说在自己有生命,又说父将它赐给子;这要理解为:父藉着永恒的受生将自己的本性传给子,也就将这生命传给了他。至于人性,它得着这恩赐,只是在这一层意义上:藉着位格联合的恩典,人性被取进来,与那藉永恒受生而有这生命的一位合为一个位格。5. 父将生命传给子,并不表明子有任何不同等或低于父之处;子乃是与父一样拥有这同一生命,无限地、自有地、同等地拥有。因为父怎样有,子也照样有;并且子是在自己有,正如父一样。信徒所倚靠的,就是这样的源头与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