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3:28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28 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

他让他们回想他从前的教导(第 1 章 20 节),并凭他们自己的良心作证:他岂不是明明告诉过他们,他不是弥赛亚,乃是他的先锋吗?这是基督与他之间的第一点区别,也是一大区别。由此可学:1. 忠心的传道人,尤其是恩赐出众的,在教导和行事上都当谨守,不给百姓机会把他们看得过高,也不让人因他们起争竞、嫉妒;因为约翰就是这样在基督与自己之间划清界限。2. 传道人无论行事怎样谨慎、怎样有智慧,百姓仍容易越分,走到这样的极端;因为约翰的门徒虽然早已得了明白的警告,仍是这样行。3. 听道不经心,或把所听的道忘记,是许多祸患的根源,而这些祸患原本可以免去;因为他们失脚,是因没有留意约翰所说的话:或以为他论到自己只是谦让之辞,或因看他恩赐这样大,想不到还有比他更大的,或是在一时激动之中把这话忘了。4. 百姓纵然出于属肉体的争竞而失脚,传道人若能凭良心见证自己诚实,行事谨慎,并竭力防备这类越轨的事,就能从中得着平安和安慰;因为他说:我曾说:’我不是基督。’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5. 基督远远超乎众传道人之上,所以他们理当在他与自己之间划清界限。他又是这样伟大的君王,要接待他、款待他,必须大有预备;所以传道人最高的尊荣,就是作他的引路人,为他预备道路。他们的本分是激励百姓接待他,以此为他预备道路,而不是遮掩他,或叫百姓依附在自己身上,反倒拦阻了他的路;因为这正是约翰的职分和崇高的尊荣: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

译于 2026-10-17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