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本章(除全书的结语之外)记述基督又一次向七个门徒显现、显明自己,以及随后发生的事。这件事先在第 1 节概括提出,然后在本章其余部分详细叙述,即:他们去打鱼,却一无所获(第 2-3 节);基督清早向他们显现,与他们交谈,他们却不认得他(第 4-5 节);随后他赐他们神奇地网得一网鱼,借此让他们认出自己(第 6-7 节)。——于是他们上岸到他那里去(第 7-8 节),看见他为他们预备的早饭(第 9 节);又被引导去留意他为他们所行的神迹是何等大(第 10-11 节);并与他一同吃饭,对他极其敬畏(第 12-13 节)(经上特别注明,这是他第三次向他们显现,第 14 节)。他又单独与彼得谈话:彼得表白爱他之后,他便恢复彼得原有的尊荣(第 15-17 节),并预先告诫他将来要受的苦,吩咐他跟从自己(第 18-19 节)。他又责备彼得好奇打听约翰的事(第 20-22 节),这番话在门徒中引起了误会,但这误会毫无根据,约翰在第 23 节已经澄清。约翰借此结束这段记述,声明自己就是执笔的人,并确信所记的事真实可靠(第 24 节);又承认基督所行的许多事都没有写进他的记述,因为要一一记下来是不可能的(第 25 节)。
1 这些事以后,耶稣在提比哩亚海边又向门徒显现。他怎样显现记在下面:
上一章末了,约翰说过,基督复活以后,在门徒面前另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书上;本章他便举出一个显著的例证,记下基督一次显著的显现,其间有许多神迹一同发生。本节先总提此事,预备把其中的细节逐一叙述,并点明事情发生的地方,即在革尼撒勒湖的某一处湖边。这湖在此因提比哩亚城(建在湖边)而得名,别处又称为加利利海(约翰福音 6:1)。基督从前曾在这湖上行过神迹,又在湖周围加利利的各城传道,行了许多神迹;如今他复活以后又在那里显现(他与门徒的那次隆重相会也是在加利利,马太福音 28:16-17),为要使他们想起从前在那里发生的事。
教训 1. 我们必须在对耶稣基督复活的信心上大大得到坚固。因为这真理实在不容易信,而一旦信了,就满有丰盛的安慰,并且确实保证:基督和他百姓的一切苦难,即便至于死,终必归于荣耀。所以,这些事以后(基督在上一章既已屡次显现),耶稣……又向门徒显现,为要坚固他们的信心,因为他们心里还存着些疑虑,这从第 12 节可以看出。
2. 凡要将基督的真理传给别人的,自己先当对这些真理有坚实的确信;为此他们极需从基督那里得着许多帮助,好凭着确实的信念去传扬(哥林多后书 4:13)。所以,他又向门徒显现;因为他们大多数(即使不是全部)都要将这好信息传遍天下。
3. 基督的同在和他的显现,并不限于某一个地方;无论他的百姓在哪里,他都要照他们的需要向他们显现。因为耶稣在提比哩亚海边……向门徒显现,正如他在耶路撒冷向他们显现一样;他们此时已从耶路撒冷回来,其中缘故下文要讲到。
4. 基督向他百姓显现时的具体经过和种种细节,都当仔细察看、留意,因为其中满有丰富的用处和教训。所以,约翰这位亲眼见证的人,在此要把这些细节描述出来:他怎样显现记在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