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本章所载:第一,基督在加利利的迦拿行了一件神迹,把水变为酒;这神迹的起因、施行与显明,连同约翰对此的评述,都记在这里,直到第 12 节。其次,基督迁往迦百农,在那里只住了不多几日,第 12 节。第三,他上耶路撒冷,洁净那里的圣殿,门徒对此也有所省察,直到第 18 节;他与好争辩的犹太人对答,门徒后来也因此得了益处,直到第 28 节;还有他如何对待一些自称相信的人,直到本章末了。
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
2 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
记载基督这头一件神迹时,约翰先提出三样起因。第一样、也是最远的一样,是一场娶亲的筵席。经上先说明地点,是在迦拿;那是加利利的一个村庄,离迦百农至多一天的路程,这从约翰福音 4:46、50、52 可以看出。称它为加利利的,是为了与另一个迦拿(或作加拿)分别;那一个在亚设支派,约书亚记 19:24、28,靠近西顿,离迦百农更远。经上又说明时间,是第三日,即在第 1 章所记那几番谈话之后,或在他来到加利利之后,此事见第 1 章 43 节。第二样、较近的起因,是基督的母亲在那里(看来她是当事人某一方的亲友,因为经上没有说她是被请去的,而且她为缺酒的事操心,第 3 节,又能吩咐仆人,第 5 节),并且基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教训 1. 基督此时将要开始他公开的职事,他的榜样教导我们不可虚度光阴,而要常常从事自己本分中的工作;因为他几乎没有让几天空过,就借着言语和作为公开显明自己。2. 在基督看来,婚姻是一项尊贵的规条,他不会不肯亲临、不肯赏光;因为他赴了这场婚筵,又用他头一件神迹使这场婚筵得着尊荣。3. 婚娶时设筵、备办比平常丰盛的饮食、邀聚亲友,都是合理的,只要遵守圣经为这类筵席所定节制的规矩;任何人在婚筵上给亲戚朋友捧场,也不违背基督徒的节制。因为经上说有娶亲的事,或作娶亲的筵席(原文之意如此),席上有酒,第 3 节;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他们也都去了。4. 现今人虽不能照样有机会请基督赴席,这事却可以提醒我们:(1) 成婚的人需要基督临到他们的婚姻中,也当寻求他同在。(2) 人在婚筵上使用自己的自由,当如此自守,好像可以请基督来赴席一般;不可放纵到亵渎的地步,以致惹他不肯赏光。(3) 凡愿意善待基督、欢迎基督的,也当借着善待他的门徒来证明这一点。(4) 基督趁这个场合行神迹,教导我们:即使在最欢乐、最无拘束的时候,也当时时记得凡事都为神的荣耀而行,不可错过任何荣耀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