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4 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5 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
本章这一部分的第二段,记载彼拉多这一切作为的用意,即:他并不是要追究或惩治基督身上什么真实的过犯,而是想既已苦待这无辜的人,叫犹太人满意到这个地步,免得人说他们控告他是冤枉了他,他们如今或许会动了怜悯,就此罢休,不再要求向他多做什么。为此,他在衙门里这样对待基督之后,就又出去(前一次见第 18 章 28-29 节),到留在外面的犹太人那里,宣告他查明基督无罪,所以不能定他的罪,却要把他带出来交给他们看,看他们是否肯被劝服放他走;同时也要让他们看见,他为讨他们的好已经怎样处置了他,好叫他们动怜悯的心。于是基督就以那样凄惨的模样被带出来,作为可怜可悯的对象摆在众人面前。由此可学:1. 人的良心是否柔软,与其看他提出的目的是否良善,不如看他为达成目的是否选用清白、正当的手段;因为彼拉多想释放基督,目的是好的,手段却错了:他那样残酷地对待无辜的人,只要能叫他获释,就不在乎让他带着羞辱和重创离去。2. 无辜的人在受审时遭遇许多侮慢和伤害,并不是新鲜的试炼,哪怕只是为了讨控告者的欢心、保全他们的颜面;因为基督在这里被查明无罪,却仍不得脱身,也不得被带出来交由他们释放,直到他浑身伤痛、满身是血,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免得控告者被人指摘冤枉了他。3. 基督受苦时,没有任何个人的罪行,连逼迫他的人在良心里也承认这一点;主借此显明,他的受苦是为别人;因为彼拉多不单在这里,也屡次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他又带他出来,叫他们知道这事,借带他出来表明自己不能定他的罪,也盼望他们对他所做的就此满意。4. 人无论有多少天然的良心,行善却非良心之力所能及,良心至终只会加重他自己的定罪;因为彼拉多宣告他无罪,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却又凌辱他,带他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5. 在神的道路上用属肉体的权谋,绝不会成就什么好事,反倒招来更大的麻烦;因为彼拉多鞭打、凌辱基督,又带他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这番权谋非但没能救他,反倒加增了他的苦难,以致他既受鞭打又被钉十字架,否则他或许只被钉十字架而已。6. 若不但受苦之人的无辜,连他们无辜所受的惨痛苦楚,都不能软化人心、平息怒气,这就证明人残忍到了骇人的地步;因为彼拉多把这样受凌辱的基督摆出来,当作一个求人怜悯的对象,说:你们看这个人!无论他们怎样看待这一幕,我们却当观看神的儿子这样深深的虚己,不是以属肉体的方式怜悯他,而是从他的榜样和遭遇中学习谦卑屈己,顺服并降服于神的旨意(腓立比书 2:5-8;马太福音 26:39);也当思想罪所当受的报应,好叫我们憎恶罪;并从中读出他向他百姓的爱(罗马书 5:8)。